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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望福音詮釋之二

都會聽到主耶穌的聲音。有時我們太忙於世俗生活,而忽略甚至沒有聽到他的聲音。因此,我們需求善牧耶穌讓我們多聽到他的聲音,且更多地回應他的召叫。

四、反省與回應

1、世界上有無數的門,也有無以計數的十字路口,但唯有基督是真正導入幸福之門,和通往永生之路。跟隨善牧也是選擇另一種生活方式,需要不斷分辨,如同基督在世時所做的抉擇。這抉擇雖然旁人不了解,也可能帶來內心的孤獨和寂寞。但我們既因基督的名受洗,就該時常悔改,領受聖神的恩惠,重新進入正門,邁向新生命。然而,最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我們並非孤軍奮鬥,而是一群信友,同屬一個羊棧,與團體——教會,一起日新又新。

2、當你想到「牧羊人」時,心裡想到的是什麼?也許是廣闊草原上的一角。牧羊人的生活,一般都是辛苦而孤寂的,他們經常必須在野外牧放他們的羊群,很少有機會與人接觸。當你想到羊的時候,或許你想到的是一個服服帖帖,溫柔順從的寵物;事實上,羊是很難與人親近的動物,更別說把它親熱地抱在懷裡了。羊最怕陌生人,很容易受到驚嚇。不但如此,羊也長得難看,氣味難聞,而且笨拙。所以,一群羊,一個善牧,為它們是十分重要的。因為羊的生命,就掌握在牧羊人的手中。然而,也許這個比喻我們聽過太多次了,但現在讓我們用心來想想,有誰把一隻羊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呢?可以想到的是,這裡所說的羊,指的是我自己。我就是耶穌願意捨身的「那隻獨特的羊」,或者是他背在肩上的那隻迷失的羊(路15:3—7),他確實是我的好牧人。

3、善牧與傭工之所以大不相同,原因在於前者為人無己,而後者則為己無人。如果我們以自我為中心,工作只為自己賺錢,以得滿足感、成就感,或別人的讚美和尊重等。終有一天我們一旦感到錢少,工作單調乏味,看不出成效和利益,沒人誇讚,甚或受人輕蔑等,我們必想離開。若是這樣,你的工作有何價值而言,為教會、為社會又有什麼貢獻,甚至不如傭工。相反,生活和工作若以別人為中心,做任何事必看,如何對人有益,只要為群體有貢獻必全力以赴。報酬、苦樂、有沒有利,是否受人重視等,全不在考慮之列。即使想換工作,也是為了更大的發揮和更大的貢獻,而非地位、薪水的原因,這才是善牧善表的生活,也才活出真正人的價值。

4、猶太人聽了耶穌的話,要用石頭砸死他。雖然我們不明白猶太人為什麼會拒絕耶穌,但是我們不可忘記在每個人的內心,包括我們自己,都可能會反對耶穌。猶太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跡,也聽過他的教導和比喻,但是當他們要面對自己的罪惡,而悔改的時候,就無法接受耶穌了。所以,若人的內心沒有轉化;如果沒有真正的皈依,無論我們看到多少神跡,朝聖過多少地方,它們仍不足以說服我們。

第十七節耶穌是世界的生命與復活(11—12章)

11—12兩章是標記書的結尾,以復活拉匝祿為中心,把「生命」的主題推向高峰(11:25—26),同時也引出了後半部分的主題——光榮(舉揚12:23,35,32)。有些學者主張,這兩章並非福音原始資料,而是後來編者把它安排在此,使復活拉匝祿成為七個神跡的高峰。他們的根據是在這段記述中,「猶太人」一詞的用法,和福音的其它部分不同。在福音的其它部分里,猶太人常指與耶穌為敵的人。但在這兩章里,猶太人也指信仰耶穌的人(11:45—46;12:11)。

第十七講:拉匝祿的復活——耶穌是生命(11:1—57)

復活拉匝祿是《若望福音》里最戲劇性的段落,因著這個事件,耶穌的公開傳教生活將面臨一個新的危機。因為時時想迫害他的耶路撒冷的宗教領他,決定要置他於死地。若望記載復活拉匝祿這個神跡的用意,和這個神跡的本身,可算是耶穌公開傳教,講道救人的最高峰,表現出耶穌是生命、是復活、是死亡的勝利者。這一點特別體現在耶穌向瑪爾大所保證的:「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凡活著而信從我的人,必永遠不死」。(若11:25—26)這是把「生命」的主題帶到了頂峰。

在這之前,耶穌已借治癒瞎子,顯示自己是世界之光。現在他要借復活拉匝祿,更深地說明他就是生命。很明顯,若望所記載拉匝祿的復活神跡,含有救贖意識的重要指針。因為自此時起,公議會決定要殺害耶穌(若11:53),這將成為救贖「民族」的死亡。然而,耶穌早已說過借著死亡而戰勝死亡,這在復活拉匝祿的事件里,更發展到了頂峰。

