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勝於能力(演講稿)--
責任勝於能力(演講稿) |
責任勝於能力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 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責任勝於能力》。 什麼是責任?責任是一個人份內應該做的事情,是做好應該做好的工作,承擔應該承擔的任務,完成應該完成的使命。切實履行責任,盡職盡責地對待自己的工作,才能完美展現自身的能力與價值。所以我要說「責任勝於能力」!下面就從三個方面談談我的看法。 一、熱愛工作是責任的前提 之所以說責任勝於能力,是因為一個再有能力的員工,如果不熱愛工作,也不會創造出優異的成績。而一個肯負責人的人,即使能力稍差一些,也可以把工作做好。
曾經在一個電視劇中聽到男主人公說過這樣一句話,「責任是一種無法選擇的目標。」這句話給我印象很深。是呀,跟身邊的同事、朋友聊天發現,很多人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並不滿意。對我們來說,大多數人是當初無目的地選擇了自己不甚了解的學校和專業,爾後又被動地接受了組織的工作安排,而等自己真正發現了興趣所在後,那份心儀的工作已經遠遠離開,終究成為了一個不可觸及的夢。因此,在許多人看來,是工作選擇了自己,而不是自己根據興趣和意願去選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工作只是謀生的一種方式。而我認為,不管是以一種何樣的心態來到這個崗位,也不管是否對自己的工作有興趣,只要是自己的工作,就應該責無旁貸地去完成,且完成好,這是自己的責任。換句話說,這本身就是自己份內的事情,是一種無法選擇的目標。 《三分能力七分責任》這本書中也說到,每一名員工都應該嘗試熱愛自己的工作,即使這份工作不太盡如人意,也要竭盡所能去轉變、去熱愛它,並憑藉這種熱愛去激發潛力、塑造自我。事實上,一個人對自己的工作越熱愛,工作越負責,工作效率就越高。這時你會發現工作不再是一件苦差事,而是變成了一種樂趣。 有人說,假如你非常熱愛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非常討厭工作,那你的 生活就是地獄。所以,生活得快不快樂與工作的性質並沒有直接的聯繫,而完全取決於自己本身的態度,為什麼不讓自己生活得快樂起來呢,為什麼不能試著去熱愛自己的工作呢,換一種態度對待生活,換一種態度對待工作,你就會發現這份工作也有許多不曾留意的優點。 二、為工作竭盡所能是責任的最好體現 責任勝於能力,是因為責任比能力更重要!能力或許可以讓你勝任工作,責任卻可以讓人創造奇蹟。特別是在每天反覆的備、上課、批改作業中,在日復一日的瑣碎、程式化的日常教學中,責任能使我們把平凡的、具體的事情做得盡善盡美,進而彌補能力的不足,提升能力和水平;責任勝於能力,是因為責任感的缺失比能力不足的後果更嚴重。一顆道釘足以傾覆一列火車,一個煙頭足以毀掉一片森林,一句話足以毀掉孩子的一生;責任勝於能力,並非能力不重要,而是因為能力永遠承載於責任:責任心強,能力不足,可以通過積極主動的工作使潛能得到充分發揮,而能力強,缺乏責任意識則使能力失去了用武之地。
責任勝於能力!因為工作無小事,責任體現在細節中,負責任就是從細節做起。因此為了這份責任,我們必須吃得起苦,受得起累,腳踏實地,勤奮苦幹地抓好每一件小事,在細節中體現責任,在奉獻中體現責任。我們所從事的教育工作是一份費心費力的工作,既不會有叱吒風雲的氣勢,也不會有可歌可泣的故事,有的是日復一日的辛苦,有的是一筆一畫的瑣碎。我們身邊的很多同事扔下了病重的雙親、繁雜的家務,扔下了春日的踏青、秋天的效游,扔下了丈夫或妻子的埋怨,扔下了兒女的哭泣,和我一道忙碌在這平凡而枯燥的工作中。他們在奉獻中熔鑄責任,在奉獻中熔鑄忠誠!所以,為工作竭盡所能是責任的最好體現。 三、勇於承擔是責任的最好的詮釋 既然已從事了某一職業,被安排在一個崗位,就不能僅僅只享受工作帶來的益處和快樂,而是必須接受它的全部,即使是屈辱和責罵,那也是這項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在工作中不找借口,勇於負責。 工作中難免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當遇到問題和困難的時候,要主動去尋找方法解決,而不是找借口迴避責任。要堅信方法總比問題多!偉大的發明家愛迪生數百次的實驗失敗都不能磨滅他的信心,當一場大火燒毀了他的全部設備時,他沒有被嚇到,而是微笑著說:「災難有災難的價值。我們的錯誤被全部燒毀了,現在終於可以重新開始了!」這種樂觀向上的態度,不正是對責任心最好的詮釋嗎? 最後,讓我用《三分能力七分責任》這本書中的一句話來結束我的演講:責任就是對工作的完成,就是對職位的堅守,就是對人性的升華;責任意味著付出,意味著奉獻。讓我們一起在承擔責任的同時,一起感受工作的幸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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