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關文發《袁崇煥斬毛文龍辨析:毛文龍罪在當誅》全文
崇禎三年(1630年)八月十六日,傑出的抗清將領、威震關外的薊遼督師袁崇煥被磔於市,含冤於九泉。當時加給袁崇煥的罪名,除了「陰主和議,通敵脅款」外,還有所謂「專戮大帥」一條。大帥者,就是明朝駐守皮島的東江總兵毛文龍。關於「私通後金」的問題,由於清修《明史》公開了皇太極設間的秘密,終使真相大白;但「擅戮大帥」一事卻仍然是非不分,曲直未辨,傳聞失實之詞,見諸明清之際重要史籍者,比比皆是。為了便於辨析,不妨把其中重要者引述於下:
《崇禎實錄》載:「崇煥自出都門至寧遠,專主款,於寧遠捷後,即令番僧往清軍中唁問,意欲議和,會罷歸未就。迨再出,陛見許上五年復遼,既而懼上責效,欲復修款議,惡文龍擾之,乃決計斬文龍。」[1]
《明史紀事本末》載:「天啟間,崇煥撫遼東,遣喇嘛僧鎦南木座往建州主款,會罷歸末就。至是再出,無以塞五年平遼之命,乃復為講款計。建州曰:『果爾,其以文龍頭來』。崇煥信之,且恐文龍泄其款計」,「身入島誘殺之」,「其罪在擅殺致敵。」[2]
《明季北略》載:「先是降將李永芳獻策於大清主曰:兵入中國,恐文龍截後,須通書崇煥,使殺文龍,佯許還遼。大清主從之。崇煥答書密允,復以告病回籍,乃寢。至是再任,思殺文龍,則遼可得」。「崇禎元年,大清朝五王、六王及劉愛塔,率兵二萬,自鎮江至,欲報義州之役。文龍以八千人與部下十將御之,愛塔以四百騎戰敗,降文龍。大清因是密通書崇煥,訂前約,圖文龍,崇煥信之」。
「崇煥捏十二罪,矯制殺文龍,與秦檜以十二金牌矯詔殺武穆古今一轍。」[3]
《國榷》載:「建虜以(文龍)扼其背,甚忌之,陰通款崇煥,求殺文龍,而崇煥中其計不覺也,惜哉」。「袁氏便宜從事,天下聞之,詫為奇舉,居亡何而郊原暴骨者如莽。袁氏身膺不道之罰,則殺島帥適所以自殺也。才非周公,使驕且吝,又中建虜之誘,殺其所忌,能毋敗乎!」[4]
《明史·袁崇煥傳》雖然對袁氏「私通後金,勁敵脅款」,一事作了澄清,但對誅毛文龍則仍稱「妄殺」,且說:「然島弁失主帥,心漸攜,益不可用,其後致有叛去者。」 [5]
總之,諸書記載,眾口一詞,似乎袁崇煥之誅毛文龍,非罪即過。明末以來這一傳統觀點,至今仍有相當的影響,有些學者就認為:「毛文龍是著名抗清將領」,「袁崇煥一生最大的錯誤是火併據守東江的另一支抗清部隊」,「袁崇煥殺毛文龍極其不得人心」,使「後金徹底解除了後顧之憂」,「皇太極在毛文龍被殺後四個多月,親自領兵長驅進關,安然轉戰北京周圍達半年之久,這是從前不可能發生的事。」[6]由此看來,袁崇煥之誅毛文龍,到底是功?是罪?是過?值得一辨。本文擬就此作些辨析,不對之處,請批評指正。
一、關於袁崇煥之議款
袁崇煥之殺毛文龍,是為了向後金求款,用以「塞五年平遼之命」嗎?後金曾提出過以殺毛文龍作為講款的條件嗎?袁崇煥果真是害怕毛文龍「泄其款計」,必須除之而後快嗎?事實的回答是否定的。
這些問題的核心,不外乎是一個「款」字。不錯,袁崇煥自出鎮關外,的確提出過一些議款的主張,其後也進行過一些議款的活動,他自己從來不隱諱這一點,並且聲稱;議款是他的復遼戰略的組成部分。如崇禎元年七月,他在被召見平台,作出「五年全遼可復」的承諾的同時,就當面向崇禎帝講過這一戰略:「恢復之計,不外臣昔年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著之說。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7]所以問題不在於袁崇煥有無議款,而在於我們對袁氏之議款是否作出實事求是的分析。在這裡有幾點應該指出:第一,袁崇煥之議款,是光明正大的,他敢於對皇帝講,敢於對樞臣講,敢於拿到廷上和群臣力爭,甚至為此而遭壓制、遭罷官也在所不惜。而毛文龍在當時只不過是鎮守邊島的總兵,其權位當在袁崇煥之下,根本不存在所謂「恐文龍泄其款計」的問題。第二,袁崇煥之議款,絕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陰謀、勾當。歷次議款情況,均隨時稟之朝上;崇煥亦先後接到「驕則速遣之,馴則徐間之,無厭之求毋輕許,有備之跡須使明知。」