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關於香港的事情

一些關於香港的事情

二〇一〇年一月三十日13點22分41秒

瀏覽2524次|評論10條

搜錄了一些名詞解釋,希望有助大家了解香港.

1。雙十暴動

是1956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在香港九龍及荃灣等地發生的一次騷亂,事件的導火線徙置事務處職員在10月10日(即中華民國國慶)移除懸掛在李鄭屋徙置區之中華民國國旗及大型「雙十」徽牌而引起。事件釀成約60人喪生,逾300人受傷,成為香港史上死亡人數最高的騷亂暴動事件。

港督葛量洪於1956年12月23日將《九龍及荃灣暴動報告書》送呈殖民地部大臣,指出並無証據顯示事件是有預謀發動,而是支持國民黨政權的三合會成員試圖擾亂社會秩序,而達致其犯罪目的。葛量洪所持的主要理由包括:暴動範圍僅局限在九龍地區,而未有組織性的蔓延到港島地區;次暴動的中心-九龍北部,一直是香港罪案率偏高的地區;暴力事件多為國民黨支持者與三合會成員連結,向左派工會清算舊帳,試圖奪取勞工界的主導權,而並非帶有鮮明之政治目的等。

雖然港府在《九龍及荃灣暴動報告書》堅稱沒有証據顯示事件是被策劃,但國民黨特務在事件發展與推動唆使無異相當明顯。1950年代為逃離戰火而來港的大量內地移民謀生艱難,經濟情況不佳,加上政治的挫敗感,最終釀成騷亂。

2。天星小輪加價事件

發生在1966年的香港。事件由天星小輪加價港幣5仙(香港對英文「cent」的音譯,即分)引起。市民上街抗議加價,引起九龍連續2個晚上出現騷亂。港英政府出動軍警鎮壓,最後造成1人死亡,18人受傷,1800多人被捕。

九龍區商戶在騷亂中直接損失最少港幣2000萬。天星小輪最後在4月26日獲政府批准加價。

曾參加絕食抗議的青年盧麒在事後被警察兩次拘捕。次年1月盧麒被發現上弔死亡,其死因一直被受懷疑。

以絕食及遊行反對天星小輪加價,是1960年代至70年代香港連串社會運動的開端。隨之出現的運動還有「中文運動」、「保釣運動」、「反貪污運動」等等;反映隨著香港經濟的開始起飛,以及戰後年青一代的成長,香港人自我意識逐漸抬頭。

政府後來進行的調查,報告指經濟環境是引致騷動的原因。一般市民對警察反感,覺得警察不但貪污嚴重,而且執法不公,濫用權力;普遍持不合作及不信任的態度,亦令事件惡化。事後警隊進行連串改革;包括成立警民關係科改善與市民溝通;將管理小販、違例泊車兩項影響警察與市民關係的工作交由其他部門負責。

雖然公開的調查報告,稱1966年的經濟不景是暴動的近因。雖然調查沒有明言事件迅速演變成為騷動,顯示當時香港社會內正積累的不安情緒;特別是青年人對政府的不滿

3。六七暴動

六七暴動,亦稱六七左派工會暴動、香港五月風暴,當時參與者稱之為反英抗暴,1967年5月6日於香港爆發。香港親共的左派在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下,展開對抗英國殖民地政府(港英政府)的暴動。事件由最初的罷工、示威,發展至後期的暗殺,出現暗殺名單、放置炸彈。結果51人直接在暴動中死亡,另外超過800人受傷,死亡人數僅次於1956年雙十暴動。

據統計,六七暴動造成最少51人死亡,當中包括11名警察,一名英軍拆彈專家及一名消防員,802人受傷,包括200名警察,1936人被檢控。暴動期間共發現8074個懷疑炸彈,以及1167個真炸彈。

暴動期間亦造成經濟損失,部分市民變賣財產離開香港,造成香港的第一輪移民潮,市區樓房價格因此而急劇下滑。

暴動平息後,香港的親共左派組織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壞,不少地下組織在事件中曝光,有部分人被遣返大陸。左派暴力抗爭的手法失去民心;暴動後,有不少之前屬於或是接近左派的人士,從此脫離左派組織。很多香港市民亦對左派及中國共產黨亦懷有戒心,對他們「避之則吉」。直到九七之後。當主權轉移後特首董建華宣布頒發大紫荊勳章於當時左派負責策劃暴動的頭號人物楊光之時,引起全港社會各界嘩然,認為是對當年左派暴行的一種肯定。

