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佩琦:無關進步改革——從歷史邏輯出發給張居正定位

要給張居正定位,先要弄清楚它所處的歷史時代。張居正生活在明代後期,具體地說就是在嘉靖到萬曆年間。他於嘉靖二十六年(1547)中進士,選庶吉士,逐漸做到翰林院侍講學士。到隆慶元年(1567),張居正任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進入內閣,參與中央決策。明神宗即位,他與宦官馮保聯手,扳倒內閣首輔高拱,成為內閣首輔。從此,在神宗小皇帝之下大權在握,主持朝政達十年之久。那麼,張居正所處的是怎樣一個時代呢?

明朝從建立到滅亡中間起起伏伏,一共經歷了277年。這277年可以劃分為五個階段,即開創建國期(洪武—永樂)、守成期(洪熙—弘治)、禍亂期(正德—嘉靖前期)、中興期(嘉靖後期—萬曆前期)、敗亡期(萬曆後期—宏光)。張居正從嘉靖後期逐漸走上決策中心,直到萬曆十年(1582)去世,他從政正是在明朝的中興期。他是明朝中興的主要推動者和締造者。在張居正等人的治理下,使本已出現禍亂的明政權得以鞏固,甚至強化,使開始走向衰敗的明朝得到了中興。張居正在其中發揮的作用是巨大的,因此,近代學人梁啟超說:「明代有種種特點,政治家只有一張居正。」(《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作為政治家,梁啟超對他的評價可謂達到了極致。然而,我認為這樣的評價還是可以成立的。因此,到上世紀三十年代,鄧之誠在《中華二千年史》中所表述的還是這個意思:「張居正當國十六年,最初即以六事上陳,一省議論,二振綱紀,三重詔令,四核名實,五固邦本,六飭武備。得君專任,力行不怠。萬曆初政,百廢俱舉。四境宴然。太倉、太僕積六七百萬金,京通倉積粟八百萬石。居正為政,可謂能起衰振蔽。……首輔中當以居正功最顯。」鄧之誠對張居正「起衰振蔽」盛讚有加,但平實有據,堪稱史家之筆。

然而,對張居正的評價是不斷變化的。

上世紀60年代初,已經有著作稱張居正的施政為「改革」(翦伯贊主編《中國史綱要》,1963)。《中國史綱要》在談張居正時,說到他對軍事、政治、經濟的「整頓」,「特別是著重於經濟的改革,企圖扭轉嘉隆以來政治腐敗、邊防鬆弛和民窮財竭的局面。」。在內政方面,他反對因循苟且,獎勵官員「急公進取」,「他更希望統治階級內部的行動能夠取得一致,以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統治」。而「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統治」正是張居正執政的核心理念。《中國史綱要》同時指出,「張居正的成就最突出是在經濟方面」,「丈量土地和賦役改革是張居正頒行的重要的經濟政策」。在談到一條鞭法時說:「把嘉靖初年已在福建浙江等地實施的一條鞭法,推廣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對於一條鞭法的影響,作者認為它「不僅在客觀上促進了明中葉後商品貨幣經濟的繼續發展,也說明農民對國家的人身依附關係比以前又有一定的鬆弛了」本書較早地使用了改革一詞,也較早地把張居正的政績與社會經濟的進步聯繫了起來。

到文化大革命期間,張居正成了儒法鬥爭的標杆人物之一,被歸入法家,頭銜是「明朝著名的法家政治家、地主階級革新派。」(北京市總工會宣傳部、北京人民出版社編,丰台區注釋小組等注《張居正著作選注》,1976)

文化大革命結束,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國社會處於大變革之初,一方面要擯棄舊的羈絆,一方面要開拓新局面。一些理論家要從歷史中尋找靈感,明史上的兩個重要人物有幸被選中,這就是清人所說的「明只一帝,太祖高皇帝是也;明只一相,張居正是也。」(劉獻庭《廣陽雜記》引蔡瞻民語,《張居正評傳》引言)但是,他們的命運不同,朱元璋被當成了批判「封建專制主義」的靶子,遭到猛烈的抨擊;張居正與商鞅、王安石等並列,成了改革家的突出代表,無比風光。於是,到1982年,十院校中國古代史編寫組編寫的「高等院校文科教材」《中國古代史》中,改革家的桂冠就落到了張居正頭上。從此,張居正的桂冠越戴越高,言改革家必首推張居正。他成了中流砥柱,成了時代英雄,特別是在開始幼小、後來怠政的神宗皇帝的映襯之下,顯得更加高大。