[8]以及「侵地當諭令還,叛人令獻」[9]等明旨,袁崇煥在款議中均—一加以貫徹。這些情況,在《東華錄》等史籍中都有反映,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袁崇煥與後金之間另外還有什麼密書、密約,更無所謂以殺文龍作為講款、還遼的條件。如果有的話,在明亡之後當會公諸於世,就象公開皇太極設間的秘密、及其後公開《毛文龍書簡》一樣。同時,乾隆帝對於自己祖宗的歷史,當然不會毫無所知,他也不致於糊塗到把「通敵」之臣樹作忠於職守的標兵,發出了「袁崇煥督師薊遼,尚能忠於所事,而其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10]的上諭。由此可見,所謂以殺毛文龍作為講款條件的說法,只不過是以袁崇煥「私通後金」為前提的,是這一罪名的追索和引申,當時主此說者,有出自閹黨的誣陷,也有誤信失實之傳聞,但不管是哪一種情況,此事之屬於虛烏有,是不言自明的。第三,袁崇煥之儀款是有原則的,即以有利於明朝的戰守大局為出發點,它和那種喪權辱國的屈膝投降有著本質的區別,兩者絕不應混為一談。
如天啟六年八月,袁崇煥曾藉努爾哈赤去世之機,遣李喇嘛等前往弔喪,並申款議,諸史對此多持非議,但考諸事實,袁崇煥遣使的目的卻是很清楚的:「往偵其虛實,一也;因離間其諸子及種人上下,二也;且諭其毋仍前作難,束手歸命,三也。」[11]證諸於清人記載,蔣氏 《東華錄》說是「因窺我情形;」[12]魏源《聖武記》則說
是「將覘我虛實,」[13]這說明袁氏之遣使,是從屬於進一步鞏固寧錦戰守的。再證諸於雙方往來書簡,袁書除提到:
「知汗之漸漸恭順天朝,而息兵戈」等語外,還明確地提出了「今若修好,城池地方作何退出?官民男婦作何送還」[14]的要求;皇太極在回書中則指責崇煥要求退地還民,是「不願講和,有意激我之怒。」[15]可見袁崇煥從議款開始,即堅持有利於我的原則,並無任何出格之舉。第四,袁崇煥之議款,只是他實現戰守大計的輔助手段。在他的復遼戰略中,戰、守、和三者的地位不是平列的,它們之間的主從關係是十分清楚的。因此,所謂崇煥「專主款」之說,顯然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其實,袁崇煥的復遼戰略,是從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此之前,明之東北戰事連遭敗績,遼瀋俱陷,錦州、大小凌河四十餘城盡降,就關外局勢而言,可說是「敵強我弱」,當時挽救危局的關鍵在於「守而後戰」、「以守促戰」。袁崇煥的傑出之處,就在於他能認清嚴峻的形勢,面對現實,從戰略上正確處理戰、守、和的關係。天啟二年,他在出關赴任前夕,曾會見「聽勘在都」的熊廷弼,「廷弼問操何策以往,曰:主守而後戰。廷弼躍然喜。」[16]其後,他在《遼事治標治本疏》中又作了進一步的闡述:「彼之遠來,利速戰,能戰之兵,又利得戰。臣只一味死守,令至無得而與我戰,便自困之,惟困之乃得而與圖之」,「蓋日計不足,月計有餘;月計不足,歲計有餘。戰則不足,守則有餘;奪既有餘,戰無不足。不必侈言恢復,而遼無不復;不必急言平敵,而敵無不平,即以下手之日為結局之日可也。」[17]寧錦先後大捷的事實證明,袁崇煥的「守而後戰」是正確的、成功的。對此,後金也不得不承認:「我大清舉兵,所向無不摧破,諸將罔敢議戰守,議
戰守自崇煥始。」[18]至於戰守之外再加上議款,用崇煥的話來說,就是「敵以款愚我,我亦以款愚之也」,「款之為言緩也,所以緩彼而急我也」[19]象錦州、中左、大凌三城之修築,就是一例,「敵知,則三城已完,戰守又在關門四百里外,金湯益固矣。」[20]難怪皇太極復書詰責說:
「爾口言修好,乃發哨卒入我境,收納逃亡,修葺城堡,是爾言之不由中也。」[21]這種議款既有利於我,何樂不為,又何罪之有?!第五,諸史曾指責袁崇煥提出「五年平遼」,只不過是「聊慰上意」的、毫無把握的諾言,最後不得不為講款而擅殺毛文龍。但從上面提到的情況看,袁崇煥對於遼事是心中有數的,他前後兩次出關,都是按既定方略埋頭苦幹,即使是在諸多掣肘的情況下,仍然干出了越來越顯著的成效。程本直在《漩聲紀》中有一段話說得好:「崇煥自任復遼者五年也。戊辰之秋,己巳之冬,僅期也。……復遼而必以兵與馬也,遼之兵業何如兵,遼之馬業何如馬也,即敵之避遼而趨薊也,復避薊而趨京也。敵之畏遼之兵之馬也,昭然也。浸假而進乎五年也,其兵其馬當復何如也。……崇煥不必若是其亟亟也」。梁啟超也曾評論說;「使督師能久其位而行其志,其成就亦安止此。」 [22]我認為這些分析與評論是中肯的。所謂袁崇煥為講款而擅殺大帥的說法,是缺乏事實根據的,因而是經不起推敲的。
