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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國歌聲莊嚴響起來(觀滄海)

  近日,香港特區政府首次向立法會介紹「國歌法」香港本地立法討論文件及「條例草案」,「國歌法」在香港本地的立法程序正式展開。

  自去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正式實施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1月表決通過將「國歌法」列入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作為適用於港澳地區的全國性法律。對於現代國家來說,國歌與國旗、國徽是最重要的標識符號,世界各國莫不重視對國歌尊嚴的維護。對香港而言,「國歌法」既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儘快完成「國歌法」本地立法,不僅是其應當履行的憲制責任,也應是香港維護國家標識的自覺擔當。

  即便是看起來如此天經地義的事,香港依然有那麼一撮人站出來反對,理由不外是「洗腦」「侵犯自由」等陳詞濫調,甚至誇大其詞試圖恐嚇香港市民。他們反對「國歌法」立法,與反對國民教育、反對人大釋法的目的都是一樣的,就是絕不願意香港市民、特別是香港青年人的愛國熱情被點燃。

  愛國,作為現代社會公民最樸素的情感,它既是「只有強的國,才有富的家」的理性認知,也是「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真情流露。愛國從來就是香港的主流民意,遠到支援上海人民五卅反帝愛國運動的省港大罷工,近到遼寧艦訪港市民傾城出動參觀。然而,近兩年,在少數人的挑撥、誤導下,香港一些青年對國家採取拒斥甚至敵視的態度,個別青年學生侮辱國歌、國旗的消息頻頻見諸報端,讓人感到既痛心又擔憂。

  改革開放40年來,眾多香港同胞抓住國家快速發展機遇,既貢獻了國家又成就了自我。而今,國家綜合實力名列世界前茅,國際地位不斷提高,為香港青年提供的發展空間也越來越大,更多香港青年選擇北上圓夢。在這樣的歷史機遇面前,一些香港青年儘管理智上認識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機會更多,但對國家負面的情感態度一時又難以轉變。於是有的人行為「分裂」,前腳「噓國歌」後腳偷偷跑到內地尋找發展機會;有的人徘徊不前、無所適從。

  沒有正確的情感態度,就難以形成對國家的準確認知,反而容易在偏見持續的自我強化中走向封閉和偏執,最終帶來的是身份認同的混亂和成長機遇的錯失。特別是對香港青年而言,能否讓愛國成為自己的情感自覺,從而以正確態度準確認知國家、把握機遇,不僅對自身成長發展有重要影響,更決定了香港能否真正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實現長期繁榮穩定。

  愛國情感,需要用儀式來表達,也需要以儀式來培養。特區政府提交的「國歌法」香港本地「條例草案」兼具教育宣導和懲戒功能,對於維護國歌尊嚴、點燃香港市民特別是青少年的愛國情感有重要意義。我們期盼,當國歌聲在香港一次次莊嚴響起,愛國會成為每一位香港市民的基本價值,能讓他們全身心擁抱國家、擁抱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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