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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八字古論今解之《五言雜歌》 下

財印若交逢。身遭波濤凶。主弱行殺地。腰駝又背曲。財絕為僧道。官絕做尼姑。刃無殺不威。殺無刃不貴。

財印若交逢。身遭波濤凶。主弱行殺地。腰駝又背曲。財絕為僧道。官絕做尼姑。刃無殺不威。殺無刃不貴。

"財印若交逢。身遭波濤凶",這句話直接從字面來看,很明顯意謂著財印星碰在一起,即是一個大凶大惡之象。但必然須有一個前題,係喜財忌印、喜印忌財呢?前者可做凶象來解,後者須做大凶論。因為,財剋印、印逆財,故後者凶意必然較大了。唯為何斷"身遭波濤凶" 呢?純屬誇大其詞罷了,絕對不可照著去引申和應用。

我們都知道,當日主身弱時,自忌食傷財官殺來剋耗洩。一旦行運又逢上七殺主事之期,由於剋身太過而不利於身體健康。故言:"主弱行殺地,腰駝又背曲" 。另外,順便補充說明一下,八字命學上提到 "鄉" 或 "地"的時候,皆代表著行運之意。

"財絕為僧道,官絕作尼姑" ,這兩句話的重點全在於一個 "絕"字,為什麼呢?因為,這個絕字必須解釋為 "無、沒有"的意思。也就是說:男命八字上無財星出現,主妻緣、異性緣平淡、淡薄,較不易成婚成家,故甚易出家成道成僧。同理,女命八字上無官殺星明現,主夫緣、異性緣平淡,較不易成婚成家,故甚易出家去當尼姑。唯,男命八字無財星,女命八字無官星,即可論斷男必僧道、女必尼姑嗎?當然是過於誇張之言詞,較客觀的說法,應該是夫緣、妻緣平平,易有遲晚婚之象,夫妻間偶易有些隔閡,宜多注重溝通工作。

"刃無殺不威、殺無刃不貴",古賢的這句話,很普遍的為人所熟知和應用。唯大部分的人,似乎總直接從字面來引伸其義。總認為:八字上有看到羊刃時,若不見七殺星出現,這個羊刃的權威性就不易彰顯。若八字上出現七殺星,卻不見羊刃時,亦無法顯現七殺星的權貴性。一旦八字上二者俱現,即斷為是能掌生殺大權、權威蓋世之命也。

不過,以上直接由字面所做的解釋,合理嗎?若合理的話,必然七殺具有生扶比助羊刃之意,或羊刃能生扶比助七殺作用。但事實上,七殺和羊刃正好相反,二者乃對立之星:羊刃乃日主最強之根,七殺乃剋日主最強之星。故任何八字,絕不可能既喜羊刃又喜七殺。

但假如說加個前題,即日主強因刃重而喜七殺,或日主弱因殺旺而喜見刃,是否較為合理?前者解釋為刃無殺不威:刃重比劫旺而取為七殺為用神,是較為合理。後者解擇為殺無刃不貴:殺旺日弱而取刃為用神,則較不合理。因為,七殺旺日弱真用神在印或食傷星,取刃之劫財乃次等之用神,如何特彆強調其貴呢?

再來看看古賢對羊刃的解說:如甲人見卯,由於甲木為陽,故曰陽刃,卯中乙木,乙為甲弟,乙能劫其兄之財(土) ,能沖酉中辛官,能合其庚妻,庚乃甲之七殺,劫財沖官合殺。亦即因卯木 (羊刃) 能沖官合殺,所以說 "刃無殺不威"。另外古賢認為七殺好比凶暴小人,若不制伏必傷其主,若能制伏則貴,而能制伏的方法有食制與合殺,羊刀即能合殺,故言 "殺無刃不貴"。

然而,古賢對羊刃的說法合理嗎?如甲見卯為刃時,因卯中乙,乙能合庚 (七殺),即代表此八字不畏七殺,且因有七殺而顯刃之威嗎?這是不合邏輯的,假如日主弱的時候,能不畏七殺之剋嗎?刃能因殺而顯威嗎?很顯然,古賢只重殺刃之論,而不管日主強弱。八字論命以日為主,喜羊刃或喜七殺?均須以日主為中心、為標準而來判定,所謂的須先明辨出喜和忌。

另須知,五陽干之刃乃劫財也,五陰乾之刃為正財、食神、正印、比肩、七殺等等,故於八字推論時,亦無法光憑刃重即當日強論。因此,"刃無殺不威。殺無刃不貴" ,這句話在引伸和應用時,必須審慎思量一番,或許不用更是正途。

用食若逢梟。災難免不了。用神若見劫。生命為大忌。傷強日主弱。傷入墓身亡。食神若入水。身投波濤死。食神若逢梟。不貧也要夭。

用食若逢梟。災難免不了。用神若見劫。生命為大忌。傷強日主弱。傷入墓身亡。食神若入水。身投波濤死。食神若逢梟。不貧也要夭。

前面曾經提過,偏印又名倒食,但八字上出現偏印及食神的時候,偏印則稱之為梟神。因此,當一個八字以食神為其用神的時候,一旦碰到了偏印(梟神)主事的歲運,必定是大凶極惡之兆,恐怕免不了有危難災厄事生。以上的解析,應該很清楚明白,但接下的兩句話,就有點問題了。

"用神若見劫,生命為大忌",對八字命學稍有研究者,一看便知如此論點是不正確的。豈有用神一碰到劫財星,就有生命威脅之理呢?很顯然,此言必須加個大前題:正財為用神,或根本是流傳誤植,正確的應該是"用財若見劫,生命為大忌" ,與前述眾劫分財、財輕逢劫系同樣的道理。

又, "食神若入水。身投波濤死",古賢的這句話,不僅語焉不詳,甚至根本不知所從字面表象來看,似乎是食神為用神,當碰到了水星主事之行運,乃為大凶大惡之兆,該人可能會去投海自殺,或落入海中而死亡。不過,食神為何會忌入水鄉?

當日主為強,水為印星時,火為食神為用神時,一旦碰上了水印主事之行運,克沖食神 (用神),自是大凶之象,嚴重則有投海喪命災。以上的解析若能成立的話,必然得水為印、火為食神。但是,食神也可能是土、是金、是水、是木等等。故很顯然"食神若入水,投身波濤死" ,這句話太不合理、毫無意義,難道說凡是食皆不宜逢水嗎?

最後兩句話"食神若逢梟,不貧也要夭" ,很明顯乃和首兩句"食神若逢梟,災難免不了",可謂完全相同的命理意涵。只不過,一是強調災難之凶,一是點出貧夭之惡。若要嚴格區分二者之不同處,前者指的食神較傾向於命上喜神,後者較傾向於食神為命上用神。

財輕逢劫死。刃重見財亡。身旺逢印死。身弱遇財亡。貪財而破印。天元要傷盡。眾劫來分財。不日用土埋。財輕逢劫死。刃重見財亡。身旺逢印死。身弱遇財亡。貪財而破印。天元要傷盡。眾劫來分財。不日用土埋。

前曾解析過 "損用八九死" 的道理,引伸至 "財輕逢劫死"這句話,即:正財為命上之用神,但此正財星微弱、勢單力薄,非一甚理想吉佳之用神,故一碰到劫財星來正克沖,乃大凶大惡之象,嚴重則有死亡之虞。以上本節首句的解析,應該很清楚明白,但第二句"刃重見財亡" ,恐怕就不單純了。

何謂 "刃"?刃者宰割也、祿前一位也。簡言之,日主於地支得最強之根。那麼,刃重指的乃是日主於地支有兩個以上的強根,亦代表日主為強的意思(若日弱則不必言刃重) 。既然日主為強,自喜食傷財官殺來克耗泄,但此處為何言 "刃重見財亡"呢?很顯然頗為矛盾、不合理。若引用古論中的 "刃頭財"來解釋,主人有被盜而致命之說法,但重點在於財與刃同柱,不幹刃重之事。

我們都知道,日主強:喜食傷財官殺克耗泄,忌印比劫生扶比助。日主弱喜忌正好相反。因此, "身旺逢印死,身弱遇財亡",這兩句話就很容易了解了。只不過於實際推命論運時,實不必用死或亡等誇張的字眼。因為,身旺用財時,逢印未必死。身弱用比劫,遇財未必亡。

八字命學上會用到 "貪"字,不外乎貪生或貪合兩種意思。但此處 "貪財而破印,天元要傷盡"的貪字,應該解釋為貪多之意。亦即財本克印,若財星更多更旺時,甚至會徹底破壞印星,那麼就是一個大凶大惡之象,嚴重則有喪命之虞。當然,這裡的印星必然是命上的喜用神,故甚忌財星旺來壞印。

最後兩句"眾劫來分財,不日用土埋" ,其實和首句 "財輕逢劫死",可以說是相同的意思。日主強,財星微或弱,卻取財星為用神時。一旦本命有劫財星,又碰到了劫財星主事的大運和流年,成了眾劫分財之象,即用神受到了嚴重的傷害,乃大凶極惡之兆,生命恐怕速危難保矣。

