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甲筮法講座
賴於讀者愛護,拙著得以再版。
《周易》本是「先王以神道設教」的卜筮之書,後經孔子改造,才變成了闡發「人文化成」的人文之《易》。這種由卜筮《易》向人文《易》的轉化,經歷了一個比較長的過程,最終基本完成於漢代,因為據《漢書·藝文志》介紹,當秦始皇燒書時,《周易》尚因被定位為「卜筮之書」從而逃過了暴秦的焚劫。
進入西漢之後,由於漢武帝獨尊儒術,在此種政治氛圍所形成的學術環境下,《周易》方由卜筮之書真正漸變為「潔靜精微」之書。當時,人們紛紛引《周易》經傳之文以陳述自己的學見或政見,而它的占筮功能則被悄悄降低了。當然,這只是一種表面現象,因為當時的易學博士亦並不是僅僅為給皇帝講述《周易》經文大道而設,若遇到大事,皇帝還是要讓他們給自己占筮吉凶,如因何的四傳弟子梁丘賀,就是因為「筮有應」而得皇帝寵信的,京房則以占驗先得到皇帝信任而後又因此喪命。雖然如此,但總起來看,入漢後,《周易》的占筮功能還是被大大地矮化了。這是為什麼呢?過去我們將這種變化歸之於秦漢間方士與儒生鬥爭的結果。幸賴近年帛書經傳的出土,人們才找到了真正的答案。我們看帛書《易傳》中如下幾段文字記載:
《要》篇:「夫子老而好《易》,居則在席,行則在橐。」「子贛曰:『夫子方信其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方必從亓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後開祝卜矣,我觀亓德義耳也。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又【仁】者而義行之耳。贊而不達於數,則開為之二,數而不達於德,則開為之史。史巫之筮,鄉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趣而已,吾與史巫同途而殊歸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義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亓後乎!」』
由帛書《易傳》中的如上記載,至少說明了三點:第一,孔子確實愛《易》喜《易》,且與《易》有著很深的小時。第二,孔子既然愛《易》,當然要研究《周易》的筮法,且不斷進行有關占驗的總結。
「吾百占而七十當」即其證,但仍感不如「周梁山之占」。第三,最重要的是,人們占卦是為趨吉避凶,而孔子則認為通過「德性」與「仁義」的修養亦可達此「求福」「求吉」的目的,故與史巫「同途而殊歸」。此《易》旨即經孔子改造之後「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人文《易》。孔子雖然對《易》做了由卜筮《易》變為「觀亓德義」的人文《易》的改造,但對這種改造心中甚是不安,恐逍後人非議,故「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就是此種心態的寫照。
故與孔子思想相呼應的《文言》傳釋《坤》卦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繫辭》曰:「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正是受到孔子這種思想的影響,後人對卜筮的運用才有了「善為《易》者不佔」,「《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等一些將《易》占與德性修養結合的言論。當然,孔子的這些思想,絕非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因為早在春秋時代,已有了體現以德性修養釋卦的範例:《左傳·襄公九年》穆姜釋《隨》卦曰:「亡,是於《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元,體之長也;亨石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干也。體仁足以長人,嘉德足以合札,利物足以合義,貞固足以幹事。然故不可誣也,是以雖隨無咎。今我婦人而與於亂,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謂元;不靖國家,不可謂亨;作而害身,不可謂利;棄位而姣,不可謂貞。有四德者,隨而無咎。我皆無之,豈隨也哉。我則取惡,能無咎乎。必死於此;弗得出矣。……」此段文字有關「元亨利貞」之解,與《文言》傳基本相同。可證孔子以德義解卦辭,確有所源。而「有四德者,隨而無咎。我皆無之,豈隨也哉。我則取惡,能無咎乎」這段純以德義釋卦的文字,與帛書《要》篇所記孔子論《易》之旨,可謂完全相同。再者,《周易》經文自身亦有體現這種人文化成精神的文字。如《既濟》卦辭即講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村◎祭,實受其福。」歷代注家多說「西鄰」暗指文王,東鄰指紂王。
若依《周易》卦又辭形成之年代考之,此說當是可信的,且孔子在帛書《要》將亦說:「文王仁,不得開志,以成開慮,紂乃無道,文王作,諱而避咎,然後《易》始興也。」故孔子雖說「吾與史巫同途而珠歸者也」,但前人已有以德性解《易》之先例,況《周易》經文卦爻辭亦時有透及此等精神者,故脫離神道設教而以人事倫理釋《易》者,孔子非第一人也。
