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調出「情理法」·杭州日報
富陽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上門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通訊員 王瑤 何芳芳 駐富陽記者 駱炳浩「如樂之和,無調不諧」,韻律的和諧,需要琴師的不斷調試;社會的和諧,則需要人民調解的公平正義。「每調解成功一起糾紛,心情就像春江的天一樣亮堂堂的。」這是富陽春江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人發在微信朋友圈的一句話。春江街道是富陽造紙工業集聚區,企業多、外來人口多,相應的磕磕碰碰也多。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積極探索「一二三四五」(明確一個理念、把握兩大轉變、健全三級調解網路、建立四項機制、運用五個掌控)工作模式,每年調解成功的糾紛在1000件左右,特別是意外死亡糾紛沒有發生一起起訴、民轉刑、群體性事件,成為創新社會管理的「穩壓器」、化解矛盾糾紛的「減壓閥」、構建和諧幹群關係的「連心橋」。轉變調解方式調是為了不調葉聖陶先生曾說過:「教是為了不教。」套用到調解工作上就是「調是為了不調」。春江街道秉承「穩定是第一責任」理念,推進調解方式由傳統感性向專業化、法治化轉變。現在群眾的法治意識日益增強,單靠情理不用專業化、法治化的言語,群眾的思想很難接受,也往往會導致調解的失敗。街道從2008年開始就吸收綜治科、經發科、安監科、勞動保障、司法所、派出所等科室(站所)人員為調解員,專人專事專調各類矛盾糾紛。同時,街道調委會充分發揮政府、村法律顧問和區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遇到複雜、重大矛盾糾紛,及時調動法律專業力量進行法律幫助。春江街道人民調解工作還有一個亮點,就是調解方向由孤軍奮戰向聯合作戰轉變。街道對矛盾糾紛實行「統一聯動作戰」——統一是指對案件的登記、分流、處理、督辦、歸檔,近一年來,調委會已收入歸檔調解案卷1143件;聯動指的是遇到重大矛盾糾紛,由公安、司法、安監等部門聯合調解。推動矛盾化解工作長效化、實效化。運用掌控手段 沒有打不開的結春江街道調委會下設9個村級調委會、30個企業調委會,建立應急預防、重大糾紛研判、事後回訪、學習培訓等四項機制。每個基層調委會指定一名聯絡員,以書面報表的形式進行常規糾紛每月上報、重點時段每周上報、重大糾紛隨時上報,小事不出村企、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常言道:「沒有打不開的結,沒有解不了的怨。」春江街道要求人民調解員既要重視「情」與「理」的運用,還應注重「德」與「法」的銜接,推動基層治理向法治化、制度化發展,激發情感、法律、公平的多重「正能量」。掌控角色定位。人民調解員首先是當好旁觀者。在調解開始前、開始中,調解員要始終對當事人察言觀色,掌握他們情緒和言語的變化,把握有利時機。其次是當好中間人。充當拉攏雙方距離的角色,包括心靈的距離和經濟的距離。三是是當好掌舵人。調解明面上是雙方當事人在談條件,主動權把握在當事人手裡,實際上是調解員掌握著整場調解的基調、方向。掌控法律和情理。任何糾紛的調解首先要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法律之外再考慮人情。在現實調解中,特別是意外死亡糾紛,純粹法律角度或者情理角度考慮都不可取。如發生在今年6月份的一起工亡糾紛,死者方認為人死了多少錢都不能買回來生命,提出200萬元,企業方要求按照法律標準就是61萬元,一分都不能加,雙方咬得很死,最終調解員提出的方案是法律標準加人情,人情參照歷年調解成功的工亡協議,最終雙方達成協議。掌控引導和服務。調解具有短(時間短)、平(氣氛和諧)、快(效果明顯)的特點,而其他途徑存在時效長、精力消耗大、執行難度大等特點,調解員通過對比來引導當事人做出選擇。掌控雙方博弈。談判的過程是雙方博弈的過程,調解員希望的是正和博弈。春江街道的人民調解員常用到兩種技巧——表揚獎勵和模糊處理。以今年7月份發生的一起少年意外墜亡糾紛為例,鑒於家屬方素養都較高,調解一開始,調解員就先表揚家屬方通情達理,縮短家屬方和調解員的距離。接下來在談到具體金額問題時,調解員運用模糊處理手法,不談責任承擔,直接談賠償金額分配,即死者方願意自己承擔多少錢,另一方願意承擔多少錢,把責任模糊化,其實質內容不變。掌控臨場情緒。前不久,春江發生一起工亡事件,家屬情緒激動。這時候,調解員先感同身受對死者的逝去表示悲痛,然後提議在場的人為死者默哀,在這一過程死者方獲得了尊重,情緒也到了適當的控制。當接下來談到金額問題,死者方提出要300萬元,不然要去區政府鬧。對於這種行為,調解員採取硬處理的方式,明確表示死者方的這種行為是不妥當的,即使去了,有關領導在知道了企業方在法律基礎上進行賠償的話,他們也會認可的,死者方要調解還是去鬧自己選擇,當事人權衡再三,打消去鬧的念頭。
推薦閱讀:
※今日數據行業日報(2016.09.21)
※(25)人民日報海外版
※什麼樣的衣服,能穿一輩子?·杭州日報
※今日數據行業日報(2017.03.14)
※今日數據行業日報(2017.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