五行得均平。富貴享遐齡。財官印若全。福壽永綿綿。偏枯多夭折。駁雜主孤貧。損用八九死。沖提七成亡。

五行得均平。富貴享遐齡。財官印若全。福壽永綿綿。偏枯多夭折。駁雜主孤貧。損用八九死。沖提七成亡。

何謂 "五行得均平"?當一個八字干支上,五行出現頗為平均,且干支間五行多相生、少沖剋、無交戰等等,謂之五行得均平。五行均平是種吉利之兆,代表該人能富貴且健康又長壽,故言"五行得均平,富貴享遐齡" 。

何謂 "偏枯多夭折"?當一個八字干支上,某種五行特多特強旺,而某種五行特少特微弱,即謂之五行偏枯,五行偏枯之人必壽不長而易早夭折,故言 "偏枯多夭折"。何謂 "駁雜主孤貧" ?當一個八字干支間,多有刑沖剋破交戰等等情況,即稱之為五行駁雜,五行駁雜之人必一生孤苦貧窮,故言"駁雜主孤貧" 。

何謂 "損用八九死"?用神乃八字的靈魂字,一旦用神字受到了沖剋刑害等等,乃為大凶大惡之事,十人中有八九人,可能會因此而死亡。此處的損用,通常指的是歲運來剋沖。

又何謂 "沖提七成亡"?沖提指的是月支逢六衝,乃所謂的犯旺,通常指的是歲運沖月令,係大凶大惡之兆,十人中有七人,可能會因此而死亡。用神,本命也。用神受損傷,即本命受損害,故有死亡之虞。提,指的是最旺的月令,故沖之為犯旺。犯旺易自傷,因此有死亡之慮也。

身旺財官旺。富貴壓鄉黨。身弱財官絕。貧困不可說。五行得均平。富貴享遐齡。財官印若全。福壽永綿綿。身旺財官旺。富貴壓鄉黨。身弱財官絕。貧困不可說。五行得均平。富貴享遐齡。財官印若全。福壽永綿綿。

我們都知道,日主強喜剋耗洩之理。故首二句言 "身旺財官旺。富貴壓鄉黨",誠真理也。因為,日主強喜財耗、官剋,乃吉利之象。若財官有力且能取為命上喜用之神,即代表著是一上等吉佳命式,可以言富論貴矣。此處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和爭議才是。

但,接下這句"身弱財官絕,窮困不可說" ,顯然有點矛盾了。試想,日主弱乃忌財耗、官剋,而財官星偏偏旺得很,當是非吉之凶象,若言 "窮困不可說",誠為合情合理也。假若,一旦財官 "絕" :微弱或未明現,應該傾向於吉兆論,至少不可用 "窮困不可說"來形容。應該說"身弱財官旺,窮困不可說" ,方合乎真理與邏輯。

最末二句話"財官印若全。福壽永綿綿",古昔論命最喜財官印三者齊現於八字上,謂之財官印三寶。如此之論點,實有必要檢討檢討一下。不錯,財生官、官生印,具有續生作用,但結果是印的力量加大了。若印星為命上喜神,則喜神的力量增強,自為大吉大利之象,當然可言"福壽永綿綿" 。但是,假如印為命上的仇忌神,續生的結果是印的力量加大了,亦是忌神的力量增強,自是非吉背逆之凶象,自然不可言"福壽永綿綿" 了。

不過,財官印之續生,亦具有五行流暢的意義,且昔時古賢論命時總主觀的認為此三者為命上所喜之物。因此,於八字推命時,出現財官印三寶,或可偏向於吉論,但用福壽永綿綿來形容,就不免太誇張了些。

傷官若逢印。富貴綿綿定。傷官若逢官。災殃禍百端。傷官又逢傷。晚景很凄涼。食神若逢印。田產年年進。食神若逢梟。家資漸漸消。

傷官若逢印。富貴綿綿定。傷官若逢官。災殃禍百端。傷官又逢傷。晚景很凄涼。食神若逢印。田產年年進。食神若逢梟。家資漸漸消。

前面曾解析"正財若逢印,祖產根基盛" ,現在我們來對照這句 "傷官若逢官,災殃禍百端",看看此二句話有什麼不同的地方?若財為木則印為土,若傷為木則官為土,木剋土則等於財壞印、傷官剋正官。很顯然, "正財若逢印" 和"傷官若逢官" ,二者於命理意義上並無不同,但為何一解釋成 "祖產根基盛" 一解釋為 "災殃禍百端" 呢?

前面亦曾稍為提及,古昔論命常主觀認定正官為命上最喜之物。故凡八字有正官星的時候,就很不喜歡看到傷官星,所以會去強調"傷官若逢官,災殃禍百端" 。事實上,這種論法並不太正確、貼切,而且對照 "正財若逢印"的說詞,更知是相當矛盾的。

不過,我們該如何來解析此句話呢?當然,必須有加個前題:傷官為命上的喜用神。唯有傷官是命上喜用神,碰到正官來耗逆的時候,方可做非吉、凶象來解釋(但若言災殃禍百端,實誇張了些) 。相反,若傷官為命上仇忌神的時候,一旦碰到有印星來剋制之,則是種吉佳吉利之象,故即可謂是"傷官若逢印,富貴綿綿定" 。

同理,傷官為命上的仇忌神,當然不喜歡命式上再見傷官星比助,亦不喜歡逢傷官主事之行運。不過,是否可解釋為晚境很凄涼呢?這應該看傷官主事之行運年歲而定,若前半世行傷官運裡,即不可言"傷官又值傷,晚境很凄涼" 了。

許多人常搞不清楚,何謂倒食?何謂梟神?簡言之,偏印原本正剋食神,故偏印又名倒食。若一個八字上,明現出偏印近剋食神的情況,且此食神為命上之喜用神,則此偏印即稱之為梟神:梟乃不仁之鳥也。

因此,當食神為命上喜用的時候,碰到偏印星 (梟神) 近剋之,乃為背逆非吉之凶象,故言 "食神若逢梟,家資漸漸消"。相反,若食神為命上的仇忌神,能逢偏印星剋制之,乃為大吉大利之象,故言 "食神若逢印,田產年年進" 。

正財若逢印。祖業根基盛。財多逢比劫。官旺八殷富。財輕逢比劫。家資湯潑雪。傷官若逢財。富貴自天來。

正財若逢印。祖業根基盛。財多逢比劫。官旺八殷富。財輕逢比劫。家資湯潑雪。傷官若逢財。富貴自天來。

我們都知道,財、印星乃對立之星,財剋印、財能壞印係基本原理。譬如說,木為財則土為印,木剋土則財剋印,即基本上是木勝土、財勝印。但是,首二句"正財若逢印,祖業根基盛",似乎意謂著:財星為忌神,若有印星出現的時候,代表該人出生於富裕家庭,有著豐盛的家產祖業。不過,必然有人會質疑,既然財本壞印(如木剋土) ,那麼此處的逢印星,真有 "祖業根基盛" 的吉利作用嗎?

若說此印星為命上用神,但有財壞印能算是很好的用神嗎?很顯然是古賢有點誇張之詞。不過,假如此印星有同類比助或官殺星生扶,或許就為較合理些。因為,好比說:木能剋土,士旺木折:財能壞印,印旺財壞。但直接以正財若逢印,而不管是否尚有其他的前題、情況、條件等等,即斷定為出生家世背景甚佳,誠非真理也。

接下"財多逢比助,官旺八殷富",這句話只要再加上個前題:財多身弱,就非常合乎邏輯、言之有理。財多身弱難任,若能逢比劫星來剋財助身旺,當然是大吉大利之象,所謂日弱逢比劫主為富也。不過,接下這句"財輕逢比劫,家資湯潑雪",就十分矛盾了。假如說,雖然日主為強,但八字上財星微弱,此時逢比劫星,則可謂是種凶象,言家資湯潑雪並不為過。然而,若財輕卻仍然是日主為弱時,逢比劫助身,反主為有富之吉象。故很顯然,必須加上一個大前題:日主強。亦即日主強而財輕時,命歲運碰上了比劫星,代表該人的家業和財富,將如用湯去潑到雪上面,很快的就會溶化而消失無蹤了。

同理,"傷官若逢財,富貴自天來",這句話也是須要一個大前題方能成立,即日主必須為強,或財星必須是命上喜用神。否則,日主弱而財星為忌神時,得傷官生財、發財源,增加的只是忌神之凶力而已。誠如所謂的日弱逢財貧,傷官生財根本是"貧窮自天來" ,而非 "富貴自天來"。古昔總將正財星視為養命之源,即很主觀的把正財星當為喜神,所以傷官若逢財,就好像財將源源不絕,如自天上而來,富貴當然可期。詳閱本節所述,相信真正的道理就很清楚明白了。

正官入墓鄉。剋破退田莊。正官落囚刑。家業漸消停。一官一傷重。財輕破田莊。官多若逢印。家業消磨盡。正官入墓鄉。剋破退田莊。正官落囚刑。家業漸消停。一官一傷重。財輕破田莊。官多若逢印。家業消磨盡。

前曾述及,古昔於八字推命時,常會很主觀的認定,某些十神是好的,某些十神是壞的。於是,諸多命理的解釋和觀念,即由此種心態而產生。如本節古賢所要表達的道理,很明顯的乃以正官星為命上最喜之物的立場:古賢視正官為六格為首。再來談論正官星之種種命理解釋,類似此種先入為主的論理情況,八字古文古論中常常出現,研學者自然得審慎分辨取捨之。

