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狗肉:權利還是陋習?
從今年5月開始,廣西玉林要舉辦「夏至荔枝狗肉節」的消息引發熱議。趙薇、孫儷等眾多明星或公開場合現身抵制,或在微博上發文討伐,讓玉林因「狗肉節」成為輿論的靶心。6月6日,玉林市政府發布聲明,聲稱所謂「夏至荔枝狗肉節」活動只是個別商家和民間的一種說法,玉林市各級政府和民間組織從未舉辦過任何形式的「狗肉節」。在動物保護人士不斷呼籲下,目前玉林當街宰狗已被當地政府禁止,與「狗」字沾邊的招牌、標識中的「狗」字一律被遮擋、塗抹、覆蓋直至剷除。6月17日,當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向媒體表示,「自治區和玉林市政府決定退出『主辦』此次狗肉節,因為社會各界的輿論壓力太大了!」對於吃狗肉,有兩種聲音:動物保護人士認為「狗是人類的朋友,吃狗不文明」,而食客則認為「吃狗不違法,是我的權利」。截至6月15日,新浪關於是否取締「玉林狗肉節」的調查顯示,19萬人支持取消,2萬反對取消。6月15日,中國政法大學公共決策研究中心等多家單位在京召開「玉林狗肉節」制度反思研討會,相關專家就「狗肉節」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多方面的探討,為動物福利與動物保護立法建言獻策。玉林狗肉節是不是民俗?玉林當地的一位村民對動物保護公益組織首善志願者說:「現在在玉林城鎮吃狗非常厲害,那邊有做狗肉節的習慣。在這邊偷狗就送到城鎮那邊去,而農村裡面不大有此習俗,即使有人吃,也不多。」玉林市民秦女士則稱:「吃狗肉,過去就有,狗肉是當地的一道名菜。但這麼多年來,與夏至冬至結合在一起,並沒有這樣的習俗。」那「玉林荔枝狗肉節」是怎麼來的?「上世紀90年代後,各地為發展自己特色文化,爭相辦不同的節,『政府搭台,商家唱戲,共同發財』,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廣西玉林在2005年之後,結合當地吃狗肉的飲食特色,就辦起了『玉林狗肉節』。因當地有『荔枝旺,吃了狗肉再吃荔枝,不旺也旺,旺上加旺』的說法,加上『狗肉可以抵禦風寒,避暑』的賣點,就有了『夏至狗肉荔枝』湊在一起的說法,實際上『玉林狗肉節』出現的時間非常短。」玉林市民黃女士說。「用什麼樣的民俗事項過節應該由玉林人民自己決定。風俗是在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下形成的習慣,所以風俗習慣帶有天然的合理性,但是它最大的特點是跟實際相連接,隨時代發展而不斷變化。對於風俗習慣,一般人有三個態度:符合當前價值觀的,要弘揚學習;自己的風俗不傷及他人利益,相互尊重;及時摒棄不合時宜的風俗習慣。目前國家對於風俗習慣的態度,除了尊重,還要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統一,與玉林相關的就是『文明和諧』。」北京市文聯副主席、民俗學家趙書分析道。「對於民俗,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種民俗的推出,應當以不妨礙公序良俗為底線,應當以不傷害公眾利益為底線。民俗屬於我們國家軟實力,如果是以盜竊、搶劫狗來支撐一個狗肉節,我覺得這不是一個令人尊重的民俗節日,不是受人尊重的軟實力,也不是一個法治國家應當容忍的事情。對於符合核心價值觀的,要旗幟鮮明地鼓勵,要大力地弘揚,但是對於民俗當中的陋俗,特別是違反核心價值觀的一些行經多年的陋俗、惡俗,我們還應當大張旗鼓地去抵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高秦偉表示認可,「事實上很多中國古代的一些風俗習慣,我們現在做的正是一方面在繼承,一方面也在拋棄。」狗肉能用來經營嗎?多名律師和首善志願者在玉林進行了一年的調查,調查報告提供了這樣一組數據:玉林市區貓狗固定的餐廳和流動攤販總共有200多家,平均每檔日銷售貓狗肉3至20隻以上。玉林當地羊肉售價約每斤40元,而貓狗肉價格每斤僅10元左右。數字背後讓人質疑的是:每天大量流通的貓狗肉從哪裡來?首善團隊的調查證實,玉林貓狗肉99%從外地調運。2013年3月5日,一輛載有1000多隻活狗的貨車,從四川前往目的地廣西,在貴州境內被「愛狗人士」舉報攔截,當時車上的部分犬只已查出攜帶大量人畜共患傳染病。