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稱鄧玉嬌心智障礙 具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06-07
鑒定稱鄧玉嬌心智障礙具部分刑事責任能力(2009-06-15 08:23:57)
標籤:雜談 | 分類:法制評論 |
廣州日報6月15日報道 昨日,記者從湖北巴東有關方面獲悉,備受矚目的「鄧玉嬌刺死官員事件」又有進展,鄧玉嬌的精神病鑒定也有了結果,鄧玉嬌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據知情人介紹,對鄧玉嬌的精神病鑒定也有了結果,鑒定結論顯示:鄧玉嬌具有心智障礙,但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http://news.sina.com.cn/s/2009-06-15/040418018281.shtml
我原以為,巴東司法機關不給鄧玉嬌做司法鑒定了呢?這樣的鑒定結果,其實早已在預料之中。公安機關認定鄧玉嬌涉嫌故意殺人犯罪,案件移送到檢察院後,認定是故意傷害犯罪,且有防衛過當和自首情節。那麼,依據法律規定,僅有防衛過當行為,就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防衛過當、自首、部份刑事責任能力,三個因素結合在一起,估計對鄧玉嬌的量刑會很輕,有可能只判處緩刑。不過,要想得到司法機關的免除處罰還是很難。
報道中稱,未經巴東縣人民法院證實的消息稱,巴東縣人民法院將於16日開庭審理鄧案。為證實此消息,我又登陸了巴東法院網http://bdxfy.chinacourt.org/,仍然沒有看到開庭公告,看來很可能不公開開庭審理了。
鄧玉嬌案會公開開庭審理嗎?(2009-06-12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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