首先,我們仔細思索一下,正官入墓鄉、落囚刑、逢傷官皆係為凶嗎?真的會剋破退田莊、財輕破田莊、家業漸消停嗎?答案當然不一定,至少得視正官為八字喜用神或仇忌神?二者解釋起來,必然有相當不同的結果。今將以上正官所碰到的三種情況,分析如下:

"傷官見官禍百般"這句話,相信人人耳熟能詳,而且於八字推命時,最常被人引申和運用。唯多半是小題大作,或是錯誤的、失義的解釋,為什麼呢?因為,在古昔正官為六格之首的觀念下,傷官正剋正官,當然被認為是一大凶象。故本節言"一官一重傷,財輕破田莊" ,影響所及,凡八字上出現正官與傷官時,即認定是為禍百般之大凶大厄將到臨。

事實上,傷官剋正官,與正財剋正印、食神剋七殺、比肩剋偏財....等,有什麼差異呢?純主觀的偏好正官而誇張其凶其禍。其實,傷官剋正官,尚可能是大吉大利之象,為什麼呢?假如說,一個八字日主是為甚弱,其因素在於命式上正官星超旺之故,微有比劫而無印星時,反當取傷官剋正官為用神,大病在官而真葯在傷,自是大吉大利之象也。因此,很顯然,正官必須是命上喜用神的前題下,"一官一重傷,財輕破田莊" 的說法方真能成立。

至於正官落囚刑、入墓鄉為何一定是大凶兆呢?依然是主觀認定正官為八字最喜之物的立場下,所衍生出來的道理或論點。假如正官為命上仇忌神時,逢上刑沖剋破害等等,其忌神的凶力必減弱,應該是種吉利之兆啊。故必須加上一個大前題:正官為命上喜用神時,"正官落囚刑,家業漸消停",這句話方能成立、成理。同樣的道理, "正官入墓鄉,破剋退田莊",這句話欲言之有理,仍必須有一個前題:正官為八字的喜用神。

"官多若逢印,家業消磨盡" ,這句話很有問題。上一節提到"正官逢正印,名利自然順",二者只差在一個 "多"字。照理來說,此處用官多指的應該官為忌的意思,即正官星多旺為命上忌神必定剋日較烈,當喜印一仁以化 (化官殺續生扶日主),誠乃大吉大利也。豈成家業消磨盡之大凶兆呢?故很明顯是矛盾的、訛誤的。不過,假如改成"官用若逢印",用神正官碰上正印來洩其氣,那麼方可言 "家業消磨盡" 。

另外,必須加以說明一下,本篇古論述中,常會用些較誇張文字文句,來形容各種命理解釋的結果。如:破田莊、定遭災、損其壽、波濤凶、遇財亡、淫亂人、定早亡、眼目盲、多產亡、亂人倫、多偷情、父亡論、傷配偶、作偏房、見閻羅、終無後....等。但事實上,於八字推命運用之時,最好不要跟著引用那些太過於武斷、粗俗、失禮且具傷害性的語言和文字。須知,誇張渲染不代表權威,無法以理服人、服眾更不是權威。

印綬若逢官。定許入朝班。印綬若逢財。官場定遭災。正官逢正印。名利自然順。正官逢正財。舉步上金階。

印綬若逢官。定許入朝班。印綬若逢財。官場定遭災。正官逢正印。名利自然順。正官逢正財。舉步上金階。

古賢的這幾句話,從表面上、字面上看起來,似乎很簡單、很單純的樣子。事實,必須注意的是在什麼前題、情況下?古賢所說的道理方可以成立。

"印綬若逢官。定許入朝班。",這句話直接由字面來解釋:八字上有印星時,若有正官星來生扶,或行運碰到官殺之鄉,代表著該人官運亨通,一定能夠從政為官掌大權。但是否八字出現如此官印相生的狀況,皆可以如此論法嗎?當然不可以。因為,假如印星為命上忌神時,得正官星來生扶,乃更增加忌神的凶力,如何能有官運亨通之吉呢?故本道理若能成立,必須有一個大前題:印星必須為命上的用神,至少才得是命上的喜神。

同理, "印綬若逢財。官場定遭災。",這句話成立、成理之前,仍須有一個大前題:印星必須是八字的喜用神。印星為用神,本命主為貴命也,能得官星生扶,如魚得水之助,故言"定許入朝班" 。因此, "印綬若逢財。官場定遭災。",這句話就能夠成立、言之有理了。試想,假如印星為命上忌神,逢財壞印,乃是為吉象喜兆,如何反有官場定遭災之說法呢?故印星必須是命上的用神,至少亦得是喜神。

以上所述,非常重要,研學者若不弄清楚,直接按照字面來解釋、來引申和應用,結果必然是大錯特錯矣。接下這句"正官逢正財。舉步上金階。",同樣必須加上一個前題:正官星必須是命上的喜用神。若不是如此的話,假如正官為命上的忌神,再碰上正財星的生扶,其忌神的凶力必大為增強,如何能有"舉步上金階" 之吉呢?故本句當解釋為:當正官為命上喜用神時,若能得正財星的生扶之助,必能夠官運亨通、步步高昇。

至於"正官逢正印。名利自然順。"這句話,恐怕得仔細推敲一番。因為,古昔在推命論運的時候,總主觀的將正官、正財、正印三者,視為八字所喜之物,完全不管身強或身弱。故有所謂的財官印三寶,或官印相生皆吉的說法。此處"正官逢正印" ,即指的是官印相生的情況下,不論求名或求利,都會很自然的順利成功。

不過,官印相生一定是喜是吉嗎?當然不一定。因為,喜官忌印化官,喜印喜官生印,忌官喜印化官,忌印忌官生印。很顯然,古賢不管喜忌如何?就直接將正官逢正印,即斷為名利自然順是不太正確的。換言之,正官逢正印,名利是否自然順?當先分辨出官、印之為喜為忌方是。

另外,若純只論正官的話,一旦正官逢上正印,皆屬一種洩力,即正官的力量減小:正官為喜神則吉力減小,正官為忌神則凶力降低。若論名利,前者由順而變得較不順的意思,後者由不順轉為不那麼不順的涵意。也就是說,正官逢正印,絕對不是"名利自然順"所意謂的佳況。除非命式上,傷官剋正官太過時,喜逢正印剋制傷官有護官之意,但此時的重點意義在於正印也。

以上種種之所述,乍看之下,可能有點轉不過來的感覺。但卻是提供研讀古論述者,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即必先弄清楚是在什麼狀況、前題下?古賢方會講述那些道理,絕對不可光從表面文字來解釋、引申其義。不僅研讀本文如此,亦可適用其他諸八字古文古論。

運行十載數。上下五年分。先看流年歲。深知來往旬。

古賢此四句話,從字面上以觀,應該很容易瞭解其欲表達什麼?大運由四柱中的月柱干支開始,依陽男陰女順行,陰男陽女逆行,正常情況下大約運行數年。如:八字月柱干支為甲子,順行則為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等,逆行則為癸亥、壬戌、辛酉、庚申、己未、戊午....等等,依序排列下來。大運每柱為十年,天干地支各主事五年。

流年則每年有一組天干地支主事,欲推論行運吉凶如何?當先看流年之喜忌,再看大運之吉凶,亦即二者必須合參並論。由於流年主事一年,自然應事較速。大運一字應事五年,自然應事較遲。故,推論行運必當以流年為先。如此方式來論,對尚未到來的行運,亦能事先得知其將為吉為凶。

照理歲運的推斷,本是十分單純。唯,較常引人爭執的是,大運是以一柱十年來推論,或大運是以一字五年來論斷。古賢認為,行運在干須兼用地支之神,行運在支則當棄天干之物,即認為大運當重地支。筆者以為如此論法不太合理,實有必要好好思索一下,合不合乎邏輯?

試想,大運排列乃由生月干支而順、逆行之,生月干支依六十甲子一循環,正好六十個月:五年。不正是大運一字五年嗎?故,大運字字等值,如何地支重於天干呢?而且大運吉或凶,均是對日主而言,如何能說:在干兼用地之神、在支棄天干物?若要說大運干支間互有作用,亦當干運主事七分論,地支三分看。支運主事七分論,天干三分看。如此應該較為合情合理。

另須知,本命如何不代表人生必將如何?必須綜合行運如何?二者合參綜論的結果,真正是現實的人生如何?命佳而運背,有壯志而難伸。命背而運佳,無志無能而平穩平順過。命佳運吉佳,步步高昇而富貴榮華。命背而運背,貧賤殘病而無一能成。

時上一位貴。藏在支中是。日主要剛強。名利方有氣。

時上一位貴。藏在支中是。日主要剛強。名利方有氣。

前曾述及時上偏財格,此處指的則為時上一位貴人格,二者有異曲同工之妙,一為時干出現偏財星,一為時干出現七殺星。在古賢的立論中,凡時干出現偏財或七殺星,即主觀的認為是一個能富能貴的八字,然後再附加上一些條件,言其必真正大富大貴無疑。

本節對於時上一位貴人格的論述,尚有一點點道理,因為,其第三、四句提及"日主要剛強,名利方有氣"。日主強,當然喜七殺星剋日主為用神。若此七殺出現於時干,近貼日主而團結有情,當然是一上等理想之用神,亦即為一上等吉佳命式。不過,本節所言,有一點點道理卻未必是合理、真理。試想:

假如日主為弱時,七殺必為命上所忌,如何取之為用神?那麼本節古賢所言不等於是廢話嗎?

