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混世」學問,同政府官吏往來,又與市井屠夫為伍
呂雉很早就進入了劉邦的生活,早到公元前214年。
當時的劉邦,不過是大秦帝國中一個極不起眼的小公務員,算不上個官,充其量是個吏。工作之餘,他遊盪於沛縣街市,悠哉游哉,漫不經心,把周遭一切都看在眼裡,卻又都沒放在眼裡。
他出門,頭上總愛戴一頂「亭長冠」。為做此冠,劉邦煞費苦心,派人專程到薛縣訂製。薛縣地方大不,制冠手藝倒是一流。冠以竹皮為骨,外裱漆麗,冠頂扁而細長,形如楚國貴族長冠。
冠是山寨版的冠,戴在頭上,一般人卻看不出身份。這讓劉邦十分受用,一副像我這種牛人,想找個人佩服一下,就只能去照鏡子的神情。
這頂竹冠是他的鐘愛,一直帶在身邊。多年後他做了皇帝,閑暇時也要拿出來戴戴,以回味當初在沛縣虛度的爛漫時光。
當年,他頭頂「劉氏冠」大搖大擺地出肉鋪進酒館,坐下便與友人放肆痛飲,喝大了就神侃胡聊,滿嘴跑馬車,或者吐一地,才不在意旁人用何種眼光打量他。
有兩家酒館的女老闆與他熟識,並不向他催要欠下的酒賬,很多時候乾脆就免單。劉邦兜里常常一個子兒沒有,窮得叮噹都不響,卻從來就不缺對他好,與他曖昧溫存的女人。
沛縣的有頭有臉的人物既羨慕,又嫉妒,還有些驚訝,無法表達此等複雜的心情,只能在心底頗有幾分酸楚地感嘆:世上有幾個女人一生中沒有愛上過流氓!
男人三十而立——中國人之口頭禪。立為立業,可無論三十而立,還是四十不惑,大多數人做工幹活,僅為了混一碗飯吃而已,何談立業?談不上也罷了,卻烏鴉嫌豬黑,自己活得比鬼火亮一點,還假裝太陽照別人。
說到立業,必說成家,所謂成家立業。二者實際並無關聯,無非是強調傳宗接代與養家糊口同等緊要。
劉邦的哥哥劉伯,便是「成家立業」之典範。此人早早地娶了妻,另立門戶,過著庸而又俗的小日子。相形之下,劉邦很另類,人們看他的目光難免有些鄙夷。可是,若要讓劉邦複製粘貼劉伯的人生,他恨不得一頭撞死。在他眼裡,劉伯的人生,無疑是千人一面的鐘點人生:按點出生,按點長大,按點幹活,按點娶親,按點產子,循規蹈矩,傳宗接代,周而復始,宛如當了一輩子鐘點工。他們明白到什麼年齡該幹什麼,卻從沒想過自己愛幹什麼。
與其按鐘點消磨人生,不如過閑散隨意的日子,沒立業,但有飯吃,未成家,卻有女人。家裡沒飯轍,劉邦便去大哥家蹭,一個人去孤單,還捎帶一幫狐朋狗友同往。去得多了,大嫂甩臉子,摔盆砸碗敲鍋鏟,再去,便是清鍋冷灶,熱水都喝不上一碗,搞得劉邦很尷尬。
哥們兒嘲諷他沒面子,他也的確沒面子,他這個小叔子在大嫂眼裡就是個沒正形的貨。大嫂用足以擊落蒼蠅的目光盯他一眼,眼中的內容是給他的評價:混吃等死。
潦倒之時,劉邦在街市閒蕩,弄點錢就上酒館孟浪飲酒。沛縣鄰里見了無不撇嘴,瞧,這就是名副其實的浪蕩。
這個浪蕩兒讓父親劉太公失望透頂,小時候叫你念書,你光搗蛋,長大了,有手有腳有力氣卻不幹活,混到今日,你腳下的地在走,你身邊的水在流,你是一無所有。
(劉太公--劉煓 Liu Tuan)
劉太公氣得差點就改姓崔了,因為劉邦確實有一點賤。
兒時家裡湊錢供他上學堂,指望他將來奔個好前程,他卻只知嬉戲玩鬧,哪裡讀得進去,四書不曾翻閱半本、五經不曾念過整段。
兒時也總有些美好時光。那時,劉邦有一發小名叫盧綰,與他同年同月同日生,同在一所學堂念書,盧綰性情溫和,劉邦機靈好動。性情溫和之人,通常膽子就小,調皮搗蛋也躡手躡腳,放不開。
一日,二人下了學,路經一戶人家,劉邦見其屋檐下藏一蜂窩,便問盧綰:敢不敢捅?你敢我就敢。盧綰說。
劉邦找來一根竹竿,輕捅蜂窩兩下,交給盧綰:我捅不動,你來,使勁。盧綰當了真,接過兵器,重重一桶,無數馬蜂蜂擁而出,路人避之不及,皆被蟄傷。盧綰回頭再看劉邦,劉邦早沒了影兒。
