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性成長的原則-信心
聖靈透過保羅寫信給我們每個人,「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林後十三5a)我們必須提醒自己「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a)更為重要的是,真實的信心必須單單建立在聖經的事實上,因「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除非我們的信心是建立在聖經的事實上,否則那就不是信息,只不過是臆測、迷信、推斷、假想而已。【注一】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1節對此毫無疑義:「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信心站立在神話語的事實之上,證實並給予未見之事以確據。每個人都知道證據必須以事實為依據。我們重生時,大家都從此原則起步——我們的信仰直接建立在永恆的事實上:即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的贖罪之死和死而復活。(林前十五1-4)這是我們信心的起點,也是同樣的信心使我們「站立得穩」,(林前十六13)同樣的信心使我們「行走」(林後五7: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同樣的信心使我們「活著」(加二20b: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祂而行。」(西二6-7)【注二】
既然信心是錨定在聖經事實上,我們當然不應被「感覺」所左右。喬治.穆勒說:「感覺與信心無關。信心必須是與神的話語有關。無論感覺強烈與否,與信心大小無關。我們的信心必須與聖經的話語相關,而不是與我們自己或我們的感覺相關。」
另外實踐信心時,「可能性」是很大的試探。經常,我們的態度是:「看來他似乎永遠不會得救」「事情若是這樣發展下去的話,我懷疑主是否真的愛我。」但穆勒寫道:「許多人願意相信對他們來說有可能的事情。但信心與可能性無關。在可能性消失、眼見和感覺失效之時,信心的領域才開始展開。不應考慮表像,該考慮的問題在於——神是否在聖經中說過。」
對此,亞歷山大 R. 海伊所言的可作為補充:「信心必須根基於確定性,必須有對神的旨意確定的知識,否則不會有真信心。信心並非我們可以實行操縱的力量,或我們相信某事會成功的意志力,或是認為若我們信得夠努力事情就會應驗。」那可能是積極的思維方式,卻一定不是基於聖經的信心。
伊萬.霍普金斯寫道:「信心需要事實來依託。假設只能產生幻想而非事實。神在祂的話語里向我們啟示事實,信心必須與事實相關。」正是在此基礎上,J. B. 斯托尼可以說:「真信心總是通過困難(對抗)來加增,而盲目的自信卻會因困難而遭破壞、挫敗。」只有從不可動搖的事實中,才會產生堅定不移的信心。彼得強調說:「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一7)
一旦我們開始倚靠事實(數算事實),我們的天父就開始把我們建造在信心裡。慕勒因著單純地信靠神,就說:「神喜悅提升祂孩子們的信心。我們應該願意從神的手上接過試煉、試驗,當作我們獲勝和忍耐的工具,而非只想要不經試煉的成功、不經操練的忍耐。我認為,並且特意要說,試煉、攔阻、困難,令人有挫敗感,但都卻是信心最寶貴的糧食。」
對於同一主題,詹姆斯.麥康尼寫道:「信心就是倚靠神。倚靠神只能在自我倚靠消失後才開始。對我們有些人來說,自我倚靠的窮途末路,只在我們悲傷、痛苦、遭難、計劃破產、希望破滅,處在無助、失敗的情況下才來到。而只有在那時,我們才會發現自己學到了信心的功課:發現自己渺小的生命技能被提升,生命成為受祝福的生命、充滿力量、服侍得力,這些是靠肉體力量和自我倚靠無法達到的。」
J. B. 斯托尼對此持相同看法:「學習信心是件了不起的事:那就是,單單倚靠神。你確信主會在信靠祂的功課上教導你,這會讓你大受安慰。非同尋常的是在每件事上信心都不可或缺。『義人必因信得生』,不僅僅是在特殊情況下,而且是在每件事上。我相信主有意允許很多事情發生,讓我們覺察到我們需要祂。在你難過、缺乏時,發現祂越多,就越能與祂相連,從而從悲哀之處移到主所在之處。」「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西三2上)
事實上,我們不能進一步信任任何人,除非我們瞭解他。因此我們必須不僅僅學習相關事實,而且必須更切慕認識這一位神,顯明並掌管事實的主!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願恩惠、平安因你們認識神和我們主耶穌,多多地加給你們。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因此,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份。」(彼後一2-4)
摘自:《靈性成長的原則》
《PRINCIPLES OF SPIRITUAL GROWTH》by Miles J. Stanford》
【注一】:「信道(心)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擴大聖經)真實的信心,不僅是建立在神話語的字句表述,必須有個人從基督直接啟示,人才能有真實的「信心」。亞伯拉罕之所以能信神的應許,是因耶和華神直接向他應許並起誓。
【注二】:聖經希伯來文的「認識」是指與神相交所產生的經歷,換句話就是「經歷過的知識」,也指夫妻愛中的認知。因此,認識神是愛和順從而產生,並且增長。小德蘭說:「認識神,愛是最短的路。」
靈命進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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