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楊貴妃美麗卻比武則天狠毒的大唐公主是誰?
安樂公主畫像 來源:《公主是怎樣煉成的》
本文摘自《公主是怎樣生活的》作者:熊肖春 出版社:當代世界出版社
其實,生為女皇武則天的兒女,是世上最不幸的事情之一。
比如中宗李顯,在他成長的時候,不得不親眼看著與自己手足情深的兩位兄長李弘、李賢,一位尚在襁褓中連名字都還沒有的妹妹,死在親生母親的手下。做了母親向皇位前進的墊腳石。
在這些刺激之下,李顯的性格不象他的兩位哥哥那麼豪爽洒脫,而是懦弱敏感,精神脆弱。
但是他的人生悲劇這才剛剛開始。
公元685年,李顯與妻子韋氏一起,被母親派人押到房州流放。
這年的3月,在去往房州的途中,韋氏在押送的車裡痛苦地生下了一個女孩。
窮途末路的前任皇帝皇后,此時心酸地發現,他們連一張多餘的被氈都找不到。
李顯急得沒有辦法,只好將身上穿的衣服脫了下來,將凍得有些發青的女兒裹在裡面。
這個小女嬰,因此被他稱為「裹兒」。就是我們要講的故事主角:安樂公主。
生於困苦中的李裹兒,從此和父母兄姐一起,在房州生活了下來。
雖然沒有記載,但是同樣做為韋後的親生孩子,這時僅有幾歲的李重潤與李仙蕙沒有理由還能留在長安,應該是跟著父母,一起被流放了。
對於血統高貴的她來說,長在如此惡劣的環境里,固然是一種悲哀,但是,她也因此享受到了絕大多數公主不可能享受到的家庭生活。對女兒心懷愧疚的李顯和韋氏,自然不必說,是對她百般呵護;而哥哥姐姐對這個小妹妹,更是友愛疼惜。
對於這個如此生不逢時的孩子,家人都給予了儘可能多的關心和愛護。因此,儘管條件艱難,又時時面臨死亡威脅,李裹兒還是順利地長大了。
到她十三歲這年,事情忽然發生了戲劇性的轉變。
武家兄弟終於在皇位繼承人的爭鬥中敗下陣來,武則天最後還是決定將自己的兒子立為太子。於是派人將李顯一家接回了長安。李裹兒被封為安樂郡主。
破衣敗絮一下子變成了錦繡綢緞,蓬頭垢面卻原來是金枝玉葉。李裹兒立即被如此金碧輝煌的生活強烈地吸引了。
為了與武氏家族維持關係,不讓儲位之爭重演,老謀深算的韋氏將自己的兩個親生女兒的婚事也安排得滴水不漏:長女永泰郡主嫁給了武承嗣的兒子武延基,幼女安樂郡主則嫁給了武三思的兒子武崇訓。
然而不久,就發生了李重潤、武延基、永泰郡主死於非命的事件。
武承嗣與李顯爭位失敗,又突然失去了心愛的兒子和尚在胎中的孫兒,這個晴天霹靂震得他神魂俱失,不久就死去了。
李顯一家人悲悲戚戚,更加小心謹慎地生活。
四年後,李顯終於登上了帝位。
終於徹底翻身的韋氏成了皇后,立即開始弄權享樂,誓要將失去的美好年華都補回來。在這方面,安樂公主跟母親是有同感的。
李顯共有八女四子,其中,只有李重潤、永泰公主、長寧公主、安樂公主是韋皇后親生的。其它的公主皇子是:李重福、李重俊、李重茂、永壽公主(她早死,追封永壽公主)、 宜城公主、新平公主、定安公主、成安公主。
現在,嫡出的李重潤與永泰公主都死了,做為嫡出的小女兒,安樂公主自然享有極度的尊榮。其它的公主皇子根本不能與她相比。
安樂公主看不起庶出的現太子李重俊,常對他指手劃腳,嘲弄譏諷,如對僕役。
李重俊終於忍無可忍,於公元707年七月,發動兵變,殺死了武三思、武崇訓父子。但是安樂公主這天正好回了皇宮,逃過一難。
聞聽變亂,李顯、韋氏與安樂都嚇得抖成一團,上官婉兒卻非常沉著應變,請求中宗親臨城樓督戰,果然平定事態。
李重俊被殺。
此時,被父母寵得無法無天的安樂公主,早已忘了親哥哥姐姐當年對自己的友愛禮讓,更不記得他們的慘死了。她反而暗暗慶幸,幸虧他們早死了,否則,哥哥為皇太子,姐姐為嫡長女,幾時才輪到我安樂出頭呢?