香港殖民地政府研究六六、六七兩次暴動成因後,察覺到有需要適量調整過時的管治策略。政府透過主動關心及改善一般市民民生,減少社會不公平現象,同時緩和市民不安情緒及與政府的對立。政府在暴動結束後一年,即1968年已著手修改勞工法例,大幅加強對勞工的保障。為改善與市民在地區層面上的溝通,進行首次地方行政改革,包括於1968年成立民政處(即今日的民政事務總署)。暴動亦間接催生了香港在七十年代在教育、醫療、廉政、房屋等各方面的改革。

同時政府發現青少年空閑時間缺乏可供參與的活動而被左派招攬。於是決定大量增加文娛康樂活動。

暴動後的1969年12月開始舉辦的香港節,就是當中的一個重要節目,藉以加強青年對香港的向心力。此外,漁農處(現漁農自然護理署)也在1968年7月開設林務營以解決青少年問題。

香港警隊在暴動中的忠誠及勇敢表現備受讚賞,1969年獲英女皇賜予「皇家」封號,此銜一直保留至1997年6月30日主權轉移。

另一方面,由於六七暴動期間,不少公共巴士路線被逼暫停服務(部份更沒有重投服務),引致不少九座位載客白牌車應運而生,獲准到市區載客,最終致使殖民地政府認為白牌車可以輔助公共交通不足,促成1969年將白牌車合法化,成為今日的公共小巴,座位限制由9座位提升至14座位(1988年增至16座位),對香港公共交通的發展有深遠影響。

4。香港節

香港政府舉辦香港節的主要目的,是由於1960年代香港經歷文化大革命引發六七暴動,香港政府需要疏導民怨和安撫民心,加強香港年青人對香港的歸屬感,並希望可以營造出歌舞昇平的氣氛。早於1966年爆發天星小輪加價事件後,香港政府於1967年發表了《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書》,建議提出「要利用青少年活動疏導青少年過剩的精力,作為預防社會騷動方法之一」。1968年,香港政府成立一個指導委員會,研究為香港安排一星期的娛樂的可行性。1969年初,委員會獲撥款200萬港元籌辦香港節。

其後香港節曾先後於1971年與1973年舉辦過兩屆,但規模比第一屆為小,市民的踴躍程度亦大為減低。加上香港政府也認為香港節已經達到其成效,故此之後便再沒有舉辦。

5。中文運動

1960年代,當時全香港唯一一個以中文授課的大學香港中文大學獲得政府承認。在此之前,香港高中生只能升讀以英文為授課語言的香港大學。香港在1966年及1967年接連發生暴動後,社會上的知識分子有感於政府對華人重視不足,是引起社會不安的原因之一。中文因為法律地位問題被邊緣化,造成政府與一般市民之間溝通的隔閡。例如,任何與政府有關的文書亦必須以英文書寫;中文報章的輿論卻常被忽視,倘若要向政府部門提出建議或投訴,只有寫信給香港最大英文報章之一《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方才有實效。但當時市民教育水平甚低,很多人都不諳英語或只懂得基本英語。

中文運動最先由專上學生髮起,在1968年由學界成立委員會向政府爭取中文合法化。

1970年,政府成立委員會研究公事上使用中文。

1969年,香港首個phone-in節目《太平山下漫步》誕生,市民可以透過該節目與政府官員溝通。

1972年,立法局議員鍾士元成為首名在立法局會議中使用中文的議員。

1974年,政府立法通過中文與英文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6。立法局

1960年代,香港經歷文革引發的六七暴動,政府一方面推出香港節等文化活動安撫民心,另一方面也籌備代議政制,令市民有參與政制的機會。1967年,立法局成員人數增至26名,官守和非官守議員各佔13名。1973年,人數增至46名。1980年,增至50名。於1984年政府推出《代議政制綠皮書》,詳列立法會民主化的過程,正式就立法局引入民選議席諮詢公眾。

1985年起,立法局搬到位於中環的舊最高法院大樓,並首次推行間接選舉。由於立法局的間接選舉以及當時主要由民選議員組成的市政局都甚為成功,不少泛民主派成員都要求政府在1988年引入直接選舉議席,當時被稱作「八八直選」。但最後政府推出的《代議政制白皮書》,卻把首次直選的時間推遲至1991年,使泛民主派頗為失望。1985年,通過《立法局(權力與特權)條例》,使立法會的權力大大提高。1991年,成員人數增至60名。

