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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庫·法家 《 鄧子 》

時間:2007-03-07來源:十環網作者:鄧析鄧析,出生年不詳,卒於公元前五零一年,年齡末年鄭國思想家和革新家,被視為法家先驅,但鄧析首倡「刑名之論」,操「兩可之說」,和慎到、田駢的重法主張郄又有所不同,而被視為玩弄巧辯之術,開名辯一代風氣,揭開了名辯思潮的序幕。故被《漢書?藝文志》列進名家。鄧析為政鄧析在子產執政時,任鄭國大夫。他反對不許民知爭端與禁止民有爭心的禮治,作竹刑,主張刑(形)名之治。在他的倡導和鼓動下,當時鄭國曾興起一股革新浪潮,給新、老貴族的統治造成嚴重威脅,以至「鄭國大亂,民口歡嘩」,最後終於出現了「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的結局(一說為子產誅鄧析、史付)。駟歂是繼子產、子大叔之後的鄭國執政,他殺了鄧析,卻不得不用《竹刑》,可見鄧析的主張勢在必行。鄧析之反禮治引起儒者的反對,《荀子?非十二子》謂其:「不法先王,不是禮義;而好治怪說,玩琦辭。甚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為治綱紀。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惠施、鄧析也。」尚有《呂覽?離謂》篇記載的有關鄧析的幾條材料可供參考:兩面討好隋河水漲,鄭國有個富人渡河時給淹死了。有個人撈到其屍,富人家要用錢贖回,那人要價很高。富人家便向鄧析請教辦法,鄧析說︰「由他往,你們安心好了,那人肯定不會把屍賣出往。」那人過了幾天不見富家消息,對屍不能出手很是擔心,也往向鄧析請教。鄧祈說︰「你安心好了,這屍別人不要,而他的支屬總要來買的。」養養之義鄭之圃澤多賢,東里多才。圃澤之役有伯豐子者,行過東里,遇鄧析。鄧析顧其徒而笑曰:「為若舞。彼來者奚若?其徒曰:「所願知也。」鄧析謂伯豐子曰:「汝知養養之義乎?受人養而不能自養者,犬豕之類也。」背罐澆菜衛國有五個男子,背著瓦罐從井裡汲水澆韭菜,從早到晚,一天辛勞,只能澆一畦。鄧析路經這裡,目睹他們粗笨的勞動,既疲且慢。便下車教之以新法:「你們可以做一種機械,後端重,前端輕,名叫桔槔。使用它來澆地,一天澆百畦也不覺得累。」那五個衛國人齊聲說:「我們的老師說過:「有使用機器的好處,一定就有使用機器的壞處。」我們並非不懂,而是不願意製造使用。你走你的路吧,我們決不更改!」鄧析無奈離往,行數十里,顏色不悅懌,自病。***曰:「是何人也?而恨我君,請為君殺之。」鄧析曰:「釋之,是所謂真人者也。可令守國。」子產誅鄧析關於鄧析之死,《呂覽?離謂》則有以下記載:「子產晝夜以為戚,密造鄧析而謀之,曰:「僑聞治身以及家,治家以及國,此言自於近至於遠也。僑為國則治矣,而家則亂矣。其道逆邪?將奚方以救二子?子其詔之!」鄧析曰:「吾怪之久矣!未敢先言。子奚不時其治也,喻以性命之重,誘以禮義之尊乎?」子產用鄧析之言,因間以謁其兄弟而告之曰:「人之所以貴於禽獸者,智慮。智慮之所將者,禮義。禮義成,則名位至矣。若觸情而動,耽於嗜欲,則性命危矣。子納僑之言,則朝自悔而夕食祿矣。」朝、穆曰:「吾知之久矣,擇之亦久矣,豈待若言而後識之哉?凡生之難遇,而死之易及;以難遇之生,俟易及之死,可孰念哉?而欲尊禮義以夸人,矯情性以招名,吾以此為弗若死矣。為欲盡一生之歡,窮當年之樂,唯患腹溢而不得恣口之飲,力憊而不得肆情於色,不遑懮名聲之丑,性命之危也。且若以治國之能誇物,欲以說辭亂我之心,榮祿喜我之意,不亦鄙而可憐哉!我又欲與若別之。」」