二、關於毛文龍的「抗清」
有些學者之所以對袁崇煥斬帥持否定的態度,無非是說毛文龍開闢東江、牽制後金有功。下面,僅就這兩點作些辨析。
天啟元年八月,毛文龍乘虛襲據東江,這對抗清是利是弊?當時就很有爭議。遼撫王化貞、本兵張鶴鳴對此詡為奇功,大事張揚;而遼東經略熊廷弼則認為:「三方兵力未集,文龍發之太早,亂三方並進之謀,誤屬國聯絡之計,」[23]責之為奇禍;首輔葉向高則說:「功雖難言,罪於何有?」[24]其實,葉是化貞座主,他的話明似折中,實暗右化貞。因為熊廷弼在復任經略之初,即上「三方布置之策」:廣寧用馬步兵,列壘河上,以輟奴兵;天津、登萊各置舟師,乘虛入南衛,使奴兵反顧;經略座鎮山海,節制三 方,統一調度,[25]接著又上疏:「三方建置,須聯絡朝鮮,……我兵與麗兵相倚,與登萊音息時通,斯於援助有濟。」[26]這些決策均已稟明朝上,獲得允准,葉、張、王等人對此當然是清楚的。熊廷弼為此還專門警戒過王化貞,勿輕戰示瑕,待各方布置就緒,「一舉復遼」。然而,正當熊廷弼與所司籌議兵餉之際,毛文龍卻在「朝鮮聯絡未成,江淮召募未旋,水兵望洋未渡,千里孤懸,鞭難及腹」[27]的情況下,奉王化貞之命,搶先襲取鎮江。當時河南道御史何薦可就指斥此役「如小兒做戲」。不管毛文龍在主觀上是否意識到這一點,它在實際上破壞了熊廷弼的「三方布置之策」,這是無庸置疑的。事後,王化貞曾揚言:「不必籌登萊水師也,有皮島毛文龍在,」[28]其針對性也是很清楚的。難怪熊廷弼憤憤不平地上疏陳說:「臣初三方布置,必兵馬器械舟車蒭茭無一不備,而後尅期齊舉,進足戰,退亦足守。今臨事中亂,樞臣主謀於中,撫臣決策於外」,「臣有經略名而無其實,遼左事聽樞臣撫臣共為之。」[29]熊氏的鬥爭矛頭,雖說是指向張鶴鳴、王化貞,但毛文龍對於這一事件是難辭其咎的;對其後王化貞的廣寧師潰也不無影響。由此可見,毛文龍的東江之役,對當時整個抗清戰局來說,是弊而不是利,是過而不是功。
其次,關於毛文龍在東江牽制後金的問題,看來也應該打上個問號。《明史》就曾經明確指出:「顧文龍所居東江,形勢雖足牽制,其人本無大略,往輒敗衄。」[30]這種只肯定東江其地而否定文龍其人的分析,我認為是相當辯證的和客觀的。事實上朝中確有不少官員,早已對毛文龍的牽製作用表示懷疑,並不斷提出質問。天啟六年,兵科薛國觀就指出過:「今歲正月,敵傾巢入犯,雖稍挫凶鋒,而攻圍屠掠逍遙內地者直二十餘日,迨班師而東,操演瀋陽,復圖再至,文龍一似不知有牽制者。」[31]崇禎元年,兵部尚書閻鳴泰也認為文龍之牽制,「終屬虛著」,從而提出了移鎮的動議。[32]工科給事中潘士聞更指劾毛文龍說:「故智將動有成算,勇將所向無敵,未有翱翔海上八年,未復一城一池而可以言智;敵來深慝窮島,敵去仍言牽制而可以言勇。」[33]山東總兵楊國棟曾列舉文龍十大罪,其中第二條是:「設文龍于海外,原為牽制不敢西向也,數次過河,屢犯寧錦,全不知覺,牽制安在?!」[34]如果說,對明朝官員上述彈劾疑有黨爭成見的話;那麼,十分熟悉毛文龍內情的朝鮮,他們的看法當可作為佐證。早在文龍入據東江不久,朝鮮備邊司即上啟說:「毛將所為,不思甚矣。賊沖宣川,不過數百騎,曾不發一隻箭,駢首就戮,有同群羊之見猛虎,其無膽勇,據此可想。為今計莫若藏蹤秘跡,使虜不得窺覘去留。」 [35]當時毛文龍連藏身之所尚且不得安穩,那裡談得上牽制。其後的情況,也並不見得有什麼根本的好轉,天啟三年六月,柳公亮自毛營還,向朝鮮國王李倧彙報說:「以其兵力觀之,似無剿胡之勢。張晚去時結陣以見之,而軍皆疲劣。雖或見小利而動,恐難舉大事耳。」[36]直到文龍被誅的崇禎二年,特進官李景稷仍然說:「毛之軍勢疲甚,其意只欲安座島中,享其富貴而已。」[37]所以《李朝實錄》對毛文龍開鎮八年總的評價是:「蟄居孤島,徒事張皇,」 [38]「今則徒享富貴,無意進取。