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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簡字知識問答(三)

101、「糖」能寫作「醣」嗎?「醣」是「糖」的一個種類,是人體內產生熱能的物質。在作為「有機化合物」之義時,「糖」和「醣」可以通用。如「葡萄糖、乳糖」也可以寫作「葡萄醣、乳醣」。但「糖」的其它義項不能與「醣」通。如「白糖、紅糖、糖果」不能寫作「白醣、紅醣、醣果」。102、「掏」與「淘」有字義交叉嗎?「掏」是個多音字,讀「tāo」,又讀「táo」。「掏」在讀「táo」時義項與「淘」有所交叉。如「淘井」也可寫作「掏井」。但「淘(táo)井」並非「掏(tāo)井」。「掏(tāo)井」是打井,而「淘(táo)井」則是將井水舀干,把井內的泥沙弄乾凈。「淘」的其它含義不與「掏」交叉。如「淘米、淘河(一種鳥)、淘汰」等詞中的「淘」都不能寫作「掏」。103、「託」和「托」含義相同嗎?「託」和「托」雖然讀音相同,含義卻並不相同。「託」作為繁體字被廢止,其義為「托」所代。「托」的本義是手掌向上承受物體,如「托茶杯」。引申義為托東西的器具。如「托盤」。又義為陪襯,如「襯托」。「託」的義項為:寄也、委也,信也。繁體字「委託、寄託、推託」不能寫作「委託、寄託、推託」。104、「懷、壞、還、環」的偏旁為什麼都簡化作了「不」?「懷、壞、還、環」現已簡化作了「懷、壞、還、環」。這些簡化字中的「不」字來歷並不相同。「還」是個古字,古音讀「fú」,義不可考,在漢代就已作為「還」的俗字使用。「環」是後人根據「還」字類推出的一個俗字。「懷」也是一個古字。《字彙補》:「懷,音副,怒也。」簡化字「懷」也是古字借用,「懷」(fù)的音義已死,在古籍中也罕見。「壞」古音讀「pēi」,又讀「péi」,也寫作「阫」。這個字在古籍中常出現,不能讀「huài」,應讀「pēi」或「péi」。它在讀「pēi」時,其義為山的一次形成,或作為山名。《爾雅·釋山》:「山再成曰壞,一曰山一成。」《吳會志》:「大壞、小壞山,在洮湖中溧陽宜興之界,二山相望,水環若浮,故名。」在讀「péi」時,義為屋後之牆。又是古代的神仙之名。《莊子·大宗師》:「堪壞得之以襲崑崙。」看來「壞」簡化作「壞」,所用之法也是古字借用。古籍中「還」一般可寫作「還」,但「壞」卻不能寫作「壞」。105、「舍」和「捨」有何不同?「舍」有兩個讀音,讀「shè」,又讀「shě」。在讀「shě」時義與「捨」同。如「捨棄」可寫作「捨棄」,「施捨」也可寫作「施捨」,但一般都寫作「施捨」。「捨」作為姓氏不與「舍」通。「舍」在讀「shè」時義不與「捨」通。「舍」(shè)的義項有五個:一、房屋,如「宿舍」;二、家畜之圈,如「豬舍」;三、舍間,如「寒舍」;四、謙辭,如「舍弟」;五、姓氏。另外,古代三十五里為一舍(一說三十里為一舍)。《左傳·僖二十三年》:「晉楚治兵遇中原,其辟君三舍。」成語「退避三舍」,即出此典故。106、「杓」和「勺」相同嗎?「杓」和「勺」雖有義項交叉,但並不相同。「勺」只有一個讀音「sháo」,而「杓」除了讀「sháo」外,還讀「biāo」。「杓」在讀「sháo」時,義為舀東西的用具,與「勺」相通。如「勺子」可寫作「杓子」。「勺」又是古時的容量單位,古時十勺等於一合(gě),不與「杓」通。「杓」在讀「biāo」時,義為北斗柄部的三顆星,也不能與「勺」通,因為「勺」沒有「biāo」的讀音。107、「俟」能寫作「竢」嗎?兩字含義大致相同,在「等待」之義上,古時二字便可通用。「俟」有一個讀音「qí」,為姓氏(複姓),不能與「竢」通。如「万俟」不能寫作「萬竢」。108、「玩、頑、翫」三字字義是怎樣交叉的?三字字義有交叉,很容易引起混淆。「翫」現已廢止,其義由「玩」代替。「頑」也算一個簡化字,但有些義項仍與「玩」交叉。「玩」在「戲弄、觀賞、奇珍」等義項上與「翫」相通。