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命理古籍之體悟】
06-07
一、《全本周易》這本書揭示的三大原則----1、簡易。天地自然規律原本簡樸而容易接受。2、不易。天地自然規律有其必然的程序可遵循。3、變易。天地自然規律是不斷變化、發展、自我否定的。這是周易(易經)的精髓,更是易學的靈魂(六字):「簡易、不易、變易」。二、【子平之法】-----二十二字:十天干十二地支。用:用神。1、四柱八字定終身,二十二字化吉凶。2、用之官星不可傷,不用官星盡可傷。用之財官不可劫。不用財星盡可劫。用之印綬不可壞。不用印綬盡可壞。用之食神不可奪。不用食神盡可奪。三、【滴天髓】註解-----余詳考古書,子平之法,全在四柱五行。察其旺衰,究其順悖,審其進退,論其喜忌,是謂理會。奇異格局,神煞納音諸名目,乃好事妄造,非關命理休咎。若據此論命,必至以正為謬,以是為非,訛以傳訛,遂使吉凶之理,昏昧難明矣。四、【千里命稿】之公開---1、【八字評斷之程序】-----每一命局,或五行錯綜,或六神紛雜,評斷而無規定程序,極難入手。茲議為八步如後。(一)看強弱。(二)定格局。(三)取用神。(四)論喜忌。(五)查歲運。(六)推六親。(七)評性情。(八)斷事業。2、【八字評斷之標準】---(一)看強弱以日干為主。以多寡、盛衰、失時、得令、為標準。(二)定格局,以月支為標準(外格不在此例)。(三)以用神,以助強扶弱為標準。(四)論喜忌,以用神為標準。(五)查歲運,以喜忌為標準。(六)推六親,以四柱六神為標準。(七)評性情,以五行用神等為標準。(八)斷事業,以用神及喜忌為標準。五、《命理約言》曰----世俗相傳,父命凶,則能克子。子命凶,則能克父。夫命凶,則能克妻。妻命凶,則能克夫。遂有骨肉相怨憎者,此說殊誤。凡父命中子星破壞,可以推其子之不肖,非因父命而克子也。凡子命中父星衰絕,可以推其父之早失,非因子命而克父也。凡夫命中妻星損壞,可以推其妻之頻喪,非因夫命而克妻也。凡妻命中夫星死絕,可以推其夫之不祿,非因妻命而克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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