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情調是一門藝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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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間多是在「高峰體驗」時,才偶被提及,它的作用就像是味精,放一點就夠了。 但同性之間卻是絕對自由的,男性在這個問題上卻使用了他們不擅長的抽象表述方式,他們至多說說次數、地點、語焉不詳的比較。但所謂的手帕類姐妹之間,不談則已,一談可以俱細無遺地道出始末原由,即使是男人的能力問題,煩躁時也會毫不隱諱地與人探討。人們卻傾向於細節,冗長的細節,即使從一個語無倫次的人口中講述出來,也覺得他們都是民間文學大師。 兩性之間也有這類委婉的談話,多半是男人提出來的——他在實踐中或通過VCD受到了教育和啟發,希望女性學習新的技術,使兩個人的齒輪能夠絲絲入扣地瘋狂運轉。這並不是男人荒謬,這個合理的要求如果被對方拒絕並嘲弄,關係必然陷入尷尬和危機。在這個問題上,男人的自尊是極其脆弱的,一個蔑視的眼神就會像烙印一般烙在他的最隱蔽處,而且,沒有任何將功補過的可能。在這方面,修養越高的白領女性,反而不及頭腦簡單的村野婦人有悟性。男人無法想像自己在這群胭脂陣中是透明的。 我曾經很大膽的在我的書中,揭露在我十四歲時,我曾被繼父性騷擾的事情。我認為性教育越早越好,中國的父母認為讓自己的孩子上英語培訓班,給他們最好的玩具,提供最好的物質環境就是對他們好,卻常常忽略性教育的問題。在國外,我們都是在十三、十四歲的時候,家長和學校就會有這方面的教育。大陸需要有專家站出來講講這個問題。 發貼: 李敖—— 吉林省扶余縣人,祖籍山東省濰縣,遠籍雲南省。民國二十四(一九三五)年生於哈爾濱。 在北平讀小學和初一(沒念完),又在上海讀初一(沒念完),又在台中讀初二至高三(沒念完),又在台北讀台大法學院(沒念完),又讀文學院研究所(沒念完)。 喜歡買書、抽煙、看電影、看女人(有時候不止於「看」)。 著書七種:《傳統下的獨白》、《歷史與人像》、《胡適研究》、《胡適評傳》(第一冊)、《為中國思想趨向求答案》、《文化論戰丹火錄》、《教育與臉譜》,皆台北文星書店出版。 現在身上一身是債、兩眼近視、三餐很飽、四個官司。 本人面目:平凡;特徵:沒有;脾氣:欠佳。 喜說笑話。 ⊙李敖?《上下古今談》 跟貼: 老爸李敖是公開「談性」的男人……如他公開承認喜歡「看女人」,同時還要公開地告訴你「有時候不止於『看』」!……第二章第13節 在音樂的潮水裡 對年輕男女來說,學會傾聽音樂是一門必須精通的課程,不然,就太沒有情調細胞了。 但實際上,他們當中的許多人並不熟悉音樂語言,聽點「抒情鋼琴」或薩克斯就多愁善感起來,身邊的朋友就以為遇到了一個內行。其實,流淚的人是被自己的往事感動了,但他(她)會附庸風雅地點點頭,「是的,很美!」 當一個人內心的躁動和壓力到達一個臨界點時,就必須有一種方式來舒緩緊張,就會有需要聲音刺激的衝動,情形跟煙癮發作近似,以求得壓力均衡,直至相互抵消。音樂詮釋的幻象是往事的防腐劑和助燃劑,使復活的意念在淚腺中得到極大的升華。這時,兩性往往一起沉浸在音樂的潮水裡,各自懷想各自的往事,或者追憶當年的一段情,儘管他們的手仍然緊握在一起。 有意思的是,從音樂返回現實陸地的男女,仍然未能盡興。其中一位自個兒唱起了歌,身邊那位為了不破壞興緻,就默默地聽著。但他(她)並沒有聽懂其中的玄機。一個新新人類旁若無人地深情詠嘆著某首愛情歌曲時,正是其願意繼續沉浸於往事的反映。