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牆裡的貪官:有人拚命工作致手脫皮 有人熱衷收集女人畫 新聞

央視網消息: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委原常委、南安市委原書記駱國清被法院裁定不予減刑的消息引發社會熱議。因受賄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沒收財產200萬元的駱國清,在身負200萬元財產刑的情況下,月均消費人民幣394.29元,存在超標準消費問題。法院認為駱國清未能積極履行財產刑的刑罰,未能消除犯罪行為所產生的社會影響。

像駱國清這樣申請減刑被駁回的職務犯還有一些,他們都是昔日大權在握的官員,如今因「貪」字淪為階下囚徒。

高牆內,他們剃了光頭,脫了西裝,稱呼變了,工作變了,愛好也變了。面對繁重的體力勞動,他們會心生排斥,托家人找關係期望「特殊照顧」;雖身陷囹圄,但仍好面子,嫌在外人面前戴手銬丟人不肯監外就醫;入獄多年仍無法面對自己的罪行,不停申訴;在位時手機響個不停,落馬後卻鮮有下屬探望,一些獄內貪官感慨還是親情最寶貴;身份轉變產生的心理落差會讓有些人產生很強烈的失落感,他們常常陷入無助、孤獨、痛苦的焦慮情緒中,甚至有輕生念頭……

但電網以內,他們再無特權。

認真改造:每天加工4000燈泡 申請自己掏錢喝紅酒被拒

2013年7月,廣東茂名原書記羅蔭國因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14年,他出現在央視《新聞調查》欄目播出的「高牆裡的官員們」中。

鏡頭中的他,穿著囚服,與14個人同住在20平米監舍中,看起來與2011年接受調查時叫囂「憑什麼專整我?真讓我交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把茂名官場翻個底朝天」的那個他有很大不同,好似悟出了什麼,平靜了很多。

廣東茂名原書記羅蔭國(視頻截圖)

監獄的生活很有規律。

每天早上6點半起來,吃了早飯,去勞動車間工作,要干插燈、插銅刀、拉單邊這些活。

中午11點半收工,午餐。然後午休一小時,下午再回到車間繼續勞動改造。

晚上吃完飯,可以集中看電視,10點半以前上床睡覺。

每天8個小時的勞動改造,羅蔭國從一開始做1000多個燈泡,到後來一天可以做4000個。他說,「因為過去幾十年我們都沒有干過什麼體力勞動,所以開始的時候好辛苦的,我手都破了好幾層皮了。」「皮都掉了,好痛,有時冬天甚至鑽心地痛,這種感覺特別難受。」

服刑期間,他還戒了煙,把可購物的大部分錢都花在了買書上。

談及未來,羅蔭國沒有太多期望,只想每天按時按量完成勞動改造任務,踏踏實實的一天天過。

事隔兩年後,2016年7月22日,羅蔭國再次見諸報端時,卻已是他因罹患胃癌離世的消息。曾經的市委書記就這樣走完了一生。

監獄裡,還有很多像羅蔭國這樣「平靜」生活著的落馬官員。

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被關押在一個接近20平方米的單間監室里,內有單獨的洗手間、坐式馬桶等。他多數時間還是穿西裝,但不打領帶。在每天9點到10點的單獨放風時間,陳良宇一般會從監室門口開始打太極拳,打到放風地的門口再回去,或者散步。他曾提出用個人的資金改善伙食,並開列所需食品,如紅酒、桃仁等,但遭到拒絕。

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石發亮透過獄中狹小的鐵窗,看到兩隻麻雀在追逐、嬉戲,他大氣都不敢出,生怕鳥兒會飛走,他就那樣靜靜地看著,臉上滿是羨慕。

惡習難改:看守所內宴請親友 監室中收集女人畫片

高牆內,有些官員認真改造,有些官員卻依然惡習難改,企圖用不法手段謀求特權。

成都市金牛區原副區長馬建國因犯挪用公款罪、銷毀會計憑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成都市金牛區原副區長馬建國(資料圖)

據媒體報道,在獄中,馬建國不穿囚衣,不吃囚飯,可以出入賓館酒樓接受宴請,可以回家過夜,外出與親友會見,可以在監舍存放現金和香煙,在獄中使用移動通訊工具處理公司事務,猶如外出度假。

服刑期間,馬建國為獄警們「報銷」外出用車的油錢;為時任川西一分監區長劉波每月發「工資」2000元錢;為時任川西監獄長的巫邦志還清購房尾款……

後經查實,馬先後向巫邦志、劉波等人行賄人民幣298058元、烏木觀音兩尊(價值人民幣8000元)、香煙25條(價值人民幣9500元),錢物共計人民幣315558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馬建國在服刑期間又犯新罪,應依法從重予以處罰,故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

在高牆內享有「特權」的不止馬建國一人。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賈永祥和副院長梁福全,在看守所時日均消費千餘元。兩人被調到一個監室單獨看押,行動自由,召集親友在看守所餐廳大吃大喝,最多的一次竟擺了4桌。「色心極重」的賈永祥還在監室中收集女人畫片,將雜誌上穿泳裝的美女畫片和裸體女人攝影作品單獨裁剪下來,夾在本子中……

兩人的囂張表現,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營口市看守所的有關責任人得到處理,對賈永祥、梁福全以及其他落馬貪官的關押管理也得到了加強。

「金蟬脫殼」:宣判當天被保外就醫 10年刑期卻未坐1天牢

有些落馬官員在被關進大牢後,不反思自己的罪行,反而為了提前「越獄」絞盡腦汁。保外就醫就是被一些落馬官員當作是實現提前出獄的常用方式,特別是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富貴病」,成為他們逃避刑罰的手段。

廣東省江門市原副市長林崇中因受賄罪,有期徒刑10年。

廣東省江門市原副市長林崇中(視頻截圖)

就在法院宣判的同時,河源市中院以林崇中患有高血壓等疾病為由,判決允許其保外就醫、監外執行,其被「當庭釋放」。

「逍遙」了一年後,林遭到群眾舉報。後經廣東省檢察院調查發現,他根本不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於是將其「送」回監獄。

經查,林崇中家屬賄賂了時任河源市看守所所長的劉某、指導員塗某以及河源市人民醫院醫務科長及一名醫生。醫生出具了不實體檢報告,而醫務科長則直接在報告上進行了刪改,使其更適合保外就醫的條件。再由看守所出具允許保外就醫、監外執行的申請交由河源市中院,法院據此宣判。

2010年7月,原陽朔縣國土局局長石某因受賄罪被桂林市七星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因其患有風濕性心臟病、膀胱癌,暫予監外執行。

然而在四年後,有媒體爆出,石某不但沒有坐過一天牢,還多次出現在廣州、南寧、柳州和河池等地,甚至坐飛機去四川成都。

對此,陽朔縣公安局通報稱,石某隻有去南寧和廣州兩地尋醫就診時請了假,石某去的其他地方都未請假,違反了暫予監外執行相關管理規定。警方對其進行教育談話和訓誡,提出警告,並將情況向桂林市七星區法院進行通報。

國家設立「保外就醫」制度,原本是為體現對生命健康尊重、保障重病罪犯治病權利。但在實踐中,卻常常變成權貴者逃脫法律懲罰的「擋箭牌」和「避風港」。如何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或許成為拍蠅打虎過程中不能忽略的一個核心議題。(文/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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