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有理炒房無罪 任志強語錄集句句驚人

買賣有理炒房無罪 任志強語錄集句句驚人 2009年11月21日 19:32 中國經濟網 【大 中 小】【列印】 共有評論51條

近一個月,任志強把自己放在了火上。

一個是他在「2005宏觀經濟引導力」論壇上聲稱:「我是一個商人,我不應該考慮窮人。如果考慮窮人,我作為一個企業的管理者就是錯誤的。因為投資者是讓我拿這個錢去賺錢,而不是去救濟窮人」。另一個是在「2005首屆中國地產品牌價值評估與品牌評選活動」論壇上,任志強再次語驚四座:「沒有巨大的利潤支持,無法建設品牌,因此房產品牌就應

該具有暴利。」

任志強是條漢子。明知自己的觀點會招致來自四面八方的聲討,依然敢把自己的觀點亮在桌面上,就這份勇氣,低頭摟錢的開發商中就沒幾個人有。其實,憤怒也好,嘲諷也罷,站在任志強一個房地產商人的角度,細細想想他的話都頗有些道理。而且,以任志強在房地產界二十來年的資歷,從實踐到理論的積累使他深知哪兒能碰哪兒不能碰,說他是房地產的「任我行」,怕真是冤枉了他。

任志強有任志強的性格,任志強也有任志強的苦衷。

我們無法展開任志強言論背後紛紜複雜的背景和立論基礎,但我們知道,房地產不是房地產商一家的事,而是還有政府和消費者。從政府來說要建立的是和諧社會,從消費者來說要的是安居樂業。滿耳的「不給窮人蓋房子」、「房產品牌就應該暴利」卻實實在在地傷了老百姓的自尊。

老百姓才不管你言論背後的一千條理由,也算不清要給他算的各種細賬,更搞不明白立論背後是不是有被偷換的概念,他們手頭是這樣幾個數據:1.2004胡潤百富榜顯示,房地產業是中國最大的財富集聚區,前10位中,有7位的主業都是房地產或者包括房地產;而全部的這一百位中國最富的人當中,更是有多達38位的主要財富來源是房地產。2.一位在北京從事房地產開發近10餘年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副總,向某雜誌粗略算了北京的房價成本賬:開發一個樓盤的建安費用是1800元左右,前期費用(規劃設計費等)100元,配套設施費300元,間接費(含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是300元左右,土地費一般是在1000元,有時會高於1000元。如此算來,北京商品房平均開發成本每平方米是3000元多元。據說,南京有一家開發商,開發一個樓盤,當初拿地的土地價格為500元一個平方,建築成本為1200元一個平方,加上稅收、廣告,成本價不超過2000元,卻賣5500到7000元一個平方,按6000元的均價計算,每平方賺4000元,暴利達到200%。3.北京市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05年上半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8800元人民幣,以此推論,全年為17600元。雙職工家庭年收入為35200元。買一套北京五環內70平米,每平米7000元的住房需要不吃不喝14年,這還不算各種費用和利息。難怪有報道說,國際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在一份研究報告中指出:人均收入不到美國1/30的中國購房者正在負擔著和美國人一樣高的房價。

老百姓不需要奢華的生活,但需要基本的體面。有性格的任志強可能真的傷害了老百姓的自尊。在一個和諧的社會,安居樂業才是硬道理。任志強的委屈在於這不是他的義務,但就算從開發商自身的利益考慮,似乎也不應該把房地產一鼓作氣地往前推。格林斯潘曾經警告美國的房地產商說,美國房地產市場的繁榮最終將不可避免地降溫,利用住房市場生財的人其個人消費能力也將下降。投資者低估房地產市場的風險最終將會受到懲罰,因為「歷史不會賦予所有事件以圓滿的結局」。

任志強 驚人語錄集

我沒有責任替窮人蓋房子,房地產開發商只替富人建房

理論依據:本來商品房市場就是「富人」的市場,對低收入家庭的「窮人」而言,能花自己的錢買房的都是「富人」,在中國現在的發展階段中,最低價位的汽車也同樣只是給富人的消費品,普通大眾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窮人」是無能力消費的,甚至高級的化妝品與高級的名牌衣物同樣都是面對「富人」市場的,「窮人」就更無能力進入商品房市場了。在住房問題上的「窮人」與「富人」只有一個收入劃分的標準,就是是否是列入國家提供社會保障補貼的低收入家庭,還是超過國家規定的低收入標準應購買商品房的中高收入家庭。儘管各地這一標準不同,但這就是「窮人」與「富人」的標準。自然所有的商品房都是滿足中高收入家庭富人生活消費需求的商品,而非「窮人」的消費商品。有了國家文件中早已明確的「窮人」與「富人」的標準,我們又何苦不承認這樣一種事實,又有什麼不能承認商品房是為滿足富人消費的商業行為的理由呢?商品房市場是中高收入家庭「富人」的市場是無可置疑的。「窮人」不應買房,應由國家提供社會保障解決住房問題。

中國房地產市場在2020年以前不會出現泡沫!

理論依據:任志強引用2004年年底出爐的REICO地產報告中的數據佐證自己的觀點。當「住房可支付指數」大於100時,意味著消費者支付能力很強,而2003年中國該指數為112.97,這說明支付能力完全足夠。房價收入比中位值為1:3.32,這個比例遠低於美國等其他96個國家1:8.4的平均值,所以「不要以為中國人買不起房子,也不要認為房價高了」。在2005年,房地產業發展面臨的最大困難是土地政策緊縮,由此引發的房價上漲幅度不會低於20%。

買賣有理、炒房無罪,禁止炒房就是違憲

理論依據:市場就理應有買有賣,沒有流通沒有買賣就不叫市場。所謂的「炒房」就是房產的買進和賣出,商品房是商品,商品就是用來買和賣的,禁止「炒房」就是禁止商品的買賣,這是一種違背憲法的行為。這就像禁止銀行代客理財,禁止股票上市流通。任志強強調,「炒」是計劃經濟時期遺留的名詞,而市場經濟的明顯特點就是允許買進賣出,法律既然允許買進賣出,那麼就應該「炒」。商品房不屬於社會保障體系,現在既然連社會保障體系內的經濟適用房都能買賣,限制商品房的買賣,又是什麼道理呢? (文/胡雅傑 張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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