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治療腫瘤的七大過
06-07
中醫治療腫瘤是常見的治療腫瘤手段,中醫治療雖不像西醫治療能達到根治的目地,但是卻能有效緩解和解除病人癥狀痛苦,但是用中醫治療癌症病人需要注意一些事項,萬事不可太過。 中醫治療腫瘤的「七忌」: 一忌活血藥用得太過 中醫治療腫瘤的方法很多,活血化瘀是其中之一,但應用此法,一定要注意它的適應症。如腫瘤尚未切除,或確有血瘀之象,且患者身體尚實,這時才可用行氣通絡、活血化瘀之品。如果患者腫瘤已經切除,或已發生多處轉移,體質較虛者,則盡量少用活血之品。因長期應用活血之品,可使病體更虛,並有可能激活癌細胞,極易造成血行轉移加速或複發。有的因活血太過,還可造成血小板減少,而引起吐血、咳血、尿血、便血等失血傾向。 如果必須用大劑量的活血葯,應配伍佐葯以制約其走散之性。一肺癌患者,服用道教協會裡一個「老道」開的中藥方,裡面有大量的活血葯,且份量下的很重,服用一段時間以後,病情不見好轉,幾次大量咳血,又陸續出現頭痛、眩暈、視力下降、嘔吐等癥狀,CT複查出現腦轉移,肺部病灶加重,來我處就診四天即死亡。聽家屬說從發現確診到病故,前後不到三個月。該患者原來身體素質較好,如不濫用藥,到正規腫瘤專科醫院去治,不會這麼快就結束了生命。 二忌以毒攻毒藥量過大 人們都知道,治療癌症的化學藥物,常具有一定的毒性,有較大的副作用。往往只有具備該方面專業知識的醫師才能較好地掌握藥性並制定各種化療方案,因人而異的靈活運用,以發揮藥物的有效作用。同樣,中藥有很多類毒性也較大,如斑蝥、狼毒、蟾酥、全蠍、蜈蚣、獨角蓮等等,臨床上這些葯常用於治療癌症,一旦用之不當,藥量過大,也照樣會損傷肝、腎等臟器,引起毒副反應。 目前,有許多患者輕信一些「偏方」,誤認為只有用毒藥才能殺死癌細胞,即所謂以毒攻毒之法。其實治療癌症的中藥有許多種,有清熱解毒、活血化瘀、軟堅散結、化痰利濕、理氣和血等等。當然也含以毒攻毒之法,但這要根據病情、病位、病程及體質的強弱來決定使用何種藥物,既辨證又辨病,不可一味地相信只有以毒攻毒才能治病。如果過多過量地應用其大毒的藥品,而不採取用其它葯佐之,那麼後果是嚴重的。常聽說,有的癌症患者誤服「偏方」和毒性劇烈的中藥而導致不應該的死亡。 帶瘤生存又不能手術且屬惡性,這時可以適當採用此法,並要密切觀察病情和效果,隨時對症調方。如果已經做完手術,體內腫瘤病灶全部摘除了,就不宜用此法,而應該用清熱解毒等療法較為穩妥。 三忌瀉下攻伐過猛 癌症是一種全身性消耗疾病。癌細胞在生長繁殖過程中,大量消耗著機體內的能量和營養物質,造成體內空虛,同時又帶來一系列的營養障礙和代謝紊亂。此時治療,當以扶正為主、祛邪為輔、切忌使用瀉下藥攻伐太過。 如大量使用瀉下藥攻伐過猛,則使患者體質更加虛弱,正氣大傷,免疫功能和抵抗力急劇下降,尤其是手術後的病人,一旦倒下則很難恢復元氣,這無疑會造成「雪上加霜」的結局。 當然,對患有里實證的腫瘤病人,也可以用瀉下劑,但要做好區分,選擇潤下藥,還是攻下藥或是峻下逐水葯,萬不可濫用,關鍵要辨證用藥準確。如里實兼有表邪者,當先解表而後攻里,必要時攻下藥與解表葯同用,表裡雙解,以免表邪陷里。