我認為這種對張居正無限拔高的做法是不妥的,因為它違背了歷史邏輯。

我們還是要把張居正放在歷史大背景下去考察。我對晚明,主要是萬曆中期以後的歷史發展大勢進行過如下描述:明朝在衰敗中走向活潑開放,這一歷史概括已經得到了相當多的同行們的認同。這句話的含意是,明朝政權包括強力控制和思想控制在解體,而明朝的社會包括經濟和文化卻在發展進步。換句話說,明政權的舊制度,已經與社會經濟的發展進步相脫節,舊政權舊思想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桎梏,要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不是保護甚至強化舊制度,而是要打破舊制度。

那麼,在這一大歷史背景下,張居正都作了什麼呢?

《明史》張居正傳以「尊主權、課吏治、信賞罰、一號令」十二個字概括了張居正施政。也就是說,張居正要在原有的政治框架中,通過強化控制、加強管理達到行政目的的。

張居正與同朝的大多數官僚治國理念並無不同,他的前任高拱,主張整飭吏治,加強邊備、加強法制、加強理財,與張居正都是一致的,甚至自嘉靖後期以來的施政大都也是如此。張居正在政見上與高拱徐階等人相比沒有什麼高明之處,只是它比那些人更強悍,更有政治手段,因而執行起來也更有成效。正因此,張居正在當時才得到普遍的讚揚。

然而,這些政策,實在談不上是什麼改革。

張居正最值得炫耀的事就是所謂「民不加賦而國用足」了。不加賦如何國用足?那是因為核准徵收賦稅的土地增加了,這主要得益於清丈土地。從根本上說,當時國家財富的增加並不是由於生產力的提高,致使創造的財富有所增加,而是因為官府控制的徵收賦稅的土地增加了。無疑,就徵收總量而言確實是加了賦的,而且這些賦稅最後的實際承擔者還是普通農民,多數是小農甚至是無地農民,地主有的是辦法把他們的負擔轉嫁到普通農民身上。

還有,萬曆頭十年的振興,也並非完全是因為張居正一當了首輔就立竿見影,當時所謂「中外乂安,海內殷阜」,在很大程度上是收穫了從嘉靖到隆慶年間所栽種的果實,是從嘉靖到隆慶,從徐階到高拱等一系列能臣多年努力的結果。張居正的歷史作用被誇大了

至於一條鞭法的推行,張居正從中得到了過多的榮譽,也有可議之處。一條鞭法的產生和推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並非一人一時之功。首先,一條鞭法不是張居正創造的,它是從嘉靖初年到隆慶年間由潘季馴、龐尚鵬、海瑞等人創立,先後在廣東、浙江、江南等地推行並逐漸完善的。由於一條鞭法簡化了賦役手續,便於操作,受到各地方官的歡迎,不少地方官熱衷於推行一條鞭法,這種態勢經嘉靖後期、隆慶年間一直延續到萬曆初年。張居正直到他執政的最後一年,萬曆九年(1581)才提出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無疑。以張居正的身份,更利於一條鞭法的推行。但這也不過是順勢而行,推波助瀾,「天下有不得不條鞭之勢,張江陵不過因勢而行之。」(《清經世文編》卷二十九,引自《明史研究論叢》第一輯任源祥文)張居正死於萬曆十年,並且旋即遭到反攻清算,而此時一條鞭法的繼續推行,就與張居正無關了。與清丈土地等措施不同,朝廷上下對一條鞭法的態度沒有太大分歧,推行的阻力並不大,不需要頂風冒險。一條鞭法當然不在清算之列。另外,一些人過大估計了一條鞭法的意義,說它促進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發生髮展云云。實際上,一條鞭法的主要意義在於簡化徵收手續。農民的負擔並沒有因此減輕。強行徵收白銀看似有利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實則往往因此加重了農民的負擔。一條鞭法對力役的影響,也並非都是那樣正面。湯綱、南炳文在所著《明史》中對此作的簡要分析是中肯的。

而加強專制控制,則是張居正執政的主要特徵。這在施政理念上了無新意。強化專制權力,壓制不不同意見,做到令行禁止。不論皇帝專制,還是首輔專制,其目的、其結果都是一樣的。

鉗制輿論是專制權力的題中應有之義,禁毀書院因此勢在必行。萬曆七年(1579)正月戊辰,根據張居正的建議,朝廷下詔禁毀天下書院。「是時士大夫競講學,張居正特惡之,盡改各省書院為公廨。凡先後毀應天府等處書院六十四處。」(《明通鑒》卷六十七)