運用歌聲的語言系統來表達正常語言無法論述的境界,說明這位業餘歌手的心,正在迷亂地飄飛,試圖打動聽者,達到意亂情迷的境界…… 當然了,飄飛久了,仍是要返回現實的,他(她)還會歉意地給身邊的聽眾一個熱吻,以報答其保持安靜的耐心,如果聽者被歌聲感動而獻身,事後,他的表現如果與剛才大相徑庭,聽者會懊惱是自己自作多情,因為他只是唱歌罷了! 在我看來,國外情歌比較有soul的感覺,而國內的情歌大多沒有什麼內涵。在做愛的時候聽國外的音樂會讓人很興奮,而那個時候聽中國的音樂,不免會讓人「性」趣索然。 發貼: 廣告說「彈鋼琴的孩子不會變壞」。但會變成羊。 ⊙李敖?《李語錄》 跟貼: 羊會入「狼」口……第二章第14節 從仇恨到漠然 從情愛演變到仇恨的過程,符合「二極化」的原則,除非你沒有愛過他,才會有友情之類的中間路線。否則,恨就是恨。 在人的諸多情感中,仇恨是最消耗精力的買賣,曾經付出的感情付諸流水以後,仇恨仍然在傷口深處存活著,這個包裹著異物的包塊只會越長越大。因此,一味地仇恨只會讓自己陷入無底的痛苦深淵。 當一個人凝視自己的創口時,追蹤它的來源,尋找跟過去經驗的關係,看來,它已傷痕纍纍。清理一下,心靈歷史上類似的傷害也是很多的,例如,大量的經濟損失和因失誤所遭受的波折。從根本上說,很多人認為的感情打擊,往往跟經濟方面的消耗密切相關。但當事人難以承認是這個原因,因為害怕自己有庸俗化的傾向。 把這樣的打擊看成資本的虧損就成立了,其實也就是情和錢的付出,你覺得成了呆賬,對方又逃之夭夭,又不給任何理由交待,也是讓人滋生恨意的原因,直到時間沖淡了記憶,才會有恨不起來之感。 偶然看到過去的情侶時,表情都是漠然的,很難想像曾經有過的耳鬢廝磨、繾綣纏綿,現在卻形同陌路,比普通朋友還不如。其實,我們不能迴避和抹殺過去的經歷,但我們完全有權利徹底不關心這些損失的存在,不要自己在傷口上撒鹽。當一個人有過受挫幾十、上百次的感情後,又被某次情感意外地勾起所有的前仇舊恨,甚至還為此做出自殘自毀的事,這才是非常讓人痛心的事情。 在國外有一種說法:loverscanneverbefriends。就是說愛人永遠不能成為朋友。做不了愛人連朋友也沒得做。老爸李敖的觀點是:一個人有仇不報就是忘恩負義。我也蠻贊同這個觀點。他說:「你注意一個人,當他有仇不報的時候,他就是忘恩負義的人。為什麼有仇不報的人,就是忘恩負義的人?因為這種人恩怨太模糊了,恩怨太不清楚了,是非太不清楚了,這種人如果從事於追求真理的活動是不可信的。我李敖做的是一個追求真理的活動,如果你們相信我,你們必須說李敖也有他的感情,也有他的愛恨情仇,可是我並不因為這些愛恨情仇而抹煞了真理。」 我很討厭中國的那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虧就是佔便宜」的處世哲學,中國人常說的人與人之間不要傷感情,不要傷自尊的說法,是我最不能接受的。 發貼: 固然「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但是也別太晚,因為十年後,你的敵人也許早下地獄了。 ⊙李敖?《李語錄》 跟貼: 老爸李敖在復仇的時間把握上,永遠是只爭朝夕……第二章第15節 消耗殆盡的激情 從分手的陰影里走出來,有鑒於人的本能,「再找一個更好的」成了他們的口號。記得某個藝人說過,曾經大河,我就只能矚目於大海;曾經大海,我就傾心於大洋。如果說,這個世界都被「人往高處走」的法則所普照,世界就失去了五彩斑斕的風景。 在這種法則鼓勵下,很多人儘管兩手空空,除了力氣什麼都缺,但還有支撐自己的勇氣,於是憑藉著勇氣繼續追尋。可接下來的選擇就展示出嚴峻的態勢,你要選擇可以戰勝過去伴侶的人,被選擇者說不定也抱著同樣的心理。當選擇穿過情感的雲煙、逐漸落實到生活的實體上時,頭痛的事情就接踵而至了,如收入、地位、房子、小孩、贍養父母等等。實際上,「人往高處走」反映了一種賭氣的心理,而且,選擇新目標時,不知不覺地會以物質條件為主要指標。因為,惟有物質上的優劣才可以迅速地使過去與現在比較出長短,並使當事人獲得一種「報復過去」的快感。 