癌症病人患外感,應用此法最為奏效。對里實而正虛體質較弱者,應與補益葯同用,攻補兼施,使攻下而不傷正。這些都是最基本的用藥原則,不可違背。 另外,還要特別注意密切觀察病情,一旦奏效做到「中病即止」,馬上停葯換方才可有利於對病人的治療。 四忌補藥用之不當 由於癌症造成的消耗,以至病人表現出相應臟器的虛損及全身體質的下降。這時醫生及家屬就會囑咐病人要加強營養,注意休息。可是有的病人因缺乏常識,盲目服用一些補藥,如人蔘、鹿茸、胎盤、蜂王漿等,這不但不起好作用,反而使病情加重,究其原因關鍵是沒有對症。因為中藥的補養葯臨床上分為四大類:補氣、補血、補陰、補陽。 在藥性上又有寒、熱、溫、涼之區別。具體治法上又有補心、補脾、補肺、補肝、補腎之不同。所以臨床上要根據病人具體虛損程度及臟腑狀況來有的放矢用藥。如果不加區分,亂補一氣,不但不能起到補虛扶正之目的,反而會加重病情。如有的病人本來就陰虛內熱,結果過量服用人蔘、鹿茸等,造成咽干舌燥、口鼻出血、嘴唇起泡,簡直是「火上澆油」。 另外,胎盤、蜂王漿雖是一種補品,但因含有激素,如長期服用可造成身體肥胖,甚至促使腫瘤複發和轉移。現代醫學研究提示,高脂肪飲食可以促使結腸癌及乳腺癌的發生。熱量攝取過多,也會積存為脂肪,日漸使人肥胖。流行病學調查表明,體重超重的人較正常或略輕的人更易患癌症,死亡率也較高。 因此攝取過量營養不僅無益,反而有害。特別是豬肉、牛肉類陸地動物脂肪攝食過多,很容易導致血管硬化、過度肥胖和易患非胰島素依賴性糖尿病,從而增加患癌症的危險。從醫學角度講,80%的致癌因素是非遺傳性的,因此,人們重視均衡營養,避免營養過剩,就能有效地降低患癌症的危險。 有很多患者盲目相信保健品的治療功能,視保健品為治療藥品。結果花大量的資金去購買保健品,舍本求末,影響了治療效果。再則目前充斥市場的各種保健品,即非假冒偽劣產品,也僅能是對人體某一系統或某一臟器功能有增強或保健作用而已。保健品與治療葯,兩者在使用上是有嚴格區別的,保健品是決不能代替治療藥品的。 總之,補藥和保健品都不可濫用,一定要有針對性才行。注意除了病情需要外,一般在夏季應少用補品,冬季才可適當進補,切記這一原則。 五忌飲食上或服藥時忌口不嚴 中醫治療癌症,比較強調忌口。其實西醫皮膚科對一些過敏反應,外生瘡癤的病人也要求忌口。那麼內臟癌腫與外生瘡癤,中醫認為機理是一樣的。如果不忌口,特別是吃「發物」則會造成癌腫生長迅速、加重病情。所謂「發物」是一種民間說法,通常是指豬頭肉、大蝦、螃蟹、海參、無鱗魚、狗肉、羊肉、鴨、雞、南瓜、香菜等可能會引起皮疹、搔癢、發燒、腹痛、吐瀉甚至舊病(腫瘤)複發的一類食物,也就是說對腫瘤有一定的誘發和催化作用。 雖說要忌口,但不能千篇一律,絕對禁止,要根據所患癌腫、本人體質、發病時間及用藥情況因人而宜。如病程短、病情不穩定或在進展期,則忌口相對要求嚴格,此時癌細胞正處於活躍期,防止因飲食不當而促使腫瘤增長、複發和轉移。反之,病程較長、病情又比較穩定,則忌口可適當放寬,總之一定要遵醫囑。臨床觀察表明,長期喜食發物,造成癌腫複發和轉移的病人不乏其例。但在臨床中要靈活掌握、有針對性,絕不能籠統規定能吃什麼,不能吃什麼。