假如日主為強,但命局上乃因印星過旺而強時,真用神在於財星壞印,若取七殺為用反有生印之虞,能言七殺現時干即是吉佳富貴嗎?

很顯然,所謂的時上一位貴人格 (時上一位七殺格),根本是毫無意義之論。誠如前面的"有煞先論煞。時上偏財格"之論述一般,完全主觀的認定某些十神皆為喜神、某些十神皆為忌神,再去配合以種種主觀的解釋、論點或條件,結果仍然無法成為放諸於四海皆準之理。

關於時上一位貴人格,古賢論述頗多,如:時逢七殺未必凶、喜逢羊刃不為凶、七殺不怕刑和沖、時逢七殺忌制伏....等,皆是以七殺為難得之喜吉神來立論。甚至更有諸多對時上一位貴人格,頗為誇張的推崇言論,於此無法一一列舉出來辨駁,相信從以上種種之所述,研學者當能助一知十方是。筆者一再重複的說,八字上十神本身並無喜忌、吉凶或好壞,必須在某些條件下,方能加以區分辨別,絕不可光憑主觀之喜惡,即認定何者為喜?何者為忌?

另外,本節第二句"藏在支中是" ,誠不知古賢真實義。若七殺未明現於時干,如何稱之為時上一位貴人格?若指的是時殺須有根,但古賢又說"時殺無根,殺旺最貴",此又互相矛盾難以服人。當然亦不可能連地支藏七殺,亦言為時上一位貴人格吧?

總而言之,凡如:有煞先論煞、時上偏財格、時上一位貴人格等等,此類純古賢一己的主觀所論述,絕不可輕易的全盤照收,一定要好好加以分析、研討、辨正而後去無存菁之,取菁而應用之。如此研讀古論古文,方不致於人云亦云、以訛傳訛,盲目的去引申和運用。

時上偏財格。幹頭忌比肩。月生身主旺。貴氣福重深。

古賢的這四句話,表面上似乎很容易瞭解,其實非常需要研討一番。首先,何謂時上偏財格?當一個八字的時干是偏財星,古昔論命即優先取之為格。在古賢的觀念中,凡是財星皆為命上所喜之物,出現於時干更為理想吉佳。因此,不管日主是強是弱,即言幹頭忌比肩(來剋偏財)。另外,古賢雖然不管日主強弱,皆以偏財星為喜神,但仍然認為日主強且當得月令時,更主為一富貴多福命式。

以上乃古賢欲表達的道理,但我們必須研討的是,不論日主強弱皆能視偏財為喜神嗎?答案當然不可以。試想,偏財乃耗日之物,我剋之無情者偏財,一旦日主本身已經很衰弱了,豈能有餘力去剋偏財呢?逢偏財自耗力,豈能視之為喜神呢?很顯然,古賢的看法有所偏差。

又,縱然日主為強,時干出現偏財星,亦未必太強調幹頭忌比肩。此時天干有出現比肩的話,必然出現於月干或年干,月干隔剋其力不大,年干遙剋其力幾無。故,此處所言有太誇張之疑。而且,日主強偏財星明現,亦未必就當取之為用神。譬如說,日主強係因局上比劫強旺之故,最喜之物當為官殺星而非財星,此亦可証明幹頭忌比肩並非真理。

至於時上偏財格之取法,乃因古賢主觀認為偏財現於時干最佳,所以取之為格。當然,古賢所取之格,必能由格名而知其格的意義或精神。於是,乃立名目的格局比比皆是,反成研學者的困擾或根本毫無意義。至於古人認為時上為偏財,近貼日生團結有情最為理想吉佳。但若是月干逢偏財星,年干亦是偏財星,則不但團結有情且加比助有力,此時月干之偏財必更吉佳於時干之偏財。很顯然,古賢特意時上偏財格,並非真正的真理也。

同理,是否亦可再立時上正財、正印、正官、食神....等命格呢?又,必須有一較明確的觀念:日主弱,逢財主貧,逢比劫主富。日主強,逢財主富,逢比劫主窮。另須知,八字論命當全盤綜參,絕不可光憑十神的字面,就直接來解釋其之為喜為忌。

進氣死不死。退氣生不生。終年無發旺。猶忌少年刑。

古賢此四句話的重點,在於說明五行之氣:如春則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等等,旺衰生死的進退循環於四時。迎之以臨官帝旺,將來者進。背之以休囚死,成功者退。

用最簡單的方式而言,五行由長生到帝旺,謂之進氣。由病到死絕,謂之退氣。五行之氣,即如此旺衰生死的循環不息。古賢認為五行旺到了極點,必然得退氣(死) ,五行弱到了極點,必然會進氣 (生)。但,假如進氣後當死而不死,退氣後當生而不生,違背了五行旺衰生死之自然循環之理,即是種背逆、違理、非吉的凶象。

因此,古賢認為八字上的干支五行,太強旺或太衰弱 (進氣死不死、退氣生不生)的時候,代表若是一個不理想的八字,意謂著該人一生難有發達的機會。尤其該人的年少的行運,更忌諱碰到有刑沖剋破的現象,恐一生絕無希望了。

若用較符合今人的論命語言,來陳述古賢此四句話的涵義。即:八字上某五行太過於強旺或衰弱,卻無法取得一理想的用神,必是一個不理想吉佳的命式,一生甚難有大作為與發揮,若其基礎的少年運又不佳,那一生將真無有可望了。

得一分三格。財官印綬全。運中逢剋破。一命喪甘泉。

古賢此四句話看似甚易,事實上亦頗大有難解與矛盾之處。尤其是首句 "得一分三格",甚難從字面上探究出其真實含義。它指的是:一氣生成,三格並論:天干同類,天元一氣。地支一字,地物相同。亦即四柱干支一氣相同也。唯,何謂天元一氣、一氣生成呢?

當 (八字)四柱皆為壬寅、辛卯、庚辰、己巳、戊午、丁未、丙申、乙酉、甲申或癸亥時,謂之天元一氣,四柱干支一氣生成。古賢有視之為大富大貴之命,如云:天元一氣,地物相同,人命得此,位列三公。亦有認為其間之輕重貴賤,仍有所差別之處,必須加以仔細分辨。如:壬寅、辛卯、甲戌,主富貴雙全。己巳,主貴。戊午、丁未,主貴而多兇險。庚辰,主貴而風流、名重利輕。乙酉,主多傷殘。癸卯,主貧窮。丙申,主能貴而易招災。

事實上,古來對於天元一氣的論點非常之多,以上僅稍為列舉一些來參考。本節的這四句話,亦是對天元一氣的一種看法。它的意思是:天元一氣若真要能論大富大貴,必須財官印三者俱出現於命式上方能成立。而且,本命縱然大富大貴,一旦行運碰上刑沖剋破時,尚有可能招災惹禍而喪失生命。

光從以上所述而言,研學者必然會發現,所謂的天元一氣之論點,根本就是眾說紛紜,不知當以何為準來引用方是。其實古來此部分之論,原本即矛盾多多,就拿本節四句來講:既然四柱干支一氣,命式上出現的必然只有兩種十神,如何能財官印綬全呢?很顯然是非常的矛盾、不合理。

另外,若對八字命學較有研究者,必然會發覺此處所講的天元一氣,似乎就是所謂的雙清格之半壁局:命局上只有二種五行,此二種五行各居一半(四位),平分半壁山河。只要日主有根,一氣相生、一氣相剋皆能入格。日主弱,喜生扶比助。日主強,喜剋耗洩。即以正格論法。

為何八字古論有那麼多疑情或矛盾之處?此亦即筆者一再重複,研學時必須審慎且須去蕪存菁的理由。至於八字推論的時候,若碰到這種四位純正、干支一氣的狀況,當如何取捨?古來論法雖多,但如前述諸多矛盾、不合理,故應以雙清格之半壁局來推論,而且只要合於干支一氣的條件,即可引申應用之,不必局限於四壬寅、四辛卯、四庚辰、四己巳、四戊午....等。

順便一提,本節第二句強調財官印綬全,誠古人論命的時候,總認為正財、正官、正印三者,皆為命上最喜之物,謂之財官印三寶。八字上此三者齊全俱現,即視之為一上等好命。其實,這並不是正確的論點,可以說是喜忌不分不明的偏見。試想,日主強喜剋耗方喜財官,日主弱喜生扶方喜印綬,三者如何可能同為命上所喜之物呢?