1991年立法局第一次直接選舉舉行,香港首個政黨香港民主同盟成立。由於聯票效應,使泛民主派大獲全勝。立法局內非官守議員為對抗泛民主派,以免議會被控制,成立了今日自由黨前身的「啟聯資源中心」。

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1992年上任,首份施政報告推出政改方案,建議1995年的最後一屆立法局選舉中,大幅增加直選議席,又新增九個功能組別(即所謂「新九組」)。中國對此非常不滿,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魯平斥責彭定康是「香港歷史上的『千古罪人』」,並宣布放棄「直通車」(即原來中英雙方協議,最後一屆立法局議員可全數過渡成為特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

中方又決定「另起爐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之下成立預備工作委員會,同時成立香港臨時立法會(簡稱臨立會),在第一屆特區立法會成立前運作,以通過特區成立時「必不可少」的法律。

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香港臨時立法會,在深圳開會,以通過特區成立時「必不可少」的法律。

1997年6月28日,最後一屆殖民地時期立法局時任主席黃宏發宣布「本局休會,待續無期」後[1],議員全部「落車」。

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立法局改名為立法會。

1998年,舉行首屆正式立法會選舉。2000年,舉行第二屆立法會選舉。2004年,舉行第三屆立法會選舉。依據《基本法》附件分配直選及選舉委員會席次的數量。98年直選20席,00年24席,04年30席,達到所有席位的一半..

2004年,香港為2008年立法會是否實行全面普選爭論不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進行解釋,指出香港要改變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舉制度,除要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三份之二立法會議員同意外,還要得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間接否決了2008年普選的可能。

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以全票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普選問題的決定》決定了香港可以於2017年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另外可以於2020年普選立法會。

7。八八直選

1984年香港政府發表《代議政制綠皮書》,研究在香港發展代議政制,其中提及到香港立法局最終會引入直接選舉議席。而於1985年,香港立法局亦首次引入間接選舉議席。到了1987年5月27日,香港政府發表《1987年代議政制發展檢討綠皮書》,就香港代議政制的發展作出檢討,並向市民諮詢對1988年於香港立法局引入直接選舉議席的意見。

根據當時的多個民意調查,支持直選的市民約為六成至七成。同年9月底,由超過100個香港民主派人士組成的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於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爭取八八直選集會」,逾萬名市民參加。11月,香港政府公布由自行成立的民意彙集處,並委託調查機構AGB McNair Hong Kong Ltd就八八直選進行的兩次民意調查。

1988年2月10日,香港政府發表《代議政制今後的發展白皮書》,當中提及「雖然市民對在立法局加入若干直選議席此項原則,表示支持,但是在實行時間上則有歧見」。而於1988年9月22日,香港舉行第二次立法局間接選舉,但並沒有任何直接選舉議席。其後香港政府最終決定於1991年於立法局引入直接選舉議席。1991年9月15日,香港終於舉行首次立法局直接選舉,而18名議員由地方選區選出,又被稱為「九一直選」。

在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離任後的回憶錄中,彭證實了港英政府當年是刻意扭曲民意,玩弄數字,原因是中英雙方已達成秘密共識,若諮詢結果能顯示市民並不要求八八直選,則中方會把最終引入直選的承諾寫入《基本法》中。

8。新九組

彭定康在1992年上任港督之後,在當年的首份施政報告推出政改方案,內容包括改變最後一屆立法局的組成及取消所有在區議會的委任議席等。根據方案,最後一屆香港立法局會大幅度增加直選議席,以及增加九個功能界別。

跟以往的功能組別最大的不同之處,就是新九組的選舉方法。任何在1991年人口普查中報稱從事其中一個行業的在職人士,都會自動成為新九組其中一組的選民,當時的選舉事務委員會還選用了「在職人士多一票」作為宣傳口號。因為新九組都是一人一票產生的,而選民數目高達106萬,所以這九個議席變相成了直選議席。

9。功能組別

功能界別,俗稱功能組別或功能團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內,代表社會上某些職業而在特定公職選舉中擁有投票權的類別。

在現有制度下,例如從事衛生服務界、教育界及社會福利界的組別,少數選民有權以個人身份投票的之外,而其他的團體票選舉模式,即從事該行業的一般僱員及從業員則並不具選民資格。因此,大部份功能界別只能代表該行業中的小部份,如通常是僱主,不能全面反映全體從事該行業的市民的意見。

