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處理民族問題的經驗與教訓
06-07
蘇聯處理民族問題的經驗與教訓(上)2010年12月27日,在俄聯邦國務委員會與民族項目和人口政策的國家委員會召開的聯席會議上,在談到國家的民族政策以及莫斯科發生的民族衝突事件時,總統梅德韋傑夫和總理普京發表了下列談話。普京說:「我們應該感到羞愧,要知道在蘇聯時期沒有這樣的民族關係問題。蘇維埃政權建立了各民族和教派間和平的基礎。我們曾經生活過的地方沒有這樣的問題。我和德米特里·阿納托利耶維奇(梅德韋傑夫——編者注)出生和成長在列寧格勒,我不記得什麼時候列寧格勒有過民族主義的表現。在莫斯科和蘇聯其他地區也沒有這樣的事情。」他認為,出現民族衝突的原因首先在於「蘇聯政府建立了某種凌駕於民族和宗教關係之上的實體。他們甚至想出了某種新的人的共同體——蘇聯人民。我們現在沒有這個。我們說『俄國人』、『俄國人民』,但現在還沒有變成現實。我們找不到像蘇聯所選擇的那樣的東西。我認為,我們沒必要向遙遠的過去尋找這種東西,如果有一種能代替過去不錯做法的東西,那就是全俄愛國主義。國家的成功取決於每個人的成功,反之亦然」。梅德韋傑夫說:「剛剛弗拉基米爾·弗拉基米洛維奇(普京——編者注)提起蘇聯找到了在民族和平方面取得一定成績的辦法。那麼能不能複製蘇聯時期的做法呢?這是不可能……蘇聯的命運給我們思考這個問題提供了最好的參考。」俄國是世界上民族最複雜的國家,也是民族問題最多的國家眾所周知,擴張是沙皇俄國的主旋律,俄羅斯民族統一國家剛剛建立之時,其領土只有280萬平方公里,是單一民族國家。經過歷代沙皇的擴張,到20世紀初,俄國已是一個橫跨歐亞的大帝國,其領土擴大了近2000萬平方公里。到十月革命時,俄國境內有大大小小190多個民族。沙皇政府對少數民族實行分而治之的政策,只佔總人口43%的俄羅斯族人享有種種特權,廣大非俄羅斯民族被當成「異族人」,政治上處於無權地位;經濟上,民族地區變成了俄羅斯的原料產地和銷售市場。沙皇強制推行民族同化政策,提出「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皇帝、一個宗教、一種語言」的口號,禁止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強迫他們改信東正教。列寧把俄國稱為「各族人民的監獄」,並認為「許多年來,大俄羅斯人受著地主和資本家的影響,養成了一種醜惡可恥的大俄羅斯沙文主義的偏見」。正是由於俄國積累了太多的民族矛盾,在二月革命後,俄羅斯帝國解體,許多民族建立了自己的獨立國家。在70多年的社會主義建設中,蘇聯在促進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這是不能否認的。但是,蘇聯的民族政策從理論到實踐都存在許多問題,民族政策的失誤也是蘇聯解體的重要原因。列寧的民族理論與蘇聯的成立列寧的民族理論是辯證的,他一方面強調被壓迫民族有民族自決權,另一方面又強調歷史發展的趨勢是民族融合,共產黨要為促進各民族的自願聯合而鬥爭。1915年列寧寫道:「我們要求民族有自決的自由,即獨立的自由,即被壓迫民族有分離的自由,並不是因為我們想實行經濟上的分裂,或想實現建立小國的理想,相反,是因為我們想建立大國,想使各民族接近乃至融合,但是這要在真正民主和真正國際主義的基礎上實現。沒有分離的自由,這是不可想像的。」與列寧的這一理論相適應,在國家體制的設計上,列寧強調集中制與地方自治和區域自治相結合。他說:「在各種不同的民族組成一個統一國家的情況下,並且正是由於這種情況,馬克思主義者是決不會主張實行任何聯邦制原則,也不會主張實行任何分權制的。中央集權制的大國是從中世紀的分散狀態向將來全世界社會主義的統一邁出的巨大的歷史性的一步。」 列寧把廣泛的自治看成是民主國家體制的重要原則,「必須實行廣泛的區域自治和完全民主的地方自治,並且根據當地居民對經濟條件、生活條件和居民民族成分等等的估計,確定地方自治地區和區域自治地區的區劃」。在許多民族紛紛獨立的背景下,列寧改變了反對實行聯邦制的思想,在十月革命勝利後通過的《勞動者和被剝削民族權利宣言》中宣布: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實行聯邦制,在真正民主的基礎上,實現各民族權利平等。列寧明確表示:「我們希望俄羅斯人民的共和國能把其他民族吸引到自己方面來,但用什麼方法呢?不是用暴力,而是完全靠自願的協議,否則就要破壞各國工人的團結和兄弟般的聯盟。