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隨便拿錢,怎麼辦?
問:我有一個男孩,今年11歲。孩子上小學三年級以來,要錢的次數越來越多,因為學校經常收錢,我也就習慣了,孩子要我就給。後來我發現錢包里的錢有幾次少了許多。問他不承認,直到有一次有了確鑿證據,他才承認。批評後他表示要改,可不出幾天老毛病又犯了。到後來孩子想方設法騙錢,學校要書費30元,他向爸爸要80元;軍訓費3元,他向姥姥要50元。孩子還向同學隨便借錢。前幾天他爸又發現錢包里少了200元,只是一時還不能證明是孩子拿的。我們非常發愁,覺得把錢管好也不是良策,萬般無奈給您寫信,請幫我們想想辦法。 答:我覺得您談到的問題是一個有關「錢的啟蒙教育」的問題,家長應該怎樣對孩子進行金錢的啟蒙教育呢? 一是正確地讓「錢」走進孩子的心中。有的家長在孩子面前過分渲染錢的作用,有意無意地灌輸了「金錢至上」的觀念;相反,有的家長在孩子面前對錢莫如深,給孩子蒙上一層神秘的色彩,這都不可取。家長應針對孩子的年齡特點以適當的方式讓他們懂得:一方面錢是有用的東西,生活少不了它;一方面錢是勞動所得,是父母用汗水和心血換來的。比如,對六七歲的孩子可以給他看看您每次領回的工資,再給他講一講有關的道理。 二是適當地把錢放到孩子手上。從來不讓孩子的手沾錢,或亂往孩子手上扔錢,這往往會使孩子不是缺乏獨立生活能力,就是心靈受到腐蝕。所以,給孩子手上的錢要有講究。一是適時。針對現實情況,一般到孩子上小學中年級時可以開始給零花錢了。因為從這時起,孩子多少能為今後的打算而暫時克制自己,就是說他可以計劃用錢了。而在此之前,最好是什麼時候用什麼時候給,不要讓孩子手上有零花錢。在什麼時間把錢遞到孩子手上?一般可逢年過節給,也可以在父母發薪時給,應避免隨有隨給。二是適量。給孩子多少零花錢才合適?總的原則是在考慮孩子的實際需要和家庭「財政狀況」兩個方面的前提下就低不就高。在這點上,美國前首富克菲勒的做法也許對我們有借鑒意義。他明確規定:給7~8歲孩子每周三角,9~10歲每周五角,11~12歲每周一元,12歲以上才二元。他還發給小冊子讓孩子記支出賬,以備審查。凡錢賬兩清用途正當的,下周獎五分,否則減五分。他的子孫沒有「敗家子」這與洛克菲勒的金錢教育不無關係。 三是合理地教孩子花錢。一要引導,即對孩子花錢,您可以噹噹「參謀」。二要自主,即給孩子的零錢應由孩子自己做主來買什麼,這樣可以培養孩子對事情的判斷能力。如果孩子只是一味地接受大人的價值觀,只敢買大人認可的東西,長大後容易形成依賴人格,缺乏主體性和獨立性。三要檢查,不論家長多忙,也要抽空了解孩子零花錢的去向。 大凡孩子在花錢上出了問題,都與家庭的錢的啟蒙教育不當有直接關係。出現在您孩子身上的問題的根源就在於您對孩子的錢的啟蒙教育的失敗。一是孩子小時候該給他怎樣的關於錢的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做得不夠。二是該怎樣給孩子零花錢把關不好。孩子要錢就給是一大忌。三是當第一次發現孩子的小手伸進父母的錢包時,沒有把工作做到位。四是沒有一個人專門負責給孩子錢。五是沒有管好家裡的錢。在孩子已經養成不良習慣於的情況下,再不管好家裡的錢,這應該說更是父母的失職了。對孩子錢啟蒙重要的不僅是講道理,還要培養習慣。因為從心理學上說,孩子童年的教育就是養成性教育,就是良好習慣的培養。而習慣不是「說」出來的,而是「做」出來的。上面幾點歸結起來看,您的失誤在於沒有給孩子提供「做」出良好習慣的條件和機會。 最後想對您說的是,現在扭轉雖然要麻煩一些了,但還來得及。上面的幾點失誤大部分是可以重新補課的,特別是後兩點。一是一定堅持由一個人負責給孩子錢。這一點非常重要卻又不是那麼好做到的,因為孩子的祖輩及其他親友由於角色不同常常是不容易完全和父母行動保持一致的。二是一定管好家裡的錢。您信中說的「把家裡的錢管好也不是良策」,是一個明顯的認知誤區。許多孩子成了「三隻手」就是從偷家裡開始的。建議您在採取其它措施的同時千萬管好家裡的錢,千萬。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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