在我看來,感情的再次選擇是呈下滑趨勢的,這並非日薄西山之意,而是放寬自己的標準。在這個問題上,過高的估計自己,歷來是一般人的思維模式。而不斷地不如意,不斷地重新選擇,直至耗盡自己的精力和積蓄,往往是這類人的最後結果。我還是用前面有關流水的意象來說明感情下滑的明智:當一條湍急喧囂的河流擺脫了擁擠的河道,進入平靜的地表時,「水往低處流」的態勢才是靜穆和持久的。你已經擁有過了,在平淡的歲月里,偶爾回眸那些驚鴻的身影,明白他們只是生活的點綴甚至亮點,但不是整個人生的基色,這就足矣。 有太多太多的男人在你人生的前方,有自信、有智慧的女人不應該死抱著一個不放,分手並不是一件壞事情。想要一個新男朋友就再去找,你不想找,單身也不錯。莎翁有句話說的特別好:對女人要愛她,不要了解她;對男人要了解他,不要愛他。台灣名嘴陳文茜也說過:我不一定有能力和別人長久相處,但我有能力和別人分手。我覺得這句話說的很好。分手是需要很多技巧的,不是擁有自信和膽量就能做好這個事情的,對很多人來說,分手是很難的事情,但不能因為很難就不去做。 一個人花費了極大的精力來離婚,為的是跟另外一個人白頭偕老。但這個美好的願望經常以再次失敗而告終。除非你認清了自己的需要,明晰了自己有多少斤兩。 問題未必是出在對方,而是在於自己。在分手的拉鋸戰中,當事人進入了對舊情侶的評定階段,結果往往受到新的愛欲對象的左右,用不確定的朦朧價值,來終結過去的所有恩情。但過去的情愛不是僵死的,他在不斷地掙扎以求苟延殘喘,往事因為你的情感轉移而增值,並進一步纏繞當事人的現實情感,視舊愛如敝屣,視新歡如新衣,激情更快透支,就像一包乾枯的藥渣,而不知道為何落到如此下場。 等到離異的戰爭終於結束時,獲得解放的人反而沒有什麼興緻了,只是覺得空空蕩蕩的,像被摘除了某個器官一般。這時他拋掉消耗殆盡的舊情,以為可以完全投入新戀情,卻發現激情不起來,原來這個激情需要靠「偷」來燃燒。 如果還不到要耗盡所有激情,兩手空空投入新歡懷抱的時候,她不會甘心接受這個事實,接著還會一腳將你踢開。你這時才知道,她的激情燃燒靠的是你的鈔票。她會說,這都是你自己造成的,關我什麼事?! 所以,一個人花費了極大的精力來離婚,就得準備更多的精力以應付接踵而至的煩惱和空虛。你支付得起嗎? 中國人很愛面子,但在一些缺德的事情上卻不怕丟面子。有些人在對待婚姻危機的時候,常常因為社會的面子、傳統的面子、家庭的面子、孩子的面子而不離婚,反而使彼此更加痛苦。這也是我以後可能不選擇走結婚之路的理由。 人的很多觀念是由科學技術的發達而改變的,為什麼過去女人很規矩,因為她會懷孕,懷孕以後一點辦法都沒有,現在有各種避孕的「設備」可以阻礙你懷孕。過去男人到了五十多歲就老實了,如今突然出現了「偉哥」,使越來越多的男人變成了「不良老年」。 發貼: 我和胡茵夢結婚的時候是孟祥柯、高信疆證婚的。我說會和她結婚一年,胡茵夢卻說要白頭偕老。胡茵夢很迷信,她聽信「妖僧」林雲的教唆,堅持要在床上的四角釘上銅板,那樣便可保證和我一生廝守了。我堅持原則,不肯那樣做,她便說我不愛她了。後來發生了蕭孟能案,胡茵夢又哭訴我不會和她離婚,她會成為「唐寶雲第二」,我看到報,下午便給她離婚書和玫瑰花,使她成為「胡茵夢第一」。我們結婚前後不到三個月,我的預測比「星相學家」林雲更準確。 ⊙李敖?《李敖對話錄》 跟貼: 好一個快刀斬亂麻的男人! 又貼: 我從不怕女人不愛我。她不愛我,我就加倍愛自己。 ⊙李敖?《李語錄》 跟貼: 常常傷心的人啊!你一定要像老爸李敖這樣愛護自己……第二章第16節 禮物的含金量 禮物在兩性交往初期事關重大,它幾乎可以直接反映人性。 就一般情況而言,禮物是男人們拿來作為大獻殷勤的道具來使用的,可以說是對男人拋出的山盟海誓所做的一個漂亮的補充說明。他們在女人耳朵邊舌燦蓮花、大灌迷魂湯之後,認為情愛建築已經初具規模,即使送禮,至多以一束鮮花表明心跡。但這對女人來說,是很不夠意思的,因為很多女人認為,在男人能力許可的範圍內,感情和金錢是掛勾的,付出多少金錢代表對感情投入的深淺。 