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護照和出入境記錄也沒用,華人入籍加拿大照樣被拒
已過不惑之年的中國移民趙先生在加拿大申請入籍被拒,移民部的理由是他只提供護照和出入境記錄報告,這不足以證明他達到了居住期要求。
事情是這樣的……
加拿大法院文件稱,2004年8月,中國公民趙先生來加拿大留學。
2011年2月,他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2014年8月,他提交了入籍申請,自稱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間住在加拿大。
2015年2月,當時43歲的趙先生參加移民部面試。移民部要求他補充文件,比如租賃協議、房貸文件、工作證明等。
移民部表示,如趙先生未在30天內補充文件,又沒有合理的解釋,移民部就會認為他放棄入籍申請。
趙先生馬上要求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出一份出入境報告(ICES Report)。這份報告顯示,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間沒再進入加拿大。
2015年4月,趙先生向移民部遞交了出入境報告和護照。護照顯示,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間沒離開加拿大,也沒再進入加拿大。他不想提供其它文件。
2015年5月,移民部最後一次提醒趙先生:如果他不能在30天內補充文件,又沒有合理的解釋,移民部就會關閉他的入籍檔案。他馬上告訴移民部,他提供的文件很充足,不需要補充文件。
2015年7月,移民部關閉了趙先生的入籍檔案。
那麼如何證明自己住在加拿大?
入籍申請者只遞交一份或兩份文件不夠,需要提供更多文件,提供的文件越充足,越能順利入籍。
移民部承認的文件包括有效的護照和旅行證件(Travel document)、過期的護照和旅行證件、租賃協議、房貸文件、工作證明(比如僱主的信)、讀書證明(比如學校成績單)、稅務局的評估報告(Notice of assessment)、信用卡帳單、銀行記錄等。
除了提供以上文件,移民顧問還建議可以提供醫療記錄、義工證明和手機賬單。
出入境記錄很重要
出入境記錄,以前是CBSA對入境旅客的入境記錄,包括旅客姓名、入境日期、入境海關和護照號等信息,現在出境至美國的外國旅客的出境信息也進行記錄。許多人申請CBSA出入境記錄,主要因申請公民或更新楓葉卡時需證明自己在加拿大居住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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