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官員是在自毀長城
1月21日《中國青年報》刊登一篇《專家質疑貪官特赦論:能不能在老百姓中過關?》的文章,又一次把「特赦論」的話題推了出來。筆者認為,特赦腐敗官員至少有三大危害:
首先,特赦可能推高官員腐敗的僥倖心態。今天特赦,明天也不一定就不會特赦?既然會特赦,那麼不貪白不貪,一個人貪不如集體貪,大家都來貪看他怎麼辦?最終的結果會是,腐敗的程度越來越瘋狂,特赦的周期越來越短。
其次,特赦可能失去執政黨執政的合法性。特赦,說明貪污腐敗問題的嚴重性已經病入膏肓,在反腐敗方面已經黔驢技窮,沒有能力實現自我凈化。這無疑是在告訴民眾「我有能力執政,但沒有能力懲治腐敗」,這顯然是非常荒謬的邏輯,不僅很難得到民眾認可,反而很容易造成民眾對執政黨徹底失去信心。
最後,特赦可能因腐敗官員心裡上的不平衡推高腐敗的程度。我貪污了三十萬,他貪污了三百萬,結果都是特赦,要知當日,當初一定多貪點。在這種不平衡心理的支配下,官員貪污腐敗的手段和程度恐怕會更加肆無忌憚,甚至可能形成貪污腐敗方面的攀比之風。
特赦是指國家對某種罪犯或特定犯人減輕或免除刑罰,基與的前提是罪行得到審判,而不是有罪推論,把所有的人都假設為貪污腐敗人員,更不是既往不咎,徹底免除一切責任,該升職的仍然升職,該當官的仍然當官。
在反腐倡廉方面不管阻力有多大,我們都要堅定徹底反腐的信心和決心,絕對不可以對貪污腐敗行為鬆口子,更不可以對貪污腐敗人員有條件地容忍,否則,不僅全國人民不會答應,而且也愧對全國人民的重託和希望,最終結果只能是自毀長城。
至於香港的特赦,1974年時的香港處於英國的殖民統治之下,特赦是對腐敗勢力的示弱,更是維護英國殖民統治的權宜之計,不僅對今日中國無借鑒意義,對世界各國而言也是一個可恥的特例。(程江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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