一代文豪高爾基也對情人的禮物賦予了某種革命性,他在《啊,當清晨升起霞光……》的詩作里以男扮女,把禮物當作了聖物: …… 我贈給他的第一件禮物 是一捧家鄉的泥土,希望親愛的人兒記住:他在哪兒出生,又在哪兒和我結為夫婦; 我贈他的第二件禮物 是一塊束腰的紅綢布,我是怎樣擁抱他勇士般的胸脯; 我的第三件禮物 是一根雪白的天鵝翎毛,當他在海上遇難的時候,好讓他充當信使隨風飛飄,一旦我接到狂風送來的羽毛, 我便知道—— 我親愛的人兒已經倒下犧牲。 瓊瑤時代的女性,為了表現自己的氣質,會認為這種禮物禮輕情義重,接受者的心情想來是極其沉重的。 女人都是物質主義者,這幾乎沒有什麼疑問。一束鮮花能說明什麼?即使在情人節,十幾塊錢一朵的紅玫瑰也未必能使她們心花怒放。她們在男人用語言壘成的高台上觀望著,等待比誓言更具說服力的「物質證據」出現。這就是說,除了加大禮物的含金量外,沒有別的捷徑了。錢財是不會嫌多的,鉑金項鏈好像才可以證明你的赤膽忠心,即使女方腰纏萬貫也是如此。 在這個問題上,女人從來就不會說出口,為避免庸俗的嫌疑,她們都異口同聲地指出,自己好喜歡這束花呀!因而,獻花是個序幕,項鏈卻是壓軸戲,但男人們要顯出不經意的樣子,讓女人有時間從容掩飾自己的驚喜。 以前女人的經濟能力較差,所以女人回贈給男人的禮物,都是屬於精神鼓勵性質的小玩意兒。現在就不同了,女性往往比男方出手還大方,可能也是因為現代女性賺錢能力比男人還強。 我習慣時常給男友買禮物,常常是他想不到的時候,買到一些很用心的小禮物。這很能體現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care。哪怕訂一件羊絨衫或者親手做一頓法國大餐,都會給他帶來意外的驚喜。很多內地的女孩子沒有送男孩子禮物的意識,反而總要求男人送她們禮物,我覺得這個心態本身就很有問題。 發貼: 畢業以來,幾乎每個月我都遭到紅帖子的襲擊,它們除了傳染筆尖的顏色而增加賬本上的赤字外,另一個重要的意義是年輕人都紛紛走上成家立業抱娃娃的老路,冤各有頭,債各有主,有情人各有他的家,尤其是我過去的老情人們,她們一個個都遠走高飛,婚嫁迭起,喜事頻傳,每天打開報紙,看到一排排鮮紅的結婚啟事,我就先要心驚肉跳!偶爾啟事上沒有使我牽腸掛肚的芳名,我就笑逐顏開,宛如巨石落地,自謂公道尚在人間,同時也深嘆「報社廣告部諸公之待我不可謂不厚矣」!推而廣之,總而言之,我現在除了大年三十老太送的紅紙包外,其他一切紅顏色東西都害怕! ⊙李敖?《獨身者的獨白》 跟貼: 老爸,紅包拿來!第二章第17節 正話反說 情調中的男女對語言的敏感性是任何時期都無法比擬的,他們可以探測到話語表層下的含義,並立即做出反應。情愛時期的語言訓練,造就了一個人後半生的理解和表達能力。 男女之間很多事情是確定的,但表達這種確定卻是通過使用不確定的語言來予以實現。女人是運用「正話反說」的高手,尤其是在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時,由於對庸俗的恐懼與日俱增,使她們不得不繞一個語言的圈子,在獲得了好處之餘,還兼得了清廉的名聲。這種「雙贏」的戰略,就必須在男人的奮力配合下,才能大功告成。 看到一件價格高昂的時裝,她不斷說「不要」時,這好辦,男人咬咬牙買下來就是了;但當男人向她發起熱烈的進攻時,她仍然推三阻四地喊著「不要」,這是要還是不要呢?男人們明白,進攻同樣是「要」的,但在「要」之前,好像應該許諾些什麼,才能構成「要」的路基,並藉此轉移對方的注意力。於是乎,很多讓人事後心驚肉跳的承諾,就是在這個時候衝口而出的。 鑒於正話反說或者反話正說在一般程度上可以通用,就容易使聆聽者形成一種定識,當女人說「要」什麼時,男人們就理解成「不要」啦。這個時候,女人是很沮喪的,見此,男人立即悔過,可女人為了表現自己的矜持,就只好說「不要」了,是真的不要嗎?這為有忍者神龜精神的男人,提供了再次努力獻媚的機會。 