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成風,這樣的封建陋習何時才能消亡?

  大伙兒都在愁,娶媳婦兒難啊

  甘肅的小伙現在都快娶不起高價的媳婦嘍?

  在我們甘肅這些偏遠的小山村裡,不免受到一些傳統思想的影響。

  以前大家喜歡男孩多一點,現在呢喜歡女孩多一點。

  倒不是因為大家的思想進步了,而是一些很現實的原因。

  現在一個男孩娶一個老婆要花二三十萬,這樣算下來女兒多的家裡可要「發財」的。

  當然也不是絕對的,這取決於女孩的父母。

  我們姐妹三個嫁人,我父母是分文不取。

  當然像我父母這麼開明的人少之又少,我們整個村可能就我父母一對。

  其實在我很小的時候老家就有這種風俗,我也非常痛恨這種風俗。

  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這頗有些買賣人口的感覺。

  婚姻本身應該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而不是金錢。

  天價彩禮的背後,女方真的受益了嗎

  於是我心裡暗暗發誓,等我長大嫁人決不要男方的錢財。

  可是現在社會風氣變了,女孩找對象,流行有車有房,還要20多萬的禮錢,三金,五金等。

  你想想一個農民的家庭,哪有那麼容易?

  女孩的父母也不考慮考慮,你把錢全部要走了,女兒嫁過去後還要不要生活?

  再說,房子、車子是讓小倆口結婚了,用他們勤勞的雙手去掙,還沒有結婚就要三金五金的合適嗎?

  而且訂婚將來會不會結婚還是個未知數呢!

  像有的父母耍無賴,女兒訂完婚後,拿了男方家的彩禮,女兒後來又有相好的,不願嫁了,按道理來說應該退回男方的彩禮。

  可是當男方家去要時,女方家一家子一哭二鬧三上吊,搞得人家連個說理的地方都沒有,你說冤不冤?

  像有的一家有倆三個女兒的,爸爸要準備建房子,沒錢就給大女兒找個婆家,要上20多萬,房子不但自己一分錢不花,反而自己還能存個八九萬。

  唉!真是苦了男方家啊!

  村裡有個王武為兒子花了二十萬娶了媳婦,結婚兩個月,因為親家要在縣城買房讓女兒過來要錢。

  他因為剛結婚花了一筆錢,現在沒錢就沒給,結果女兒回娘家就不來了。

  後來打管司,因為沒有打結婚證,法院判了女方歸還男方四萬元,但女方一直未執行,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彩禮本是舊時婚禮程序之一,是訂婚的一種形式。

  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這本來可以為兩情相悅的一對錦上添花,在改革開放後卻演變成惡劣的攀比之風。

  彩禮越來越高,導致有些農村的家庭為了結婚而傾家蕩產。

  在這傾家蕩產的背後,女方就得益了嗎?

  明顯沒有。

  結婚本來是兩個獨立的人結合在一起開創新生活的一個節點,如果男方家因為要應付彩禮而欠下一大堆債的話,女方結婚後所過的生活又能幸福但哪裡去呢?

  真是糊塗啊!

  還有村裡的王大煤,因為是做煤炭生意的所以大家都叫他王大煤。

  有一天我們一起坐車去縣城趕集,王大煤叫本村的媒婆給他兒子說個媳婦。

  王大煤給兒子準備了40萬,如果媒婆能為他兒個說個老婆就給5千元做酬謝。

  媒婆說:「你給我1萬元也沒用,沒有貨我怎麼說?」

  聽到說沒貨我笑了,王一山說:「你別笑,這幾年村裡的姑娘出去打工,都不回來了,好多嫁到外省去了,現在是女孩越來越少,男孩越來越多,男女失調好厲害。」

  都說找媳婦兒難,可這又是誰的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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