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暴亂案3人暴動罪成立 2人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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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旺角暴亂案3人暴動罪成立 2人被判3年
2017年08月07日 17:27:31來源:海外網
被視為「旺角暴亂」的始作俑者、「本土民主前線」兩名發言人黃台仰、梁天琦,連同經常以「美國隊長」裝扮示人的工人容偉業,及另外7名被刑事起訴的「旺暴」示威者,分別涉及多項罪行,包括參與暴動、煽動暴動、非法集結、煽動非法集結以及襲警,案件已排期明年1月15日至5月14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遴選陪審團開審,預計審訊80天。
另一宗涉及11人「旺暴案」,其中10名被捕男子涉嫌扔磚和破壞警車,被控以暴動和刑事損壞等共14項罪名,排期今年6月1日在香港區域法院開審,案中被告包括莫嘉濤(侍應)、李倩怡(學生)、鍾志華(工人)、何錦森(演員)、霍廷昊(侍應)、陳和祥(無業)、鄧敬宗(工人)、李卓軒(無業)、林永旺(電器工人)、葉梓豐(工人)以及吳挺愷(無業)。其中一名女被告李倩怡,早前在區院進行答辯時棄保潛逃,法庭已下令通緝。
還有一宗5人「旺暴案」,涉案者楊子軒(運輸工人)、羅浩彥(運輸工人)、陳紹鈞(無業)、孫君和(旅行社職員)以及連潤發(工人),全部被控以一項暴動罪,案件排期今年中在區域法院審理,即為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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