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超載「頑疾」為何屢治不愈?
公路超載「頑疾」為何屢治不愈?
刀光劍影wjg
昨天,在公路上堵車了,一打聽,原來是警察抓超載,為什麼警察抓超載反而堵車呢,原因是所有貨車都停在公路邊不走了,在玩貓抓老鼠遊戲,敵進我退,敵退我進。公路停滿了車,越塞越多,所以就堵車了。而且發生每每警察一抓超載就堵車的怪象。
超載問題實屬嚴重,而且在全國各地越演越烈,汽車核定載重量5噸可以改裝到30噸到50噸不等,路破了,橋塌了,公路肇事事迹越來越多了,為什麼就屢禁不止呢?讓我們來探究原因吧|、、、、、、
近幾年來,我國公路運輸車輛超載現象愈演愈烈,給公路基礎設施和交通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危害。超載"頑疾"為何屢治不愈? 汽車超載是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有明確規定。發達國家在公路骨幹網上普遍設立檢測系統,對超載現象實施嚴格管理。但在短短十幾年時間裡,我國公路超載運輸就已發展為普遍現象。運輸市場上十幾年來持續著一個"怪圈":汽車拚命超載,運價越來越低,公路遭到破壞,交通事故不斷。超載影響交通被罰款,罰款後又增加超載,事故率更高。 為扭轉這種局面,交通部於2000年頒發了《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在全國開展了車輛超載治理工作。一方面,加強和規範不可解體的大件物品運輸管理,通過採取加固橋涵等措施,為其提供安全通行服務,確保了三峽工程、"西氣東輸"、核乏燃料等國家重點項目的大型設備安全運輸;另一方面,對違章超限運輸煤、砂等建築材料的車輛進行了重點治理,以保護公路、橋樑及其設施的完好暢通。公安部門從2001年5月起,也對車輛超載進行了治理。這些治理收到了一定成效。據統計,目前,違章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比重已由治理初期的90%下降到現在的70%,部分地方運價有所回升。福建省龍岩地區運價上漲50%左右,山西省煤炭運價提高20%左右。 但是,超載仍然到處存在。支撐超載運轉的,有一隻"看不見的手",這就是運輸市場行為的競爭無序化。由於運輸戶多為個體、私營的經營模式,運銷難以形成規模,中間環節多,大量利益被中間環節盤剝掉,生產者、消費者、運輸者均沒有得到好處。以我國著名煤都山西大同市運煤為例,全市95%以上的運煤車輛是個體或私營者經營,對煤炭市場需求信息不靈,而在與大同交界的內蒙古、河北等地,卻形成眾多的煤炭配載中心,掌握銷售市場,利潤豐厚。運輸戶受中間環節制約,競相壓價,造成運價低,為賺錢,就拚命超載。 打擊力度不夠,缺乏有效執法,給超載留下了可乘之機。由於利益驅動和地方保護主義,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對治理工作態度不積極,工作阻力大;部門之間協調配合不夠,未能形成工作合力,特別是交通與公安同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出現重複處罰現象;汽車生產、改裝企業為追求效益,車輛"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問題相當突出;少數執法人員由於素質不高,在執法過程中行為不規範,存在著以罰代管和亂收費、濫罰款等現象,致使超限治理工作很難深入推進。特別是從去年下半年以來,全國各地的治理工作基本處於停滯狀態,違章超限運輸現象又出現了嚴重反彈。 司機是超載的始作俑者,又是超載現象的最大受害者,對政府治理超載堅決支持。一名司機說:"我的車本來能使用5年至7年,不超載拉20噸,5年以內不用大修;超載後拉38噸,不到2年就全壞了,而且超載容易出事故,我是拿自己的命在拼。如果國家能把這件事管好,大家都不超載,運價就上來了,這是我們早就盼望的事。" 根治超載"頑疾",必須按照"把住源頭、綜合治理"的原則,加大治理力度,打掉這一公路上的"毒瘤"。 首先,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進行綜合治理,以避免重複執法現象。對於普通裝散貨物的超載治理工作,以公安部門為主,交通部門配合;對於不可解體的大件貨物的超限運輸管理工作,則以交通部門為主,公安部門配合。國家汽車生產主管部門應重點治理汽車生產、改裝等企業進行的車輛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規行為,形成治理工作的合力。 其次,要把住源頭,規範生產。有關部門應儘快頒布強制性標準,從車輛的生產、改裝、牌照發放和年審、使用等四個環節,加強對運輸車輛的管理,以推進車輛生產的標準化和運輸結構調整。各汽車生產、改裝廠家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生產、改裝車輛,嚴禁生產"大噸小標""假標識"等違規車輛;要加大整頓車輛改裝市場的力度,汽車生產企業和社會上的相關企業不得對車輛進行非法改裝;要嚴格車輛牌照發放、年審制度。對違反國家標準生產的新車,一律不發放牌照。對已使用的"大噸小標"以及"假標識"等違規車輛,不予通過年審,或根據車輛技術狀況,限期自行淘汰。未限期自行淘汰的,由有關部門予以強制淘汰。 第三,要鼓勵發展先進的道路運輸車型。集裝箱運輸車輛、廂式貨車、甩掛運輸車輛等均是目前道路運輸車型的發展方向。交通部正考慮在車輛通行費等交通規費的徵收上給予一定優惠政策,鼓勵發展這些車輛,進而加快道路運輸結構的調整步伐。 第四,積極探索治理車輛超載、超限運輸的新手段。目前,江蘇省正在個別路段進行按實際的車貨總重量收取車輛通行費的試點工作,從幾個月的試行情況來看,對貨車實行計重收費,對於解決車輛的超限超載問題,成效不錯。
文獻參考:《新華網9月8日、記者 林紅梅》
推薦閱讀:
※東港實名曝光40名酒駕人員!日照註銷40台超載大貨車《道路運輸證》!
※全家5個大人再抱一個小孩,這樣駕車出行算超員?
※嚴查超限超載、「黑車」及交通違法亂象 網約車平台上報信息不屬實將受罰·每日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