感情剛剛開始的時候,需要一些激情,可能會講究一點語言技巧。可感情本身就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如果長期如此就會讓人覺得很假很煩,況且老夫老妻也沒有必要,有什麼就說什麼就好。 發貼: 為了怕聽別人講話,我只好自己說個不停。 ⊙李敖?《李語錄》 又貼: 膽小的偽君子把白的說成灰的;膽大的偽君子把黑的說成灰的,顛倒黑白最成功的不是顛倒黑白,而是沒有了黑白。 ⊙李敖?《李語錄》 跟貼: 真理啊!第二章第18節 回憶 對情愛場面的回憶,對當事人來講,是件力不從心的事。那些宣稱對其感情歷史可以如數家珍的人,往往將自己帶入小說家筆下的想像,他企圖說服自己這些才是真實的過去。 無論多麼深刻的刺激,在一對情侶分離以後,即使一方無法剎車,仍然縱容自己在往日的軌道上繼續滑行,但其對過去的回憶並不真實,而是加了一些渲染,所有的過程被其個人化了,有些可能毫無新奇的場面,被當事人注入了一種十分特殊的個人感情,堆積起來,成為了一個難以舒緩的情結。這樣的話,一個具體而變形的感情意象就成為了其回憶的主峰,所有經歷變得壯烈。因此,所謂回憶,其實就是對某一個「嚴重意象」反覆的揣摩和詠嘆,並達到凄美的效果。 當事人在無數次登臨峰巔的回憶中,就像一個局外人一樣,在考察兩個情人的歷史。他遊走於他們之間,為他們而悲喜交加,自己就像一個說客,大做思想工作——與其是在使對方回心轉意,不如說是在包裝美化回憶,進而心平氣和地接受現實的安排。 回憶中,把正常的認識和分手視為坎坷、曲折的命運捉弄,在這個問題上,當事人都有誇大自己不幸的傾向,總認為自己才是受苦受難的典型。因此,過多的回憶是沒有意義的,儘管回憶是造就詩人的必經之路,是詩人展示比常人更「完美的折磨」自己的手段,對一般人而言,會令人裹足不前、不思進取。 保持好的回憶是一種享受,如果想要忘掉一個人就去想想他的壞處,這樣想來,也就沒有什麼值得留戀了。對於我來說,忘掉一個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時間和旅行。時間可以證明所有的事情,而旅行就會讓你看到更多的人,更新鮮的世界。奉勸那些失戀的女孩子不要哭哭啼啼的,暫時離開自己身邊的環境,一切都會好的。 發貼: 重溫舊夢就會破壞舊夢,破壞舊夢就會討厭。 ⊙李敖?《李語錄》 跟貼: 著名作家馬爾克斯說過,「人生的意義,並不在於你發生了什麼事,而在於你的記憶為何,如何記憶。」第三章第19節 比較 接觸不久的男女其實一直在比較,一直在利用身邊的參照物或過去的交往對象,來權衡對方的優劣。但在這個比較時期,人們一般迴避了選擇的實質和功利,只是說,還處在了解之中。有個已經退出江湖的辭彙——擇偶,倒還是道出了一些真實目的。 由於錢財越來越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作為構成個人魅力的最主要成分,這一標準已為絕大多數人認可。這實際上是件好事,因為它的出現,就破除了以往對體制內愛情標準的認同,諸如對地位、職業、學歷、風度等等的繁瑣考究,在經濟的起跑線上,就使得一個人必須亮出自己的財富,或者說努力表現自己的優勢,接受對方的檢閱。 這種選擇一直在進行之中,即使在婚姻的軌道上出軌,多半也是經濟的原因:一種是緣於錢多得找不到地方開支,就要設法尋求更好的目標投資;一種是迫於經濟壓力,開始賺取感情外快,最後乾脆離異,跟富裕的持有者一起生活。有意思的是,這些人從來都不承認自己是挑肥撿瘦,而是異口同聲地聲明感情不合。 比較是人的本能,情調中的男女在劇烈地比較鬥爭中,其激烈程度並不亞於路線衝突。不斷徘徊、彷徨,這個過程也是感情逐步滲透到對方的過程,選無可選的時候,紅塵滾滾,兩眼茫茫,突然,自己會對某人產生一種從來沒有過的、難以割捨的感情,到這個時候,選擇大體上才告一段落。 通常我都不太會比較。兩個人在一起,開心就好了。