如「玩弄、玩賞、古玩」也可寫作「翫弄、翫賞、古翫」。「玩」在「玩耍、使用」等義項上與「頑」相通。如「玩耍、玩花招」也可寫作「頑耍、頑花招」。「頑」除了通「玩」的義項外,還有「愚蠢、固執、頑皮」等義項。如:「頑固不化、頑童、冥頑不靈」等。「玩」既可通「翫」,又可通「頑」的某些義項,而「頑」和「翫」則沒有義項相通。如「頑皮、頑固、頑耍」則不能寫作「翫皮、翫固、翫耍」。反過來,「翫賞、翫弄、游翫」也不能寫作「頑賞、頑弄、游頑」。109、「輓聯」和「輓聯」相同嗎?在悼念死者的楹聯上常寫某某人「挽」,也有寫某某人「輓」的。這裡的「挽」和「輓」哪個對呢?兩個字都對。從繁體字的角度來說,並不是因為「輓」現在已簡化作了「挽」。「挽」與「輓」在「牽引(車輛)、哀悼死者」這兩個義項上自古就是通用的。《左傳·襄十四年》:「或輓之,或推之。」古時,前牽曰「輓」,後送曰「推」。《韻會》:「輓歌,喪車執紼者相和聲。」《集韻》:「挽,並音晚,引也。」又:「輓歌,李泌為輓詞,追述倓(tán)志,命挽士唱。」由此可知,「輓歌、輓聯」與「輓歌、輓聯」同義。100、「網、罔、綱」三字相同嗎?「網、罔、綱」三字古時是可以通用的,但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各自又發生了一些變化。網,《說文解字》:「庖犧結繩以漁」。罔,《易·繫辭》:「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綱,《詩·邶風》:「漁綱之設」。篆書中沒有「罔」和「綱」,只有「網」,說明「罔」和「綱」比「網」出現得晚,而「綱」比「罔」出現得又晚。按古義,捕獸者為「罔」,捕魚者為「罟」,後來「罔」的詞義被用寬了。「網」是「罔、綱」的本字。「罔」從「網」上分化出來後,又有了新的含義「無」。《爾雅·釋言》:「罔,無也」。《易·晉卦》:「貞吉,罔孚」。「綱」現已作為繁體字被廢止,其義由「網」代之。「網」是一個古字,在繁體字中「魚綱」可寫作「魚網」,不算繁簡混用。「罔」作為「網」的義項已死,現代詞書中沒有收此義項,只保留了「無、沒有、蒙蔽」等義項。如「置若罔聞、藥石罔效、欺罔」中的「罔」,不與「網」通。111、「凶」和「兇」有何區別?「凶」和「兇」古時有義項相通,後逐漸分化,不再相通。「凶」的本義與「吉」相反,即不吉利,還有「恐懼」等義項。在「恐懼」之義上與「兇」相通。古籍註:「凶,猶凶凶,恐懼,亦作『兇』」。「恐懼」這一義項已死。繁體字「兇」的義項有「兇惡、利害、壞行為」等。如「兇狠、兇殘、行兇」。「兇」現已簡化為「凶」,在繁體字中兩字不可混用。112、「」與「修」有區別嗎?「」與「修」古時在「長、治、習」等義項上是可以通用的。《離騷》:「路曼曼其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王羲之《蘭亭集序》:「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竹」句中的「」均作「長」解。《詩·大雅》:「爾車馬」中的「」作「修理、整治」講。「」的本義是干肉,此義項不與「修」通。如「束」(舊時家長送給老師的薪金),不能寫作「束修」。113、「琴絃」可以寫作「琴弦」嗎?在繁體字中,「琴絃」可以寫作「琴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弓弦」中的「弦」不能寫作「絃」。「勾股弦」中的「弦」不能寫作「絃」。月亮的半月直處也叫「弦」,也不能寫作「絃」。《前漢律曆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為什麼這些地方的「弦」都不能寫作「絃」呢?因為這些地方的「弦」都是由「弓弦」引申出來的。《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114、「效、傚、効」三字相同的?