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純文字學角度看簡化字

  近幾年來,漢字簡化的功過成了不少人的話題。這個問題只有在多方面的、深入的調查研究工作的基礎上,才能得到比較科學的結論。我們沒有在這篇短文中全面討論這個問題的奢望,只想從純文字學的角度淺談一下簡化的利弊。

  

  從漢字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來看,有很多簡體顯然優於繁體。例如

  • 繁體「眾」早已成為字形講不出道理的記號字,簡體「眾」則是很好理解的會意字。

  • 繁體「滅」是聲旁已經起不了表音作用的形聲字(因為充當聲旁的字早已不獨立使用,一般人不認識),簡體「滅」則是造得相當成功的會意字。

  • 繁體「叢」的結構也難以說清,簡體「叢」的「從」旁卻有很好的表音作用。

  • 有些字的繁簡體都是形聲字,而簡體聲旁的表音作用明顯優於繁體

  • 如膚(膚)、幫(幫)、護(護)、趕(趕)、運(運)等

  • 有些簡體的聲旁從古音系統看雖不如繁體合理,但對今人而言則比較適用

  • 如遞(遞)、樁(樁)、膠(膠)、猶(猶)、驚(驚)等。

  • 這類簡體也應該看作比繁體優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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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很多字的繁簡體,從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來看難分高下。有些字的繁簡體都是字形講不出道理的記號字(至少一般人不能理解這些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

  • 如「長」和「長」、「為」和「為」、「單」和「單」、「對」和「對」等等。

  •   

      在都是形聲字的繁簡體里,有些形旁相同的繁簡體,它們的聲旁的表音作用沒有明顯的優劣(講表音作用根據今音):

  • 如「糧」和「糧」、「犧」和「犧」、「極」和「極」、「礬」和「礬」等,是繁簡體聲旁的讀音都跟字音相同的例子。

  • 如「認」和「認」、「選」和「選」、「釀」和「釀」、「擾」和「擾」等,是繁簡體聲旁的讀音都跟字音不完全相同的例子

  • 不過認識「犧」、「極」、「礬」、「選」諸字的聲旁的人,要比認識它們的繁體的聲旁的人多得多。從這一點上看,也可以認為這些簡體的聲旁的表音作用優於繁體。

  •   

      有的聲旁相同的繁簡體,它們的形旁的表意作用沒有明顯的優劣

  • 如從「思」的「慮」和從「心」的「慮」(在較古的篆文里,「慮」其實是從「心」「虍」聲的字,不過《說文》中的「慮」字已從「思」)。

  • 有的繁簡體的形旁和聲旁都不同,但是表意和表音作用都沒有明顯的優劣

  • 如從「音」「鄉」聲的「響」和從「口」「向」聲的「響」。

  •   

      有時,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還算不錯的形聲字,簡化成了字形的表意作用還算不錯的會意字:

  • 如「陽」簡化成了「陽」。它們的優劣也很難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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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偏旁類推原則產生的簡化字,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跟繁體一般也分不出高下。

  • 判斷文字的優劣不但要看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對拼音文字來說,只看字形的表音作用)

  • 而且還要看字形是否既簡單又不會彼此混淆。

  • 所以在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上跟繁體難分高下的簡體,只要字形不會跟別的字相混,就可以認為比繁體優越。

  •   

      在不少成功簡化的同時,也有大量的簡體,是通過破壞或削弱繁體的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來達到簡化的目的的。

  • 有些簡體同時破壞了形聲結構的繁體字形的表意和表音作用

    如從「艸」「闌」聲的「蘭」字的簡體「蘭」,從「旨」「尚」聲的「嘗」字簡體「嘗」,從「頁」「豆」聲的「頭」字簡體「頭」。

  • 有些簡體完全破壞或削弱了形聲結構的繁體的聲旁的表音作用。

    前一種情況的例子如「爺」(爺)、「層」(層)、「導」(導)等字,後一種情況的例子如「燈」(燈)、「鄰」(鄰)、「價」(價)等字。

  • 特別如原從「盧」(盧)聲的幾個形聲字的簡體。從「盧」聲的十多個比較常用的形聲字,除去「驢」(驢)字都跟「盧」同音。漢字形聲字聲旁的讀音跟字音大都不能密合。從「盧」聲的字是很難得的一組表音作用很健全的形聲字。可是其中的「蘆」、「廬」、「爐」、「驢」四個字,由於是在全面採用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之前推行的「約定俗成」的簡化字,卻把聲旁改成了聲母跟字音有明顯區別「戶」字。這是很可惜的。