如果肆意擴大「發物」的範圍,忌口太嚴,不僅會使患者感到無所適從,而且會造成食譜太窄,影響患者對營養物質的攝取,促進惡病質的產生。 因此,對癌腫病人的「忌口」,主張食譜不宜太窄,忌口不宜太嚴,要看脾胃功能以及病情的寒熱虛實給予必要的食補和食療,一般來說應注意避免腫瘤發病因素的繼續使用,也就是說別火上澆油,如進食脂肪過量,因肥甘厚味而痰濕凝聚,可導致直腸癌、乳腺癌的發展或複發。 另外,某些病需要禁忌一些食品,如疔瘡忌食葷腥發物,肺病忌食辛辣,水腫病人禁食鹽,黃疸病人忌食油膩,溫熱病忌食一切辛辣熱性食物,寒病忌食生冷瓜果,癌症病人也一樣,如口腔癌、舌癌、咽喉部腫痛、食管癌、胃癌等應忌食肥厚葷味、油炸食物及難以消化、質地堅硬類食物。 還有服用某些藥物也需要忌一些食物,如服人蔘忌食蘿蔔;鱉甲忌莧菜;荊芥忌魚蟹;天門冬忌鯉魚;白朮忌桃子、李子;蜂蜜忌大蔥;鐵屑忌茶葉;補劑忌萊菔及鹼性食物等。 另外,在服藥期間,應忌煙酒、辛辣之品。還有喜食豆製品的腫瘤患者請注意,因豆製品解藥,也就是降低中藥的性能,所以在食豆製品(尤其是黃豆類、大豆腐、干豆腐等)蔬菜時,服藥最好與其隔開一小時左右為佳。 六忌隱瞞病情不配合用藥 癌症患者一經確診,作為醫生或家屬均應策略地通知本人,以便配合治療。尤其是中醫看病,強調望、聞、問、切的診療手段,不見病人不行,見了病人不把注意事項說透還是不行,也不利於心理和精神治療。所以隱瞞病情,是治療中的一大障礙。 另外,癌症不是吃幾付中藥就能好的病,而需要長期的治療過程,一旦病人覺得短期內效果不明顯,自然會產生懷疑,甚至拒絕治療或要求換醫院,換醫生和換藥等,這就會錯過最佳的治療時機,對預後相當不利。 更有這樣的家屬,一怕擔責任,被埋怨;二怕患者本人承受不住打擊。本來很有治療價值,但由於上述思想作怪,就不敢送病人去腫瘤專科醫院或專治腫瘤的診室看病。而是往綜合醫院病房或診室就治,甚至有的必要檢查也不敢領病人去做。豈知癌症不同於其它疾病,首次治療和用藥正確與否至關重要,這直接決定著預後的療效。等一旦明白過來將悔之晚矣。 主張「公開性」治療,與其含混其辭,不如坦言相告。這時醫生和家屬應配合好,共同幫助患者闖過「精神關」,使患者放下思想包袱,以便和醫生在治療上達到默契配合,這樣藥物才會充分地吸收,療效明顯。同時也避免了許多矛盾和尷尬局面的發生。當然,個別情況還需個別對待,對高齡老人患癌症且晚期,沒有治療價值的,還是實施「保護性」醫療為妥。 七忌不遵醫囑隨意停葯 癌症治療切勿「見好就收」。不少癌症患者在發病之初曾進行積極的治療,而且花多少錢都認可,如手術切除、放療、化療等,當癌瘤切除或放、化療後病灶消退,便以為完事大吉了,不想繼續用藥了,以至鞏固性治療沒跟上,造成腫瘤的複發和轉移。 究其原因在於這些病人被「癌灶已消失」的假象所迷惑,不了解癌症形成的機理及其病因,天真地認為此類疾病也像感冒、肺炎一樣通過打針吃藥就可以解決問題。或片面理解一些醫學術語,如「某某癌根治術」、「臨床治癒」等等,孰不知「根治術」並非根治,只是手術範圍的擴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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