見劉邦跑了,盧綰才想到跑,臉上已被蟄了幾塊又紅又腫的包。
惹禍捅馬蜂窩之事不勝枚舉,盧綰始終跟在劉邦屁股後面打轉,劉邦使壞,他也使壞,劉邦躲他也躲。二人形影不離,可謂手足情深。
情深歸情深,學業自然是荒廢掉了,劉太公望子成龍的夢想不幸破滅。縱觀世間,所有望子成龍的人,都因為他們自己不是龍。劉邦心中非但沒有愧疚,反倒有些看不起父親。
那些慵倦的黃昏或者午後,劉邦在家躺著,在外晃著,在田邊蹲著,心裡自有一番想法。身邊人乾的正經事,他是瞧不上的。那種一眼即能望到頭的人生,沒有激情,沒有懸念,是純粹的昏昏噩噩。那些人溫飽之餘,腦中空空,劉邦卻有自己的偶像,這偶像便是戰國後期名揚天下的信陵君。
信陵君乃魏國國君魏昭王之子,堂下門客三千,來自社會各階層,三教九流應有盡有。
其中有些人頗講義氣,關鍵時刻,為信陵君拋頭顱灑熱血,成就了信陵君的名聲。
心中無偶像,人生便無榜樣。一個時代沒有偶像,說明這個時代激情匱乏;一個人沒有偶像,證明此人心靈麻木。粉絲其實挺有福分,平淡日子裡有牛逼之人助你提神,生活興奮點也比沒偶像的人多一些。
信陵君便是劉邦心中的榜樣、興奮點、靚麗之星。有此榜樣在,對於廣大俗物的奚落、鄙夷和指責,劉邦根本就不在乎。一言以蔽之:雞爬到牆頭始終是雞,鳳凰落地依舊是鳳凰,鴻鵠已知燕雀弱智,又何必計較。
一切都無所謂,劉邦自顧自地混。混是一個極高雅的詞,時至今日,不管幹大事做小事的人,口頭上總掛著它,或是謙遜或是自嘲。白領混職位,教師混職稱,學生混文憑,政客混官位,簡簡單單一個「混」字,飽含了無數艱辛與龐雜的社會人際關係。
話說榜樣的力量無窮,劉邦如偶像信陵君一般,結交各類朋友。他雖無偶像實力,卻有偶像氣度。有錢請客,沒錢也請客,絕不會在買單之際跑茅廁。
跟他一起混,你感到暢快、愉悅;聽他侃天說地,甚至讓人生出幾分莫名的豪邁。於是乎,與他一起廝混的人,愈發多起來,市井小徒、江湖人士、公務官員,五花八門。
公務官員中,有一人名叫蕭何,生於沛縣,長於沛縣,根基深底子厚,年長劉邦幾歲,打小沉迷讀書,卻沒讀傻,挑的專業也合適宜——律法。
在秦朝,要謀個一官半職,就得通律法,好比如今做股票炒房產要懂政策。此乃商鞅變法打下的烙印。
到秦始皇執政,推出一項治國新理念:「以吏為師」。意思是:政府職能部門的人員,還得肩負為人師表的職責。
為人師,自然有學問要授,這學問便是律法。自商鞅變法始,秦國就重視法制,法令苛刻且嚴厲。由此,普法教育必不可少。
熟通律法者,往往性情沉穩,邏輯思維強悍,蕭何亦是如此。他當上沛縣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是情理之中的事,此官職當時叫吏掾(yuàn)。
然而,一個熟通律法的吏掾怎麼和一個市井混混攪到了一起?二者儼然不登對。
劉邦不愛讀書,也極厭煩儒生。那些儒生,說話巨愛繞彎子,把耳屎叫做耵聹,把噴嚏稱為因鼻粘膜受損而引起的一種強烈帶聲的噴氣現象。
在劉邦看來,那些儒生皆是滿身書獃氣,說話不得要領,慣會紙上談兵。並且他們統一都姓庄,名字叫高雅。
伊索寓言里有個《兩個壺》的故事,故事中,一隻陶壺對銅壺說:請你離我遠一點,不要靠近我。只要你輕輕碰到我,我就會被碰碎,我怎麼也不敢靠近你。
這個故事是說,彼此相當,方可為友。可劉邦就是一隻銅壺,銅豌豆做的壺,蒸不爛、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爛,一敲響噹噹;而蕭何是一隻陶壺,外在樸拙,內秀深藏。如此迥異倆壺親密接觸,卻未破碎,甚至連裂縫也未見一絲,是何道理?
