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報道|張法連:「一帶一路」背景下ESP教學改革與涉外法律人才創新培養

張法連:「一帶一路」背景下ESP教學改革

與涉外法律人才創新培養

近日,中國政法大學/同濟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律英語教學與測試研究會會長張法連應邀到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外國語大學、河北師範大學、山東管理學院、山東政法學院、齊魯師範學院、甘肅政法學院等高校,圍繞「一帶一路」背景下ESP教學改革與涉外法律人才創新培養的主題,作了一系列精彩的學術報告。下面是對該系列學術報告重點內容的總結、概括,以饗讀者。

一、「一帶一路」的內涵

「一帶一路」是指「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譯為「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and the 21st-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 簡稱「一帶一路」(英文翻譯為「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英文縮寫為 「B&R」)。「一帶一路」不僅是促進共同發展、實現共同繁榮的合作共贏之路,而且是增進理解信任、加強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誼之路。它將充分依靠中國與有關國家既有的雙多邊機制,藉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區域合作平台。

「一帶一路」不是一個實體和機制,而是合作發展的理念和倡議(initiative),旨在借用古代「絲綢之路」的歷史符號,高舉和平發展的旗幟,主動地發展與沿線國家的經濟合作夥伴關係,秉持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鑒、互利共贏的理念,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經濟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和責任共同體。「一帶一路」的內涵涉及五通:政策溝通、道路聯通、貿易暢通、貨幣流通和民心相通。

在推進「一帶一路」系統工程建設的過程中,需要防止步入「一帶一路」上的「雷區」:1. 防止主觀框定「一帶一路」範圍;2. 防止不當用語:「橋頭堡」、「排頭兵」、「主力軍」、「戰略」;3. 防止誤讀「一帶一路」是輸出過剩產能;4. 防止過分強調「中國性」;5. 防止將其政治化,不要刻意迴避中國的經濟利益;6. 防止被宗教勢力利用。

二、「一帶一路」建設需要複合型卓越法律人才

「一帶一路」建設堅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則,秉承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鑒、互利共盈的理念,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於我國實施全方位對外開放,實現「中國夢」,開創國際區域經濟合作新模式,促進沿線國家共同發展,推動經濟全球深入發展,助推全球合作共贏意義重大。中國作為和平崛起的負責任大國,要在崛起後有效參與全球治理,必須要遵守國際規則,懂得遊戲規則,按照遊戲規則來辦事,這就需要一大批具有國際視野、熟練運用外語、通曉國際規則、精通國際談判,能夠參與國際法律事務和維護國家利益的應用型、複合型的涉外法律人才。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聯合發起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早已啟動。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是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切實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逐步參與國際機構組織與國際遊戲規則制定,有力提升中國在國際法律事務中的話語權的迫切需要。組織實施好這一計劃,要堅持分類培養,著力打造應用型、複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啟動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是確保我國法治道路中國化、推動法學理論實踐化、推動法律人才走向國際化的重要舉措。全國高校的法學院和外語學院要聯合起來創新發展,把培養涉外法律人才作為培養應用型、複合型法律職業人才的突破口。

三、法律英語是培養涉外法律人才的關鍵

法律英語是ESP(專門用途英語)的最重要的分支之一,是應用性極強的交叉性學科。法律英語不是法律和英語的簡單相加,應是法律學科與英語語言的有機結合,而其核心在於服務涉外法律工作。法律英語是指普通法國家以普通英語為基礎,在立法和司法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具有規約性的語言變體。主要指英美國家表述法律科學概念以及訴訟或非訴訟法律事務時的用語。

我國法律英語的短板突出,差距明顯。中國的法律實務者缺乏系統性訓練,難以獨當一面地組織世貿爭端的整體訴訟策略、撰寫書面陳述和出庭抗辯;多邊談判大多以一種被動的姿態面對世界。據全國律協最新數據,我國涉外法律人才奇缺。中國法律人才的差距主要在法律英語。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強涉外法律工作,而英語又是國際通用語,因此法律英語的語言價值上升。司法部、外交部、商務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日前印發了《關於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的意見》。法律外語則是完成涉外法律工作不可或缺的工具。「一帶一路」涉及外語語種眾多,英語作為國際通用語言,是涉外法律工作必需的工具語言。隨著「一帶一路」建設的推進,法律英語更是法律語言教學與研究的重中之重。

四、ESP是大學英語教學改革的新方向

去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兩院院士創新大會上談到高等教育的發展任務是培育新興交叉學科生長點。法律英語就是新興的交叉學科。高校外語教師需要轉型發展。長期以來,大學英語教學的弊端日益突出,重理論輕實踐,重科研輕教學,無視社會的現實需要。與之相應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脫離實際、實用性不強,不能解決實際問題。有些高校英語教師孤芳自賞,其價值沒有得到充分體現。英語學習成了「空中樓閣」。外語專業和法學專業面臨相似的困境和尷尬:規模龐大,「千校(院)一面」,高度同質化,學生就業率低,學科貢獻率差,成為了被教育部亮紅牌最多的專業之一,是眾所周知的「難兄難弟」。特色辦學、轉型發展勢在必行。

仲偉合教授指出,外語教育要服務於「國家核心利益」,服務於國家戰略。ESP(專門用途英語)順應時代呼喚,滿足國家現實發展需要,成為大學公共英語和專業英語教學改革的新方向。

作為ESP的重要分支,法律英語學科前景廣闊。當今社會,「法律」的內涵無限擴大,滲透到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法律素養成了個人發展的基本素養。法律英語教學不僅對於培養「精英明法」的應用型、複合型涉外法律職業人才至關重要,而且對於強化法律意識,訓練法律思維,了解法律文化,促進司法體制改革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五、法律英語時代即將來臨

現在學習研究法律英語真可謂天時地利人和。「一帶一路」倡議被廣泛接受,潛力巨大,在世界範圍的影響日益增強,為法律英語的學科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決定了法律英語學科的基本內涵。大學公共英語教學、英語專業教學和法學專業教學必須進行教學改革,積極尋求出路以擺脫目前的困境和尷尬局面,為法律英語的學科發展提供了極為有利的客觀條件。越來越多的專家學者、社會有識之士意識到法律英語對於培養複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的重要意義。大學法律英語和法律英語專業教學大綱的制定,高校統編法律英語系列教材的出版發行,法律英語證書(LEC)考試的蓬勃興起,有力促進了法律英語教學與測試研究的深入開展,預示著法律英語的時代即將到來。

張法連教授簡介: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法學博士(JD);中國政法大學/同濟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律英語教學與測試研究會會長。主要研究領域:法律語言(法律翻譯)、美國法治文化、法律英語教學。

責任編輯/ 張建科

本文編輯/法律英語教學與測試

本文推送/ 上海語言學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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