識者皆憂其終不利於中原,而為我國之深患。」[39]談遷撰《國榷》,對於「斬帥」是持非議的;然對文龍的所謂牽制,卻不敢恭維,他說:「將東江偏隅果足懾建虜之魄乎?曰:非也!皮島去建虜較遠,牽制本影響,而建虜善疑,得略為瞻顧,或未即決計而南響也」。他還特地引用姜曰廣的話說:「其言牽制,非也,鞭長不及馬腹也。……東江之師,非荒忽苑在,胡馬久蹴之,同鐵山盡矣。」[40]即使是後來以「擅殺大帥」的罪名,參與迫害袁崇煥的王永光,也曾不得不承認:「海外之師為牽制也,有須彌島之退,又有攻掠海州之報,以牽奴者而牽於奴,文龍伎倆已窮。」[41]由此可見,毛文龍的「牽制」,只不過是有名無實的虛套罷了。
三、關於毛文龍是否當殺
袁崇煥之誅毛文龍,到底是功、是罪、是過?最關鍵的問題,當然是在於毛文龍是否當殺。大量事實證明,文龍自據有東江後,獨霸一方,驕橫跋扈,其後更背著朝廷,一再進行通敵叛降活動。袁崇煥在斬毛文龍時所宣布的十二大罪,並非什麼憑空捏造或隨意上綱,而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下面,準備擇其中之主要者,略作考辨。
罪之一:「專制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毛文龍自稱擁兵二千餘萬。[42]朝中對此極表懷疑,天啟六年,姜曰廣、王夢尹奉詔出使朝鮮,準備到毛營閱視,毛文龍卻口出悖言說:「閱不閱在我。不惟閱不閱在我,並他去不去亦不由他也。」[43]姜、王回朝後疏言:「文龍兵冊十五萬,能用者只二三萬;」[44]登萊道王廷試則額定為二萬八千人,[45]兩者的意見是大體相同的,但毛文龍對此卻大為不滿。對於這一點,《國榷》也承認:文龍「漸驕恣,所上事多浮誇,索餉又過多,歲百二十萬,兵二十萬,朝論多疑而厭之,以身握重兵,又居海島,莫能難也。」[46]朝鮮方面也曾指責說:「毛都督欲使我國稱頌其功,虛張軍兵之數雲,無理甚矣。」 [47]由此可見,毛文龍之不受節制,當是事實。有些學者引《崇禎二年六月薊遼督師題本》曾經提到:毛文龍「毅然願編營伍受節制」一語,認為文龍「既然有所轉變,何必吹毛求疵非殺不可。」[48]但考諸《題本》,此語只不過是敘述事件之發展過程,緊接此語之後,即有「(袁)曰:營伍定,則年終必行甄別,祖宗自有法度,不得假也。文龍於是悔其言之失,私對副將張翥曰:我姑以此了督師之意,其實營制難,我只管包完東事便了。臣於是悉其狼子野心,終不可制」等語,這分明是揭**文龍在督師面前耍手腕,怎能說是毛文龍已「有所轉變」呢?!
罪之二:「說誑欺君,」殺降冒功。這是毛文龍利用其遠據海島而慣用之伎倆,但其實也是漏洞最多、暴露最早的問題。文龍入據鎮江之初,即遭後金還擊,「斬游擊劉某及兵千五百級,文龍僅以身免。」[49]但文龍匿敗不報,為登萊通叛王一寧所告發,由於文龍「媚魏忠賢為奧援」,一寧反被誣,逮治論死。[50]天啟四年,「時秀水譚昌言為登萊參政。毛文龍葯遼人舌獻俘,昌言廉得之,密與解藥湯,旬日舌清乞命,皆遼人也,言其實,編為農。」[51]同年七月文龍又報三捷,「獻浮十二人,而稚兒童女居其八,(袁)化中力請釋之,因言文龍敘功之濫,忠賢素庇文龍,益不悅。」[52]後來,袁化中被拷死獄中,這是因素之一。天啟五年八月,戶科楊文岳曾就毛文龍獻俘七名,途至廣鹿島又換回六名一事,上疏參駁說:「臣聞之不勝驚疑。夫獻俘一事,奏之皇上,告之祖宗,用以遠播威德,昭示寵靈,此何等大事,乃忽然解來,忽然解去,前解者,不知何以遽發?後換者,不知何處解來?支吾不一,真假莫知。以報功則涉混,以對皇上則似欺。乞嚴敕該部查審真偽,仍諭毛文龍,以後開報軍情務從真實。」[53]兵部在覆文龍疏中也指出;「外議嘖嘖,猶有不敢盡言者」。對於毛文龍的冒捷獻俘,不僅「中朝頗知其妄」,[54]朝鮮方面的記載也是明確的:「(李)廷龜曰:(毛)都督不修兵器,不煉軍士,少無討虜之意,一不交戰,而謂之十八大捷;僅獲六胡,而謂之六萬級,其所奏聞天朝,無非皆欺罔之言也。」[55]
罪之三:「剛愎撒潑,無人臣禮。」這顯然不是指毛文龍所轉呈的後金書信中有冒犯語言;而是指文龍本人的真意。對於這一點,《督師題本》講的是清楚的,即:「近且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語,據登萊道申報,豈堪聽聞。」聯繫到毛文龍曾於崇禎元年春突然擁兵至登州,聲言索餉;以及他致皇太極的私通信件中有「爾取山海關,我取山東」之語,[56]可見事情並非偶然的巧合。