鄧析,其智非無所識也,然而為王所誅,以無德而苟利也。故子產殺鄧析以威侈。鄧析既誅,而鄭國之姦禁,以近諭遠,以小知大也。總結《漢書?藝文志》把鄧析列為名家第一人,並稱《鄧析子》的書有兩篇,現已亡佚。今本《鄧析子》,多數人以為是隋唐人抄綴的偽作。鄧析之學鄧析子的社會存有學式之討論,與尹文子之學有其相似之處,並和惠施那種相對性的觀點相合,就成了隱含有主體性意味的是非之辯「小知者」論。政論「不法先王,不是禮義」關於鄧析的政治思想,從現有史料看,鄧析是果斷反對「禮治」的先行者,「不法先王,不是禮義」。他敢於向舊傳統挑戰,「以非為是,以是為非」。不但反對頑固堅持「禮治」的舊的奴隸主貴族,也反對繼續周禮傳統以子產為代表的新的封建貴族。《荀子?非十二者》謂其:「不法先王,不是禮義,好治怪說,玩琦辭;甚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為治綱紀」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惠施、鄧析也」縣書在子產當政時,鄧析曾教人用《縣書》:「鄭國多相縣以書者。子產令無縣書,鄧析致之。子產令無致書,鄧析倚之。令無窮,則鄧析應之亦無窮矣。」群下無私鄧析子無厚篇曰﹕「君者躲形匿影,群下無私。」又云:「凡民有穿窬為盜者,有詐偽相迷者,此皆生於不足,起於貧窮。」慮能防於未然。鄧析子亦曰:「慮能防於未然。」凡事多作考慮,可防日後之不測。且鄧析多慮,凡事皆精心計算,故其辯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知兵鄧析子曰:「地之下,重天之巔。伐謀先兆,擠響於音。言將伐其謀,先其未兆。」***《竹刑》在立法上,他不滿子產所鑄刑書,竟自己編了一部《竹刑》。晉人杜預在註《左傳》時說,鄧析「欲改鄭所鑄舊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書之於竹簡,故言竹刑」。「事斷於法」據《鄧析子?轉辭》載,鄧析曾提出「事斷於法」的主張,意即必須以法作為判定人們言行是非的標準,這正是後來法家反對「禮治」、主張「法治」的要求。傳授法學鄧析還私人招收徒弟,傳授法律知識和訴訟方法,當時向他「學訟者不可勝數」。這也是中國法制史上的創舉。辯術「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鄧析又以擅長辯論著稱:「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當子產執政,作《竹刑》。鄭國用之,數難子產之治」,並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故鄧析與名家的惠施和公孫龍之好辯更是無庸置疑。「刑名之辯」鄧析善於利用「刑名之辯」開展辯訟活動,並教人辯訟的技術和議政的方法。總結年齡未年,隨社會的發展,一些先進的諸侯國逐步開始實行社會的變革。鄭國出現了一批早期的社會改革家子產和鄧析等人。他們在思想上提出了一些要求變革社會的新思想、新觀念,如富國強兵、法治思想的萌芽等。這些新思想新觀念,故可謂當時是法家思想醞釀萌芽時期,後來發展起來也就成為法家學派的重要思想內容。這些新人物實際上就是法家學派的先驅人物。但年齡末期的鄧析子,倡「刑名之論」,操「兩可之說」,和慎到、田駢的重法主張有所不同,故被《漢書?藝文志》列進名家。著有鄧析子二篇,已佚,今本鄧析子疑為偽書,但其中有些觀點當源於鄧析。目錄:·無厚篇·轉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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