二子不沖午。二寅不沖申。二午不沖子。二申不沖寅。

古賢此四句話最有意思,讓非常多的人迷惑不已。不是水剋火、金剋木、子午沖、寅申沖嗎?為何二子水竟不沖午火、二申金不沖寅木呢?許多人來函來電問筆者此問題,筆者的答覆是:尚包括二巳不沖亥、二亥不沖巳、二卯不沖酉、二酉不沖卯....等,皆是真理也。

事實上,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我們回想一下五行生剋的基本原理:水能剋火,但火旺水蒸。金能剋木,但木旺金缺。土能剋水,但水旺土崩。木能剋土,但土旺木折。火能剋金,但金旺火熄。相信應能有些領會方是,即雖子午沖未必子勝午、寅申沖未必申勝寅、巳亥沖未必亥勝巳....等。

唯何以連二水都不能剋火、二火不能剋水、二木不能剋土、二土不能剋木....呢?誠因當令最旺之故耳。或許有人會質疑,火當令司權的力量,能大過於水的力量嗎?而且大過於二水之力嗎?試想,火當令為旺時,水則為囚,自然火勝水,這是很容易理解的。若水當令為旺時,火則為死,必然是水勝於火,此更是無庸置疑(其餘類推) 。至於二水仍不能剋火等等,乃古賢欲告訴我們的道理,亦是此四句話的重點之所在。

事實上,許多人對於五行於四時旺衰的意義為何?常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能將旺相休囚死倒背如流,卻不知如何去運用?於此順便說明一下。譬如說:木旺於春(木) 、相於冬 (水) 、休於夏 (火) 、囚於季 (土) 、死於秋 (金),此處是以五行木為主,來視其於四季的旺衰程度如何?因此,生我者相:冬水生春木,同我者旺,春木同春木,我生者休,春木生夏火,我剋者死,春木剋季土,剋我者囚,秋金剋春木。換言之,當我為木的時候,我在春天時最強旺(旺) ,我在冬天時次強旺 (相) ,我在夏天時小弱 (休) ,我在季時中弱 (囚) ,我在秋天時最弱 (死)。其餘五行類推之。

當我們要實際去判斷八字的日主強弱時,即以月令為準,視其為春、夏、秋、冬或季?然後將八個干支字,代入五行於四時之旺衰程度,區分出日主的同黨、異黨而互相較量,即可明確得知日主之為強或為弱。

從以上種種的分析和說明,我們亦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即一旺之力大於二囚或二死之力,一旺之力必大於一囚加一死之力,三囚或三死之力必大於一旺之力。這提供了我們在判斷八字強弱時,一個非常難得的資料或依據。

時上胞胎格。月逢印綬通。官殺行運助。職位至三公。

古賢的此四句話大有必要好好做番探討和思量,其原意乃"胞胎逢印綬,享祿千鍾":即八字上的日柱或時柱,若為庚寅、辛卯、丙申、乙酉時候,正好逢上月令為印綬之地,主大富大貴之命。假如其一生的行運,又能碰上官殺之鄉,得此官殺運之助益,更有可能發達至有三公的權貴職位。

以上古賢的論點,值得我們質疑的是:官殺行運助,職位至三公,必然日主是為強,但是光憑月令逢印綬,就能斷定日主為強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另,庚寅、辛卯、丙申、乙酉等等日或時,而其月令為印綬的時候,就能斷定為日主強嗎?就能斷定是為大富大貴之命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事實上,日主強弱須八字全盤干支合參,本命之富貴與否?則須從八字上所取之用神良窳來判斷。至於,何謂胞胎?何謂時上胞胎格?何以此格逢月令為印則貴?古賢皆未提出一明確、合理的說明,即並無理據可說服人或能供人依循。諸如此類的古論頗多,研學者自當審慎思索再三,絕不可照單即收、全收。

很顯然,古經"胞胎乏印綬,享祿千鍾"的觀點,以及古賢此四句話之引申,皆純不太合理的主觀之見。換言之,古賢雖然做了以上的論點,但只是說其然並未說其所以然來,唯有全憑我們審慎去評估、研討而去蕪存菁之。

木茂宜金火。身衰鬼作關。時分西與北。輕重辨東南。

古賢這四句話的道理很單純,唯其咬文嚼字的結果,反而讓人有點一知半解的困擾。當然,誠如前述,為了對句、押韻的原故,不得不在文字上做文章一般。其真正要表達的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

當木命日強日旺時,最喜歡逢金剋火洩 (應當加上喜土耗) 。若是木命日主為弱時,反忌金剋火洩 (應當加上忌土耗)。也就是說,必須明辨出木命:日主弱自喜北方水與東方木,自忌南方火與西方金。日主強自喜南方火和西方金,自忌東方木與北方水。其中未提及五行土,純係為對句來表達之故。這裡雖然只用木來說出此道理,事實上其他五行火土金水為日主時,皆應如此論斷之。包括本篇古文中,均列舉一五行來論述而可適用所有的五行。

至於,如何來解釋"身衰鬼作關"這句話呢?此處的鬼字,在本節中指的是金與火。既然,木茂日強喜金火。當然,木衰日弱忌金火了。以鬼字來形容不喜歡,而且將它視為一種關卡的意思。另外,第三、四句"時分西與北。輕重辨東南" 何義?這兩句話並無特殊涵義,皆針對首字 "木" 而言:必須分辨 (西北東南)五行如何?以斷木之為強為弱?純咬文嚼字罷了。總而言之,本節重點完全在於前兩句,且只為表達一個簡單的道理。

甲乙生三月。庚辛戌未存。丑宮壬癸位。何處見無根。

古賢的這四句話,真的是語焉不詳、不知所云。我們可從其字面大概猜想其意,卻甚難體會其真正要表達什麼大道理?首先,第一句"甲乙逢三月" 和末句 "何慮見無根",應該是本文的重點,為什麼呢?因為,辰乃水庫、木餘氣。按照古人的說法,清明上旬七日半為乙木餘氣旺,清明下八日為癸水論。所以,甲乙逢辰月,為雜氣印和同類,何慮見無根呢?

不過,古賢對於三月之木 (甲乙逢三月),卻有兩種說法:

*三月之木,正為長茂之時,若雨水浸淫,根株動搖,見土則根深柢固,福壽綿延,見火則木通火明,文章秀髮,見金伐木則荊梁生凶。(喜火土忌金水)

*甲乙生辰月,為雜氣印,喜見官星及印露,不露要衝,既露怕沖,忌見財多傷印。 (喜金水忌土)

很顯然,甲乙逢三月,古賢有兩種完全不同的看法。至於本節四句話意思,到底是上述的那一種看法?光從二十個字的字面,實在很難來解釋古賢的真實義。誠如一開頭筆者即言,甚難體會古賢要表達什麼大道理?以下乃筆者猜測古賢可能的意思而申論之:

古昔論命最重四時體性,皆認為三月 (辰月)的氣侯最為理想吉佳,係談合論會的最好環境,亦是萬物生氣蓬勃、欣欣向榮的時期。因此說,甲乙木生於三月令,不必考慮有無根,皆為強旺之象也。或許有人會質疑,古賢之意是否木生辰月,即不論強弱如何?確實有此種可能,前面亦曾有"有煞只論煞。無煞方論用。"的說法,皆是種很主觀的看法。認為有煞優先於論用,辰月即是佳境、欣旺之相。所以,此四句話就是為了表達這個道理。

但是,木逢三月不慮無根合理嗎?即可視之為旺相論嗎?當然不可如此,四時體性是日主強弱的判斷依據,但必須全盤干支八個字合參,方能下日主強弱的結論。而且不管任何五行於四時的體性如何?皆須八字全部干支合參以論斷方是。

須知八字論命之理唯一,須放諸於四海皆準。強弱論自有一定的理據、一定的推論方式和過程,其間絕無特別的、特殊的論法。換言之,古賢的一些見解未必完全正確,我們絕不可不假思索的照單全收,必須加以研討後去蕪以存菁。

曲直生春月。庚辛幹上逢。南離推富貴。坎地卻猶凶。

古賢此四句話,若以正格來解釋,光看末句 "坎地卻為凶",即便可知日主必然為強,木強忌水生扶之故。既然日主為強,南離之火言富貴乃原本正確之象,此處加上 "庚辛幹上逢"並無什麼意義,或許只為了湊成四句吧?若說 "庚辛幹上逢"之故,南火方能推論為富貴,此時日主必然為弱。但是日弱的話,坎地卻為凶則就矛盾了,木弱喜水生扶主吉方是。因此,以上用正格來解釋,即:木命日主強,忌水木生扶比助,喜火土金剋耗洩。

另外首句前兩句用 "曲直",不免讓人聯想是否與曲直格有關。曲直格的首要條件,必然是木生春月,地支木旺且天干透木,得木生扶且有火流通其氣,即為一氣專旺曲直格。但第二句"庚辛幹上逢" ,乃為破格了,曲直格大忌在金。末句 "坎地卻為凶",曲直格喜水而不忌水。因此,很明顯古賢並不是意指曲直格,純正格論法。

另外若從五行於四時體性而觀,古賢的意思乃春木其性尚寒,一逢火則生氣盎然,故言以南方火推論富與貴。逢金有折傷之患,春木尚寒逢水自是大凶了。命歲運皆是如此論斷。很顯然,我們以今人的命理觀來解釋此四句話,結果和古賢的真實義有所差異,逢此種狀況時,研者將如何取捨?當然,必須客觀的去比較、衡量和分析,二者何較為合理、合邏輯?