三字雖不完全相同,卻有義項相通。「傚」和「効」都是從「效」分化出的,分化出來後,各自都只有「效」的一個義項。「效」可涵蓋「傚、効」的含義。如「仿傚」也可寫作「仿效」,「効力」也可寫作「效力」。但「傚」和「効」卻不能全通「效」。「傚」只有「仿效」的義項,「効」只有「效力」的義項。「效」除了「傚、効」的義項外,還有「效果、功用」等義項。「傚、効」現已廢止。115、繁體字「鬍鬚」能寫作「鬍須」嗎?繁體字「鬍鬚」是可以寫作「鬍須」的。「鬚」的本字就是「須」。「須」的義項較多,在「髭鬚」這一義項上又造出了一個俗字「鬚」。《說文解字》:「須,面毛也」。「須」還有「須要,等待」等義項,都不與「鬚」通。116、「鮮、尟、尠」義同嗎?三字在「少、寡」之義上是相同的。「尠」是「尟」的俗字,也就是說「尟」和「尠」是同一個字。「尟」與「鮮」有義項交叉,但不是同字。如「鮮為人知」可寫作「尟為人知」,也可寫作「尠為人知」。「新鮮、生鮮、朝鮮、鮮卑」中的「鮮」都不能寫作「尟」和「尠」。117、「於」和「於」有何不同?「於」和「於」是兩個古字,在作為介詞「在」這個含義上二字自古就可通用。《說文解字》:「於,於也」。但二字在其它方面又各有含義。「於」本義為「烏」,即烏鴉。它是一個象形文字。《韻會》:「隸變作於,古文本象烏形,今但以為嘆辭及語辭字,無以為鴉烏字者矣」。在作姓氏和地名時,兩字不能通用。《姓氏急就篇》:「黃帝臣於則造履」。《前漢功臣表》:「涉安侯於單」。《戰國策》:「商於之地六百里」。「於」除了作單姓之外,還有複姓。如「淳于、鮮於、宣於」。「淳于」又是古時國名,後來又為縣名。「於」現已作為繁體字被廢止,其義由「於」代之。在寫繁體字時,兩字必須按原義分開。118、「傭」和「佣」有區別嗎?「佣」是「傭」的俗字。在近代出現的,它除了含有「傭」的義項外,又被賦予新的含義「傭金」(買賣交易時付給中間人的報酬)。「傭」只有「僱用、僕人」的義項,而沒有「傭金」的義項。「僱傭、傭人」可寫作「顧傭、傭人」,但「傭金」不能寫作「傭金」。119、「踰、逾、窬」三字字義是怎樣交叉的?三字字義交叉很容易區分,「踰」與「逾、窬」有交叉,而「逾」與「窬」沒有交叉。「逾」,《玉篇》:「逾,越也,遠也,進也」。《正韻》:「或作踰」。「窬」,《說文解字》:「穿木戶也,一曰空中也,又鑿版以為戶也」。《現代漢語詞典》:「窬,從牆頭上爬過去」。此字今義與古義略有出入,這是後世使用中發展的。「踰」的含義分別與「逾」和「窬」交叉,「踰」作為繁體字被廢止,其義由「逾」和「窬」分而代之。繁體字「逾期、逾越」可寫作「踰期、踰越」,但不能寫作「窬期、窬越」。120、「吁」能寫作「籲」嗎?「吁」不能隨意寫作「籲」。「吁」有三個讀音:「yù」、「yū」、「xū」,而「籲」只有一個讀音「yù」。漢字簡化時用同音代替法,以「吁」代替了「籲」。繁體字中,「吁」和「籲」沒有義項交叉。「吁」,幾種字書的注釋大略相同。《說文解字》:「吁,驚也」。《玉篇》:「吁,疑怪之辭也」。《廣韻》:「吁,嘆也」。李白《蜀道難》:「噫吁兮危乎高哉!」「長吁短嘆」符合古義。「籲」,《字彙補》注釋:「音預,呼也」。正合「呼籲」之義。繁體字「呼籲」不能寫作「呼籲」,「長吁短嘆」也不能寫作「長籲短歎」。121、「御」和「禦」字義有交叉嗎?「禦」作為繁體字被廢止,其義由「御」代替。繁體字「禦」和「御」字義沒有交叉,或偶有「禦」用「御」者,也屬通假現象。「御」有三個義項:一、駕御車馬。《詩·小雅》:「徒御不驚」。《說文解字》:「御,使馬也」。二、古時上級對下級的管理支配。三、古時與皇帝有關的。《韻會》:「凡天子所止曰御。前曰御前,書曰御書,服曰御服,皆取統御四海之內」。「禦」只有一個義項「抵擋」。《韻會》:「禦,扞也,拒也」。「御」的三個義項均與「禦」無交叉。繁體字「御用」、「御手」、「御駕」不能寫作「禦用」、「禦手」、「禦駕」。「禦敵」也不能寫作「御敵」。122、「龠」能寫作「籥」嗎?