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同妻悲劇,從善待同性戀開始

減少同妻悲劇,從善待同性戀開始 這是一個迄今為止讓我最為震撼的一件事,前日接到大學同學兼好友的電話,她話未出口就開始哽咽起來,我一時慌了手腳,好不容易待她平靜下來,才知道事情的原委。

她結婚8年,有一個5歲的女兒,先生是公務員,有著可觀的收入,孝順父母,婚前是先生先追的她,但是一結婚先生就不怎麼碰她,後來婆婆要孫子心切,老是在他們面前說什麼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之類的話,先生迫於壓力就開始親近她,自從懷孕以後先生就再也沒有碰過她,她懷疑先生剛結婚就有外遇,心總不在她那,就在她們的婚姻因為冷淡和猜疑即將解體的時候,先生向她坦白了一切:他喜歡男人。

她問我該怎麼辦,「離婚」我毫不猶豫地說出這兩個字,但是她說不行,老公苦苦哀求,為了父母的心愿,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為了別人的尊重,請求她不要離婚,她自己也害怕社會輿論與污名、受人憐憫和歧視,她真不知道怎麼辦好。

掛斷電話後,我很久都不能平靜下來,沒想到,一直覺得離自己很遙遠的同妻現象,就發生在我好友的身上。在異性戀周圍,同性戀是弱勢群體,由於中國根深蒂固的傳統文化導致同性戀在我們國家倍受歧視,在這樣的歧視下,衍生一群更為悲哀的人-------同性戀的妻子,她們生活更加壓抑,更加生不如死,她們為孩子為家庭忍辱負重,不能發出聲音,更不能大聲申訴。同妻在中國數量非常龐大,據有關專家保守估計,中國目前處於性活躍期的男同性戀者至少有2000萬,我國著名社會學家劉達臨教授估計,在這些男同性戀中90%以上會選擇結婚,其中80%會進入婚姻或以在婚內,因此,中國的同妻數量在1600萬以上。

同妻的境遇是最凄涼的也最無辜的,她們比同性戀者本身更為痛苦和無助,她們不該成為我們傳統文化打壓下的犧牲品。同妻現象在世界任何其他國家都很少見到,因為其他國家的同性戀者或者獨身,或者與同性同居,或者與同性結婚,很少進入異性婚姻。尤其是在在荷蘭、德國、英國等,同妻現象就更為少有,糾其原因,那些國家對同性戀者都持以理解和寬容的態度,甚至允許同性婚姻。所以,本人認為,要減少同妻現象,得從善待同性戀開始。

其實,很多國家也經過了反對同性戀甚至迫害同性戀的時期,逐漸的轉變到今天的承認同性婚姻,據資料顯示:法國在放棄火燒女巫的陋俗以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改為火燒同性戀者。到了1752年,人們的觀念已改變許多,《拿破倫法典》對同性戀「判罪」已作了相當程度的放寬,到了1860年社會已基本容忍同性戀。在英國,1861年以前法律仍明文規定對同性戀者要判死刑;到1861年,將死刑改為10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直到1967年,英國法律才使彼此同意的成年人之間的同性戀關係合法化。英國的英格蘭、威爾士於1967年就正式把成年人之間自願而謹慎地進行的同性戀視為合法,而蘇格蘭是 1980年才承認的。北歐國家對同性戀較為寬容,挪威於1972年承認其為合法,而瑞典在1944年就已承認了。1982年12月,美國的舊金山通過《同居法案》,承認同性戀家庭為合法,目前美國的50個州已有一半將同性戀合法化,其高等法院的法官對此所持的態度也接近均勢。

我想,我們國家發展到現在,沒必要再把別的國家走過的路重新走一遍,讓曾經發生在那些國家內的悲劇在中國人身上重演,在倡導婚姻自由的今天,我們中國人應該以更加寬容和理解的態度,去善待同性戀。

我們中國文化反覆強調的就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等,幾乎成了霸王風俗,正是這樣的霸王風俗,象強迫症似的逼著被傳統文化打壓下的同性戀者不得不帶著妥協和抑鬱選擇與女性結婚生子,他們的結婚,不僅是對自己的傷害,更是對他們結婚對象的傷害,同妻處境極為悲慘,整日以淚洗面,卻有苦不能說,甚至有的想到了自殺。去年,曾有個做情感節目的朋友說他曾接到一個同性戀者的電話,他才貌俱佳的妻子知道他是同性戀後,想離婚,他為了保全家族的面子堅決不同意離,但又不肯親近妻子,導致妻子感覺生活渺茫而自殺了,他當時很後悔,在節目中痛哭流涕。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們都對同性戀者多一份寬容和理解,我國的法律,對同性婚姻給予承認,就不會有這麼多生不如死的同妻現象。我們在打壓同性戀的同時,已經傷及了一些更為無辜的人,讓她們去承受傳統文化對同性戀打壓後遺留下的傷痛,這是不公平的。在國內很多時候, 「同妻」成「男同」擋箭牌,甚至成了被利用來掩飾和完成傳宗接代任務的工具,難於啟齒的不光是自身得不到性與情的滿足,羞於見人的更是丈夫的同性戀身份。

現在,數以萬計的同妻們,已經團結起來開始自救了,據了解,她們開了網站,設立了熱線,成立了同妻QQ群,她們提出了「同妻到我為止」的口號,在自救的同時,幫助同樣命運的姐妹。

希望我們的社會各界,尤其是在兩會中的人大代表們,能從同妻那悲壯的口號中,喚醒我們的寬容和理解,呼籲我們的法律,給同性戀婚姻一個合法的地位,以減少同妻的增加。

早在2007年,同性戀者就曾聯名寫信給人大代表,呼籲社會對同性婚姻給予保護。社會學家李銀河女士曾在她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提案》中說:「據現行法律,同性戀不違反中國法律,同性戀者是具有各項權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同性戀者當中有人有結婚的要求,他們的要求與他們作為公民的權利沒有衝突,應該得到承認。李銀河女士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提案》已經誕生了10年,在這10年里,她多次試圖向全國兩會提交這個提案,然而終究沒能得到廣泛的認同,甚至連個合法議案的身份都得不到。

不得不承認,同性戀被壓抑後產生的種種不良後果,仍然沒有引起更多人的重視,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當同性戀者進入傳統婚姻後,經產生多方面的不良後果,對夫妻雙方、子女、兩個家庭都是悲劇。而承認同性婚姻除了減少同妻的增加減少家庭悲劇的發生之外,還可以使相當一部分同性戀者建立和保持長期關係,減少短期關係,減少性病、艾滋病傳播的可能性。

歷史教授朱學勤先生曾說,同性戀合法化將是一個漫長的旅程!但是我們有足夠的耐心去期待,我們有足夠的信心去憧憬,我們有足夠的勇氣去爭取!教授這話沒錯,但是在這個漫長的等待過程中,將有多少悲劇發生?將有多少無辜的女人們陷入「同妻」的悲慘境遇?將有多少個家庭因此陷入水深火熱之中?在這個等待的過程中,我們未免付出的代價過於慘重,我們沒有辦法心平氣和地去等,希望這種種的不良後果能引起社會各界足夠的重視,把這重重傷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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