八月官星旺。甲逢秋氣深。財官兼有助。名利自然亨。

古賢的這四句話,頗值得好好研討、玩味一番。前兩句 "八月官星旺。甲逢秋氣深。",很明顯意指,日主甲木生於酉金月,官星當令司權,且局上干支尚見官星,故方可言八月官星旺。八月甲木官星旺,日主必然為弱。日主弱,則喜印比劫生扶比助,則忌食傷財官殺剋耗洩。

那麼,接下的三、四句,為何說: "財官兼有助。名利自然通。"?很顯然是錯誤的說法。日弱逢官主賤,日弱逢財主貧,怎可說是名利自然通?除非日主為強。但,甲逢秋氣深,八月官星旺,日主可能為強嗎?日主甲木而酉金當令司權時,除非上有六位以上的干支字,係為日主的同黨(水木) ,方可能謂之日主強。所以說,古賢這四句話很值得玩味。

當然,若從五行於四時體性以觀,古賢的意思是:八月之木正值凋零之時,得土 (財)栽培可固其根。若木已枯落,得金方能制以成器。故言財官皆有助,名利自然通。很顯然,直接從字面上來解釋,就無法瞭解古賢的真實義。此即前述此四句話值得玩味的地方。

當然,也有可能古人較偏愛正官星,不管日強或日弱,視之總為吉,而且若有見財星來相助,更以為名利自然能夠亨通。不過,古賢的這些觀念是不可取的。若說八月官星旺、甲逢秋氣深,乃日主弱而官星過旺時。除了日弱喜水木生扶比助外,仍喜火以制旺金,即官殺旺宜食傷制之之理也。

丙火怕重逢。北方返有功。雖然宜見水。猶恐對提沖。

丙火怕重逢,這句話明示,任何八字皆不喜歡命式上某一五行超旺。若火命八字上干支火星多見,當然不是很好的現象。不過,一旦見到了北方水,水能中和火、剋制火,反而大有功勞。唯須知,雖然喜歡水來制火,但仍怕水去沖提綱(月令) ,如子水去沖午火月令,必然交戰激烈,火當令最旺,入水反激其焰。

以上四句話,古賢所言甚為有理。我們都知道,火旺水蒸發、水旺火熄滅的道理。那麼,當火當令司權最強旺之時,水正值為休,二者一交會,必然是交戟激烈,通常反增強火焰火勢。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觀點,必須好好去思索一番。

另外必須加以說明一下,所謂的提綱指的就是月令 (月支),對整個八字而言,此字最為重。因為,八字上干支五行的強弱程度 (旺相休囚死),皆是以月令為準。如:金月時,水為相、土為休、火為囚、木為死。月今最旺自最不喜逢沖,謂之犯旺,犯旺自最容易出問題、出事情,故自古以來均不喜歡命歲運去犯、沖月令。尤其一個變格八字,最忌諱月令逢沖,不只犯旺且是破格。

甲乙若逢申。煞印暗相生。木旺全逢旺。冠袍必掛身。

甲乙若逢申,殺印必暗生。此二句話是什麼道理?須知申中藏庚、戊、壬,壬水為正印,庚金為七殺,五行金生水,故言印殺暗相生。但,這個道理有什麼意義呢?只不過是說,金本剋木,而其中申金藏戊庚壬,於是庚金生壬水續生木,即有殺印暗相生之暗吉之意。

事實上,用殺印暗相生的論點,來強調申金雖然剋木,但仍有暗助木的意思,有點太誇大地支所藏的影響和作用力。應該說,木命日弱忌金時,庚辛申酉金四中,以申金藏庚戊壬,仍有點續生日主的好處,其較不致於那麼忌諱或凶力較低些,如此才是客觀的論法。

接下 "木旺逢金旺。冠袍必掛身。"這兩句話,古賢所說的乃不二真理也。木命日主為強為旺,當喜歡五金旺 (官殺)來剋日主。又日強逢官殺主貴,故言冠袍必掛身,誠合情合理也。

另外,必須提出來說明一下,不知是否受了古人的影響?如今時時可見到一些研學者,連八個天干地支字間的關係,都弄不清楚,搞得迷迷糊糊的,卻老是往地支所藏裡頭鑽,結果只証明了自找麻煩而已。至於我們該如何來看地支所藏呢?譬如申中戊庚壬,重點在於本氣庚,故言申金,戊壬誠為其中所藏。或當如是言,申金含有戊壬之意,而非含有戊壬之實。否則,是否還須探討其所含成分多少?直接以本氣先論,勿自以為是的拿地支所藏來喧賓奪主。

有煞只論煞。無煞方論用。只要去煞星。不怕提綱重。

古賢的這四句話,實有必要好好探討一番。首先,前兩句"有煞只論煞。無煞方論用。",就頗具爭議性。大家都知道八字論命論用神的道理,但為什麼古賢反說有煞先於論用呢?因為,在古人的觀念中,七殺剋身最為激烈,常先入為主的直接視之為忌神。當八字出現七殺星的時候,即想去之為快。因此,方會以七殺優先論,以為命上七殺星有了妥適的處置,就是一個理想吉佳的八字了。

換言之,古賢認為論命之良窳高低,論七殺比論用神更重要。當然,這是錯誤的觀念,亦是對七殺的偏見。七殺有什麼可怕呢?當日主為強時,七殺星必為命上喜神。若日主強全因比劫星超旺,七殺星最能正剋比劫,更是日主最喜之物。同樣,日主強亦喜食傷財官星,七殺並無特別之處。當日主為弱時,七殺必為命上忌神,食傷財官星亦必為命上忌神,此時七殺仍無特殊之處。

事實上,八字上的十神並無高低好壞之別,其為吉為凶的差異,為喜為忌的程度,應從日主強弱與干支間生剋制化關係來判斷,絕不是直接從字面喜惡來反應。最常見的是:正官、正財字意看起來不錯,即認為是喜神吉神。劫財字意好像劫正財,傷官好像傷害正官,故就以為是凶神忌神。七殺星亦是在這種心態下,被誤認為是首惡之神。瞭解了以上所講的道理,那麼前兩句"有煞只論煞。無煞方論用。" ,自當捨棄不可跟著引申和運用。

接下第三、四句 "只要去煞星。不怕提綱重。",亦是很有問題。試想,提綱重而日主強,本喜食傷財官殺星來剋耗洩,七殺星乃為命上所喜之物,怎說是去之為快呢?正確應該說:"只要有煞星,不怕提綱重"方是。從古賢的這四句話,我們自當有一明確的認知,就是研讀古書古論必須十分慎重審慎,絕不可不假思索即照單全收。

乙木生居酉。莫逢全巳丑。富貴坎離宮。貧窮申酉守。

古賢此四句話,直接從字面來解讀,即能很清楚明白其間的意思和道理。日主乙木,酉金當令司權時,若再碰上地支出現巳及丑,於是巳酉丑三合金局,日弱明矣。木命日弱者,命歲運逢火逢水,主富與貴可居可期。若逢庚辛申酉金,則主貧窮而恐財富不利也。

以上的道理似乎很簡單,不過必須注意的是:木命日弱者,自喜水木生扶比助,自忌火土金剋耗洩。但是,古賢為何說富貴坎離宮?喜水是正確的,火則如何論喜呢?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和道理。

我們都知道,八字推論是個病葯原理。基本上:

*日主強:病為印、比、劫星。葯為食、傷、財、官、殺星。

*日主弱:葯為印、比、劫星。病為食、傷、財、官、殺星。

當日主為弱時,食傷財官殺星為其病因。若食傷超旺為日弱之主因、主病時,其真葯必為印星。若財星超旺為日弱之主因、主病時,其真葯必為比劫星。若官殺星超旺為日弱之主因、主病時,其真葯必為印星。但是,假如命式上印星微或無時,則須以食傷星來制官殺星,亦謂之為葯,此就是常見的食神制殺為貴的道理。八字的病葯原理,即找出大病,施以真葯。

因此,木命日主雖然為弱,但由於命局上巳酉丑三合金局,五行金超強超旺為大病之所在,故仍甚喜(離)火制金:食傷制官殺,亦主能言富論貴矣。以上的道理可簡而言之:日主弱,官殺旺,印星微,以食傷制官殺為喜用。此理不僅適用於木命,亦適用於火命、土命、金命、水命等等所有的命式。

另,補充說明一下,古來論命主觀的認為正官是吉神,不論身強或身弱,皆不喜傷官剋制之,更言有禍百端。七殺正好相反,食神制之言為貴也。事實上,這種觀念並不都正確,正官與七殺只不過是日主的同、異性之別,並無喜忌之不同。任何八字絕無一定喜官忌殺或喜殺忌官之理,研學者務必釐清、認清。

陰日朝陽格。無根月建辰。西北還有貴。惟怕水火侵。

古賢以此四句話,簡單的說明了六陰朝格的重點 (喜忌)。若要進一步的了解,就必須解釋何謂六陰朝陽格了。

古論中有所謂的六陰朝陽格的論法,此格是以六辛日為主,當時柱為戊子時,即稱之為六陰朝陽格。此格只宜見一子,不喜午火來沖、丑土來合,否則陰不能朝陽。最喜運行西方金旺之地,最忌南方火死絕,次忌東北水木之鄉。此格身旺最佳,主貴易成名,論財較為次些。

關於六陰朝陽格,古賢有諸多種種的論點和說法,以上僅重點說明一下。有興趣可參閱喜忌篇、繼善篇、景鑑篇、舉善篇....等古論述。雖然其間理論一大篇,但以六辛日為準來推命論運,且僅適用於六辛日,非放諸於四海皆準,其實用性即值得懷疑。譬如說,其言此格身旺最佳,但辛命身旺何以忌水忌火呢?何以運喜金鄉呢?很明顯,諸多矛盾重重。

