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來襲,自媒體也該「搓搓泥」了

3年前,常熟一起因雙方當事人賭債糾紛相互約架上演的砍打案件,經法院判決後,被別有用心者利用上傳視頻片段至網路斷章取義誤導公眾,且被個別不負責任媒體誤導性解讀之後,發酵成「6名硬漢,擊退19個上門砍人的歹徒,反被判刑!連央視都發話了!」的謠言。後經多家主流媒體追蹤報道予以澄清(詳見上方視頻),近日又被個別自媒體再次扒糞而出,並冠以「有正義感的中國人,請您轉發,您的舉手之勞,將為這個世界發出一聲正義的吶喊」等誘導性言語,再次發酵成謠傳,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形象。

(自媒體平台截圖)「一些謠言就跟狗皮膏藥一樣,甩都甩不掉」,一位法官朋友對此很是無奈,他悲涼地說:「輿論特別是惡意謠言綁架司法審判是件很可怕的事,自媒體成為謠言的推波助瀾者,司法機關真的很受傷也很無奈。」作為一名有著近20年新聞工作經歷的「資深記者」,以及作為一名自媒體運營者,且在自媒體運作中收穫頗多的自媒體人,於此是有些話要說的。自媒體讓「人人都是記者」成為現實,這是社會的進步,對此我是歡欣鼓舞的。但「記者」的「言論自由」卻不能是任由性子的「信口開河」,這不但是對讀者的不負責任,於社會進步也是無益的。對於傳統意義上的媒體記者而言,出於職業操守和紀律約束,報道每起新聞事件都必須要有多個消息源加以相互印證,有良知和抱負的記者,也絕不會將道聽途說當作新聞的事實落於筆端。但由於監管的缺位與滯後,一些自媒體人成為了粘貼複製的「搬運工」,不對事件加以核實,單純追求文章的「眼球效應」、點擊率,使得一些未經證實的事件甚至謠言充斥自媒體平台。更為惡劣的是,個別自媒體平台的提供者一面高築「打擊剽竊抄襲、嚴禁發布虛假信息」的「牌坊」,一面又因缺乏應有的擔當與監管制度,任由李逵與李鬼和平共生,任由謠言泛濫。筆者一篇「失去你,拿什麼證明我的青春來過?」剛剛在搜狐媒體平台刊發,不到半小時就發現被一位「同行」光明正大署上他的大名刊載到了他的自媒體上。雖經多次申訴和舉報,某自媒體平台的提供者皆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經歷了此次「你怎麼證明你媽是你媽」的荒唐劇之後,我很能理解這位法官朋友的悲憤與委屈。當一個作者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心血被人剽竊,只能在家裡罵娘而無能為力的時代,你怎能期盼別人因為「覺悟」,去履行一個「自媒體人」應有的擔當與責任?而實際上,對於大多數真正的自媒體人而言,大家都希望有一個規範的遊戲規則讓人遵循,更期望觸犯這個遊戲規則的「偽自媒體人」會被清理出局。同時,我也堅信「頭上三尺有神明」,那「神明」就是法律。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去年的「網路大V事件」,其中紅火一時的「秦火火」,因為通過微博、貼吧、論壇等網路平台,組織策劃並製造傳播謠言,被一審判刑3年。自媒體不是謠言和剽竊作品等違法行為的法外之地,作為一名從自媒體運作中收穫頗多的自媒體人,我期待有關方面對於「遊戲規則」能夠真正落實,而不是作為遮羞的一塊布,我也期待法律的「剛性」,而不是娘炮的「人性化執法」,任由謠言綁架真實、李鬼KO李逵,亂了天地、寒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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