繁體字中,作為古代的一種樂器,「龠」和「籥」可以通用。「龠」,《說文解字》:「樂之竹管,三孔,以和眾聲也」。「籥」,《注》:「籥,如笛,三孔而短小」。由此可見,「龠」和「籥」是同一種樂器。但「龠」又是古代的容量單位,不與「籥」通。123、「嶽」和「岳」有別嗎?「岳」是「嶽」的古文,但二字含義略有差別。作為「高大的山」這一含義時,二字是相同的。如「五嶽」也可寫作「五嶽」。作為姓氏,只能寫「岳」,不能寫「嶽」。如「岳飛」不能寫作「嶽飛」。比起「岳」來,「嶽」是個後出字,它的字義沒有「岳」寬。124、「贊」是「讚」簡化而成的嗎?「讚」簡化作「贊」,但「贊」不是「讚」簡化而成的。「贊」的繁體字為「贊」。兩字古來含義就不同,在古時字義偶有交叉。「贊」的含義是「幫助」。如「贊助」。《疏》:「贊者,佐而助成,而令微者得著,故訓為明也」。「讚」的含義是「稱讚」,又是古時的一種文體,如「詩、贊、賦」。古時「讚」有「佐助」之義,但在長期使用中此義已死。如在古籍抄寫時遇到有佐助之義的「讚」字,仍可用。「讚」古可通「贊」,但「贊」不能通「讚」。繁體字「讚揚」不能寫作「贊揚」。125、「噪」和「譟」能通用嗎?「噪」和「譟」古時是可以通用的,後來字義逐漸分離。「譟」的本義是大聲叫嚷。《玉篇》:「譟,群呼煩憂也」。《字彙》:「同噪」。《玉篇》:「噪,呼噪也」。《拾遺記》:「魯僖公有白鴉繞煙而噪」。《廣韻》:「同譟」。由此看來,在古時不管人聲還是物(鳥蟲)聲,音大者可寫作「譟」,也可寫作「噪」。後來以人音大者為「譟」,物(鳥蟲)音大者為「噪」。繁體字「聒譟」不能寫作「聒噪」,「鵲噪」也不能寫作「鵲譟」。篆書中有「譟」而無「噪」,說明「噪」比「譟」出現得晚。漢字簡化時廢止了「譟」,其義由「噪」代替。126、「芸」和「芸」是同字嗎?「芸」和「芸」不是同字。二字均有「艹」頭,說明二字皆屬草類。「芸」的本義是「芸薹」。《本草注》:「此菜易起薹,須采其薹,則分枝必多,故名芸薹,淮人謂之薹介」。「芸」,即「芸香」。古籍註:「芸類豌豆,叢生,其葉極芳香,秋後葉間微白如粉,南人采置席下能去蚤虱,今謂之七里香」。「芸」又有眾多之義。《道德經》:「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佛語「芸芸眾生」也是取「眾多」之義。現在「芸」已被廢止,義歸於「芸」。繁體字「芸薹」不能寫作「芸薹」,「芸香」也不能寫作「芸香」,「芸芸眾生」也不能寫作「芸芸眾生」。127、「沄」和「」有別嗎?「」作為繁體字被廢止,其義由「沄」代替。「雲」是「雲」的簡化字,有人便認為「沄」和「」也有類似的關係。其實並非如此。因為「雲」是異體簡化,而「沄」是同音代替簡化。「雲」和「雲」義項相通,「沄」和「」義不相通。「沄」的本義是水流動的樣子。《集韻》:「沄,水流貌」。柳宗元《懲咎賦》:「泝湘流之沄沄」。古時,「沄」通「紜」。揚雄《長楊賦》:「汾沄沸渭」中的「汾沄」即為「紛紜」。「」的本義是大的波浪。在繁體字中「沄」和「」是不能混用的。128、「苔痕」能寫作「薹痕」嗎?劉禹錫《陋室銘》中有「苔痕上階綠,草色入簾青」句,有人將「苔痕」寫作「薹痕」。其實,「苔痕」和「薹痕」是風馬牛不相及的。「苔」是一種菌類植物,生長在陰暗潮濕的地方。「薹」有兩個義項,一是水草,莖長三、四尺;二是韭菜、蒜、油菜等中央部分長出的莖。為什麼有人會把「苔痕」寫作「薹痕」呢?是因為這些人將「薹」看作是「苔」的繁體字了。其實,「苔」的本字為「菭」,沒有簡化。129、「欲」和「」有別嗎?「欲」和「」有義項相通,但不相同。作為「慾望」之義,二字是相同的。《康熙字典》:「,本作欲。口鼻耳目四肢之欲皆出於心,故從心亦通」。「欲」的其他義項不與「」通。如「暢所欲言」、「山雨欲來風滿樓」中的「欲」不能寫作「」。130、「婬」和「淫」有何區別?「婬」和「淫」古來為二字,有義項交叉。「淫」有三個義項:「過甚、放縱、男女不正當關係」。