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不服就服你!亞洲人專屬房顫抗凝攻略

房顫(AF)是最常見的心律失常。亞洲人口老齡化加速,到2050年將有7200萬房顫患者,其中290萬可能發生房顫相關的卒中。房顫患者的卒中預防是一個迫切問題。為此,亞太心律學會(APHRS)制定了2017APHRS房顫患者卒中預防共識(點擊閱讀原文即可下載),為抗凝治療提供了詳細指導。

共識認為,CHA2DS2-VASc評分在亞洲房顫患者卒中風險評估中優於其他評分,根據評分給予不同的抗凝治療推薦,提出了房顫抗凝管理流程圖(圖1)。

圖1 亞洲非瓣膜性房顫患者卒中預防管理流程

註:SAMe-TT2R2 0-2分,對VKA反應良好(例如TTR>65%),可使用VKA;≥3分,患者不太可能通過服用VKA來獲得良好TTR,起始可採用NOAC治療,不需要「華法林試驗」階段。

1.風險評估

(1)卒中風險評估

·推薦使用CHA2DS2-VASc評分評估亞洲非瓣膜性房顫患者的卒中風險。

·第一步是識別低危患者(例如,無任何卒中危險因素、CHA2DS2-VASc 男性0分、女性1分),這些患者不推薦抗栓治療。

·對於至少有一個非性別卒中危險因素的患者,例如CHA2DS2-VASc男性≥1分、女性≥2分,應考慮口服抗凝藥物(OAC)治療,優先推薦NOAC而不是VKA。

表1 房顫患者的缺血性卒中年發病風險(台灣房顫隊列)

(2)出血風險評估

·推薦使用HAS-BLED評分評估亞洲非瓣膜性房顫患者的出血風險。

·HAS-BLED≥3分提示出血高危,但不排除使用OAC。這些患者應定期評估並隨訪可改變的出血危險因素,包括未控制的高血壓、不穩定的INR(使用華法林的患者)、使用阿司匹林/NSAID以及過量飲酒/酗酒。

2.抗栓藥物

(1)阿司匹林

·不單獨推薦阿司匹林用於房顫患者的卒中預防。

(2)VKA

·對於慢性腎臟病(CKD)4期的患者,VKA具有卒中預防作用;對於CKD 5期的患者,VKA可能具有卒中預防作用。

·對於中重度二尖瓣狹窄和機械瓣膜置換的患者,VKA仍然是卒中預防的唯一藥物。

·SAMe-TT2R2評分有助於預測如果使用VKA患者是否可能達到良好的抗凝效果。SAMe-TT2R2為0-2分,預測對VKA的反應良好;>2分,提示患者需要額外的教育/諮詢或者更多的常規INR檢查和就診,或使用NOAC。

表2 SAMe-TT2R2評分

(3)NOAC

·對於亞洲非瓣膜性房顫患者,標準劑量的NOAC(達比加群150 mg bid,利伐沙班20 mg od,阿哌沙班5 mg bid,或依杜沙班60 mg od)是卒中預防的默認選擇劑量,除非說明書指導建議使用低劑量方案:

--達比加群:110mg bid劑量推薦用於老年人(年齡>75歲)、出血高危患者(HAS-BLED≥3)或者使用相互作用藥物的患者(例如,維拉帕米)。

--利伐沙班:15 mg od劑量推薦用於Cockroft-Gault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患者。

--阿哌沙班:2.5 mg bid劑量用於具有以下2個或以上條件的患者:年齡≥80歲,體重≤60 kg,血肌酐≥1.5 mg/dL。

--依度沙班:30-mg od劑量推薦用於具有以下任何一個條件的患者:eGFR 30-50 mL/min,體重≤60 kg,使用維拉帕米或奎尼丁(P-gp誘導劑P-gp抑製劑)。

·根據藥物說明書,小劑量NOAC(利伐沙班15 mg od,阿哌沙班2.5 mg bid,依杜沙班30 mg od)在嚴重CKD(CrCl 15–30 mL/min)患者中應謹慎使用。