一、內容分析

《若望福音》中記載耶穌所顯的七個神跡,其中有三個都是在加里肋亞,但三個神跡每個都有它特殊的意義。在迦納婚宴上,耶穌顯示了他的光榮,並向人類啟示了他是「生命之水」,這水就是天主賜予人類的救恩(2:11)。治好王臣的兒子,是耶穌啟示他是生命的主宰,他要改變我們的生命,並賜給我們新的生命。如果病和死亡,都是象徵猶太人所犯的罪,那麼,耶穌顯神跡就是要以此來象徵,他來是為人類帶來救恩,從罪惡中把人拯救出來,這也正是他所要完成的工作(5:17)。拉匝祿的復活,在耶穌公開生活里所顯的神跡中,是一個極其重要的神跡。他不但是耶穌宣講的一個具體實踐,而且也是他復活的宣告。聖史撰寫這一神跡,是為證明耶穌在前幾章教訓的真理,即耶穌戰勝了死亡,給人類帶來永恒生命的有力證據。耶穌行此神跡,是要借著它彰顯天主的光榮,同時自己也因此而受到光榮(4),並顯示他「就是復活,就是生命」(25)。

二、經文釋義

(11:1—45)拉匝祿的復活

(1—16):耶穌來到伯達尼,瑪利亞、瑪爾大她們知道,不管拉匝祿的病是多麼嚴重,耶穌都會治好他。於是便來到耶穌那裡,告訴他她們的兄弟拉匝祿病了。可是耶穌卻說:「這病不至於死,只是為彰顯天主的光榮」。耶穌說這話,也就是告訴他的門徒,拉匝祿的病(死),就是象徵他自己的苦難和死亡(光榮),耶穌好像有意讓拉匝祿死後,再去復活他:也就是有意讓門徒知道他必須死,然而死後第三天他要復活。門徒們沒有完全明白耶穌的話,但他們知道,這次去耶路撒冷的確是很危險的(8)。在若望福音中,雖然沒有記載耶穌三次預告他的死亡,但在這些很具體的行動中,也顯示出,他決定走向死亡。因此,當耶穌宣布他要去猶大,而門徒都很驚訝,因為在他們看來,這次去猶大無非就是走向死亡,其實他們不知道耶穌這次去耶路撒冷,就是要為人類捨棄自己的性命。

9節的經文告訴了我們:①我們每天都要做好我們該做的事情。②我們每天也有足夠的時間,去做好我們的一切。③我們必須要善用我們每天的時間。

11節「我們的朋友拉匝祿睡著了,我要去叫醒他」。

拉匝祿是代表每個基督徒,因為每個基督徒都是耶穌所愛的人。在此耶穌甘願去死,是為將生命賜給他心愛的人拉匝祿,也就是象徵他要為人類捨棄他的性命,並把永生賜給他所愛的人類(15:13)。

17—45節:聖史兩次強調拉匝祿已經死了「四天」,因為按照猶太人的觀點,人死後三天之內,靈魂還可以回到墳墓,第四天才進入真正的死亡。這表示拉匝祿真正死了,在人為的情況下,他絕對不可以再復生。

「拉匝祿」,意為「上主是我的助佑」。拉匝祿的墳墓在聖地,至今依然保存,根據有關資料,此墳墓是在岩石之間像一間地下室,深有十多級台階,墓口則以大石封閉,這是當時有錢人家的墓地。

24節:「我知道在末日復活時,他必要復活」。

瑪爾大的信仰,在她那個時代,可以代表熱誠的猶太人的典型信仰,特別是法利塞人他們信仰復活(達12:2)。對這傳授的信仰,耶穌進一步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凡活著而信從我的人,必永遠不死。」這是表明為基督徒而言,復活不是時代終結時,要發生的一種與個人無關的普遍事實,而是每個基督徒與耶穌本人的圓滿結合,這結合從洗禮就已開始。為信仰的人,個人的死亡,就是身心靈進入圓滿的天主性的生活,並分享他永恆的生命。

25節:是耶穌再一次隆重聲明:他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他的將永遠不死。在若望的神學裡,黑暗象徵罪惡與死亡,生命象徵光明與真理。在此耶穌肯定了自然的死亡,並不是人生的終局,但為不信的人,死亡才是永遠的死亡。

33—38節:聖史記載耶穌因悲傷而流淚了。這記載顯示耶穌有悲傷也有憤怒,他憤怒,是因為他看到那麼多不信的人,他們對永生漠不關心,而心煩意亂;他悲傷,是因為他體驗到人類面對死亡的無奈。如果對永生缺乏信德,所遭受的暫時的死亡,實際上是象徵永遠的死亡。因此,耶穌流淚悲傷。所以他的哭泣,與暫時的死亡無關,也並非因為他所愛的拉匝祿死了,他悲傷的是,這暫時的死亡所象徵的永遠的死亡和黑暗,這才是他哭泣的真正原因。