『自決』一詞曾多次引起曲解,因此我改用了一個十分確切的概念——自由分離的權利。我們必須承認分離的自由,因為沙皇制度和大俄羅斯資產階級的壓迫在鄰近的民族裡留下了對所有大俄羅斯人的極深的仇恨和不信任。必須用行動而不是用言論來消除這種不信任。」作為執政者的列寧並不希望俄國分裂為多個國家,但當時,俄羅斯聯邦、烏克蘭、白俄羅斯、喬治亞、亞塞拜然、亞美尼亞實際上是平等的蘇維埃國家,都有自己的行政建制——蘇維埃代表大會、中央執行委員會和人民委員會,有自己的軍隊和貨幣。在國內戰爭時期,在布爾什維克黨組織的統一領導下,各共和國通過與俄羅斯聯邦簽訂雙邊條約的形式結成同盟,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在俄羅斯聯邦人民委員會下成立了聯合的人民委員部(包括軍事、財政、勞動、交通、郵電等),這些委員部在各共和國駐有全權代表。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列寧主張承認少數民族的權利,建立聯邦制國家。在成立聯盟國家的問題上,斯大林要求其他民族國家作為自治共和國加入俄羅斯聯邦,遭到白俄羅斯、烏克蘭、喬治亞等國的抵制。列寧反對斯大林的做法,他強調在自願的原則上建立新的聯盟,辦法是俄羅斯民族向少數民族作出讓步。列寧強調要尊重少數民族共和國的權利,認為這個「自治化」方案是「根本不對的」,「是根本不合時宜的」。他主張:「我們承認自己同烏克蘭社會主義蘇維埃共和國以及其他共和國是平等的,將同他們一起平等地加入新的聯盟、新的聯邦。我們不去助長『獨立分子』,也不取消他們的獨立性,而是再建一層新樓——平等的共和國聯邦。」列寧與斯大林的分歧在於斯大林想用行政壓制的辦法解決問題,而列寧認為通向這一聯盟的道路是自願的,不能靠暴力,他反對大俄羅斯沙文主義,主張向少數民族讓步。列寧與斯大林的分歧還表現在國家體制上。斯大林堅持把蘇聯建成一個中央高度集權的單一制國家,列寧則主張建立名副其實的聯邦制國家,強調尊重少數民族共和國的權利。他說:「在加入我們聯盟的其他各民族共和國中使用民族語言這個方面應制定極嚴格的規章。」在蘇聯成立之際,列寧甚至作退回去的準備,「只在軍事和外交方面保留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而在其他方面恢復各個人民委員部的完全獨立」。列寧主張不是靠強制,而是靠聯盟內各成員國間的平等來增進各民族的發展與進步,來鞏固和發展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當時正是新經濟政策時期,列寧的政策主張是給地方更多的自主權,讓他們放開手腳因地制宜地發展經濟、改善人民生活。1922年12月30日,蘇聯成立,並得到各民族的接受與認同。這是因為雖然當時存在獨立的民族國家,但這些國家都是由布爾什維克黨領導的,布爾什維克黨是統一的;烏克蘭等少數民族為能與大俄羅斯民族在聯盟中擁有平等的權利而感到滿足;各國面臨著共同的來自資本主義方面的外部壓力。蘇聯在保持民族多樣性、開發民族地區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俄羅斯著名學者季什科夫認為:「蘇聯的文化和教育產品,保持民族多樣性是20世紀人類最顯著的成就之一。」這一看法是符合實際的。在70多年的社會主義建設中,蘇聯民族地區文化教育事業取得了長足進步。各加盟共和國掃除了文盲,各類教育事業也迅速發展。外高加索和中亞地區8個加盟共和國,每1萬名居民中擁有大學生數已超過英、法、德、意、日等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中亞的5個加盟共和國,在上世紀60至70年代,工業生產增長速度接近或超過全蘇平均水平,工業產值在國民總產值中超過50%,已由昔日落後的農牧業地區變成工農業地區。民族地區普遍呈現都市化進程加快、工人和職員隊伍擴大、腦力勞動者人數增加的狀況。1979年農民在哈薩克所佔比重僅為6.5%,在農牧業人口最多的土庫曼也只佔33.4%。民族融合的趨勢也在發展,形成了許多由不同民族成員組成的家庭。據統計,不同民族組成的家庭在1979年占家庭總數的14.9%,1989年佔17.5%(在7710萬家庭中合成家庭有1280萬)。用俄語作為交際語言的非俄羅斯族人在1926年是640萬人,而到1989年已經達到187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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