出於相同的施政理念,禁止書院講學,在隆慶年間,在高拱等人的推動下就已經開始了。(《國榷》卷六十六,隆慶四年三月《禁提學憲臣聚徒講學詔》)只是後來張居正的禁講學更為嚴厲、更徹底。關於張居正「特惡講學」,他在書信中有一篇夫子自道,他說:(講學)「其徒侶眾盛,異趨為事,大者搖撼朝廷,爽亂名實,小者匿蔽丑穢,趨利逃名。嘉隆之間,深被其禍,今猶未殄,此主持世教者所深憂也。」(《張太岳文集》卷二十九,答南司成屠平石論為學)萬曆七年,張居正上《請申舊章飭學政以振興人才疏》,指斥講學是「群聚徒黨」、「空談廢業」,以致造成各級官員:「寧抗朝廷之明詔,而不敢掛流俗之謗議;寧壞公家之法紀,而不敢違私門之請託。」因此他力主「不許別創書院。」(《張太岳文集》卷三十九)

講學一事,不論就其內容而言,還是參與的人員而言,都可以說是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不過,士大夫對講學趨之若鶩,各種新說層出不窮,就講學活動本身和講學內容的主流而言,它反映的是社會的進步,是明代社會轉型的一部分。如果說到,官員們畏懼輿論,竟敢不惜對抗詔旨,蔑視官法,更反映出出民間思想的覺醒和輿論力量的強大,這在思想史、社會史、政治史上都被認為是進步,而且已經得到廣泛的共識。既然如此,禁止講學,禁毀天下書院,鉗制輿論就是與社會進步潮流相逆動。然而,一些人為了拔高張居正,對他加強專制鉗制輿論的事,不是不提就是輕描淡寫。

相反,他們為了強調張居正的進步,突出他受到的攻擊,說因為他是改革家,所以受到保守派的攻擊,把他形容為「改革家沒有好下場」的代表人物。其實這是一種錯位的評價。張居正的施政幾乎沒有受到多少批評,因為以強化專製為核心的政策符合統治者的利益,他所推行的一套政策在當時是被普遍接受的。

張居正被批評的是貪權、專權。清朝四庫館臣評價張居正說:「要其振作有為之功,與威福自擅之罪,俱不能相掩。」(《四庫全書總目.張太岳集》)不論在明朝人還是清朝人看來,張居正的政治作為,都是傳統制度和理念所允許甚至鼓勵的,而其擅作威福卻是不能容忍的。明人沈德符批評張居正把自己比為歷史上的霍光、宇文護一類人物,說他「要挾聖主,如同嬰孺,積忿許久而發。其得後禍已晚矣。」(《萬曆野獲編》卷九)《明史》批評他「威柄之操,幾于震主」(《明史》張居正等傳贊)近人鄧之誠更明確指出張居正的「驕倨」,甚至「與人書自稱孤或曰不榖。上表乞休,而曰拜手稽首歸政。明明以攝自居」。(《中華二千年史》卷五,六,明代之政治)

張居正被批評的還有個人操守和政治道德,包括勾結馮寶陰謀打倒高拱,捏造王大臣案陷害異己,貪戀權位,偽造奪情,乃至奢侈自恣,科場作弊,等等。我不非難張居正的專權。在當時的體制下不專權就做不成事。而個人操守也不是我們評價政治家的主要依據。

我們評價張居正,主要看他的政績和影響。無疑,他是明朝歷史上一位重要人物。他以天下為己任,不畏譏彈,敢於擔當,有傳統政治家的優秀的政治品格,他曾說「得失毀譽關頭若打不破,天下事無一可為者。」「苟利社稷,生死以之。」「既忘家狥國,遑恤其他!雖機穽滿前,眾鏃攢體,孤不畏也」。(《張太岳文集》卷三十,答河槽按院林雲源為事任怨)真是大呂黃鐘般的錚錚之言。他教育、輔佐幼主十年,弼成萬曆初政,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堪稱一代良相。張居正利用專制權力,強化管理,振衰起弊,使明朝出現了暫短的中興,是少有的治世能臣,是傳統意義上的大政治家。

張居正對舊制度修修補補,使其得到加固,如同給垂死的舊制度服了一劑強心劑,延緩了它的壽命。但是,通過加強專制鞏固舊制度,是與當時迅猛發展的社會經濟和思想解放潮流背道而馳的。所以,張居正死後,社會變遷的潮流如同洪水衝決堤岸,不可阻擋,明朝歷史進入了轉型期。張居正成了最後的衛道士,歷史走向了他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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