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停車亂收費及非人性化操作問題亟待解決

城市停車亂收費及非人性化操作問題亟待解決

  隨著各地城市私家車保有量的逐漸增加,造成停車泊位日趨緊張,停車收費問題及收費非人性化操作問題也隨之增多。對停車收費及其操作中的亂象,車主們呼籲強化監管,將停車收費納入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

  霸路亂收費現象隨處可見

  在城市的鬧市區,駕車的人常常會發現有這樣一幫人:圈上一塊地,搬來幾張椅子,手裡拿著一沓不能報銷的發票,胳膊上帶上個紅袖章,只要有車子停下來,他們就上前招手要你交停車費,從以前的2元漲到現在的5元、10元。有許多駕駛員都知道在屬於公共資源的馬路停車位上停車,一些來歷不明的人是無權收費的,但他們又擔心:假如不交錢,誰能保證這些人不會對自己的車子「做手腳」呢?由於沒有公開掛出停車收費的告示牌,讓駕駛員弄不清哪些地方停車收費是經過審批的,而哪些地方是沒有經過審批的?從調查的情況來看,有在免費停車位亂收費的;有拒不執行臨時停車不收費的規定的;有些收費員稱自己是社區安排過來的貧困人員,有的則說是老闆派他來收費的。調查中還發現,這些收費停車點只有極少數是經過審批合法經營的,也有部分停車點確實有效解決了社區困難戶和低收入戶的就業問題,但普遍存在著「圈地」亂經營亂收費問題。表面上看起來,公共場所的這些收費行為是一些老頭老太的所為,但某些地方已經出現畫地為牢、圈地佔地的惡勢力的介入,對於這個地霸亂象的整治,已經事關百姓的安居,事關社會的穩定。

  將路邊車位出租收費違規

  城市的路邊實行定點停車收費,這本無大議,它是方便車主停車和規範交通道路管理的一個舉措,可以達到既讓車主有地方停車,又得到有效管理的效果。但是現在卻有一種極不道德乃至是明顯違規的做法:管理部門將路邊車位按月定死出租,要求每個車位每月交納數百元錢,從而讓這些車位只能歸租賃單位使用。租賃車位的單位,一般是大中型酒家飯店、休閑娛樂場所等等。也就是說這些單位或場所一旦將車位租下來之後,就出現了限制性停車的情況:只能停放來本單位本場所消費的車輛,其它車輛則不被允許停放。管理部門如此出租屬於公共場地的路邊車位收費,違規違法不說,關鍵是路邊屬流動車位,一個車位本可以為不確定對象的車輛提供停車服務,出租後只能為特定車輛服務。另外,還有一些事業單位乃是機關單位為了自己利益,將免費停車場承包出去,自己從中獲取更大利益。這兩種情況使本來停車位就少的一些城市,在逐利者的人為干預下更趨緊張。如今,小區車庫沒了,公共免費停車場沒了,現連路邊的停車位也沒了,請問車停何處?怪不得車主只能違規停車了。以省城長沙為例,幾年前,市區內還能找個免費停車場,現在想找一個免費停車位,幾乎是不可能了。

  小區物管收費隨意性大

  一些小區的物管沒有經業主大會同意,也沒有物價部門的批文,卻擅自製定具有行政管理內容的規範性收費文件,在小區路邊划下固定停車位,對車輛停放進行收費,且收費標準往往超標。長沙一位車主透露:他自住的小區內進出一趟物管就要收費5元。早上出一次門收5元;中午回家吃午餐停一次,收5元;晚上回家做晚餐,又5元。晚上再去超市購物回來,還要交上5元。讓他想不通的是,小區公攤面積本應歸業主使用,為何物管要如此「殺豬式」的收費?又如長沙華銀園小區有業主1000多戶,地下車位百餘,物管擅自在室外設置了一些劃線車位,小區高昂的停車費讓許多業主難以承受。業主先生家有兩輛轎車,可小區地下車庫的車位要8萬一個,每個月還得交30元衛生費,於是李先生只買了一個,讓另一輛車四處「寄居」:「臨時停車也不便宜,2小時內免費,超時就要收5元,包月150元,還要衛生費,一年下來停車費就要兩千多。而雨花區西子花苑的一名業主,入住幾年了,小區沒有及時成立業主委員會。小區物業沒有經過業主同意,就向租車位的業主收取300元每月的停車費,向臨時停車的業主按1-12小時收費5元,12-24小時收費10元,經常是回家吃餐飯,還得交5元停車費,每天進進出出,每次在家逗留一會,就得合計幾十元停車費。若每月停車費都得幾百元,將大大加重廣大市民的用車成本,加深人民群眾的生活負擔,助長物業公司多收費、亂收費的不正之風。