「婬」只有一個義項:「戲樂」。《說文解字》:「婬,私逸也」。《小爾雅》:「男女不以禮交謂之淫」。「私逸」與「不以禮交」義相近,故「淫亂、邪淫」可寫作「婬亂、邪婬」。「淫」的其他義項不與「婬」通。如「淫雨(也寫作「霪雨」)、淫威、樂而不淫」中的「淫」均不能寫作「婬」。131、「熏」能寫作「燻」嗎?「燻」是「熏」的俗字,「燻」的字義沒有「熏」寬,所以「熏」不能隨意寫作「燻」。「熏」有三個義項,而「燻」只有兩個義項。《說文解字》:「熏,火煙上出也。」《廣韻》:「熏,火氣盛貌。」《玉篇》:「熏,熱也。」「熏」古時又通「醺」,即酒醉。在「(煙、氣)接觸物體、熏制(食品)」的義項上,「熏」同「燻」。如「熏魚、熏雞、臭氣熏天」可寫作「燻魚、燻雞、臭氣燻天」。作為「和暖」之義時,只能用「熏」,不能用「燻」。宋詩《題臨安邸》「暖風熏得遊人醉,直把杭州當汴州」中的「熏」不能寫作「燻」。132、繁體字「菸草」能寫作「煙草」嗎?繁體字「菸草」不能寫作「煙草」。「煙」的本義是火氣,其它義項均是由此引申而來。「菸」的本義是一種植物。《廣韻》:「菸,臭草。」吸煙並非從菸草而來,古代一些地方的人有喜聞煙氣的習慣,後來因為菸草燒之冒煙,且又有讓人喜嗅的氣味,於是人們便吸起煙來。《周禮·春官大宗伯注》:「禋之言煙也,周人尚臭煙氣。」「菸」現被廢止,其義由「煙」代之。繁體「菸葉、菸苗、菸田」等詞中的「菸」均不能寫作「煙」。133、「咽」能寫作「嚥」嗎?「咽」和「嚥」只有一個義項交叉,其它義項均不相同,而且「咽」有三個讀音,「嚥」只有一個讀音,故不能任意將「咽」寫作「嚥」。「咽」讀「yàn」時,其義與「嚥」相同。《玉篇》:「嚥,吞也,亦作咽」。《廣韻》:「咽,本作嚥,吞也。」在「飲食東西往食道里去」這個含義上,兩字是可以通用的。如「狼吞虎咽」也可寫作「狼吞虎嚥」。「咽」又讀「yān」,如「咽喉」;又讀「yè」,如「嗚咽、哽咽」中的「咽」均不能寫作「嚥」。134、「燕」和「宴」字義有交叉嗎?「燕」是個多音字,讀「yàn」又讀「yān」。讀「yān」時,為古時地名,即古時的幽州,同時又是古代的國名。在讀「yàn」時,除了作鳥名外,還有「酒席、請人吃飯、安樂」等含義,與「宴」的字義有所交叉。《集韻》:「燕,與宴通,安也。」《易經·中孚》:「初九,虞吉,有他不燕。」《詩經·小雅》:「悉率左右,以燕天子。」這些句中的「燕」,皆可作「宴」。今日之「宴安、宴樂」也可寫作「燕安、燕樂」。另「燕」古又通「醼」。《廣韻》:「醼飲古無酉,今通用。」故「宴席、歡宴」也可寫作「燕席、歡燕」。135、「夭」能寫作「殀」嗎?繁體字「殀」與「夭」雖有義項交叉,但有差別。不能隨意將「夭」寫作「殀」。「夭」有「少好、夭折、草木茂盛」等多個義項。在這些義項中,只有「夭折」一義與「殀」相通,其餘義項均不與「殀」通。《博雅》:「不盡天年謂之夭。」古時,未生者曰「胎」,方生者曰「夭」。繁體字「桃之夭夭」(像桃色一樣美好)不能寫作「桃之殀殀」,「夭矯」也不能寫作「殀矯」。136、「葉」和「葉」義相同嗎?「葉」和「葉」在古時不僅義不相同,讀音也有差異。後因兩字讀音較近,便以「葉」作為「葉」的俗字。漢字簡化時,以異體選用法,用「葉」代替了「葉」。「葉」(yè)的本義是樹葉,古音讀「dié」,義同「」(書篇名)。「葉」古時沒有「yè」的讀音,只讀「xié」,義為和諧,故至今「葉」還保留了「xié」的讀音和含義。繁體字「樹葉」可寫作「樹葉」,但「叶韻」不能寫作「葉韻」。137、「湮」和「洇」有別嗎?「湮」和「洇」古時音義皆同,但在長期使用中,兩字逐漸產生了差異。漢字簡化時將「湮」的「yīn」音和義廢止,代之以「洇」,仍保留了「yān」的讀音和含義。「涸」(湮)的含義是液體在紙上向四外擴散滲透。「湮」(yān)的含義是埋沒。繁體字「洇濕」可寫作「湮濕」,而「湮沒」一般不寫作「洇沒」。138、「徇」和「殉」有義項交叉嗎?「徇」和「殉」在「為了某種事物或追求某種理想而犧牲生命」這一含義上是可以通用的。