因為質疑這些狗的來源,志願者拒絕讓車輛離開,當地警方調查後發現運輸人員能提供動物檢驗檢疫證明,根據規定應當放行。經緊急協商後,由南京、昆明、貴州三地救助站接收治療。病狗為何能拿到動物檢驗檢疫證明?其中有什麼蹊蹺呢?安翔律師解釋道,根據農業部2010年3月發布的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規定,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相關易感動物、易感動物產品的,貨主除按規定向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外,還應當在起運3天前向輸入地省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而這張檢疫證屬於當日報檢、當日檢疫、當日出證,明顯與規定不符。事後,開具這張證明的兩位獸醫被停職調查。開具檢驗檢疫合格證須查清狗的來源、飼養記錄及是否進行過狂犬病強制免疫。我國現行動物防疫法規定,凡是走上餐桌的動物肉,都實施可追溯管理。也就是說,從動物出生到養殖、免疫、運輸、銷售、屠宰、加工到最後走上餐桌,一系列經營行為都有信息記載和傳遞,實現每一件最終被消費的動物產品,都可追溯到其生產經營過程的任何一個環節,以促進動物生產經營行為的規範化,達到保證消費安全的目的。這樣的可追溯制度通過「三證兩檔兩標識」實現的,即免疫證、動物防疫條件許可證、工商營業許可證,養殖檔案、免疫檔案,畜禽標識、免疫標識。因各環節規範限制,現實中,國內合法的狗肉養殖場非常少,廣西玉林也沒有。而要保證每年幾百萬隻狗的供應量,玉林市場狗的來源合法性存在疑問。按照相關法律以及2013年農業部4月22日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犬和貓產地和運輸檢疫監管工作的通知》,做到一犬一檢疫證,一犬一免疫證,一犬一實驗室檢測報告。每隻犬的檢測費用為300至500元,一車一般在500至1000條狗的規模,如果一犬一證,價格將相當昂貴。實際中,商販採取的是多犬一證,甚至無證。「至於屠宰環節,根據動物防疫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規定,應在取得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基礎上,運到國家指定的屠宰場,核驗產地檢疫合格證後,在官方獸醫檢疫後,才能屠宰和作為產品分銷。我國目前沒有一個合法的犬只屠宰場,決定了在國內狗不可能用於食用。」安翔說。吃狗肉安全嗎?來路不明的狗肉,你敢吃嗎?首善調查報告總結了玉林地區貓狗肉來源,除了全國各地的養寵物家庭,還有大量農村留守家庭的陪伴動物,還有部分是流浪貓狗。餐館裡的狗肉價錢每斤30元左右,利潤不是特別高。利潤最大的狗販子集團,通過偷、搶、毒等方式,每天能弄到200隻狗供應市場。9月28日是世界狂犬病日。據《2013年中國狂犬病年會》報告稱,2012年我國共有疫情1425例,廣西232例,居全國首位。2006年到2009年全國和廣西通報的情況看,廣西都排在全國狂犬病疫情病例的首位。2007年玉林市疾控中心通報,2002年至2006年11月,玉林市共發生狂犬病338例,全部死亡。每年因狂犬病直接經濟損失達667萬元。玉林市狂犬病的發病數排在廣西第一位。國家執業獸醫師、北京康樂佳寵物醫院院長許新令分析,在貓狗肉交易從業人員身上發生狂犬病的概率很高,需要政府從源頭上採取措施。「不能保證每個環節的真正檢疫,上餐桌的肉如何能保障安全健康呢?重點要做兩個工作。一是要有良好的品種,源頭上保證養殖場到餐桌的安全。二是屠宰環境好,否則食品安全不能保證。此外,運輸過程中要防止食品變質,而活的要保證不得病,這樣來保證狗肉的安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認為,政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應恪盡職守,履行職責。懈怠、不作為,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講,就是行政違法。「比如出於經濟利益或宣傳地方食俗文化推出狗肉節,有促進當地的經濟繁榮的良好初衷。但在食品安全的各個流程和環節,是否已盡到應有責任,如不能把好入口關,出現大面積疫情,責任一定跑不了。