另外,可能因為我的閱歷原因,加上我本人還算機靈,通常我和一個男人聊天超過一小時,我就能看出他內心的企圖。來內地兩年,我覺得內地單純的男人很少,但是只要我把老爸李敖和我的名字亮出來,再大膽的騙子在我的面前也混不開了。 發貼: 不論在床上床下,我都堅忍不拔。女人喜歡我堅忍不拔,男人怕我堅忍不拔。 ⊙李敖?《李語錄》 跟貼: 老爸你真會「比較」……第三章第20節 離別 離別是個常用常新的辭彙,每一次離別的傷痛,都是對熱戀的男女一次增進魅力的洗禮,並使平庸的男歡女愛,在這股傷痛的拉扯下,完成了靈魂的滌洗與升華,使兩人情感的境界亦達到了另一層面。 各種形式的現代驛站是上演離別的最佳場所,亂鬨哄的人流和車輛不但加劇了煩躁的程度,也使激動的情緒危機頓現。擁抱、流淚、親吻、嚎啕大哭在旁若無人地舉行,旁觀者也獲得了一次感化教育。那種拉住車窗、跟著奔跑的人兒,實際上是拒絕未來的,他(她)以自己的腳力追趕著現實,愛的本質就在於珍視眼前的一分一秒,不知不覺,這些電影畫面都在眼前重現,自己一躥成為劇中的男女主角。 當情侶徹底從視線里消失以後,當事人返回空蕩蕩的站台或者機場,一種從未有過的疼痛像魚刺一樣卡在咽喉中,並在緩慢刺入。這大概就是對俗話「摔倒不痛爬起來痛」的實踐。在痛楚、寬慰、失落、充實的奇怪混淆狀態中,一種嶄新的飄飛開始起程,這就是一種在想像當中進行的精神追尋。 奇怪的是,經過幾次離別的人,自己不但不再畏懼這種撕扯,反倒堅硬起來,鼓勵對方大膽上路。這固然說明了一個絕對的真相:最柔軟的感情,可以鍛造最堅韌的品性,但也需要警惕,是不是當事人感到有些疲乏了?如同一部戲不斷反覆同樣的情景,所以再感人的情節也經不起重複。 我曾問過老爸李敖:什麼樣的男人才有格調?他說:你不要看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要看兩個人分開來的時候怎麼樣,這個時候最能看出一個男人的真面目。對愛情不要太執著,執著對愛情本身不好,對自己也不好。愛情就像爬山,到了山頂,到了極限的時候,要保持清醒,愛情就是男歡女愛,在愛情之路上,離別更是一種藝術。 發貼: 同志揚鑣、情人再見、朋友分手、骨肉失散,人生有如此際遇,也是造化。 ⊙李敖?《李語錄》 跟貼: 「離別」有時會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第三章第21節 信物 估計信物的歷史早於情書,如果終止的話,也比情書晚。一個眼下的證據是,當人們已經厭倦於情書的形式主義公式後,信物一直在顯示不可替代的形式兼物質作用。很多人分手時,不也是要退還信物的嗎? 一件普通的物器,交到異性手裡,附載其中的精神價值是顯而易見的,它構成了一種契約,猶如金箍棒在地上畫出的圓圈,使小小的領地變成祭壇,一方面阻止愛欲的入侵,一方面在於自我約束,在空白的時光里獨處時,可供懷念以及對兩人的明天展開虛構幻想。 戀愛中的男女比較看重對方贈予的信物,大體一致的看法是,信物本身的經濟價值跟感情濃度成正比。當某個男人在月光下的樹林里,為女友戴上項鏈時,女人眼中閃耀的光比項鏈更為明媚。女人回贈的信物往往在於申明其精神價值的神聖,如鋼筆、打火機、領帶等等。有人不小心把戒指弄丟了,悄悄買一個一模一樣的,但戴在手上總覺得不真實,內心忐忑不安,他(她)疑神疑鬼地相信,這多半是一個不祥之兆。人們往往越在得到時,越是有好的意義上的聯想,越在失去時,越會有不好的註解。 企圖用項鏈拴住對方,或者用戒指套牢對方,動機無可指責,至於效果就不好確定了。在比較動亂的婚後幾年,很多人往往就是在好奇心喪失後開始出牆的,別說什麼信物,動刀子也要私奔!信物作為一種倫理的工具,作用是越來越式微了。 如果一個男人在分手的時候,要把信物要回去,是非常沒有度量的。男朋友如果沒有要走他送給你的信物,如果你覺得ok就保留下來好了,如果覺得不安的話,也可以「捐」出去…… 發貼: 現在人們的大病在不肯睜開眼睛正視愛情的本質,而只是糊裡糊塗地用傳統的繩子往自己脖子上套。