罪之十:「交結近侍。」這也不是指魏忠賢專權時期的一般應酬,而是指派遣心腹,「輦金京師,拜魏忠賢為父,」實質是結為團伙,即所謂「文龍與魏忠賢相因而相藉者也。」[57]這一點,從魏閹對待毛文龍與袁崇煥一親一惡不同的態度,可以看得很清楚,因崇煥「為人疏,於大璫少所結好,」[58]魏忠賢曾「使其黨論崇煥不救錦州為暮氣,」[59]迫使崇煥不得不乞休致仕,只是在忠賢伏誅後才得以復用。而毛文龍的情況卻完全不同,他「務結中貴,以為自固之計,」[60]故「東江歲餉百萬,大半不出都門,皆 入權宦囊中」。[61]事實上,在王化貞被處死之後,魏忠賢便成了毛文龍的後台,不僅冒捷冒餉得以通行無阻,而且誰參劾毛文龍,誰就得遭殃,象王一寧、劉之鳳、夏之令、袁化中、姜曰廣、王夢尹等,或被論死,或被斥逐,這都是魏忠賢庇護毛文龍的結果。甚至在魏閹伏誅之後,仍出現了「內官王國興擅到海上,稱密旨召毛文龍,蹤跡詭秘」[62]的情況。可見毛文龍與宦官的關係,實在並不尋常。
罪之十一:敵攻鐵山,「逃竄皮島,且掩敗為功。」這當然不是指戰術上的避實擊虛,而是指毛文龍常常臨陣逃竄,不敢接戰,即《李錄》所說的「有同群羊之見猛虎」。至於掩敗為功,那也是事實,別的用不著多說,就在鐵山慘敗之後,毛文龍即上報宣州、義州等處「五捷」,但考之《東華全錄》,後金在破鐵山後,並無與毛文龍交戰之事,所謂五戰五捷,實皆虛冒。當時袁崇煥即已指出:「鐵山一攻即破,毛不能以一矢加遺,而朝夕報功。」[63]可見崇煥對文龍此種所為是深知的。
罪之十二:「開鎮八年,不能復遼東寸土。」這幾乎是所有參劾毛文龍者的共同看法,如崇禎元年,山東總兵楊國棟就曾指出:毛文龍「專閫海外八年,糜費錢糧無算,今日言恢復,明日言搗巢,試問所恢復者何地?所搗者誰巢?」[64]這些都是明擺著的事實。可是有些學者卻撒開毛文龍本身的問題不談,認為這「應首先找督師是問」。[65]我們說,作為統籌全遼戰局的督師,對此當然是要負責的。袁崇煥對毛文龍的所作所為,經過查證、並在開導無效之後,毅然斬之,這難道不正是一種負責的表現嗎?!
在毛文龍的十二條罪狀中,我認為最關鍵的一條是罪之五:「私通外夷。」這不僅僅是「擅開馬市」,即「文龍在島中廣招商賈,販易禁物,名濟朝鮮,實闌出塞,」[66]「私通粟帛,易敵參貂,藉是苞苴,為安身之窟」[67]的問題;更為嚴重的是通敵叛降。袁崇煥在當時雖然未能看到毛文龍與皇太極的往來書簡,但對於個中的一些情況是知道的,其中最有可能的是獲得了已歸正明朝的劉興祚的告密,只是由於劉興祚的身份關係,袁崇煥在當時對此事不便明說罷了。《崇禎紀事》載:崇煥奏報中有「文龍逆跡昭然」之語;《蔣錄》則載:「明袁崇煥以總兵毛文龍據南海皮島與我國私通,殺之;」崇禎帝在覆旨中也明確指出:毛文龍「通夷有跡」。這些都證明了毛文龍之通敵,是導至督師斬帥的重要原因。關於毛文龍通敵叛降的問題,因已有學者作了專文論證,[68]我完全同意,在此不準備多說。但僅憑毛文龍在致皇太極信中提出的:「爾取山海,我取山東,若從兩旁夾擊,則大事成矣,我不分疆土,亦不屬爾管轄;」 [69]「結局之期,你如何待我,如佟、李之隆我不肯,如西夷之頭領隆我,我亦不肯;」[70]以及他準備拿已歸正明朝的劉興祚兄弟與後金作交易等等,就足證毛文龍確是罪在當誅。
程本直在《漩聲紀》中對斬帥問題有一段總結性的評論:「客亦聞夫年來國中所議文龍乎?否也。曰虛兵也;曰冒餉也;曰假俘假捷以騙功騙賞也;且曰尾大也;曰鞭長也;曰一跋扈將軍也。自武登撫相與爭而去,其欲得而甘心於文龍者,非一日也,非一人也。辱白簡、掛彈章可數百計也。是左右諸大夫皆曰可殺,國人皆曰可殺也。其不殺也,非不殺也,不能殺也,不敢殺也。是故崇煥一殺之而通國快然。……是文龍之殺,文龍之罪也,而非崇煥罪也。」程氏的這番評論,是在袁崇煥蒙受種種不白之冤,而「擅殺大帥」之說又甚囂塵上的時候提出來的,在當時,如果沒有一種為公理而抗爭的捨身精神,是不敢講這樣的話的。它不僅代表著當時真正的輿論,而且也是經受了歷史的檢驗的。
四、關於黨爭
