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癌症的一些基本知識(一)
癌症是一群失去正常調控機制的細胞群(通常從一個單細胞演變而來),且不受調控而自主生長。癌細胞(惡性)可從任何器官中任何組織發展而來。當癌細胞生長、繁殖時,它們形成癌組織腫塊——稱作腫瘤——浸潤和破壞正常臨近組織。「腫瘤」一詞與非正常生長或腫塊有關。腫瘤可以是癌症也可以是非癌症性的,也就是說腫瘤有良性腫瘤和惡性腫瘤,而癌症肯定是惡性腫瘤。從原發(起始)部位來的癌細胞可以擴散(轉移)到身體的各個部位。
癌症的發生和擴散
癌細胞是從正常細胞經過稱之為轉化的複雜過程發展而來的,這個過程的第一步是「啟動」,在此,細胞的基因物質(在DNA分子上和稱為染色體結構中)使細胞變得具有癌性。細胞基因物質改變可隨機發生或由導致癌變的物質(致癌物)所引起。致癌物包括許多化學品、煙草、病毒、射線及日光等。但不是所有的致癌物都有相同的易患性。在一個細胞中的基因缺陷使其更為易患癌症。即使慢性物理照射也可以使細胞對致癌物更敏感。
在癌症發展中的第二步和最後一步稱為「促動」,引起促動的物質稱為促動劑。促動劑可是環境中的一些物質或一些藥物(如巴比妥鹽類)。與致癌物不一樣,促動劑自身不會導致癌症,但是促動劑使潛在受刺激的細胞具有癌性(癌變可能)。對沒有受刺激的細胞無影響。引起癌症需要這樣幾個因素,常常是易感細胞與致癌物共同作用所致。
有些致癌物不需要促動劑便能引起癌變,例如,電離輻射(X線,由核電廠和原子彈爆炸產生)可引起各種各樣的癌症,特別是骨肉瘤、白血病、甲狀腺癌以及乳腺癌等。
癌症能直接生長於周圍組織中獲轉移到其它組織或器官,鄰近或遠處均可。癌症也能在淋巴系統中擴散。這種轉移類型是癌症轉移的典型方式。比如,乳腺癌首先轉移到鄰近淋巴結,僅在此後才廣泛轉移到全身。癌症也可以隨著血液擴散,這種擴散方式是肉瘤的典型形式。
癌症的類型
癌組織(惡性)可被分為血液和造血形式組織(白血病和淋巴瘤)及「實體」腫瘤,常常稱為癌症。癌症可以是肉瘤和癌。
白血病和淋巴瘤是造血組織癌症,與形成腫塊相比較,它們可以分散的癌細胞形式存在。這樣,他們常常在骨髓和血流中排擠正常細胞。從而正常功能細胞逐漸被癌細胞所替代。
癌是上皮細胞性癌症,這些上皮細胞覆蓋在機體表面,可以產生激素和形成腺體。癌的例子有皮膚癌、肺癌、胃癌、乳腺癌以及前列腺癌、大腸癌等。通常,比起年輕人癌在老年人更常發生。
肉瘤是中胚層細胞的癌症,這些中胚層細胞形成肌肉和結締組織。肉瘤的例子,如平滑肌肉瘤、骨肉瘤。通常老年人比年輕人更易發生。
癌症發生的危險因素
許多遺傳和環境因素增減患者愛風險。
家族史和遺傳因素
有些家族在某一癌的發生有一個顯著的高風險。有時增加風險是由於一個單基因,而有時是由於多個基因相互作用。環境因素——對於家族而言——可以改變這種基因相互作用而致癌。
多餘的不正常的染色體增加癌症風險。比如,唐氏綜合征,患者有三個21號染色體替代了通常的兩個染色體,他們就有12~20患急性白血病的高風險。
年齡
有些癌症,如腎母細胞瘤、視網膜母細胞瘤以及神經母細胞瘤幾乎完全發生在兒童。為什麼這些癌症發生在兒童還不清楚,但遺傳是個因素。在美國,60%的癌症發生在65歲以上的人,在25歲以後,每5年患癌風險就增加一倍。增加的患癌率可能由於對致癌物接觸時間和幾率增多與機體免疫機制消弱共同所致。
環境因素
空氣污染,來自工業廢棄物或吸煙能增加癌症的風險。吸煙產生致癌物質,主要是引起肺癌、口腔癌、喉癌、腎癌和膀胱癌的風險。接觸射線也是一個危險因素,對紫外線接觸過多可以引起皮膚癌。
地理因素
癌症風險的地理分布差異可能是多因素的;如遺傳、飲食以及環境共同影響等。比如,在日本,腸癌和乳腺癌的風險低,而在移民到美國的日本人中,發病風險提供,最終於美國的其它人群一樣。相反,日本人有相當高的胃癌發生率,當這些日本人移居美國,隔一代後其胃癌發生率降至美國水平。
飲食
飲食中所吃的食物可能增加癌症的發生風險。比如高脂飲食與大腸癌、乳腺癌和可能的前列腺癌增加有關。
病毒感染
已經清楚幾種病毒在人類致癌,有幾種被懷疑致癌。乳頭瘤病毒是婦女宮頸癌的一個病因。乙肝病毒能引起肝在癌症。
有些病毒在某一國家致癌,在其它國家則不能,如:E-B病毒在非洲引起伯基特淋巴瘤(一種目前可以治癒的血癌),在中國引起鼻咽癌。
炎症性疾病
如潰瘍性結腸炎可以導致結腸癌;寄生性血吸蟲感染可以通過慢性炎症而引起膀胱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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