但由保存至今的《左傳》、《國語》所載大多數筮例考之,春秋時代,《周易》作為一部組書是無疑的,而由最新出土的馬王堆帛書資料考之,孔子在將《周易》由卜筮之書向人文化成之書的轉化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這也是不爭的事實。正如未開所云,易學之研究,「有伏羲之《易》,文王之《易》,孔子之《易》」。如果伏羲畫卦、文王繫辭是可信的話,則文王於羑里憂患所系之辭,雖基本上為卜筮而設,但亦多有談人事者,除如上所舉之例外,再如《乾》卦九三爻之「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損》卦「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雲。依傳統說法,「十翼」為孔子所作,我們認為,雖非孔子親作,亦其弟子整理。孔子或其弟子以《彖》、《象》、《繫辭》、《文言》等說《易》,已基本上脫離卜筮,多以人事說之了。此例於今本與帛書《易傳》中甚多,茲不—一舉之。但孔子仍於《繫辭》講「春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於帛書《要》篇仍講「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者,此乃義理生髮於象數之鐵證也。故孔子於《易》,亦研究卜筮,且「吾百占而七十當」,他只是「後亓祝卜」而已。因此,自漢儒始,人們為了尊奉孔子而開始疏遠《易》與占筮的關係,實則是對孔子易學思想的片面理解,這種情況直至宋代才受到了朱熹的糾正,清代大儒李光地奉康熙皇帝之命編纂易學巨著《周易折中》時,其於書中特彆強調朱熹的觀點:「《易》只是為卜筮而作,故《周禮》分明言『太卜掌三《易》』:《連山》、《歸藏》、《周易》。古人於卜筮之官,立之凡數人,秦去古未遠,故《周易》亦以卜筮得不焚。令人才說《易》是卜筮之書,便以為辱累了《易》,見夫子說許多義理,便以為《易》只是說道理,殊不知其言吉、凶、悔、吝,皆有理,而其教人之意無不在也。令人卻道聖人言理,而其中因有卜驗之說,他說理後,說從那卜筮上來作么?」因此,李光地指出,《易》之本義,正是為「上古之時,民心昧然,不知吉凶之所在,故聖人作《易》,教之卜筮,使吉則行之,凶則避之。此是開物成務之道。故《繫辭》云:『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正謂此也。」
這種對《易》之本義的體察與認識,貫穿於朱熹《周易本義》的始終,亦貫穿於《周易折中》的始終,故宋元明清諸朝代的易學家皆明於筮法,受此傳統影響,直至近現代,著名易學家如杭辛齋。尚秉和、錢穆等人亦皆精於筮法,他們以「火球林」筮事,以「射覆」筮物,人們又將這些卦例或集輯成書,或發表於報章,亦成學人一趣也。
建國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易學研究處於低潮,除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有幾篇關於《周易》成書及哲學思想探討的文章外,當時不可能有關於筮法研究的文字出現,直至1980年代改革開放後,由於當時人們思想上仍有十年「文革」的余寒,故研究《周易》的文章仍沿著五六十年代的路數走,多在《周易》經傳的哲學思想上做文章,這就是為什麼港台的研《易》者多為中文系學者,而大陸的研《易》者幾乎皆在哲學系的原因。
正如我在本書「後記」中所指出的,當1987年鄙人主持召開建國後「首屆周易國際學術研討會」之際,馮友蘭先生在給大會的賀信中指出:「研究《周易》當然以《周易》哲學為主,但《周易》本來是一部筮書,《周易》的哲學思想有些與筮法有關,因此對筮法也要作調查研究工作。」馮先生還指出:「前人在這方面的工作,限於書本上的材料,這是一個途經;此外還有一個途經,就是封建杜會中的術士們的傳授。在解放前,我在北京街頭碰見一個擺攤賣卦的人,自稱能用《周易》筮法佔卦,我請他給我佔一卦,他說,有大衍,有小衍,在街頭只能用小衍,要用大衍,需要到他家裡去。我當時有事沒有去,看起來他對筮法似乎是有所傳授的。」
馮先生此處所云之「大衍」,當是指蓍草演卦法,此法在今本《繫辭》之「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一段文字中有記載,鄙人在拙著《周易概論》中對此段文字作了詳細的闡解,此不贅述。而馮先生所說之「小衍」,由賣卦人云「在街頭只能用小行」來看,當是本書所介紹的金錢演卦法,這位賣卦人解卦的方法,也極可能就是我們本書所介紹的「納甲」筮法,此亦江湖上多數術士所用的方法。故我們今天介紹這些方法,正如馮先生在信中所說:「這不是提倡筮法,不過是要搞清歷史中的一件事實。」亦即張岱年先生生前一再對我說的:只有全面通曉《周易》的象、數、理、占,才能算得上是一位真正的《周易》研究者。故我當時撰寫此書,無非是想讓一些研《易》者對「占」有一個初步的了解。
因為當今國內的易學研究,言理者多,言象數者少,言占者更少,故得知此一拙著在齊魯書社出版行世十年後,又將於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再版付粹,鄙人至感欣慰,遂行文如上,聊為本書之再版前言。
劉大鈞 2006年元月22日 時值古歷小年吉日寫於匯科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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