  •   有些繁體的字形的表意作用,受到了破壞或削弱。

  • 例如:從「手」從「帚」的會意字「掃」簡化成了「掃」。

  • 從「食」「羊」聲的「養」簡化成了「養」。

  • 「買」「賣」(買賣)二字繁體所從的「貝」、「產」(產)字從繁體所從的「生」,在簡體里都看不到了。

  •   

      在古文字演變為隸書的過程里,為了書寫的方便,破壞或削弱了很多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這是合理的,因為古文字實在太難寫了。在楷書早已成熟的時代還這樣做,是否很有必要,就需要認真考慮了。

      

      由於簡化,漢字體系里增加了一些基本結構單位

  • 即有些學者所說的部件,如「頭」、「樂」、「專」等。

  • 偏旁的簡化,如「金」旁簡化為「釒」、「言」旁簡化為「訁」等,也起到了這樣的作用(至少應該認為增加了基本結構單位的變形)。

  • 特別如「柬」旁的簡化。在「柬」和「闌」「楝」等字中的「柬」旁並未簡化的情況下,把「揀」「煉」「練」這幾個字的「柬」旁簡化為「煉(去火旁)」,是不夠妥當的。何況這個簡化的形體還十分容易跟「東」相混。

  • 為了減少一些字的筆畫,而去增加原來已經十分龐大的漢字體系基本結構單位的數量,恐怕不能認為是一件合算的事。

  •   

      「同音代替」的簡化方法最為人所詬病。但是平心而論,有很多同音代替的例子還是合理的。

  • 如以「才」代」纔」、以「出」代「齣」、以「板」代「闆」等,有什麼不好呢?

  • 台灣省並未實行漢字簡化,但是台灣人通常都寫「台灣」而不寫「臺灣」。這充分說明合理的同音代替是大家所願意接受的。

  • 但為了照顧文字表音表意的明確性,使用這種方法的時候的確應該十分謹慎。

  • 豐子愷畫

      

    所謂「同音代替」的「同音」,實際上包括「音近」。因此使用這種方法有時會造成一字多音的現象。

  • 例如:讀上聲的「斗」由於代替了「鬥」,增加了去聲一音。

  • 讀陽平的「別」由於代替了「彆」,增加了去聲一音。

  • 其他簡化方法也有可能造成一字多音現象。不同的字用了同樣的簡化字形,或者某個字的簡體跟別的字同形,都有可能造成這種現象。

  • 例如:「纖」(「纖」、「纖」)有qiàn、xiān二音。由於「麽」的簡體跟讀yāo的「么」同形,《簡化字總表》不得不規定讀yāo的「么」寫作「幺」。

  • 甚至普通話審音工作都有可能造成一字多音現象。1985年發表的《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規定「曝」(pù)在「曝光」一詞里讀bào,就使這個字變成了多音字。

  • 漢字里多音字很多,引起了不少麻煩,讀音的錯誤往往跟多音字有關。因此增加一字多音現象顯然是不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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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衷心希望在今後的漢字整理工作中,不要再破壞字形的表意和表音作用,不要再給漢字增加基本結構單位,不要再增加一字多音的現象。


    裘錫圭:古文字學家,1935年生於上海,祖籍寧波,曾為北大中文系教授博導,現任教於復旦大學,研究領域涉及甲骨學、金文、戰國文字、簡犢、帛書等,著有《古文字論集》《文字學概要》《古代文史研究新探》等,是蜚聲海內外的知名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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