如「以身殉職」也可寫作「以身徇職」。《前漢賈誼傳》:「貪夫徇財,烈士徇名。」《莊子·駢拇篇》:「小人則以身殉利,士則以身殉名,天下盡殉也。」「殉」還有「殉葬」之義,「徇」還有「依從」之義。在這些含義上,兩字不能通用。139、「霑」是「沾」的異體字嗎?「霑」與「沾」有義項相通,但「霑」不是「沾」的異體字。「沾」古又讀「ti n」,義同「添」,本義是河名。《說文解字》:「沾,水出壺關,東入淇。」又義:「益也。」就是現在「添」的含義,即增加的意思。又讀「di n」,古縣名。《廣輿記》:「太原府樂平縣本漢沾縣。」《正韻》:「沾,漬也,濡也。」同今天「浸濕」的義項吻合。《廣韻》:「霑,濕也。」又:「濡也,漬也。」是兩字相同之處。繁體字「沾(ti n)水」不能寫作「霑水」,「沾(di n)縣」不能寫作「霑縣」,「沾沾自喜」不能寫作「霑霑自喜」。140、「占」和「佔」有別嗎?「占」有兩個讀音「zh n」和「zh n」,而「佔」只有一個讀音「zh n」。在讀「zh n」時,兩字可通用。如「佔據、佔領」可寫作「佔據、佔領」。「占」在讀「zh n」時,不與「佔」通。如「占卦、占卜」不能寫作「佔卦、佔卜」。141、「鴆」能寫作「酖」嗎?「鴆」與「酖」雖有義項相通,但兩字又有所不同,故「鴆」不能隨意寫作「酖」。「鴆」的本義是一種鳥,因為這種鳥的羽毛有毒,可以毒死人,有人就用鴆的羽泡酒來毒人。用鴆的羽毛泡的酒就叫作「鴆酒」,又寫作「酖酒」。其實,「酖」的本音並不讀「zh n」,而讀「t n」,其義不是毒酒,而是一種樂酒。《說文解字》:「酖,樂酒也。」《徐曰》:「酖酖然,安且樂也。」「酖」又有「zh n」的讀音,後來「酖」與「鴆」就相通了。但「酖」與「鴆」只在「毒酒」這一義項上相通,作為毒鳥的「鴆」仍不能寫作「酖」。142、「長征」能寫作「長徵」嗎?「長征」不能寫作「長徵」。「徵」在讀「zh ng」時,已作為繁體字被廢止,其義由「征」代之。「征」和「徵」在繁體字中有義項交叉,但又有所不同。「征」的本義是行走,引申為遠行。如「二萬五千里長征」。「征」和「徵」在「徵求、徵稅」等詞語中可以通用,但「徵」沒有「遠行」的義項,故「長征」不能寫作「長徵」。古籍(如《史記》)中偶有以「徵」代「征」者,屬通假現象。143、「只、祇、隻」三字有何異同?「只、祇、隻」三字都有相同的讀音,但含義不同。「只」在讀「zh 」時,其義與「祇」相通。可作表範圍的副詞,如「只見樹木,不見森林」。表示「僅有」之義,如「家裡只有我一個人」。兩句中的「只」也可寫作「祇」。如唐詩:「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中的「只」可寫作「祇」。「只」和「隻」沒有義項交叉。「只」在讀「zh 」時,其義為一種語氣助詞,相當於「之」。《楚辭·大招》中有:「白日照只。」「隻」的本義是:「單獨的,或作量詞,表示一個。」如「隻身前住」、「一隻小鳥」。「祇」除了通「只」(zh )外,又讀「q 」,義為地神。此字在讀「zh 」時的義項已廢止,在讀「q 」時仍保留原字沒有簡化。只有「隻」被廢止,其義由「只」代替。繁體字「一隻雞」不能寫作「一隻雞」。144、「和」與「龢」相同嗎?「龢」是「和」的古文,但兩字字義寬窄不同。「和」比「龢」出現得晚,後人又賦予了它一些新義,這些新義都是古字「龢」所不具備的。繁體字「和睦、和諧、和緩」可寫作「龢睦、龢諧、龢緩」。但「工人和農民」不能寫作「工人龢農民」,「和衣而卧」不能寫作「龢衣而卧」,「和服」不能寫作「龢服」。145、「注」和「註」有何不同?「註」作為繁體字被廢止,其義由「注」代替。繁體字在「注釋」這個含義上,兩字是可以通用的。《毛詩序疏》:「註者著也,言為之解說,使其義著明也。」《康熙字典》:「凡以傳解經曰注,通作註。」說明在繁體字中,「注釋、註解」也可寫作「註釋、註解」。但「注」的其它義項不與「註」通,如「注意」不能寫作「註意」,「暴雨如注」不能寫作「暴雨如註」。