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時間和你談戀愛,我要結婚

前兩天看見一篇關於陳魯豫的文章,說她曾經談了6年的戀愛但是對方就是不想結婚。後來遇到現任丈夫,他們第一次約會吃飯,魯豫說:「我沒有時間和你談戀愛,我要結婚 。」因為她覺得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最大的承諾和讚美就是娶她。然後,她們吃完這頓飯就結婚了。

朋友在轉發這篇文章的時候說,為魯豫「我沒時間和你談戀愛,我要結婚」的態度豎個大拇指。因為她自己也是這樣。

然後遇言姐也去支持了一下,因為我也差不多。

不是這些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功利,而是大家在年輕的時候都談過戀愛,都曾經風花雪月,海誓山盟。那個時候見一片雪花飄下來,都可以纏纏綿綿的寫上一千五百字,更何況說愛一個人。當然和我談戀愛的每個男生也都說要想要娶我,但是和青梅竹馬的戀愛談了5年,最後也沒有結果。也就是說,戀愛和結婚是兩件事情。

你要麼專心戀愛,要麼專心結婚。

我老公當年是我的同事,在一次SAP(一種德國的辦公系統軟體)大會上,他看見我,就開始一直追求。無非是請喝咖啡請看電影,後被我拒絕,「我不覺得自己可以愛上外國人。」於是他退而求其次,偶爾請我喝喝咖啡,說是做朋友。一年後無果,他就把房子車子一賣,環遊世界去了。等他環遊世界回來,我因為家事已經回到了北京。他偶爾會在網上和我簡單聊幾句。直到有一天,他對我說:「我不知道你有多喜歡我,但是我是非常嚴肅想和你結婚的。」

作為一個有顆恨嫁的心但是絕不將就的我,當時對著電腦發了半天呆,想起幾個不靠譜的前男友,回答說:你要是認真的話,就到北京來看我吧。結果當然很具喜感,他居然拎著各種禮物,包括給我家七大姑八大姨的禮物出現了。我父母和幾個姑姑和他吃了一頓北京烤鴨,然後一個姑姑評論說:比大山長得帥,一看就是好人家孩子。另一個姑姑說:筷子用的真不錯。這門親事兒就算定了下來。

後來,他總結說,你的拒絕和接受都很直接,以前聽說中國女生特別含蓄真的是錯了。在結婚的問題上,中國女性好像比世界任何一個地方的女性都直接明了吧。以前那種:「女兒還小,還想孝順父母幾年。」的拒絕和「既然父母大人和媒人在場,女兒怎麼能不從命」的接受,都是幾百年前的事兒了吧。

至於為什麼女人這樣直接的,「我要結婚」的態度都會被接受呢?我覺得這也是被男人逼的。一個成熟可靠男人其實一開始和你戀愛的時候就已經知道自己要的是結婚,還是一次激情四射的戀愛。從一開始,他就覺得不是很確定,走走看的態度,或者對自己要不要結婚還不清楚,那麼這個戀愛可能會談很久還沒有結果,真的談7年8年的戀愛才結婚的,也是神經病,你早幹什麼去了。這已經不是「他其實沒有那麼喜歡你」這樣暢銷書解釋的心理學了,這其實是他們自己內心的理性部分在做決定。有人說,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是不是和你上床,用上半身思考要不要和你結婚。多少有些道理。

就這個理論我問過自己公司90後的同事,你們是不是見到一個女性就已經知道她是不是自己想要結婚的對象,還是目前還不知道,要想一想?他點頭說是的,有一些戀愛,他只是想談一談看,但是有一些姑娘他見到就恨不得和她結好幾次婚,連下輩子都結上。

某些程度上,越是聰明的男性越知道自己要什麼。比如我的另一個90後總裁小朋友,他既然可以做總裁,就對自己的人生有極強的掌控力。他在剛談一場戀愛的時候,就已經宣布要今年要結婚。戀愛談了二個月,他已經和我們打聽一顆鑽石的價格和品質。他是鐵了心要結婚的。問他為什麼要結婚,他沒有說,我是多麼愛她,而是說:「什麼都太合適了。」

什麼都太合適了,一定是因為他心裡有個選擇題,比如學歷,愛好,家庭,還有相貌。所以,我沒有時間談戀愛,我要結婚其實是男人的態度,因為只有他的標準表格全部滿足的情況下,你們才能結婚。要不然呢?你真的等5,6年?

前兩天我到「德林社」去拜訪,集英俊和才情於一身的二掌柜甜蜜的說到自己的寶貝兒子。然後他說他談戀愛的時候就和他老婆直接說是要結婚的,「我那麼忙,哪有時間談戀愛。」我當然好奇,那你怎麼知道要和她結婚。他說,我其實早就想好了,就三個條件,找到就結婚。他的條件是1)博士,為了對方智商高;2)軍人或者警察;3)兩家的祖籍離得越遠越好,還是為了後代的基因。

找到了這樣的女孩,看看人不錯,沒有什麼特別合不來的,兩人就結婚了。合不合得來當然是另外一門學問,但是就算是喝湯出不出聲,刷牙擠多少牙膏,臟襪子是不是到處亂扔……這些在不想結婚的人眼裡都是大事兒,但是在結婚的大前提下,其實都是小事兒。

你如果以為只有中國男人心裡有這麼一個標準EXCEL,那就錯了。我碰到一個加拿大醫學院研究生,聽說中國女人顧家,所以鎖定了要娶中國女人(其他亞裔,比如越南華裔印度尼西亞華人也在此範圍中)。然後介紹人找到我這裡,手上還有他寫的三個條件1)人要Cute (俊俏); 2)要有趣,會開玩笑 ;3)不吃雞爪子。她問我認識不認識不吃雞爪子的中國姑娘。

最後我老公說過一句話,他說自己年紀大了(絕對大叔),若是碰見一個加拿大姑娘,同居一下,過過日子,不一定要結婚。上一次戀愛,他就談了6年。但是當他看見我,就知道,不以婚姻為誘餌,我是不會上鉤的。但是,他覺得婚姻這一個合同,我值得。

聽聽,人家都是把婚姻當合同的。

每一次婚姻都是劫後餘生。

那種年少輕狂,在「你愛看天我愛笑」的愛情大海中漂泊了那麼久,看見一艘能上岸的巨輪,你就趕緊上去吧。也是救了對方的後半生,後半生的時間大家說好了一起吃喝玩樂,一起為世界和平做貢獻,不是很好嗎?

所以,下一次戀愛,你就說「我沒時間談戀愛,我要結婚」。嚇跑的那個人,你就放生;留下的那個人,你就收了吧。

文|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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