於是,她賴著父親,要求讓自己頂上哥哥李重潤的位子,當「皇太女」,韋氏也大力附和。但是太平公主自然是不會讓她們得逞的。於是最後,還是李重茂接任了皇太子。
一樣不成,再弄第二樣。
安樂公主的駙馬武崇訓死在兵變中,安樂公主趁機向李顯提出,自己與駙馬情義深重,日後定會與駙馬合葬,因此,現在就要讓武崇訓的墳墓尊稱為「陵」,自己身後才好也葬在裡面。————總之,她安樂公主可不能讓永泰公主獨得這高人一等的待遇。
永泰公主的為人與慘死,朝中大臣們基本都是了解的,因此,並不反對李顯疼愛並尊崇她的行為,但是由此及彼,也要給予安樂公主、甚至給她的丈夫,大臣們就不幹了。
由給事中盧粲出面,再三上書,堅決地反對李顯的這一行為。
李顯本就覺得此事不妥,此時也就收回了對安樂公主的承諾。
安樂公主大怒,不久,硬是逼著李顯將盧粲貶到河南去當一個州官。
至於她是不是當真與武崇訓夫妻情深呢?
事實是:老公武崇訓於該年七月死於非命,安樂公主連百日都沒過,就跟前夫的堂弟武延秀私通上了。(這個武延秀,倒是個很漂亮的小白臉,因此曾經被武則天送到塞外去和親,結果人家嫌他不是正宗的李家子弟,給退了回來。)
這年的十一月,尚在新寡中的安樂公主便再次穿上了嫁衣,與武延秀成婚了。
李顯與韋後親自出席這場婚禮,並在皇宮裡設宴,請百官都來喝喜酒。安樂公主趁機來了個表演:她忽然跑出來向父親行禮跪拜。然後起身,站在李顯的身邊,再向王公大臣們施禮。唬得王公大臣們丟下碗箸,連忙都跪下來向她叩頭。
體會到權勢熏天的美好感覺,安樂公主越發為所欲為。
李裹兒這個女人,她這輩子到底愛過誰沒有?偶認為是沒有。她那顆心裡,只裝了她自己。
她將空白的赦書塞給李顯,撒嬌弄痴地讓父親在上面蓋御印,然後拿回家裡,隨意填寫內容,任命官員。大約除了宰相和大將軍以外,還沒有她不敢下的任命。於是數不清的官員士子,都紛紛奔走於安樂公主府門下。安樂公主此時已明顯在與太平公主分庭抗禮了。
作為李顯和韋後活著的長女,長寧公主雖然不象妹妹那麼喜好弄權,但是享受與待遇卻極高。不久,安樂公主發現,長姊的府邸豪華壯麗,遠遠超過自己。於是她強行征拆民居、搶奪祖姑母(太宗的女兒臨川大長公主)的府第,並且動用國庫的銀子,為自己重建奢華的新府。
壯麗可比皇宮的公主府建成時,國庫都幾乎被掏空了。就這安樂公主還覺得不夠排場,又硬讓父皇母后批准,由數萬軍隊以及皇帝的騎仗禮樂將自己兩夫妻送入新府。
不久,安樂公主與武延秀生下了一個孩子。為了這個孩子滿月,她更讓中宗下令大赦天下。愛女兒已經愛得走火入魔的中宗李顯,為了再添點喜氣,甚至還封安樂與前夫武崇訓所生的兒子為鎬國公——這位小公爺,這時只有五歲。
安樂公主這輩子,除了祖母武則天,沒有怕過任何人,現在祖母死了,她更是無所顧忌。
《太平廣記》里便記載著這位公主連神佛都不放在眼裡的一件事。
某年的五月初五,正是宮中鬥草會的日子。安樂公主一慣不願落在人後,於是在搜集比斗的物件品種時,她忽然想到了一件東西,那就是長安泥恆寺里維摩佶佛像的鬍鬚。——這尊佛像的鬍鬚可不是泥塑的,而是晉朝名人謝靈運被處死之前,親手剪下贈予寺院的。這可是被天下人都視為奇珍的寶物,不光是善信男女,就連世間的文人墨客、鄉間野老都因為謝靈運的關係而景仰不已。
但是現在安樂公主盯上了它。她派人去剪了一綹來,而且因為怕鬥草的對手們也想到這件奇物,她乾脆讓人把剩下的鬍鬚也全部毀去。