146、「準」和「准」相同嗎?「准」是「準」的俗字,兩字長期並存。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准」漸比「準」字義拓寬,故兩字略有不同。在「準確、依據、一定、程度上雖不完全但可以當某類事物看待」等義項上,兩字可以通用。如「標準、準時、准來、准將」等詞語也可寫作「標準、準時、準來、準將」。但「准許、批准」不能寫作「準許、批準」。147、「坐」和「座」有義項交叉嗎?「坐」有十個義項,但只有一個義項與「座」交叉。即「坐位」可寫作「座位」。「坐位」和「座位」詞義雖相同,但構詞方式有區別。《現代漢語詞典》對於「坐位」(座位)的注釋:一、供人坐的地方;二、指椅子,凳子等可以坐的東西。」「坐位」的構詞方式是偏正式,而「座位」的構詞方式是並列式。「坐」具有動詞性質,「座」則是名詞性質,即「座」也是「位」。《集韻》:「座,坐具。」《金剛經·法會因由分第一》中有「敷座而坐」也可寫作「敷坐而坐」,意思是就著座位坐下來。但不能寫作「敷坐而座」或「敷座而座」。148、「鍾」、「鐘」和「鍾」有何關係?「鍾」是「鐘」簡化的,以同音代替法代替了「鍾」。「鍾」的繁體字為「鈡」,是「鐘」的俗字,簡化字「鍾」是根據簡化偏旁「釒」得出來的。「鐘」和「鍾」古時可通用。在使用中兩字便逐漸分離開。「鐘」的本義是一種樂器,如「黃鐘大呂」。《詩經·周南》:「鐘鼓樂之。」又義為計時器,如「鐘錶」。「鍾」的本義是酒杯。《說文解字》:「鍾,酒器。」又義為量器,《左傳·襄二十九年》:「餼國人粟一鍾。」又義為竹名,如「龍鍾(鍾)」。成語「老態龍鍾」即出於此,意思是像「龍鍾」之竹那樣在風中搖擺,形容衰老的狀態。繁體字「老態龍鍾」不能寫作「老態龍鐘」,「書中自有千鍾粟」不能寫作「書中自有千鐘粟」。「鐘鼓、時鐘」也不能寫作「鍾鼓、時鍾」。149、「制」和「製」有義項交叉嗎?「制」和「製」古時在「製造、裁製」等義項上可以通用,故兩字有義項交叉,但各有不同的含義。如「制度、限制、制定」等不能寫作「製度、限製、製定」,但「製造、製品、制裝」可以寫作「製造、製品、制裝」。150、「」和「周」有何區別?有人將紀念某某事多少周年中的「周年」寫作「年」,從繁體字的角度來說,兩種寫法都對。「」是「周」的俗字,從「周」字中分化出來後,只擔負了「逥、遍」的職能,沒有「周」的其它含義。《前漢劉向傳》:「周回五里有餘。」《韻會》:「周,俗作『』。」「俗作」指在「周回」這個含義上,不包括「周」的其它義項。繁體字「周期、周年、周末」可寫作「期、年、末」,但「周濟」不能寫作「濟」,「周朝」不能寫作「朝」,「姓周」也不能寫作「姓」。151、「朱紅」能寫作「硃紅」嗎?「朱紅」不能寫作「硃紅」,「朱」的本義是一種樹木,屬松柏類,其心和皮皆鮮紅,故「朱」的引申義為紅。杜甫詩:「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硃」是一種礦物,名為「丹沙」,此沙雖是紅色的,但沒有「紅」的引申義。所以,「朱門」不能寫作「硃門」,因為「朱門」是紅漆大門(代表富豪人家),而不是硃沙大門。152、「紀念」和「記念」有別嗎?「紀念」和「記念」同義,但在用法上略有差別。在作為「紀念品」時,「紀」和「記」可通用,在表示「懷念」之義時,多用「紀」而不用「記」。如「紀事、紀錄、紀要」可寫作「記事、記錄、記要」,但「紀念革命先烈」則不能寫作「記念革命先烈」。153、「志」和「誌」有義項交叉嗎?在「記載」的含義上,古時「志」與「誌」可以通用,後來多用「誌」而少用「志」。《漢書》:「有十志,俱與誌同。」《康熙字典》:「志,又記也,與誌同。」繁體字「雜誌、地方誌」也可寫作「雜志、地方志」。154、漢字的偏旁與部首哪個多?偏旁比部首多。漢字的偏旁和部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偏旁指的是組成漢字的構件,不僅僅是一些筆畫結構,還包括一些獨體字甚至合體字。