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宗教寬容的文化根基與社會基礎

[來源:中國宗教|發布日期:2013-05-06]張朝發中國是一個多宗教的國家。現階段,處理好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信仰不同宗教群眾之間的關係,努力實現宗教與社會和諧相處,各宗教和諧相處,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信仰不同宗教群眾和諧相處,促進宗教和睦,是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要實現宗教和睦,宗教寬容是極其重要的內源力和基礎。宗教寬容是一個雙向互動的概念,既要求社會對宗教寬容,也要求宗教採取寬容的態度處理一切內部、外部關係。宗教寬容也是一個理論與實踐同構的概念,既體現在支配人們行為的思維方式、觀念上,更表現在具體的社會行為與宗教實踐中。具體來說,宗教寬容要求宗教與社會有關組成部分之間、宗教與宗教之間、宗教內部,都能秉持理解、容忍、平等、理性、剋制的理念和態度,按照求同存異、「和為貴」的原則處理彼此間的關係。一、文化根基以儒家思想文化為主幹的中國傳統文化的三種特質,造就了中國民眾信仰的多元化,使得在中國增進宗教寬容具有深厚的文化根基。第一,開放兼容的特質。數千年來,中國經歷過多次民族大融合。在歷次民族大融合中,各民族的思想文化相互影響、取長補短、整合進化,逐步形成了以儒家思想文化為主幹的中國傳統文化,從而造就了中國傳統文化開放兼容的特質。因為這樣一種文化特質,外來宗教容易在中國落地生根,形成了中國多宗教的格局,擴大了民眾信仰的選擇度。中國五大宗教中,除了道教是土生土長的本土宗教外,佛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是外來宗教。儒家文化有著巨大的同化力,在中國民眾主動接受外來宗教的同時,外來宗教大都經歷過中國化,通過自身的改革逐步適應中國本土文化與民俗。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儒、釋、道互相包容、求同存異、吸收融合的情形,構成了中國人文和宗教傳統精神的主流。佛教在唐代完成中國化之後在中國社會紮根下來,成為一千多年來中國民眾的重要信仰之一。明清兩代,中國伊斯蘭教界有識之士也對伊斯蘭教經學進行「儒化」闡釋,使之煥發出與中國傳統文化相融通的活力。當代中國基督教界致力於推動神學思想建設,促進本色化。在中國傳統文化開放兼容特質的深刻影響與帶動下,中國各大宗教普遍具有與時俱進、主動適應社會發展的良好品質。第二,實用理性的特質。近代以前,儒學以其極強的「經世致用」功能,牢牢佔據中國主流意識形態陣地,中國民眾受其影響廣泛而又深遠。儒學特別注重世俗生活,「格物致知」、「齊家治國平天下」成為世世代代奉儒學為圭臬的知識分子的追求和價值理念,從中體現出來的是理性勝過情感的精神。這種過於實用和理性的思維妨礙了儒學的進一步宗教化,同時也使中國民眾容易從實用的原則出發去判斷宗教信仰的價值,使中國人的宗教信仰呈現出「求神拜佛只為保佑平安」的濃厚的實用主義色彩。以實用為標準選擇信仰,使得中國民眾的信仰多元化特徵十分突出。中國各個歷史階段都是多種宗教、各種信仰共存的,缺乏一元宗教形成的思想土壤。這也是民間信仰在中國民間特別盛行的根源所在。第三,中庸貴和的特質。儒家主張以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的中庸原則制定禮義等制度,來協調並促進人倫關係為主的社會關係的和諧,來正確把握義利關係促進社會利益的平衡,反對過分、偏執的思想行為。儒家主張「和而不同」的理念,強調在承認事物和社會個體、群體之間的差異的基礎上,以「求同存異」的態度處理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各個群體(包括民族、國家)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和為貴,和諧相處。這種中庸貴和的思想,通過歷代政權的政治實踐和道德教化,深深根植於民眾的精神世界,塑造了中華民族的鮮明性格。各宗教在中國的傳播過程中受到這一思想的較深影響。高度中國化的佛教、土生土長的道教,都積澱了豐富的貴和思想,包含著化解衝突、整合社會、提升人生的智慧。中國伊斯蘭教經學大師將「五功」對應於儒家的「五倫」進行闡釋,突出伊斯蘭教追求社會關係和諧的價值理念。促進人與人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以及人自身內心的和諧,是中國各宗教強烈的內在訴求。中國宗教文化追求和平、崇尚和諧的價值理念與思想內容,進一步豐富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和諧思想內涵,也為宗教寬容提供了強大的內因。相互尊重、彼此寬容、和合共生,因而成為中國各宗教延續發展的主旋律。二、社會基礎政教關係和諧和順的歷史傳統,為各宗教提供了傳播發展的均等機會,使得在中國增進宗教寬容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中國的政教關係一向比較和諧。維繫這種和諧的政教關係的基礎是:「王權大於教權」、「王法高於教法」。也就是說,中國各宗教必須遵守世俗政權制定的政策法規。任何宗教要在中國立足發展,都必須「入鄉隨俗」共同維護好這一基礎。宗教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在享有信仰自由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這既是中國宗教發展史的一條基本規律,也是現代文明社會、法治社會的基本準則。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第三項規定「表示自己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僅受法律所規定的以及為保障公共安全、秩序、衛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所必需的限制」。縱觀世界宗教發展史,還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宗教必須不斷與社會相適應,這也是宗教延續發展的活力源泉。宗教具有超越現實的一面,但宗教存在於世間又必須面對世俗的方方面面,不僅要與民風民俗相適應,要與一國一地的文化相適應,最重要的是要與世俗政治相適應。這些相適應在各大宗教的傳播歷史中都可以找到例證。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全面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為政教關係和諧提供了保障,有力地促進了宗教寬容,形成了當前宗教和睦、民族和諧的良好局面。總體來說,人們對宗教的正確認識在逐步加深,宗教適應社會的主動性、積極性在不斷增強。中國宗教界十分珍惜這一難得的發展機遇,在思想上和行動上都積極地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總體上看,現階段中國的政教關係是比較和諧的,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同宗教界人士「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宗教界人士在各級人大、政協積極發揮參政議政作用,宗教界愛國統一戰線不斷得到鞏固和擴大;其二,各宗教之間彼此尊重、和睦相處;其三,宗教領域存在的矛盾糾紛基本得到及時妥善的化解與處理,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之間、信仰不同宗教的群眾之間和睦相處,積極投身國家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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