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鄉村留守婦女性自由
中國鄉村留守婦女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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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鄉村的留守婦女,既然丈夫在時間上沒有辦法滿足她,她們是不是可以擁有自己過性生活追求性自由的權利?
我國有農村留守婦女幾千萬,她們的性問題不是一個新問題了,多年前就有專家和學者提出過,但這個問題沒有引起政府和社會足夠重視。就像一位網友說的那樣,政府還管感情?做夢吧!因為那不是政府部門的職責範疇。不過,政府管理社會,社會中有男人和女人,你說政府該不該管?政府不僅能管,而且完全可以管,政府可以通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給民工以關懷。比如准予單身農民工定期回家或農民工配偶定期來企業探親,照顧其夫妻生活,對他們予以適當的經濟補貼等等。類似這樣難以實現的政策一旦出台,必將受到民工的歡迎。因為這不僅體現了政府的人性化,更能體現出黨和政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給廣大人民群眾帶來了實惠。
夫妻分居本是農民工面臨的大問題但無人問津,雙方因此容易引起其它問題的發生,極易引發家庭矛盾,領導者不是不明此理,即然您代表了他們的根本利益就應解決他們的根本利益問題。
留守婦女出軌追求性自由,太正常不過了,但是不能怨他們,這些都是形勢和生活所迫的,因為這是一個正常人的需求。
這些「形勢和生活所迫」而導致感情出軌的農村留守婦女一般都是30—40歲之間,在生理需求上,正是享受性快樂的最佳年齡,也是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最旺盛的階段,在這個年齡段,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性的慾望也是最強烈的時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最容易「出問題」的時候。由於一年內與丈夫少得可憐的性生活,使她們的壓抑變為亢奮。小李和小劉婚後不久,丈夫小李就到深圳打工了,開始時每年都要回三四趟老家,每次在家五至十天。後來丈夫當上了一家民營企業的部門經理就很少回家了。而每次回家,妻子拚命纏他,幾天時間,她幾乎天天都瘋狂地要,甚至沒完沒了的。她跟隨丈夫到城裡生活,也是天天如此。本來他工作壓力就大,經常是超負荷工作,攤上如此「要」的老婆,他感到實在受不了,從開始出現性冷漠到後來的性恐懼,兩人就離婚了。
現實中,中國農村大多數成年男子都在外打工,這些外出打工的男人,一年內除了過春節,幾乎很少回老家。除此之外,他們的女人幾乎沒有性生活。正如一位網友所說,女人也有生理需要啊,要是有個男的誘惑,她們會不理不睬嗎?
是的,留守婦女每天在家干農活,是家中的頂樑柱,她們既要承擔繁重的農業生產勞動,又要料理家務,有的還要照顧年邁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勞動強度很大。除了勞作之外,她們也有正常人的需求,包括情感和性。由於身體的原因,許多重體力活難以完成,只好請男人幫忙。而這種幫忙,日長月久,難免生情,逾越道德雷池就可想而知了。再者,農村一些生活條件好的,不需要外出打工的男人,在村裡成了搶手貨。一些社會的不良分子也有了插足他人家庭的可乘之機。面對村裡少數男性,農村留守婦女不得不容忍他們的粗話,有的容忍他們把自己作為性侵犯和取樂的對象,在極度空虛寂寞的情況下,甚至經不住男性的引誘和騷擾而屈從。她們也有的成為農村強姦案的主要侵犯對象。
總之,不是男人把眼睛盯到了這些留守婦女身上,就是這些留守婦女願意「出問題」或被金錢和利益所誘惑而出軌。
留守家裡的婦女在情感上出了問題甚至出了軌,我覺得可以原諒,人都有七情六慾,是人都會犯錯的,關鍵是這種事要引起政府部門對農民工感情問題的重視了。
從女人生理方面來看,正常的、有規律的性生活可以調和女性體內的各種生理機能,促進性激素的正常分泌。性壓抑則使女性的身體機能失調,抗病能力下降,影響生理健康。生理上的不適,還影響了女性的心理健康。長期的性壓抑容易使人產生抑鬱、焦慮、恐懼、懷疑等心理病變,使人對生活失去信心,對事情不負責任,容易衝動。
相對而言,我國農村婦女的道德還比較保守,一旦偷情,就要在心理上承受很大的壓力,這種事情敗露後,必然造成嚴重惡果。
有個少婦,她老公外出打工可不是一兩年,幾乎長期都在外面,她在家管著一雙兒女,她跟一個男人發生感情被家人發現,於是她就喝農藥自殺了。
本月中旬全國婦聯在井岡山舉辦的提高社會性別主流化能力培訓班上,中國婦女研究所副所長劉伯紅說,這幾年,中國有24—27萬人有自殺傾向,其中20萬女性有自殺念頭,而在這個人群當中,70%是農村女性,這些自殺的女性有70%是喝農藥自殺的。人們不禁要問,這些自殺的女性有多少是為了感情而選擇了自殺?
近年來,我國農村離婚率、家庭暴力和刑事案件比以前有明顯上升的趨勢。這些問題都是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導致這些問題發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認為主要原因不僅是家庭中的男人,而且與留守婦女的情感問題也有一定聯繫。我認識一對夫妻,本來倆人的感情很好,丈夫到南方打工一年多沒回家,妻子在家找了個相好的。丈夫知道後,決定偷偷回家捉姦。那天晚上他回到家,揮刀朝與妻子同床的情敵砍去,如果不是那男的跑得快,就釀成命案了。有一個男人到外地做建築工,幾年後做了包工頭,幾乎不回家,也很少與妻子聯繫,原來他包了個二奶並生育了孩子。有的男民工賺了點錢就拿去嫖妓,自己患了性病還傳染給了妻子……
諸如這些,都與民工和留守婦女的情感有一定的聯繫,這樣的社會問題難道政府就可以視而不管嗎?
目前,留守婦女在婚姻之外選擇情感撫慰是個普遍的社會問題,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總而言之,合法和道德的性愛是建立在婚姻基層之上的,這些留守的鄉村婦女能否有性自由的權利,我想大多數還是由她們自己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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