歷史上的官場吃喝風:與送禮一樣成為通用規則
韓載熙夜宴圖(局部)
「所有尖宿公館,只用家常飯菜,不必務辦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窩燒烤,以節糜費。此非客氣,切勿故違,至隨身丁弁人夫,不許受分毫站規門包等項。需索者即須扭送,私送者定行特參。」
這是清朝道光十八年(1839年)初,林則徐被任命為欽差大臣,前往廣東禁煙時發布的第一道公文。整篇公文與禁煙無關,而是針對公款吃喝。
據載,林則徐此行不但拒絕了一切接待饋贈,還輕車簡從,隨從「惟頂馬一弁,跟丁六名,廚丁小夫共三名」。相比利用手中權力一路吃拿卡要的官員,林則徐動用手中權力拒絕接待,可算是高風亮節。但此舉也側面說明了晚清官場吃喝風氣之盛,一般官員即使心有抗拒,也幾難免俗,若一定要像林則徐這般強硬,恐怕還得罪人。
這種官場風氣並非晚清獨有,而是貫穿了整個中國歷史,只要有官場存在,就少不了吃喝應酬。
權力與應酬從來都是相伴相生
權力與吃喝應酬,有時是個「雞生蛋,蛋生雞」式的問題。古代為官者,吃喝應酬是常態,幾成官場規則,有時甚至不吃喝不應酬,就做不了官掌不了權。同樣,歷代農民起義雖常有「均貧富」之類的口號,但若真想起到煽動性效果,還是得拿大魚大肉和女人說事兒。也正因此,農民起義往往陷入「革命尚未成功,大家已經墮落」的怪圈,久貧乍富的義軍在酒色財氣面前迅速腐化,甚至比他們曾經反對過的人更加不堪。
以權力換取酒色享受,自古便有。早在周代,《周禮·天官》中就有記載,「凡王之饋,食用六穀,膳有六牲,飲用六清,饈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瓮。」這種宮廷宴會在後世因為物質的豐富而愈發繁複,最盛大的當屬每年陰曆大年初一的大朝會之後的宴飲,百官均要參加,還可以攜眷,這個古代最高規格的公款吃喝活動從周朝便已開始,直至清亡。其他例行公事的還有新皇登基時的元會宴,改元建號時的定鼎宴,祝壽時的萬壽宴等。
在皇權社會裡,宮廷宴會屬於「絕對權力導致的特權特供」,本不屬本文探討之列,但這種風氣確實影響了官場生態,官員們上行下效,將宴會變成了一種固有流程,從升遷、到任到離職,還有壽辰、婚嫁等,宴會貫穿整個官場生涯。至於日常應酬更是生活的一部分,退朝了下班了三三兩兩喝個酒聊個天,是很多官員維繫關係的必要手段。
如果官場動蕩,官員調動頻繁,這種宴會也會跟著頻密,如《漢書》中描述,西漢後期就有「吏或居官數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錯道路」的混亂局面。到了《後漢書》,又有「自是選代交互,令長月易,迎新送舊,勞擾無已,或官寺空曠,無人案事」的記載,可見迎來送往、吃喝應酬,已導致行政效率嚴重低下。
有時,官場應酬還會引發血案,兩漢時期最著名的吃喝事件發生在演義小說里,《三國演義》開篇不久,倒霉的督郵就吃拿卡要未遂,還被暴打一頓。
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此風仍盛,南朝設「迎新送故之法」,地方官上任和離任都得送禮,一般送故以三年為期,即離任後三年內,原任職所在地每年都得去送禮。各州郡甚至設置了「送故主簿」這一崗位,專職迎來送往。這一制度並沒有財政撥款,「餉饋皆百姓出」,所謂「花公款」,成了「花公眾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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