--CrCl<30 mL/min的患者不應使用達比加群。

3. 左心耳封堵和切除

·對於卒中高危的非瓣膜性房顫患者,可考慮WATCHMAN裝置進行介入性經皮左心耳封堵,但主要禁忌證為OAC治療。

·接受心臟手術的患者可考慮術中切除左心耳。

4. NOAC臨床應用

(1)藥物-藥物、藥物-食物相互作用

·NOAC不應與強效P-gp誘導劑聯合使用,例如利福平,卡馬西平,苯巴比妥和苯妥英鈉。

·NOAC不應與強效P-gp抑製劑聯合使用,例如HIV蛋白酶抑製劑、伊曲康唑和酮康唑。唯一的例外是依度沙班:依度沙班劑量減半可與伊曲康唑和酮康唑聯合使用。

·與胺碘酮聯用時,老年人考慮使用較低劑量的NOAC。

·與維拉帕米聯用時,達比加群劑量需減半,其他NOAC的數據很少。

·達比加群不應與決奈達隆聯用。

·依度沙班與決奈達隆聯用時劑量需減半,利伐沙班和阿哌沙班缺乏數據。

(2)藥物轉換

·VKA轉換為NOAC:一旦INR接近2.0或更低即啟動NOAC。

·NOAC轉換為VKA:VKA應與胃腸外肝素或NOAC聯用,直至INR接近2.0。

(3)慢性腎臟病

·在NOAC治療的情況下,最好通過Cockcroft-Gault法評估CrCl,因為NOAC試驗中採用了這種方法。

·對於中度CKD,例如eCrCl 30–49 mL/min,亞洲房顫患者卒中預防中NOAC優於VKA,因為ICH風險較低。

·嚴重CKD患者,例如eCrCl<30 mL/min(阿哌沙班<25 mL/min),不應使用標準劑量的NOAC。

·應根據說明書,嚴重CKD(CrCl 15–30 mL/min)應謹慎使用低劑量NOAC(利伐沙班15 mg od,阿哌沙班2.5 mg bid,依度沙班30 mg od)

--CrCl<30 mL/min的患者不應使用達比加群。

·對於ESRD或透析患者,禁用NOAC。儘管VKA高質量抗凝(TTR>70%)可能是有用的,但是缺乏數據。

(4)冠心病

·因為潛在的較高出血風險,不推薦使用GP IIb/IIIa抑製劑。

·不推薦替格瑞洛或普拉格雷作為三聯治療的一部分,因為它們與NOAC聯用的出血風險是未知的。

·對於接受擇期PCI的患者,應給予三聯治療1個月,其後雙聯治療至1年(出血高危患者至6個月)。

·ACS患者,應給予三聯治療6個月,其後雙聯治療至1年(出血高危患者三聯治療1個月,其後雙聯治療至1年)。

·所有穩定性冠心病合併房顫患者,推薦單一抗凝治療,在ACS發病1年後停用任何抗血小板藥物,除非冠脈事件風險非常高且有可接受的低出血風險。

圖2 房顫合併ACS/PCI患者的長期管理

(5)卒中史

·對於有缺血性卒中或TIA病史的患者,NOAC優於VKA。

·在缺血性卒中或TIA急性發病後,可根據「1–3-6–12日原則」啟動NOAC:①TIA患者,在第1日啟動NOAC;②輕度卒中(NIHSS<8),在第3日後啟動NOAC;中度卒中(NIHSS 8–16),在第5-7日後啟動NOAC;嚴重卒中(NIHSS>16),在第12–14後啟動NOAC。

·對於有ICH病史的患者,OAC使用決策應個體化。高心源性栓塞風險(例如CHA2DS2-VASc≥6分)、低ICH風險患者,4–8周後可啟動NOAC;低心源性栓塞風險、高ICH風險患者,不用NOAC。