二是如何更好地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人和自然和諧相處的關係。我覺得這樣的節日舉不舉辦,或者舉辦後,需要大家的討論、檢討、反思,從而確定這項行政決策,這是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的要求。民主決策要求聽聽老百姓的呼聲、網民的意見、不同群體的意見。之後還需有效果評估,確定是否有必要調整或者取消,這些基本工作如出於地方利益保護而不作為,從行政法上講是不作為的違法問題。劉俊海說,從保護消費者權益角度,由於信息不對稱,消費者在不知情情況下食用沒有經過檢驗檢疫的狗肉時,有可能在身體里殘留著很多有毒有害物質。在玉林狗肉節上,如果政府旗幟鮮明地反對,這個狗肉節也搞不成。而在市場失明的時候,當企業考慮不到法治元素、民主元素時,政府要登高望遠,及時制止。做一個法治政府,不僅要做到民本、勤勉、誠信,也要是有愛心的政府。另外也寄希望於我們的廣大消費者,狗肉節能不能辦得成功,關鍵還是在於消費者。如果沒有人去參加狗肉節,商家的大旗也不會搖得這麼大。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表示,「站在對自己生命健康負責任的角度,應該要遠離狗肉。我們國家對於牛羊屠殺有規範,但是對狗肉、貓肉都沒有,我認為消費者應該慎重。」走出困境需要立法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動物保護專家Fi°″「W°°dh°「「「博士介紹,在香港,在很多人把狗作為家庭成員看待,狗在香港是不能被食用的。這得益於人們共識和相對健全的法律。1911年香港製定了《動物收留所條例》,明確人們怎麼處理流浪動物或不想要的流浪動物。1927年,因為認識到狗和其他的動物有區別的,香港專門出台針對犬類的特別規定。1935年,香港出台了《反對殘酷對待動物的條例》,強調不造成額外不必要的痛苦。同年《屠場規例》具體規定處理動物的相關方式。1949年香港爆發狂犬病,因此「為了管理、控制貓狗,抑制狂犬病」《貓狗條例》出台了。1967年加入了禁止屠宰和售買貓狗的規定。1982年至1987年期間,狂犬病再次爆發了,1992年制定了《狂犬病條例》,來預防以及控制狂犬病。1999年《貓狗條例》代替了之前的狂犬病條例,不只限制屠宰、售賣、使用、食用,只要你被發現持有貓狗的屍體,你就要證明沒有從事以上任何工作的一個環節,這個規定有效地減少違法行為發生。目前在香港,偶爾也會有人犯法。香港對於屠宰狗和食用貓狗肉最大的懲罰是監禁六個月,罰款五千港幣。2005年香港民意調查顯示,100%的人不反對吃肉,但100%反對吃貓狗肉。90%的人認為貓狗應該被視為伴侶動物,62%的人認為它們應該比食用動物受到更多保護。劉俊海表示,內地現在已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建議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同時改名字為《動物保護法》,把野生動物整合在動物之下一起保護。中國農業大學法律系講師周超博士說,動物是有情感的,人們覺得它是有感知的,這是動物需要保護最基本的原因。把保護動物作為公共道德的層面對待,是立法的一個基礎。僅作為道德層面,不落實到法律方面,多少是無力的。目前我國可以先出台《反虐待動物保護法》,因為部分國人仍會堅持食用狗貓,但是大多數人反對虐待動物,這個共識基礎已經有了。「動物不受饑渴、生活舒適、不受痛苦傷害和疾病、無恐懼和悲傷感、表達天性」這是國際通行的動物五大自由。「從1882年的馬丁法案以來,很多國家建立了禁止虐待動物的法律,虐待動物受譴責甚至是違法的行為,你殺害這條狗本身侵害狗的權利,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德國民法典規定動物不是物,關於動物的定位有動物保護法。也就是說德國民法典把動物區別於其他物,是有生命的物,有特別法的規定,特別是關於禁止虐待動物的法律和其他保護動物的法律、動物福利的法律。」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曹明德分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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