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父親一個公道 大義女兒指證出軌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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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父親一個公道 大義女兒指證出軌媽(1)www.zhiyin.cn 2011-11-01 10:48:07 南海網-南國都市報 我要評論
一個母親因不堪忍受丈夫的懦弱,在離家打工長達十二年的時間裡與自己的初戀男友保持著情人關係,並且用情人的錢財供女兒讀書。當女兒發現母親出軌的一幕後,憤然拒絕再接受這種施捨。不堪此辱的丈夫對妻子暴力相加。在一次衝突中,妻子與情人殺害了丈夫。是包庇母親還是為父鳴冤?女兒選擇了後者。
還父親一個公道 大義女兒指證出軌媽(圖文無關)
新聞提要
一個母親因不堪忍受丈夫的懦弱,在離家打工長達十二年的時間裡與自己的初戀男友保持著情人關係,並且用情人的錢財供女兒讀書。當女兒發現母親出軌的一幕後,憤然拒絕再接受這種施捨。不堪此辱的丈夫對妻子暴力相加。在一次衝突中,妻子與情人殺害了丈夫。是包庇母親還是為父鳴冤?女兒選擇了後者。
陳芳霞是廣西扶綏縣郊區人,學生時代曾經是縣城中學裡的一枝花。1980年,剛滿20歲的她因為母親病重,貧苦的父親實在無法再支付一分錢的醫藥費,而不得不聽從媒妁之言,嫁給了扶綏縣城裡一個比自己大13歲的一名叫張建華的男人。
當時的張建華在縣城擺了一個修理自行車的攤子,每月收入比一般人家要強得多。在他的大力資助下,陳母轉危為安。為此,懷著報恩心理的陳芳霞,含淚把相戀了三年的男友陳星深藏於心,開始了平靜而無奈的婚後生活。婚後第二年,女兒心心的出生,給這個沒有愛情基礎的家帶來了些許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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