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手觀音》著作權歸屬
2005年央視春節晚會上,《千手觀音》吸引了全國人民的目光,引發了長久的讚譽和驚嘆。而後《千手觀音》的藝術指導張繼鋼名正言順地為該作品申請著作權登記,作者署名為他本人。但意想不到的是,從此《千手觀音》鬧出一場「四母搶娃」的戲碼。
2005年7月,北京天唱聲場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舞蹈總監劉露將總政歌舞團團長張繼鋼告上法院,認為張繼鋼為該作品申請著作權登記時,將作者署名為張繼鋼,是對她應享有的《千手觀音》著作權的侵犯,要求法院確認其為《千手觀音》的作者。對此,張繼鋼堅持認為劉露只是負責舞蹈排練的老師,自己才是《千手觀音》的創作者。訴訟請求被一審法院駁回後,劉露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通過對所有證據地細緻審核,二審法院最終認定,《千手觀音》舞蹈是邊編導、邊修改、邊排練而完成的,編導與排練無法截然分開,但編導的意志決定了排練者和舞蹈表演者的意志。雖不排除排練者在排練中也要通過智力活動完成排練過程,但該過程不具有本質上體現原創意義和主導意義的編創屬性。據此2006年10月,法院駁回了劉露的訴訟請求。
而在劉露之前,已經退休的原甘肅省藝術學校校長高金榮也自稱是《千手觀音》真正作者,稱她是根據敦煌莫高窟第3窟的「千手眼,觀音變」這幅圖而創作的,當時命名為《敦煌手姿》,1998年在北京演出時,更名為《千手觀音》。在與張繼鋼打了幾個月的官司後,最終得到的判決為:張繼鋼擁有張版《千手觀音》,高金榮擁有高版《千手觀音》。
而正當劉露與張繼鋼糾纏於官司之時,劉露的老師、原戰友歌舞團著名編導茅迪芳又將總政歌舞團團長張繼鋼、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告上了法庭。她表示《千手觀音》的創意來源於自己二十年前的作品《吉祥天女》,經將自己1987年版的《吉祥天女》與2005年版的《千手觀音》兩部作品進行比較,茅女士發現2005年版的《千手觀音》有26處與1987年版的《吉祥天女》的舞蹈動作和設計是完全相同的。同時還指稱學生劉露也剽竊作品據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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