這件稀世之物,就此毀去。只換得了安樂公主一場鬥草會的小勝。
可就是這麼個不把神佛放在眼裡的安樂公主,居然也花費了數百萬錢,在她那豪華的新府里修了一座壯觀的安樂寺。當然不是因為她皤然悔悟,而是因為她的姑姑太平公主修了一座寺廟,她也要修一座更大更好的壓過姑姑而已。
同理,她又盯上了長安城裡的昆明池,要父親將這片湖泊送給自己。昆明池雖是皇家遊玩的場所,但是也是附近百姓生活漁牧的養命之源。這一次,李顯總算清醒了一回,始終不肯答應女兒的要求。
安樂公主大怒之下,強搶民宅民田,硬是在長安城裡又開鑿了一個「定昆池」,意思是定要超過父親的昆明池的意思。
然後為了填充自己偌大的庭院池宅,安樂公主又縱使家奴外出,到處強搶百姓的兒女,做為自己的奴僕侍婢。
監察御史上書中宗李顯,要求皇帝懲處安樂公主如此無法無天的行為。
可是李顯壓根不聽,反倒百般為女兒開脫。
顯而易見,中宗是把對死去的邵王李重潤及永泰公主的內疚疼惜,統統移到了這個小女兒的身上了。他對這個長得頗似愛女永泰的小女兒,愛得已經是完全沒有了理智。
時人稱,李顯是「愛一女而取三怨(官怨、兵怨、民怨)於天下」。
如此惹來天怒人怨的安樂公主,她會有怎樣的下場?
安樂公主此時根本沒有想過自己的下場,她一門心思地還想當「皇太女」,以後象祖母那樣當個女皇。為了這個目的,她甚至讓自己的新婚丈夫武延秀去陪親娘韋皇后尋歡作樂,以得到母親對自己當「皇太女」一事的首肯與支持。
韋後雖然廣納面首男寵,但是武延秀這小白臉的聰明俊俏想必比那些男人更為出色,因此,韋後對女兒女婿的雙重「孝心」大力回報。用盡一切方法,想要把太子拖下台來。
但到這個時候,一向糊塗的中宗李顯,總算有點醒神了,他拒絕了妻子女兒的無理要求,並且對她們淫亂後宮的行為表示不滿。——哎,李顯還是個糊塗蛋啊,堂堂皇帝的老婆偷人,他居然還只是表示一點兒「不滿」?
韋皇后與安樂公主,這對被權勢色慾泡得已經極度變態的女人,發現中宗李顯對她們的態度有變,乾脆一不做、二不休,聯同她們的姦夫一起,將下了毒的麵餅送去給李顯吃,把他毒死了。
李顯恐怕直到死,才不得不相信,曾和自己同舟共濟度過患難歲月的妻子、自己萬般寵愛的親生女兒,居然也能忍心下手害死自己。
當韋後與安樂假惺惺來看望中毒的中宗之時,李顯用最後一點力氣,死死地瞪著這兩個惡毒的女人,一句話還沒來得及說,就恨恨地死去了。
韋後與安樂扶立十來歲的太子李重茂為皇帝,做她們的傀儡。
但是太平公主與相王李旦不能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他們的眼皮底下。
正當韋後與安樂公主擊掌相慶的時候,僅僅過了十三天,以李隆基為首的軍隊便在一個深夜突襲了皇宮,將韋後一刀兩段。
黎明時分,軍隊衝進了安樂公主府,將正準備梳妝打扮的李裹兒也殺死在了亂刀之下。
這年的七月,新帝李旦貶韋皇后為庶民,安樂公主為悖逆庶人。
安樂公主李裹兒貪婪殘忍而變態的人生至此,算是真正划上一個句號。
她死的時候,大約是二十五歲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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