八字命學明言係中和原理且須以日為主,亦即辛日、庚日、甲日、乙日、丙日....等十干日,絕無差別,絕無各自的推論方式。或許我們可以說甲木陽剛、乙木陰柔,但推論八字的時候,我們須以甲木為主,來看其和其他干支間的生剋制化等等係和作用,乙木為主亦是如此,並不因甲和乙不同,推論的方式和原理就有所不同。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的觀點與認識,此亦是後學者研讀古論古書,必須好好過濾、去蕪、存菁的道理。

土宿休行亥。臨官在巳宮。南方根有旺。西北莫相逢。

誠如前面諸節所述一般,欲解釋古賢此四句話的道理,必須加上一個前題:日主為弱。那麼,這四句話的意思就十分清楚明白了。它的意思是:

土命日弱者,本命不喜五行水,行運亦不喜入五行水之鄉。由於土命日主為弱,五行火能生扶日主,故甚喜南方五行火旺火強。當然,最不喜歡運行西北金水之鄉。因為,金能洩土而弱日,水能剋火而斷扶日之源。以上乃筆者直接從字面來解釋,用最簡單的方式言之:土命日弱者,喜火而忌金水,命歲運均如是。當然,最完整的說法應該是:土命日弱者,命與運均喜火土之鄉,均忌金水木之地。

唯,為何說是筆者直接從字面來解釋?因為,上面的說法百分之百合理,且研學者較能迅速理解。不過,我們還是來瞭解一下古賢的真意。古賢係以五行於四時的體性,而言土不喜歡逢冬天,天寒地凍的難育萬物。但是,冬土最喜歡火溫暖且火為土根,尤其運行南方火旺之鄉,更是大吉大利。當然,冬土性寒且濕,自不喜金生水又寒,最好行運亦不要逢上西北金水之鄉。

另補充說明一下,臨官即建祿的意思,戊土建祿於巳,己土建祿於午,此處以臨官在巳宮來表示:喜火旺之地。土宿休行亥的亥字,亦即代表著冬月:天寒地凍,亦可解釋為全部的五行水.

火忌西方酉。金沉怕水鄉。木神休見午。水到卯宮傷。

古賢所立的這四句話的道理,應該沒什麼爭議或可質疑之處。唯,缺少了個前題未交代清楚,對於初學者或研學不精者甚易誤導,即甚易直接照著字面的意思來解釋和引用。當然,這也是研讀古文古論最需審慎之處。誠如前面多次提及,古賢是以說理的心態來為文立論,係對內行人發表命理見解,並不是針對外行人教導命理。

因此,欲解讀此四句話的道理之前,必須加個前題就是:日主弱。日弱者,自喜生扶比助,自忌剋耗洩。那麼,這四句話的解釋即:火命日弱者,自忌西方五行金來耗日。金命日弱者,自忌五行水來洩日。木命日弱者,自忌五行火來洩日。水命日弱者,自忌五行木來洩日。

或許有人會質疑,為什麼古人要用火忌酉、木忌午、水忌卯呢?事實上,純因古人為文較言簡意賅外,亦喜歡咬文嚼字,甚至包括對句、押韻等等。故,此處即以酉代表西方金,以午代表南方火,以卯代表東方木。另,亦由於對句(四句) 的緣故,未列出對於土命的解釋。

另外,若從五行於四時體性以觀:木生夏月,木有槁枯之患。火生秋月,以弱敵強。金生冬月,金冷水寒。水生春月,盜泄其氣。古昔論命最重體性,以上方可謂為古賢的真實義。凡研學者,當知古賢的真實義,再引申、運用至今日推命論運中。

甲乙生居卯。金多返吉祥。不宜重見煞。火地得衣糧。

古賢此四句的道理,亦很容易瞭解的。不過,仍過於言簡意賅而交代不清楚、不連貫,甚易讓人斷章取義。

甲乙生居卯,很明顯意謂著日主(木命)於月支當令司權。若木命當令司權,而且確定日主為強時,命式上出現五行金多,或歲運逢金鄉,皆是一種吉祥吉利的象徵。若木命日強時,歲運逢火地,則主衣祿富足不缺。唯,不宜重見煞這句話,實有待考量。木命日強者,本喜火土金剋耗洩,此處反冒出不宜重見煞,很顯然是錯誤的。唯有木命日弱時,方可能忌官殺星來剋制。

另須知,在古賢的觀念中,正官代表著官職,七殺代表著權威。故,常很主觀的認定其必為喜神。不過,古賢仍認為不宜太多太強太旺,方是真正的最理想吉佳。亦即此句"不宜重見殺",古賢並不是從日主弱的立場而言之,二者間的觀點是有所區別的,特說明一下古賢的真實義。

順便說明一下,凡日主強的八字絕無忌官殺星之理,除非日主從強之勢論命時,方有可能忌官殺星,亦包括忌財星。另須知,木命日強逢煞(官殺) 主貴,故言為吉祥。木命日強逢財 (土) 主富,逢食傷 (火)為發財源,故言為得衣糧。皆係真也。

當然,此四句古賢所講述的道理,不僅僅單指木命日強而已,亦可適用於其他的火命、土命、金命及水命。事實上,這只不過是日主強喜剋耗洩的道理罷了。

土厚多逢火。歸金旺遇秋。冬天水木泛。名利總虛浮。

這四句古論就比較單純,若以簡單的方式來表達,即:土旺忌火生扶,金旺忌金比助,木旺忌水生扶,一旦逢之,則名與利總是虛無難求。當然,以上乃純直接從字面解釋過來。

事實上,應該可以從本命和歲運兩方面來探討。

土命日主之所以為強,乃由於命式上火星多。金命日主之所以為強,乃由於 (秋)金當令司權且命式上金星多。木命日主之所以為強,乃由於 (冬) 水當令司權且命式上水星多。

當八字呈現以上的情況,而其命式上又沒有一理想吉佳的用神時,那麼這個八字的本命,若欲言其名或利,恐怕較為虛無難求了。

土命日強者,歲運逢火鄉。金命日強者,歲運逢金鄉。木命日強者,歲運逢水鄉。此皆逢上背逆的歲運,在這個期間裡,若要論該人的名和利,當然總是虛無難求了。

從以上的分析,很明顯此四句古論,可適用於本命與歲運來應用。不過,古賢僅列舉出木命、土命和金命。事實上,亦可適用與火命和水命。若要說得更淺顯,這只不過是:日主強,命、歲、運皆忌生扶比助的道理罷了。

另外,順便補充說明一下:土厚多逢火為忌,乃火炎土燥、萬物焦枯,最喜水來濕養,富貴總非凡。歸金旺遇秋金為忌,其性必然剛強,最喜火制其威,金魚玉帶之貴。冬天水木泛水為忌,天寒地凍、萬物無機,最喜火溫暖,貴而有壽。加上以上之所述,本節古賢的立論就更為圓滿了。

建祿生提月。財官喜透天。不宜身再旺。惟喜茂財源。

此四句話所代表的涵義較為單純,相信稍有命理研究者都能夠瞭解。不過,這其中仍有一個大陷阱,許多人未察覺而常因此而大大的出錯。當然,這並不是古人故意設下的陷阱。純如前曾提及,古人係以說理而非以教理的立場來為文立論,故在無意間留下了後人研學時的誤解。

到底這四句話有什麼陷阱呢?此四句話能夠成立、成理的話,必須要有一個先決的條件:日主強。但是,古賢並未將這個道理交代清楚,只立下了此四句名言。結果,誤導後學者,以為凡是建祿格必然是日主為強,皆喜財官星且天干透出更佳。事實上,建祿格未必一定是身強,也有可能是身弱而忌財官星,當從實際八字來判斷方是,絕不可光憑建祿生提月即斷定是日主強。

"建祿生提月"的意思,乃月令是日主的建祿。如:甲日生寅月、乙日生卯月、丙日生巳月、丁日生午月....等,皆可稱之為建祿生提月,亦即所謂的建祿格。雖然,日主與月令為同黨,可謂甚強。但假如八字中僅此二字同黨,其餘六字皆為異黨,則日主必然為弱。

日主之為強為弱,推命論運的吉凶喜忌正好相反,絕對不可掉以輕心。

欲解釋這四句話的道理,我們必須先確定一個前提,就是日主為強。那麼,這四句話的意思是說:當日主為強之建祿格,最喜歡財星和官殺星來克耗之,尤其二者能夠明現透出天干更佳。不喜歡的是逢印星、比劫星來生扶比助,而使日主更強更旺。唯一最喜歡的是,財星能夠黨多勢眾,或財星多有生扶比助之源之物。

以上乃直接按照字面解釋過來,由於古昔論命較偏重於財官星,故未提及日主強之建祿格亦甚喜食神和傷官。若不拘泥於古賢的文字,此處我們可以做個歸納:

*日強之建祿格:喜正財、偏財、正官、七殺、食神、傷官。忌正印、偏印、比肩、劫財。

*日弱之建祿格:忌正財、偏財、正官、七殺、食神、傷官。喜正印、偏印、比肩、劫財。

或許有人會質疑,以上歸納的結果,不是和一般的日強、日弱論法相同嗎?本來道理皆是相同的,只不過所立下的文字有別,而讓後學者產生誤會、誤解罷了。當然,也可能古賢原本即認為建祿格就必定是日主強,所以有此四句的立論。不過,筆者深不以為然,事實亦是如此,請詳閱本節種種之所述,自更能有所領悟。

另外,不僅僅是建祿格,常被人主觀的判定,日主必定是強,那月刃格亦然。事實上,月刃格是比建祿格要強些,因為,月支為日主之刃,乃陰陽異性相吸有情,若月支為日主之祿,則為同陰同陽同性相斥無情。但,仍如建祿格之所述,絕不可主觀的即認定月刃格必然是強,一定要全盤八字干支合參綜斷方是。

寅卯逢金丑。貧富高低走。南地怕逢申。北方休見酉。

寅卯為木,為何逢金丑會造成貧富高低的區別?其原意應該是:木強逢丑土主富,逢金則主貴,木弱逢丑土主貧,逢金則主賤。但事實上應該說:木強逢土(財星) 主富,木弱逢土 (財星)主貧。木強逢金 (官殺星) 主貴,木弱逢金 (官殺星)主賤。

不過,此處的丑土,古賢指的是金庫,多金丑乃意謂著官殺星多且強旺。因為,古賢認為木旺之時,遇金用金則木能成材,遇火用火則木火通明。即木生寅卯月,喜逢火金為榮為名,忌土忌水絕不取用。唯,用火不宜見金水,最忌金水交戰。用金最忌見火卻宜水印,金輕遇火則不宜用金。

因此,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瞭解,古賢此四句話的真實義:春月乃木最旺之時,本最喜金之官殺星,使木成器成材。但,為何仍會造成富貴和貧窮的差別呢?誠因金之官殺星超強超旺之故。逢此情況時,當取火為用神。唯,取火為用,最忌金水交戰。故,南方怕逢申(金) ,北方休見酉 (金生水) 。

以上第二、三段所述,乃古賢的真實義,古賢所要表達的道理。相信研學者,必然有點明白卻又不太瞭解的茫然感,或會覺得古賢所講的道理,似乎不如筆者於第一段所述,既簡單明瞭而且立可照著去引用。事實如此,前已述及,任何學術乃由簡而繁的演繹所生成。

八字命學由古傳至今,諸多的理論和觀點,皆已釐清、辨正而有明確的答案和準則。如今反觀昔時古賢之為文立論,當然有些地方會覺得不知所云或不解其義,甚至會有不以為然的感覺。

不過,從今日的角度、立場和智識水準,來看古人的種種理論和觀點,會感到諸多的不太合理、不合邏輯等等,應該是很正常的事情,絕非是對古賢的不敬之意。重點在於研學者,必須要有正確的觀念:現今的八字命學種種,係源自於古賢老祖先,但卻也是經過千錘百鍊的智慧、時間和經驗的結晶。也就是說,八字今解絕不下於八字古論,絕不可崇古而廢今,當用最客觀的態度來研學古論或今著。

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格中如去病。財祿喜相隨。

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格中如去病。財祿喜相隨。

"五言獨步"前四句話,即開宗明義的道盡八字命學的整個精華和重點之所在。凡研究八字命學者,若不能暸解、領悟這個大道理。那麼,不論花再多的時間與精神去研習,必定將陷於一知半解、半知不解中,純徒勞而無功,絕難登堂入室。換言之,此簡單的四句話,乃研究八字命學成敗的關鍵。

為什麼呢?因為,八字命學系基於 "病葯原理" ,方於能辨格局、明喜忌、斷吉凶、推命論運等等。

至於何謂病?何謂葯?何謂病葯原理?

任何一個八字絕不可能真正中和平等 (無病) ,一定有病:日主強、日主弱、命局寒濕、命局炎熱等等 (有病),皆是所謂的八字有病。事實上,八字有病方是正常的現象。假如說八字無病,那代表著日主不強也不弱、不寒也不熱,即八字完全中和平等了。一旦八字完全中和平等,那麼大運或流年出現任何一干一支,即造成了八字的不中和,則皆是凶而非吉。很顯然,一個完全中和的八字,從一出生起即厄運連連。故言: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

為何說有病方為貴呢?一個不中和、日主強、日主弱、命局寒、命局炎的八字,才是正常的亦可能是甚好的八字。用最簡單的方式而言,任何一個八字必定有強、弱、寒、熱等等病情。當然,有病就必須對症下藥,醫八字的病則須用醫八字的葯。八字日主強:剋、耗、洩之,使其不強,謂之葯。日主弱:生扶、比助之,使其不弱,謂之葯。命局寒:溫暖之,使其不寒,謂之葯。命局熱:消暑之,使其不熱,謂之葯。

任何八字必定有病,而且病情有大有小、有輕有重。同樣,藥效有好有壞、有優有劣。若能對症下藥,自能藥到病除,一切即是最圓滿了。故言:格中如去病,財祿喜相隨。另須知,病有大小輕重之分,葯則有良窳優劣之別,其病程度如何?其葯功效如何?皆須從八字上研判、較量而得知。因此,研判或診斷出正確的病情後,於八字上可能找到上等、中上等、中等、中下等、下等、劣等的葯,或許根本找不到合適的葯。於是,對病下藥的結果如何?也就是我們判斷八字本命高低良窳的依據了。

八字有病,其病之大小輕重如何研判呢?

日主強:八字上生扶、比助日主的同黨五行、正印、偏印、比肩、劫財等等,當令司權或黨多勢重,而造成日主的過強、過旺時,我們即稱此些生扶比助日主的五行和十神,為八字的病情、病因。

若生扶日主的五行:正印或偏印超強超旺,且財星微而官殺星旺,則謂其病大且重也。

若比助日主的五行:比肩或劫財超強超旺,且官殺星微而有印星生扶,財謂其病大且重也。

相反,日主雖然為強,但其生扶比之物不偏某一太強或某一過旺,且均有剋合抑制之物時,則可謂其病小且輕也。

日主弱:八字上剋、耗、洩日主的異黨五行、食神、傷官、正財、偏財、正官、七殺等等,當令司權或黨多勢重,而造成日主的衰弱時,我們即稱此些剋、耗、洩日主的五行和十神,為八字的病情、病因。

若剋日主的五行:正官或七殺超強超旺,且印星微而有財星生扶,則謂其病大且重也。

若耗日主的五行:正財或偏財超強超旺,且比劫星微而有食傷星生扶,則謂其病大且重也。

若洩日主的五行:食神或傷官超強超旺,且印星微而有比劫星近生扶,則謂其病大且重也。

相反,日主雖然為弱,但其剋、耗、洩之物不偏某一太強或某一過旺,且均剋合抑制之物時,則可謂其病小且輕也。

*命局炎:當日主生於夏季之時,命局炎熱至極,即八字之病情、病因。若命式上更多見木助火燃、火助火勢,而金、水星微弱,則可謂之其病大且重也。若命式上木、火星微弱,而土金水星黨多勢眾,則可謂之其病小且輕也。

*命局寒:當日主生於冬季之時,命局寒冷濕凍,即八字之病情、病因。若命式上更多見金生水寒、水助水勢,而木、火星微弱,則可謂其病大且重也。若命式上金、水星微弱,而木、火星黨多勢眾,則可謂之其病小且輕也。

*特殊格:當日主太過於強旺,合乎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從日強之勢為喜為吉時。相反,剋耗日主的五行或十神,即為八字的病情、病因。當日主太過於衰弱,合乎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從日弱之勢為喜為吉時。相反,生扶比助日主的五行或十神,即為八字的病情、病因。唯,此類變格八字,其病多半甚小且甚輕。

所謂的病,指的當然是八字上所不喜歡的五行或十神。所謂的葯,指的當然是八字上所喜歡的五行或十神。喜歡即為喜吉,不喜歡則為凶忌。將八字所喜所忌的五行或十神,其所代表的人、事、物、境等等,代入於現實生活中來推命論運,此即研究八字命學的目的。

故,明顯可知,八字命學系以病葯原理為據,而引申、演繹、運用至其他種種之推論。

有句話說 "八字中和為貴",許多人都誤解其意,以為八字要不強不弱,越接近中和越好,這是非常錯誤的觀點。事實上,任何八字絕不可能中和不強不弱,就算十分接近中和,亦不代表就是好的八字。因為一個八字的優劣良窳,必須從其用神來判斷,而所謂用神的取捨,則又是以八字的病葯原理為依據。

根據以上種種的說明,我們就應該很清楚瞭解,本文一開頭的四句話"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格中如去病。財祿喜相隨。" 的真實意義。按照字面的直接解釋,即任何八字定有病,一定有所損傷 (沖剋合會),皆屬正常一點也不奇怪。有病的八字方有可能是好的八字,一旦八字中能找出最好的葯來醫治其病,就是一個上等吉佳的八字,自然財名利祿、榮華富貴伴隨而來。

古人為文言簡意賅、寓意深遠,即可從一開頭的前四句話,表現得一覽無遺。研學者必當好好領悟此間的大道理。八字命學論來論去,不外乎為斷人事物境等等之吉凶福禍。凶者病也,吉者葯也,病者禍也,葯者福也,明乎此應已算是登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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