刨根究底,皆因二人性情所致。劉邦豪爽,蕭何也豪爽。這與讀書多少,學問深淺並無關係,屬於上天賦予,胎中帶來,學也學不會,抹也抹不去。
性情相投之人,亦是前世緣分註定,不成夫妻,即成良友。無論成親成友,彼此總有閃光點被相互捕捉。
交往之中,劉邦對蕭何十分讚賞。其讚賞之情,可以詩表述——官不在高,懂法則行;學不在深,有韜略則靈,無豎儒之酸氣,無裝逼之惡習,談笑皆暢快,往來無障礙,可以喝大酒,悅心情。劉邦云:蕭何何陋之有?
而蕭何看劉邦,也與常人截然不同。劉邦閑散慵懶,在蕭何眼中,是不屑與一般小民為伍;劉邦大言不慚,在蕭何看來,是胸中懷激情,心裡藏江河。心有江河之人,絕非池中魚。他莫名地生出一種預感:劉邦這隻小飛蝗,遲早會騰達。這感覺一經萌生,就再沒打消過。
結識蕭何之初,劉邦的生活一如往常,該吃吃該喝喝,依然是一副弔兒郎當誰都不尿的樣兒,行徑於沛縣街市,卓然不群。
有街市的地方必有人流,人流未必就痛,但一定很繁雜。人流中有富豪有窮鬼,有壯漢有婦人,有老朽亦有頑童。頑童在扭曲蜿蜒、青苔滋生的石板路上嬉戲打鬧,一不小心摔了跤,被趕集的外鄉人攙起;那些外鄉人通常挑擔背筐,見了親友,連聲招呼寒暄,笑爛了一張臉。拉拉扯扯去往狗肉攤,稱上兩斤狗肉,用荷葉包了,一同進到酒鋪中,買些散酒,把狗肉鋪在桌上,紛紛落座,吱溜一口酒,吧嗒一口肉,邊吃邊說些心裡話,慢騰騰的,直到散了集才分手。
中國有句老話:狗肉不能入席。沛縣恰恰相反:無狗肉不能成席。在沛縣的酒鋪桌上,總擺著一盤狗肉,一壺老酒,友人對座而飲,這景象彷彿紀錄片中的畫面定格。
那時候,狗肉比豬肉昂貴,乃上等肉食。利益驅使,便有人以屠狗為業。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屠狗也能屠出名氣來,劉邦有一好友叫樊噲,便是沛縣鼎鼎有名的狗屠。
(樊噲)
劉邦常去樊噲那裡買狗肉下酒,以饗口感。一時拮据,便去賒賬,樊噲是個痛快人,斷無小農意識,絕不錙銖必較,他從不記賬,哪筆賬清了,哪筆賬沒還,心頭沒數,倒讓劉邦有些汗顏。
汗顏也抵不住腹中食慾,口中味欲,面子和肚子較勁,面子總是輸。面子這玩意兒虛無縹,不當吃不當喝,還不如一張擦屁股紙。天長日久,劉邦也坦然了,毫無心理障礙地去買狗肉、賒狗肉、看樊噲屠狗肉。
樊噲屠狗,技術超嫻熟。一條狗被他夾在兩腿之間,動彈不得;樊噲提刀便剜,只消幾刀,便如剝花生殼般利索,將狗皮剝落下來拎在手上。旋即,臉上閃出一絲冷漠的笑。此刻,裸狗眼眶盈滿惶恐熱淚,戰慄哀嚎,繼而嗚咽幾聲,倒地而亡。
萬物皆有靈,狗也不例外,遠遠地便嗅到這位酷愛屠狗的彪悍哥,汪汪狂叫。一群狗仔隊偶遇樊噲,也不齊心,要麼嚇得癱軟,要麼群起攻之,最終皆成刀下亡魂。
與劉邦相比,樊噲孔武有力,儘管劉邦身長七尺八寸,一米八左右,但沒有樊噲結實。在劉邦看來,此君天生是當武將的好材料。果不其然,多年後他舉旗打天下,樊噲勇猛無敵,領銜大軍先鋒。而樊噲也並非只是一員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武夫,他粗中有細,細到謀士文臣所不及,當然,這是後話。
單說劉邦,既同政府官吏往來,又與市井屠夫為伍,著實令人費解。而劉邦自己心中有數,他要向偶像信陵君看齊,結交各路人士,無論上流官員,販夫走卒,平俗之輩,但凡脾性相投,皆可成為好友,甚至結為異姓弟兄。
因此,劉邦友人之多,來源之廣,有沛縣本地生人,亦有外來戶。
周勃,祖籍滎(xíng)陽卷地,後遷徙沛縣。作為一個外來戶,地無一壠,田無一畝,何以為生?