感情這東西不是陰丹士林,它是會褪色的。歲月、胃口、心情與外界的影響,隨時會侵蝕一個人的海誓與山盟,很多人不肯承認這事實,不願這種後果發生,於是他們拚命鼓吹「泛道德主義」,他們歌頌感情不變的情人,非議變了心的女人,憎恨水性楊花的卡門,同時用禮教、金錢、法律、證書、兒女、藥水和刀子來防治感情的變,他們要戴戒指,意思是說:「咱們互相以金石為戒,戒向別的男女染指!」這是多可笑的中古文明! ⊙李敖?《張飛的眼睛》 跟貼: 女人沒有不對信物狂喜的,其實信物好像一片白雪,總會有融化成水的時候……第三章第22節 面具 這裡指的面具跟假面舞會佩戴的道具無關。愛爾蘭著名詩人葉芝對「面具」有著十分深切的體悟,他指出,一個人的種種表情就像是一張張形態各異的臉譜,跟表情下的真實沒有多少關係。這樣說未必盡然。因為真實的表情達意,也可能是臉譜中的一種而已。 情調中的男女對面具的更替使用極其頻繁,這是在於情緒變化多端的緣故。聲淚俱下的痛說家史、得意忘形的驚嘆以及準備自絕於人世的決絕,時常輪流上演。面具的作用固然在於遮蔽自己的初衷,使對方的判斷力暈旋於設計的迷宮當中,並對眼見為實的狀態深信不疑。但結果經常事與願違,對方輕易就透過表象看到了本質,自己反倒被面具扭曲成了一個壞人。這在自己偶然照鏡子時,就可以得出結論。如果需要例證,是很現成的:某人一臉的莊嚴和善良,向女人解釋他一夜不歸的苦衷,但他過於流暢的敘述和誇張的苦難表情構成了某種荒謬意味,顯示出這是經過認真排練的結果。 一個人成熟的標誌,就在於可以對自己的面具負責。它表達的所有意思,自己應該具備自圓其說的內在支撐力量,即使撒謊,面具跟言說也是合拍的。至於一些人以持續的漠然面具來應萬變之勢,這也並不是什麼難事,倒是自己對周圍的事態有意「緩慢」地做出表態,確不失為一大明智之舉。 還有一種面具是另一個自己,可能是潛意識的另一面,也有的人不確認有這一面。在傷害別人或被別人傷害時,他都可以躲在面具的背後…… 面具是沒有自信的男人喜歡的玩意兒。我就是我,李文就是李文,我們李家的歷史就像一部書一樣,沒有什麼好隱瞞的。如果這個世界上能多一點真誠的話,又何必帶著面具生活呢。 發貼: 我正面沒敵人,背面倒有開槍的朋友,我正面沒朋友,他們給嚇跑了。 ⊙李敖?《李語錄》 跟貼: 沒聽說有人敢戴著「面具」去見李敖……因為李敖是撕「面具」大師! 又貼: 十七世紀的人說:「上帝給你一張臉,你自己另造一張。」其實那時候的人,對另造一張臉並不在行,人類真正「給臉不要臉」而能另造一張,是三百年後二十世紀的事。這種造臉,就是今天的所謂「美容」。 看看美容廣告,我們就不得不驚訝人類在巧奪天工。什麼「豐額豐顳」也、「印堂鎮平」也、「眉骨加高」也、「割雙眼皮」也、「鼻頭拉長」也、「美化下巴」也、「笑顏成形」也、「瘦面加胖」也,花樣之多,令上帝嘆為觀止。《創世紀》記上帝說:「我們要照我們的形象,按我們的樣式造人。」如今上帝看到人類如此美容,嫌他原始的形象與樣式不中看,他在自慚形穢之餘,真要感慨知人知心不知面了。 ⊙李敖?《文化美容,財政美容,司法美容》 跟貼: 其實,美容也是一種面具。第三章第23節 照相 兩性之間互贈照片雖不敵幾十年前的以身相許,然而對玉照的選擇,當事人還是不能不考慮再三。很多人面對自己的一大堆照片,挑來揀去,總是不滿意。理由是自己不會臨景表情,或者一時緊張,因此照片效果往往不理想。這種理由一直在說服著人們,為了學習表情,他們不惜浪費大量膠片,但結果仍是不如人意。這在女性當中尤其普遍。 一個人對自己的相貌,大都存在著超出實際的估計。即使一個五官挪位之輩,獨自在鏡子前搔首弄姿的時候,也會對自己深藏的美麗一瞬,感到自豪。她認為,這種美麗是可以在膠片上長存的,只是自己未能把握住機會罷了。實際上,這位臨鏡者的判斷在鏡像中發生了偏離,她把自己認為的美麗強加於鏡子中的面龐上,並希望它閃光在生活中。這種幻覺產生的根源是對美的膜拜和對異性的高度負責,值得同情。 