(6)圍術期

·VKA治療患者接受計劃內的外科手術,無需低分子肝素(LMWH)或普通肝素(UFH)橋接。

·NOAC治療患者接受計劃內的外科手術,無需LMWH或UFH橋接。

·停用NOAC取決於腎功能和不同外科手術的出血風險。

·對於使用利伐沙班、阿哌沙班和依杜沙班的患者,低出血風險手術NOAC應停葯24小時,高出血風險手術停葯48小時,無論腎功能如何。

·對於eCrCl≥50 mL/min、服用達比加群的患者,低出血風險手術應停葯24小時,高出血風險手術停葯48小時。

·eCrCl 30–49 mL/min、服用達比加群的患者,低出血風險手術應停葯48小時,高出血風險手術停葯96小時。

·低出血風險手術後24小時可重啟NOAC,高出血風險手術後48–72小時可重啟NOAC。

(7)心臟復律

·對於房顫或房撲持續時間≥48小時或房顫持續時間未知的患者,推薦在心臟復律前3周、後4周接受華法林(INR 2.0-3.0)或NOAC抗凝治療,無論CHA2DS2-VASc評分及使用何種復律方法(電復律或藥物復律)。

·對於房顫或房撲持續時間≥48小時或房顫持續時間未知的患者以及前3周未接受抗凝治療的患者,在心臟復律前予TEE是合理的,如果沒有發現左心房(包括左心耳)血栓可進行心臟復律,前提是在TEE之前給予治療性華法林(INR 2.0-3.0)或NOAC抗凝治療並在心臟復律後繼續用藥4周。

·對於發現血栓、採用TEE指導的策略的患者,推薦華法林(INR 2.0-3.0)或NOAC治療至少4周,然後再次進行TEE檢查以確定血栓消失。

·如果複查TEE血栓分解明顯,應進行心臟復律,考慮OAC治療至少4周,如果存在危險因素(例如,CHA2DS2-VASc男性≥1分、女性≥2分)應該終生服藥。

·對於房顫或房撲持續時間≥48小時或持續時間未知、因血流動力學不穩定需要立即心臟復律的患者,應儘早起始UFH或LMWH抗凝治療,轉律後繼續治療至少4周,除非有禁忌證。

·對於房顫或房撲持續時間<48小時、卒中高危的患者,推薦在心臟復律前儘早給予UFH或LMWH抗凝治療,其後長期抗凝治療。

·對於任何持續時間的房顫或房撲,CHA2DS2-VASc≥1分(男性)或2分(女性)的患者,在心臟復律後應考慮長期抗凝治療。

(8)消融圍術期

·在房顫消融圍術期,NOAC替代華法林是安全有效的。

·對於房顫持續時間>48小時或持續時間未知的患者,推薦在任何消融前給予NOAC或VKA全身抗凝治療至少3周。

·對於接受華法林或NOAC治療的患者,消融期間不中斷抗凝治療。

·未接受適當全身抗凝3周的患者或干預前治療持續時間不確定的患者,應接受TEE檢查。

·消融當天或最長24小時前可予TEE檢查,以除外心房血栓。

·陣發性房顫、充分抗凝>3周、血栓栓塞風險低(CHA2DS2-VASc 0分(男性)、1分(女性))的患者,TEE可能沒有必要。

·對於竇性心律、CHA2DS2-VASc 0分(男性)或1分(女性)的患者,消融術當天可起始NOAC治療,術後繼續用藥。

·在經房間隔穿刺之前或之後應立即給予肝素,並調整劑量使ACT達到且維持在300-400 s。

·全身口服抗凝劑應用至消融後至少2個月,有危險因素者時間更長,無論節律控制是否成功。

·對於消融時停用VKA或INR不理想的患者,房顫消融後4–6小時應給予LMWH,一旦達到止血應重啟VKA。

·對於接受NOAC治療的患者,一旦達到止血,應在3-4小時內恢復下一次用藥。

·卒中高危(CHA2DS2-VASc男性≥1分、女性≥2分)患者推薦長期抗凝治療。

(9)出血併發症的管理

·對於可自發停止的輕度出血,在查明患者服用NOAC的劑量和時間後無需干預。

·中度出血需立即停用OAC,必須啟動標準支持評估。

·嚴重出血或危及生命的出血,應考慮逆轉抗凝作用的治療,例如服用達比加群的患者可予Idarucizumab。

·若無Idarucizumab,血液透析可加速達比加群在體內的清除。

·對於服用Xa因子抑製劑的患者,發生嚴重出血或危及生命的出血可考慮PCC或aPCC濃縮物。

(10)逆轉劑

·達比加群的特異性逆轉劑Idarucizumab適用於嚴重出血或需要緊急手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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