毛文龍既然罪在當誅,崇禎帝在事後亦有明旨頒示中外予以確認,那末,為什麼事隔不久,在朝中竟為此而掀起軒然大波,袁崇煥更因此而惹來殺身之禍?看來,這確實是與明末複雜的黨爭有關,但決不是黨爭導致袁崇煥錯殺毛文龍,恰恰相反,是袁崇煥因黨爭的牽扯而被冤殺。
有這樣一種說法:當時的一些黨人,把迫害毛文龍的希望寄托在袁崇煥身上,誅帥方案早已和錢龍錫等人私下定好,崇煥只不過是按既定方案行事。[71]我認為這種說法是難以成立的:第一,當時東林黨與閹黨的鬥爭雖很激烈,但奉命主定逆案的韓爌、錢龍錫等人,並不想籍機擴大其打擊範圍,「方忠賢敗時,庄烈帝納廷臣言,將定從逆案,大學士韓爌、李標、錢龍錫不欲廣搜樹怨,僅以四五十人上。帝少之,令再議。又以數十人上,帝不懌,令以贊導擁戴頌美諂附為目,且曰:內侍從惡者亦當入。爌等以不知內侍對。帝曰:豈皆不知,特畏任怨耳。閱日召入便殿,案有布囊,盛章疏甚夥,指之曰:此皆**頌疏,可案名悉入。爌等知帝意不可回,乃曰:臣等職在調旨,三尺法非所習。帝召吏部尚書王永光問之,永光以不習刑名對。乃詔刑部尚書喬允升、左都御史曹於汴同事,於是案名羅列,無脫遺者。崇禎二年三月上之,帝為詔書,頒示天下。」[72]可見,當時打擊閹黨,本出自崇禎帝的主動,而韓爌、錢龍錫等黨人,在這個問題上反而顯得有點保守和被動,如果他們果真要「迫害」毛文龍,那可說是易如反掌,而不必假手於不是黨人的袁督師,即使是由於毛文龍手握重兵,遠居海島而想藉助袁崇煥的力量以除之,也應先將毛文龍列入逆案,以便師出有名,但事實上毛文龍並不在逆案之列。第二,袁崇煥在出關赴任前,確曾與錢龍錫談論過毛文龍的問題,但那是袁崇煥從復遼的角度主動提出來的。「大學士錢龍錫,以崇煥召對時有『五年復遼』語,因造寓詢方略。崇煥曰:『恢復當自東江始,文龍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處之易耳。」[73]從錢、袁談話的內容來看,既不是什麼迫害,更與黨爭毫無關係。第三,毛文龍雖說是曾經攀附過魏忠賢,但從朝內黨爭的角度去衡量,他並不是一個什麼了不起的人物。當時在朝中的重要的閹黨分子如周延儒、溫體仁等,尚且沒有受到衝擊;東林黨人更沒有必要把遠處海島的毛文龍視作大敵,以至假手督師置之於死地而後快。第四,袁崇煥對毛文龍其人,雖然早就有些看法,但也並非在復出時就立定了必殺之心。這一點,除上述提到的「可用則用之」一語外,在《斬帥題本》中更是多次提及。如:「每章奏必及之,收其心冀其改也。」「為文龍者,束身歸命於朝廷,一聽臣之節制,其能為今是昨非,則有生無死。」當文龍抵寧遠時,「臣體皇上生之之意,此時仍未有必殺之之心」;其後又「決意東響,深入其地,尚望所見不知所聞,開文龍以有生之路」;甚至在抵達雙島,獲悉「文龍之惡,高積如山,向所傳聞,不及什一」後,仍「令其親信,往複開導」,只是在這一切挽救工作失效後,才不得不毅然斬之。那末,袁崇煥是否為了開脫而編造謊言呢?看來也不是,即使是極詆袁崇煥的《明季北略》,也引用了袁氏的話:「與汝談三日,誰知狼子野心,一片欺誑。」[74]再者,按一般情理說,若是蓄意殺害毛文龍,當以在督師之駐地寧遠下手最為穩當,不會愚蠢地跑到毛文龍勢力範圍內的雙島動手。然而事實是毛文龍死於雙島,而非死於寧遠,這正說明袁崇煥之誅毛文龍並非預謀,而是情勢急迫,不得不作斷然處置。
對於督師斬帥,崇禎帝在事後曾有明旨覆示。「此則決策弭變,機事猝圖,原無中制,……仍著安心任事。」[75]可見此事本已了結,其後之所以驟起變幻,原因固然是複雜的,其中有皇太極行反間所造成的巨大陰影;亦有崇禎帝的猜忌多疑,但這些只不過是閹黨餘孽可以利用的有利時機和條件,問題的實質是閹黨藉機翻案。因為「逆案之定,半為龍錫主持,**銜之切骨,」[76]而袁崇煥在《斬帥題本》中適有「輔臣錢龍錫為此一事低回,過臣寓私商」一語。這樣,閹黨便死死抓住這一條不放,把所謂通敵、斬帥、脅款等等罪名串在一起,以便從袁崇煥開刀,達到攻倒錢龍錫,推翻逆案的目的。正如《國榷》所載:「初,逆璫一案,諸奸憾龍錫,欲借袁崇煥亦起一逆案以相報,因龍錫以羅及諸臣。周延儒、溫體仁實主之。」[77]《明史·韓爌傳》亦載:「時逆黨雖定,(王)永光及袁弘勛、(高)捷、(史)()輩,日為翻案計。……初,袁崇煥入朝,嘗與錢龍錫語邊事,龍錫,東林黨魁也。