10。五區總辭

五區總辭、或稱「五區請辭」,其倡議者宣稱「五區公投」、「五區起義」,是屬香港泛民主派兩個政黨公民黨、社民連聯合發起的政治行動,最初由社民連於2009年7月提倡,意思是指五個香港立法會選區,即香港島、九龍東、九龍西、新界東及新界西,每區有一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辭職,產生五個空缺席位,然後按照香港法例進行補選。在補選中,泛民以爭取全民普選、廢除功能組別作為選舉議題,以「五區公投、全民起義」作為口號,喻義選舉作為「變相公投」讓市民投票。假如總票數過半並有一定投票率,即代表提出的普選議題有相當的民意基礎,藉此行動,希望對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造成壓力,並在國際間引起廣泛的關注。五位立法會議員於2010年1月26日,向立法會秘書處遞交辭職信,五個選區辭職議員包括港島區陳淑庄、九龍東梁家傑、九龍西黃毓民、新界東梁國雄、新界西陳偉業。

11。真普選

要求特區政府以及中央定出2017行政長官普選,以及2020年立法會普選具體方案,消除"可以"兩個字帶來的不確定因素.

12。特區政府政改方案

港府09年11月18日公布《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提出「優化版」區議會方案,特點是不許委任區議員透過間選進身有份選特首的選委會,以及立法會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組別內沒有投票和被選權。

新方案會進行三個月公眾諮詢,按建議,二○一二年的特首選委會擴大至有一千二百人,其中近一百人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立法會分別增加五個地區直選和五個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後者連同現有的一個區會議席,將全部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委任區議員無權參選或投票。

按《基本法》規定,政改方案須經立法會三分二議員投票支持、特首同意、及人大常委會批准方能通過。

13.泛民

香港民主派(Hong Kong Pan-democracy camp)是香港傳媒及學者等常用的辭彙,泛指支持香港推行民主及普選的政治及社會人物。近年更多被稱作「泛民主派」(簡稱泛民)。

泛民主派並無正式定義,但有一些共同訴求,一般包括要求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儘快推行全面普選、注重監察政府運作、視「人權」、「平等」、「公義」、「言論自由」等為社會的重要價值。他們在其他政治或經濟理念上則未必有一致的看法。

泛民主派並非正式組織,亦無固定召集人,但在選舉、議會審議一些重要議題、或組織一些大型民間運動例如遊行時,泛民主派有時會進行協調。泛民主派成員有代表藍領階級的政治人物、也有主要服務中產階層以及專業人員的人物。泛民主派包括多個政黨、政治組織及一些獨立人士

14.建制派

親建制派(Pro-Establishment Camp),也稱為親北京派、親中派(親中共派)、傳統左派、保皇黨,是香港傳媒及學者等常用的辭彙,泛指通常擁護或很少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現有制度作出抨擊和批評的政黨和人士。

-----------------------------------------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10年1月30日關於政改方案的講話節錄:

  就行政長官普選模式而言,人大常委會《決定》已訂明,在2017年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時,行政長官是由所有合資格選民普選產生,因此是「一人一票」、名符其實的普選。

至於2020年立法會的普選模式,包括如何處理功能界別,我們理解社會各界有很多不同意見,如有意見要求取消功能界別,但同時亦有意見要求保留功能界別。這是一個具爭議性的問題,社會在未來還有充分時間作討論。在落實普選時的選舉模式,必須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這已是毋容置疑的。我們尚有相當充分的時間去討論功能界別的方向。

經歷過2005年的原地踏步,香港發展民主政制,又再一次走到十字路口。假若我們今天對推動政制發展抱悲觀、懷疑及缺乏互信的態度,最終只會阻礙我們實現普選的最終目標。

  事實上,我們現在距離推進2012年政制發展,只差一步之遙。有了成功實踐的經驗,到將來落實全面普選達成共識的機會便會更大。

  政制發展從來都是一項複雜和極具爭議性議題。社會上不同人士對政制發展和民主進程有不同的想法和意見,這是很正常的。要達成共識,走出這個政制困局,我們除了要對自己有信心,願意妥協和懂得包容亦十分重要。

推薦閱讀:

念叨幾句關於生活
關於孩子學習成績,在命理中是如何看的?
關於男女身體的冷知識
關於懺悔

TAG:香港 | 事情 | 關於 | 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