  非人性化的操作惹煩車主

  除特殊車輛外,大凡有車一族,都遭遇過停車收費中的「非人性化」操作。比如,有的停車庫多停1分鐘,也按1小時收費……有頭腦靈活的車主,向管理員敬根煙遞顆檳榔,寒暄幾句,不要發票,就能少付一半;有的停車場實行「只有「少補」沒有「多退」的收費「土政策」;有的停車場將好車位當做牟取非分之利益的資源,車主要求停個好車位必須給管理人員塞「小費」;有的立體停車庫,車輛進進出出磨蹭15分鐘,這個時間也要計入總費用;有的地方則很「靈活」,如果不要發票,停車費幾乎可以減半。同樣地段有的20元一個小時,有的10元一個小時……面對紛繁複雜的停車收費問題,令車主們心煩不已。車主陳先生說:有一次,他在車庫出口好不容易找了個停車位,原本以為出門也方便,哪知出門的時候,車庫裡的車已排起了長龍,他所在的停車位與車道是垂直的,其他車主正好將她的車頂住。車道上的車不斷駛來,他的車一直無法移動,在車庫裡等了20多分鐘才開出去。出門刷卡,停車時間為3小時10分,先生卻被迫支付了3個半小時的停車費。「堵車這段時間的停車費,是否應該減免呢?」先生說說,當他與收費人員理論時,對方表示電腦系統里已經列印出來了,沒有辦法改變。再看著後面排隊等待的車輛,先生只好駛離。大型商業廣場的停車庫,原本就應該是商家提供的一項服務,但有的大型商業卻廣場實行停車費和消費金額掛鉤的方法,讓顧客增加額外的支出——因為車主要湊滿停車費額度,可能不得已去買一些本不需要的東西。「免停」門檻的高低是由商家自己來制定的,這種完全由商家操控的遊戲規則,可能讓消費者有越來越吃虧的感覺。

  多管齊下治理停車亂收費

  城市停車亂收費的行為,是一個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屢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存在三大癥結:一是供求關係決定了違規收費停車場的收費空間。二是停車收費監管難、執法難。三是缺乏強有力的法規監管。這對這些癥結,還需多管齊下治理停車亂收費的行為。

  一是整合資源增加停車位,特別是免費停車位。各地城市應抓緊制定出台科學合理規劃城市道路停車布局,既考慮到不同城市區域、不同道路等級、不同道路交通狀況、不同時間段的特點和停車需求,保證城市道路動態交通的需要,又能夠充分利用動態交通非高峰時期的城市道路資源,做到科學合理規劃路邊停車,緩解停車難的矛盾,為道路設置停車泊位提供合法依據。

  二是對於收費機動車停車泊位,規定統一採用白色油漆施劃,有明顯的收費公示牌,內容包括批准收費文件的文號、收費標準、停車泊位數量、收費人姓名、監督單位及電話等內容;停車場道路出入口暢通,車輛在泊位線內停放有序,首尾一致,秩序井然,無逆向、壓線、壓盲道停車;停車場(位)環境衛生清潔,設施完好;停車場收費員服裝、標識明顯,收費行為規範,服務文明,證件齊全,出具停車收費專用票據。部分沒有劃停車位的地段,又確實可供停車的,由街道提出申請,請交警部門審核後划上停車位。

  三是各地城市的物價部門都應出台停車場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充分發揮價值槓桿作用,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規範停車收費行為,明確收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及監督人的責任,儘快調整現有停車收費標準,制定城內城外、地上地下、停長停短不一樣的收費價格。收費停車位的收費和管理可由街道統一管理,收費標準由物價局監督,印製統一的收據。收取的費用可以通過多個部門協商進行分配。

  四是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停車亂收費是停車難的孿生兄弟,對停車的管理監督,涉及公安部門交警、行政城管執法、物價、工商、稅務等部門,建議研究出台有關停車管理指導性文件、落實措施,相關部門聯合開展停車專項檢查,規範停車場經營行為,對未經批准擅自設立的非法汽車停車點予以嚴厲打擊,堅決取締。還可由政府牽頭,組織道路、交通、綜合執法局、交警、物價、街道等部門聯合商討,確定一個管理部門,組織一支專項治理隊伍,逐條道路、逐個街道進行檢查,對亂收費人員進行勸離,如果確實不服從管理的,應進行治安處罰。

  五是堵疏結合,推廣群眾參與有獎舉報違法違規行為制度,結合全球眼電子監控取證,公開利益互動。一方面,對停車亂收費現象,車主(群眾)隨時電話110舉報,舉報獎勵10至百元電話功夫費,全球眼鎖定證據,執法人員迅速出警抓獲,經濟處罰違規當事人,制止亂收費;另一方面,設定合法停車規則,對違規亂停放現象隨時接受群眾有獎(比如10至百元電話功夫費),全球眼鎖定證據,執法人員迅速出警,經濟處罰違規當事人,制止亂停車行為。

  希望停車亂收費行為能喚起有關部門和更多的人的關注,剷除這塊城市毒瘤,維護廣大車主的利益和城市的名譽!,

  中國法治調研中心 羅修雲 陳許芳

  (湖南省物價局回復:我們已於4月26日向全省發出清理規範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通知,對於您反映情況進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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