周勃行於街頭,但見沛縣不少人家養蠶,養蠶需要蘆席,他便編席沿街販賣。為貼補家用,他又常去參加葬禮,在出殯隊伍里充當吹鼓手,混幾個小費。
如此衰人,誰都瞧不上眼,唯獨劉邦看重。
在劉邦看來,周勃既有手藝,還懂樂器,堪稱多才多藝。而且,周勃膂力驚人,可拉硬弓。
史書云:周勃「厚重少文」。他文化不高,年紀也比劉邦小很多,卻和劉邦一樣,瞧不上讀書人。這一點彼此頗為投緣,遂結成忘年好友。
哥混的不是日子,哥混的是人脈。這一點,劉邦頗有幾分自豪。可強中自有強中手,在沛縣,還有比劉邦混得更為風生水起的人物,這個人叫雍齒。
雍齒堪稱沛縣名流,全稱:沛縣著名流氓。打瞎子、罵聾子、酗酒滋事,傲氣得很。在他眼裡,劉邦根本算不上個玩意兒。
劉邦天生吃軟不吃硬,他不知道雍齒有什麼可牛的,倘若你真的牛逼,那我就是牛鞭。
(劇照)
不是冤家不聚頭,劉邦和雍齒碰到一起,難免擦出些火花。小抵牾引發大衝突,事情鬧大了,仇怨愈發深厚,碴架拼刀子在所難免。而雍齒敢在地面上胡作非為,手下自然有一幫小弟,劉邦到底是惹不起的。
幸虧,在沛縣黑惡勢力圈裡,劉邦還有一個朋友王陵。王陵年長劉邦幾歲,劉邦稱他大哥。王陵既是劉邦的大哥,又與雍齒交好,他不想袖手旁觀,由著他們兩人打起來。
王陵尋了個機會,擺下一桌酒,約劉邦、雍齒一同赴宴。三人圍坐一桌,王陵從中調解勸和。
有酒好說話。酒桌上,男人通常顯得比平時豪爽、通達。廢話大話,頭腦發熱的義氣話,如尿崩噴涌而出。末了,劉邦與雍齒握手言歡,絕定以後互相給個面子。
所謂黑道,就是為面子而活的一條道。吃了對方的虧,總要喊一句:這事兒若傳出去,我以後還怎麼混啊。不成,必須把面子撈回來,哪怕同歸於盡。此種思維,便是我們通常說的腦殘。
劉邦倒不是個好面子的人,可在江湖飄,豈能不挨刀。黑道混得久了,難免要招惹些禍端,這就了少不了跟縣衙的獄吏打交道。
獄吏曹參,現稱看守所所長,與劉邦碰撞幾回後,倒喜歡上了劉邦。
曹參亦是性情耿直之人,他看中劉邦的慷慨和豪氣。一來二去,倆人圍棋般黑白結合,結成朋友。
自此,劉邦混跡於黑白兩道,生活愈發多姿。恰在之時,蕭何急匆匆奔來,通報他一個消息:沛縣衙門要對外招聘公務員。
一般的事情,下苦力的事情,劉邦從來不屑一顧。做官他倒是有些興緻,混官場和混社會,終究不同。
接下來,事情十分順利,蕭何作為縣政府辦公室主任,也主管人事工作,經他操作,劉邦很容易便聘上了,任沛縣泗水亭亭長。這是中國社會沿襲了千百年的一個特點:有人好辦事。
這是一份吃力不討好的差事,既不清閑亦無油水可撈。管轄的事務不大,卻相當繁瑣,今日接待官員,明日緝捕盜賊,後日為縣政府採買購物,還要傳遞文書,調節民事糾紛。
諸多細碎公務辦妥了應當應份,不受嘉獎;辦砸了,官員不滿,鄉親罵街,兩頭受氣。
這倒霉催的差事,老實巴交目不識丁的農民幹不了,富家子弟不屑於干,唯有劉邦這等出身平民的半文盲幹得投入。亭長,是劉邦平生第一份差事,這一年他已經35歲。
秦制,十里為亭,十亭為鄉。十里大約兩百多戶人家,亭長相當於鄉鎮一級的幹部。官職藐小,且是試用,可好歹算個有臉的差事。可是,劉邦上任沒多久,就出了一檔子事兒,險些讓他丟官坐牢。《寒潮其實很瘋狂》——羅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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