在我看來,每張照片,基本上就是當事人當時狀況的真實反映。這就好像只能是你欺騙生活,而絕不是普希金說的生活會欺騙你!但是,當我們對照片不滿意,往往會怪攝影師技術不好,沒人會承認是自己當時的太肥太瘦導致照片效果不好。 堅持在鏡頭前春意蕩漾,風情萬種,的確是很困難的事情。因為最美的表情肯定不是在鏡頭前,而是在暈旋的黑暗中靜靜綻放的肌膚……而這個攝相鏡頭,正是男人的眼睛,那麼,這些畫面進入他的記憶庫是可以常駐的。 我本人很喜歡照相,對膠捲的品質很挑剔。我覺得照相就是一種回憶,對於我這種身邊親人比較少的人來說,照片就是最珍貴的東西。 發貼: 所有的理髮師都恨禿子,所有禿子都恨理髮師。 ⊙李敖?《李語錄》 跟貼: 所有的照相師都恨醜八怪,所有醜八怪都恨照相師。第三章第24節 誤會的悖論 兩性之間的誤會隨時都可能發生,誤會既是兩性關係的推動力,也是一把沙子,增加彼此的摩擦。而且,其誤會一般都跟經濟和另外的異性有關。 誤會是難以避免的,就像女人的心事,有些乖張,但也不是徒生枝節。男人對單位的女同事熱情有加,請到家裡吃飯後,還堅持要護送回家。來去的時間長了點,麻煩就來了。獨守空房的女人是不甘寂寞的,她們的直覺判斷力告訴自己,男人多半跟那個女人有染,他們興許正在擁抱,正在交換愛意,正在……以前,自己跟他也是這樣一路走來的。心情跟天色一樣黑了下來,等男人回來後,自然是一陣吵鬧。 我們可以這樣判定,這個男人對女同事是有好感的,只不過暫時沒有實質性內容罷了。一個喜歡宴請女同事的男人,心思自然比那些偷偷摸摸的人更異想天開,這是走的「明修棧道」那一路。當身邊的眼睛失去警惕,以為事情就水到渠成了。 但誤會就像一柄雙刃劍,一方面反映出女人對自己的感情的佔有慾,另一方面,誤會極可能拉大彼此間的裂痕,把自己推向另一個女人的懷抱。這個時候,男人總是一臉無辜的神情,坐在哭泣的女人身邊痛說事情始末。女人一聲不吭,卻是在認真地傾聽,並從他的話語里發現任何可疑之處。在這個時候,即使很聰明的男人,也在犯一樣的錯誤,那就是希望用很多的廢話來寬慰女人的心,殊不知越是這樣,就越給人慾蓋彌彰的感覺,而且,誰有心情聽你的陳腔爛調呀! 世界上的很多麻煩,就是越解釋越麻煩,最後彼此視若寇敵!真到了水火難容的地步,當事人都會感嘆,如果處理事情時能稍加判斷,事情也不會到此地步,這就如同下棋一樣,一步之差,可能落得全盤皆輸。 假如男女雙方都是有修養的成年人,沒有必要把所有的人都牽扯進來。兩個人相處最重要的就是快樂。一舉手,一投足都有快樂,誤會應該是越少越好。 發貼: 有理和聽起來有理的不同,就像音樂和軍樂的不同。 ⊙李敖?《李語錄》 跟貼: 誤會就是「有理和聽起來有理的」在「交戰」……第三章第25節 文火煮愛情 人們常常用「乾柴遇烈火」來形容痴男怨女的一見如故,事實上相當多的男女情愛,火焰勢頭之高難以名狀,自然是戀愛的一道風景。然而,不溫不火,不疾不徐,也是愛情的一景。從實踐的角度看,似乎後一種還顯得更有滋味,被眼下的白領階層的紳士麗人演繹的淋漓盡致。 這種煮法,主要發生在婚前,其愛情能「煮」多久,甚至今後會不會婚變,不得而知。所以,許許多多結婚很久的夫妻,高舉「文火」,把愛情煮得不但愜意,還有星火燎原之勢。 大約是中華古文化的那種恬雅文靜,多少也影響了「文火們」的世俗生活吧,就像精心地燉肉一樣,爐火純青,簡直要把自己的骨頭一併煮了。小資女人還補充:要像熬中藥那樣! 但我想,能夠堅持燒「文火」的男女畢竟是極少數,現在的紳士、麗人注重的往往是外表和做派,他們不過把這些當作道具,以應付自己的形象,不會改變自己去適應並接納這套繁縟的方案。拍拖多年而沒有什麼結果,就像《編輯部的故事》里的葛玲和李冬寶,到頭來仍然沒戲。這樣的「文火」不但煮不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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