部首指的是字典或詞典中按門類所列的供人查閱的偏旁。所有的部首都是偏旁,但還有許多偏旁沒有被列為部首。《說文解字》共列540個字作為部首,而《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都只有200多個部首。所有的部首均有讀音和含義,準確地說,這都是字,只是有些部首很少有人知道它的音和義了。如「丶」,是古文的「主」字,現在一般都讀作「點」。其實「主」是「王」上加一個「丶」,並不是「王」字加一點。再如「丨」,讀音為「gǔn」,義為上下通達,現在人都把它讀作「豎」。「 」,讀音為「jué」,義為鉤逆者。「亠」,讀音為「tóu」,義為闕。「匚」,讀音為「fāng」,義為受物器。「宀」,讀音為「mián」,義為深屋。總之,漢字的每一種筆畫和結構幾乎都有音和義。155、漢字簡化有哪些方法?漢字簡化有七種方法。一、異體選用。「異體」是廣義而言的,其中包括一些古字和民間俗字。像「禮、雲、豐、個、萬、從」等都是古字。「叢、辦、蘇」等都是俗字。「陰、陽、國、靈、蓋」等都是異體字。二、同音代替。在繁體字中,從幾個音同義不同的字里保留一個筆畫較少的字,廢止其他筆畫較繁的字,將這些廢止的字義歸併保留。如用「里」代替「裏」,用「丑」代替「醜」,用「出」代替「齣」,用「姜」代替「薑」,用「咸」代替「鹹」等。有些簡化字跟被廢止的繁體字讀音並不完全相同,只是相近,所以同音代替中也包括近音代替。三、草書楷化。如「車、馬、鳥、東、孫、賣、長、貝」等字皆屬此類。四、古字借用。有些古字音義已死,漢字簡化時就將這些古字借來作為一些繁體字的簡化字。這裡說的古字跟同音代替中的古字不同。如「敵」古音為「kuò」,義為「盡」。「觸」古音為「hóng」,義為一種白魚。「聖」古音為「kū」,義為致力於地。「幣」古音為「yèn」,義同「印」。五、結構省略。是將繁體字的部分結構刪除,保留原字的一部分。有些書中將此類字稱為「特徵字」或「輪廓字」。這些字,有的保留局部,有的保留大部分。如「習、聲、開、舊、產、奪」等字,皆屬結構省略。六、更換偏旁。有些繁體字的偏旁不僅筆畫繁瑣,而且表音不準,在各個歷史時期都對這些繁瑣的偏旁進行過更換。像「鍾(鐘)、戰(戰)、撲(撲)、據(據)、墳(墳)」等字皆屬此類。七、新造符號。這裡所說的新造符號之「新」,並非專指漢字簡化時期,而是針對繁體字結構而言的,自然也包括各個歷史時期。像「乂、又、井、夕」等符號,在很早以前就用過,並不是在漢字簡化時新造出來的。這些符號在以前多為草書,漢字簡化時進行了楷化。所以此類字中有些字又可以歸入「草書楷化」。如「趙、區、鳳、風、難、進、講、羅、歲」等字皆屬此類。156、繁簡字書寫有何標準?簡化字的書寫應以國務院頒布的《簡化字總表》及《附錄》中所規定的文字和應用辦法為標準。繁體字應以各個歷史時期的字書、詞書、字帖、碑刻、文獻等為依據。不管是繁體字還是簡化字,大多不能以當代某些書法家的作品為依據,當代書家作品中常出現錯別字。魯迅先生在小說《故鄉》中臆造了一個「猹」(zhā)字,至今都沒有被編入字典,流行了近半個世紀的人民幣上的「」字,最終還是被定為錯字。目前,社會上流行的錯別字很多,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類。一、繁簡結合的字,如「、、、、」等。二、還原錯位的字,如將「理髮(髮)」寫成「理發」,將「菜壇(罈)」寫作「菜壇」,將「匯(匯)款」寫作「彙款」等。三、異體誤簡的字,如「、、、、、」等。四、杜撰臆造的字,如「(數)、(價)、(樓)」等。五、已被廢止的第三批簡化字,如「(展)、(集)、(象)、(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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