永光等謀因崇煥興大獄,可盡傾東林,倡言大清兵之入,由崇煥殺毛文龍所致。捷遂首攻龍錫,逐之。」又「以爌崇煥座主也,」「宜與龍錫並斥,」迫使「爌三疏引疾」告退。再看看當時閹黨餘孽所上的奏疏,情況就更加清楚,「御史高捷劾大學士錢龍錫曰:袁崇煥罪案已明,臣不必言,獨發縱指示之錢龍錫,不勝傷心之痛。……崇煥之殺毛文龍也,龍錫密語手書不一,崇煥疏有龍錫低回私商之語,可覆按也。……崇煥效提刀之力,龍錫發推刃之謀,宜今日龍錫皺眉疾首,不得不作同舟之救也。」[78]但他們第一疏未能奏效,「捷再疏攻,帝意頗動,龍錫再辯,引疾,遂放歸。」「至(崇禎)三年八月,()復疏上,言龍錫主張崇煥斬帥致兵,倡為款議,以信五年成功之說,賣國欺君,其罪莫道。」[79]結果,錢龍錫被逮了獄,甚至曾一度論死。可見,閹黨餘孽所炮製的「擅殺大帥」論,其矛頭不僅指向袁崇煥,同時也指向錢龍錫等人。「時群小麗名逆案者聚謀,指崇煥為逆首,龍錫等為逆黨,更立一逆案相抵,謀既定,欲自兵部發之,尚書梁廷棟憚帝英明(其實是梁廷棟聽了余大成的警告,怕事有反覆),不敢任而止。
」[80]在這裡還應該指出,高捷、史()之流,只不過是前台走卒,整個事件的真正策劃者,實為溫體仁。劉宗周在其後有疏說:袁案之後,「小人競起而修門戶之怨,舉朝士之異己者,概坐煥黨,次第置之重典。自此小人進,君子退。……臣不能為首揆溫體仁解矣。[81]溫體仁在給其弟幼真家書三則中也透露了個中秘密,「崇煥之擒,吾密疏實啟其端」;「(後金)入犯,皆由袁崇煥以五年滅(虜)欺皇上,而陰與華亭奸輔(指錢龍錫)、臨邑罪樞謀款議,遂引之長驅,以脅城下之盟。及敵逼潞河,華亭猶為大言,視逆督如長城,**交口和之,吾不得不密疏特糾,以破群欺。及逆督既擒,奸輔落膽,復挑祖大壽引兵東行,以為怙逆之地,吾不得不再疏以堅聖聽。」 [82]其後,崇煥部將祖大壽、何可綱等奮力作戰,擊退後金,收復四城,捷聞,帝以「所復地方皆遼兵之力,復欲用煥於遼,又有守遼非蠻子不可之語,」[83]從而使袁案一度出現轉機,但「體仁前後五疏,力請殺煥,」[84]遂使轉機化為泡影,袁崇煥也終於含冤被殺於市。可見袁案發展的每一個關鍵時刻,溫體仁的密疏都起著主導的作用。
五、關於斬帥後的戰局
過去,有些論者之否定斬帥,還有兩條理由:一是使後金解除了後顧之憂,得以入圍北京;二是造成皮島無主,內部互相攻殺,導致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先後投降後金,從而使整個東北戰局改觀。對於這些看法,我認為也是值得商討的。
對於所謂「解除後顧之憂」的問題,程本直在《漩聲紀》中專門有一段評論說:「客曰:姑舍是。敵之欲走薊門者非一日而不敢者,毛文龍牽制之也。文龍殺而牽制廢,而敵乃得逞焉於薊也。何曰非崇煥罪也?曰時之遇也,數合也,而謂毛文龍之故也,非也。敵固曾攻寧遠於丙寅也;敵固曾圍錦州於丁卯也,藉非崇煥死戰死守,敵不逮己巳而始縱橫於神京之下也。而文龍當日固居然島上帥也,未聞其提一旅、渡一騎以牽制之使之不來也,烏在今日必其能牽制之而使不來也?!」程氏這一連串的質問,是針鋒相對的,也是切中要害的。那末,皇太極為何恰在毛文龍被殺不久即入圍北京?考其原因,我認為這主要是當時和議破裂造成的。漢臣高鴻中在事前曾向皇太極建議:「若此時他來講和,查其真偽如何,若果真心講和,我以誠心許之。……(若)是要人要地,此和不必說。他既無講和意,我無別策,直抵京城,相其情況,或攻或圍,再作方略。」[85]正在這個時候,袁崇煥在議款中堅持以「歸叛人,還侵地」為條件,而皇太極則認為「遼東土地天授,不可還。」[86]並諭貝勒大臣說:「我屢欲和而彼不從,豈可坐待」,「我故興兵由捷徑而入,破釜沉舟,斷不返旆。」[87]據此足證已巳之師,是按高鴻中的建議進行的;而高氏奏本,主要是針對和議之進展情況,根本就沒有考慮毛文龍的所謂牽制。至於說到皇太極的「後顧之憂」,這倒是有的,但後金所害怕的並不是毛文龍,而是袁崇煥。當後金師次青城,「大貝勒代善、三貝勒莽爾古泰晚詣御幄,……謂此行深入敵境,若糧匱馬疲,何以為歸計?!縱得入邊,若明人會各路兵來圍,為之奈何?!倘從後堵截,致無歸路,何由返國?!」[88]並曾密議班師。這都說明後金是有後顧之憂的,而他們所憂的,舍袁督師外,還能是誰呢?!
