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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聖解(四十八)

道德經聖解(四十八)----蕭天石(2011-06-15 16: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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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雜談 分類: 道門語要

第三十四章

大道氾兮,其可左右。①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②功成不名有,③ 衣養萬物而不為主。④常無,[欲]可名於小;萬物歸焉而不為主,⑤可名於大。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⑥

【注釋】

①氾,御注作「汎」,景龍、御注、敦煌本無「兮」字。馬敘倫曰: 「泛、汎,二字古通假。《禮記·王制》:『氾與眾共之。』釋文:『氾, 本亦作汎。』其例證也。《說文》:『氾,濫也。』『汎,浮貌。』二義不同,作『氾』是。」焦竑曰:「氾,無系著也。」

②「以」,河上作「而」。此從景龍、御注、敦煌、英倫諸本。

③功成,景龍作「成功」。各本均作「功成」。

④衣,景龍本作「愛」,並無下文「而」字。養,《永樂大典》作 「被」。此從王弼本。俞樾曰:「按河上本作『愛養』,此作『衣養』 者,古字通也。」

⑤景龍本無「常無欲,可名於小,萬物歸焉而不為主」三句,各本均有。敦煌、遂州本無「常無欲」三字。叟案:小、大為對文,且 所以釋上章「朴雖小」之小也,故應有。又各本「無」下有「欲」字,高亨曰:「欲字疑衍。『常無』者,謂道之本體固為無也。唯其常 無,故可名小;增一『欲』字,則不可通矣。」案:此為後人因首章「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二句斷句之誤,將「欲」字繫上 文,作「常無欲」、「常有欲」讀,因而以此亦應有「欲」字,不知反陷義於不通矣。

⑥傅奕本作「是以聖人終不自為大」,「自」字實為衍文。高亨《老子正詁》依王弼作「以其終不為大」。此從河上、景龍、敦煌、御 注、景福、英倫諸本。

總闡聖人修為之道第一

大道氾兮,無方無所,無系無際;可左可右,可大可小;流行於宇宙之間,無所不周;顯著於天地之物,無所不被;化機無窮,神用無 既。夫道之始,從無而有;物之始,從一而萬。故「無」為天地之始, 「有」為萬物之母。有生於無,無中孕有;故道為萬物之母,而萬物為 道之子;故曰「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道生天地,道不自生,而天地自生;天地生萬物,天地不自生,而萬物自生;何用辭為?此自然無 窮之奧蘊,無盡之奇特也。

充天地之間,萬千生意,何莫非道之生意?萬千氣象,何莫非道之氣象?一切化成,何莫非道之化成?一切長養,何莫非道之長養? 然而生任其自生,象任其自象,成任其自成,養任其自養,功參造化,而不與焉;大涵天地,而不有焉;洋洋乎發育萬物,而不為主焉!此 所以莫知其神奇之無極,莫究其妙化之無窮,莫測其生生之機緘,無始無終,而博大無疆也。故曰:「功成而不居。」雖曰如是,然大道則 無心於自有自為自主,而無與其間。故曰:「功成而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聖人效之,以君臨天下,恆能有天下而若無天下;任大 道之運,因時會之行;其來也天行,其去也物化;成毀存亡,聖人皆孩而順之,順而受之,受而無之,此其所以為大而不可及也。

道不可以小大方,不可以有無擬。何謂無?小之極於無限小,以至無倫,而無形可見,無聲可聞,無狀可狀,斯可強名為無;故曰: 「常無,可名於小。」然此無非真無,小非真小,至無之中有至有存焉,至小之中有至大存焉,且可大而至於無限大,莫可窮究。故其極也, 可伏藏天地而有餘,化育萬物而無盡,萬物俱歸之而不自為主。故曰:「萬物歸焉而不為主,可名為大。」小之大之,無不宜之;有之無 之,無不通之。渾沌無分,通小大有無而一之;斯之為靈府,斯之為道妙。上章所謂「朴雖小,天下莫能臣」者,此之謂也。禪宗古德謂 「有物先天地,無形本寂寥,能為萬物主,不逐四時凋」。能為萬物主,而不為萬物主,能宰制天下而不宰制天下;不用天下,亦不為天 下用!此其所以為大而不可及也。

其所謂小者,無也,本也,道也;其所謂大者,有也,末也,萬物也。故小能御大,無能御有;是以聖人為小不為大,而終能成其大。其所以 然者,在能執其本以齊其末也,守其道以成其功也,同其無以御萬有也。世人多重現象,以其大也,多也,有也;故常博而寡要,勞而少功, 有為而有不為也。老子獨重本體,以其小也,簡也,無也;故常難而易成,少而多得,無為而無不為也。其所以然者,要在其能以大道為用, 故能以無體為體,無用為用;又能以至大藏於至小,以至小成其至大也。聖人體此以自全自為自守,故曰:「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 要亦為一小大,同有無,齊多少,通天人,而無可無不可,共冥入超時空而泯天地之境界也。其「圖難於易,為大於細之聖教,旨在斯乎?

參證章旨第二

本章旨在教人以聖人修為之道,宜以道泛觀天地萬物,復能通天地萬物而同之,同而一之,一而冥之,冥而無之;守其無,而不為天 地萬物易其性。如此修行者,雖可名於小,然守小可以為大,不失其道,不失其性,則自萬物莫不歸之。萬物歸之而不自為主,則守小反 可以成其大矣。務大者,則反之;以務於大者,常易放其性與失其性也。

昔莊子有言曰:「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則以身殉利,士則以身殉名,大夫則以身殉家,聖人則以身殉天下。」 謂彼等雖「事業不同,名聲異號,其於傷性以身為殉,一也」。又曰: 「伯夷死名於首陽之下,盜跖死利於東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 於殘生傷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盜跖之非乎?天下盡殉也,彼其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其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其殉 一也,則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殘生傷性,則伯夷亦盜跖已;又惡取君子小人於其間哉?」夫道也者,以生生為體者也;殘生傷性,與道 背馳,聖人之所不取也。殉於名利,殉於仁義,殉於外物,殉於內欲,再大之而殉於天下,其所殉即喪我,均也。凡此皆大有者也,為聖人 所不務。聖人之所務者,為至小而至無,天下人所不欲不爭者,故能無爭亦無失。要亦為不適人之適而自適其適,不得人之得而自得其 得,不樂人之樂而自樂其樂,以其心中別有天地在也。故曰:「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此之謂也。

聖人之在天下也,以存神養性為主,以至誠無妄為體,以大公無私為用,以守小無為為務。不以富貴紛其心,不以貧賤易其志,不以 天下撓其神,不以死生錮其性,而唯道是從。若萬不得已而用世,亦如行雲流水之無心而自行,澤及四海而不為功,德被萬世而不名有, 天下歸之而不為主,化育萬物而不為己;要以自處於虛,自守於無,自為於小,外其身而不與焉。即與天同大,而不自為大;故能使百姓相忘於我,亦猶魚之相忘於江湖,與萬物之相忘於天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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