至於其後東北戰局的改觀,更不能歸咎於袁崇煥的斬帥。事實上,袁崇煥在斬帥時即當眾宣布:「臣今誅文龍以肅軍,諸將中有若文龍者悉誅。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89]這表明他對於整治東江是下了很大的決心的,並且切切實實地作了一系列的部署:「分其卒二萬八千為四協,以文龍子承祚(祿)、副將陳繼盛、參將徐敷奏、游擊劉興祚主之。收文龍敕印尚方劍,令繼盛代掌,犒軍士,檄撫諸島,盡除文龍虐政。」[90]不久又上言:「東江一鎮,牽制所必資,今定兩協,馬軍十營,步軍五。」[91]最後又把東江、寧錦、登萊、天津的防務聯為一體,總兵力達到十五萬三千有奇。[91]只是在數月後的已己之變中,崇煥被逮下獄,並被磔死,才使整治東江的一切努力化為泡影。因而造成皮島無主的真正原因,不在於袁崇煥的斬帥,而在於袁崇煥的被冤殺,這是很清楚的。其後東江內部的互相攻殺及諸將的先後叛降,自然有其具體原因,而且是與當時急劇變化的形勢有關,在這裡不想作過多的論述,但有一點必須指出,如果這些攻殺與叛降是發生在袁督師任內,他當然要負責;但這一切卻是發生在袁崇煥被殺之後,一切條件和情況都改變了,若仍歸罪於袁崇煥,這能說是公平的嗎?!對於這個問題,孟森先生有一段評論說:「崇煥斬文龍,編製其兵,核實其餉,東江正有所為,乃身既被戮,毛兵亦無所依賴,自相屠殺,相率降清。論者又以此為崇煥之罪,不以為殺崇煥者之罪,至今尚糾紛不已。」[92]這一意見,我認為是很值得考慮的,看來,現在該是我們正視「殺崇煥者之罪」的時候了。
※ ※ ※ ※
總上所述,袁崇煥之誅毛文龍,既非款議所導致,亦非黨爭所驅使,而是毛文龍本身確是罪在當誅。袁氏斬帥有功,袁氏斬帥有理,這就是本文的結論。
註:
[1]《崇禎實錄》卷2,5頁。
[2]《明史紀事本本》補遺:③, 1邱二頁;卷5, 1477頁、二4」瓦
[3][74][81](胡季北路》卷4,6「68頁;渤,85昆都2,148頁一
[4][8][9][40][41][45][46][51][58][62][75][77][78]《國榷》卷12,148頁。5488頁;卷87,5344頁;卷88,5350頁;卷90,5488頁;卷90,5485頁;卷90,5486頁;卷90,5487頁;卷86,5279頁;卷90,5506頁;卷89,5437頁;卷90,5490頁,卷91,5552頁;卷90,5508頁。
[5][7][18][20][30][59][66][89][90][91][92]《明史》卷259《袁崇煥傳》。
[6][48][65][71]孟昭信《論評袁崇煥的功與過》載《歷史人物論集》吉林人民出版社。
[10][87][88]《東華全錄》乾隆四十八年五月;天聰三年六月;天聰三年十月癸丑。
[11][50]王在晉《王朝遼事實錄》。
[12][14][15][21][49]蔣良驥《東華錄》卷1,17頁;卷2,19頁;卷2,20頁;卷2,20頁;卷1,14頁。
[13][28][86]魏源《聖武記》卷1《開國龍興記三》;卷1《開國龍興記二》;卷1《開國龍興記三》。
[16]《袁督師行狀》。
[17][31][44][54][63]《兩朝從信錄》。
[19]程本直《漩聲紀》。
[22]梁啟超《袁崇煥傳》,載《飲冰室文集》卷3。
[23][29][73] 《明通鑒》卷77,2991頁;卷77,2991頁;卷81,3131頁。
[24][25][26][27][41][53]《天啟實錄》元年十二月已卯;元年六月辛未;元年八月庚午;元年九月甲寅;六年五月;五年八月已丑。
[32][33]《崇禎新政紀略》。
[34][64][67]《崇禎長編》元年八月庚戌。
[35][36][37][38][39][43][47][55][60]吳晗輯《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上編卷51,3164頁;卷52,3209頁;卷54,3415頁;卷51,3136頁;卷52;3212頁;卷52,3268頁;卷52,3237頁;卷52,3237頁;卷52,3253頁。
[52]《明史》卷244 《袁化中傳》。
[56][69]《滿洲秘檔·毛文龍來書四》。
[57]《崇禎二年六月薊遼督師題本》。
[61][83][84]余大成《剖肝錄》。
[68]見陳生璽《關於毛文龍之死》載《社會科學輯刊》1983年第二期;姜守鵬《毛文龍與皇太極的關係》載《史學集刊》1984年第一期。
[70]《明清史料》甲編第一本43頁。
[72]《明史》卷306《崔呈秀傳》。
[76][79][80]《明史》卷251 《錢龍錫傳》。
[82]葉廷琯《歐陂漁話》卷4。
[85]《明清史料》丙編第一本45頁。
[92]孟森《明清史講義》上冊3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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