33節,按照猶太人的習俗,哭亡人對亡者不但是一種懷念,而且也是一種尊敬。所以在猶太人的喪禮中,他們習慣為死者高唱哀歌,由亡者的住所直到墳墓,一路上都要不停唱哀歌。並且猶太人的習俗,在人死後一周內,亡者的至親特別是婦女,一有時間都要到亡者的墳地去哭。耶穌看到瑪利亞和所有安慰她的人都哭了,面臨這悲傷的場面,他自己也傷心流淚了(35,38)。其實他面對的不僅是這悲傷的場面,而是這個世界。他看到這世界的哀傷和黑暗,尤其是人類因對耶穌的無信,而遭到不可避免的死亡和黑暗。正如他面對耶路撒冷末日的遭遇一樣(路13:34—35),因此他流淚了。

44節,「解開他,讓他行走」:從字面上看是指解開死者身上的裹布,但在若望神學裡,「解開」有更深的意義,即指「釋放」(7:23)和「寬恕」(5:14)。「裹布」,是象徵罪惡與死亡束縛的標誌。

(11:46—57)猶太人商議迫害耶穌

復活拉匝祿的事件,在《若望福音》中,成為猶太當局置耶穌於死罪的主要原因(11:47,53)。因此在本章結束的章節里,作者已暗示耶穌,是一個被通緝捉拿的罪犯(57)。在「對觀福音」中,作者認為耶穌潔凈聖殿,才是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主要原因,猶太人控告他的罪名,其中之一就是反聖殿(瑪26:61;谷14:58)。因此,「對觀福音」把耶穌潔凈聖殿的事件,安排在耶穌傳教生活的最後階段(瑪21:12—17;谷11:11—24;路19:45—48)。

不過一個很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對觀福音」在記載耶穌潔凈聖殿,與耶穌苦難史之間,都安排了一段有關復活的講道(瑪22:23—33;谷12:18—27;路20:27—40)。這說明《若望福音》中的有關拉匝祿的復活經文,在「對觀福音」中也有跡象。

48節:「……羅馬人必要來,連我們的聖殿和民族都要除掉」

這節經文的歷史背景,是因為猶太民族,尤其是耶路撒冷的司祭貴族及宗教領他,他們與羅馬駐軍,有一個不成文的協議,即羅馬人給予猶太人某種程度上的自治權,例如:舉行宗教禮儀,實踐梅瑟法律所規定的虔誠生活。現在猶太主義的領導階級或代表人物擔心,這協議將會因耶穌而遭到破壞,如此羅馬人會強行介入,嚴格禁止聖殿的各種禮儀祭獻。並禁止猶太民族遵守祖傳的法律,導致宗教生活受到阻礙。事實上,這是一句諷刺性的經文,因為歷史顯示主後七十年,羅馬人真的奪走了猶太人的根據地,擊潰了猶太民族,摧毀了聖城和聖殿,大部分的猶太人不是被殺,就是被販賣為奴隸。這正是經文中,猶太領他所擔心的結局,雖然發生的原因不同,但結果卻正是如此。

53—57:耶穌在世的公開生活也快要結束了,拉匝祿的復活一方面集聚了許多人,他們信從了耶穌,但也因此而遭到了公議會的強烈反對,他們策劃謀害耶穌決定將他處決。耶穌自己也清楚這一點,他要捨棄自己的性命,以自己的死亡賜與世界生命。

三、神學深意

1、拉匝祿從死亡中復活是天主臨在的象徵。耶穌所施行的一切標記和事迹,都是為了要彰顯天父的慷慨、仁慈和無限的愛心。耶穌將他一切作為的重心,都放在天父及天父的事業上(5:19,21;8:28)。

2、拉匝祿死而復活,生命的氣息再度流溢在他整個人身上。然而我們切不要將拉匝祿的復活,與基督的復活混為一談;拉匝祿終究還會死亡,他肉身的復活要像其他的人類一樣,必須等待世界末日。那時,每一位屬於天主的人,會取得一個煥然一新的新生命。

3、耶穌知道拉匝祿還會再死去,但是基督的十字架會帶來新事物。耶穌的復活不只是使我們暫時復生,而是確保我們能得到生命的轉化。這一轉化,從我們信賴耶穌是主和救世者的那一刻,就已開始。

4、若望記載耶穌看到瑪利亞和所有安慰她的人都哭了,他也傷心流淚了。這是若望神學所表達的,一個真正與人同在的天主。他不但與人同住同吃,而且還負擔人類的痛苦與悲傷,為人類所遭到的不幸而傷心流淚。我們所擁有的真是一位能同情我們弱點的大司祭,一位在各方面與我們相似,只是沒有罪過(希4:15)。

5、「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這就是基督給我們永生的許諾。「我們在基督身上有了光榮復活的希望,我們雖為死亡的定律而悲傷,卻因永生的許諾而獲得安慰,主!為信仰你的人,死亡只是生命的改變,而並非毀滅;我們結束了塵世的旅程,便獲登永遠的天鄉」(亡者頌謝詞)。

四、反省與回應

1、當耶穌告訴瑪爾大拉匝祿會復活,瑪爾大回答說:「我知道在末日時,他必要復活。」雖然瑪爾大感到疑惑,耶穌仍然立即使拉匝祿復活起來。就像瑪爾大一樣,我們有時關注天主的大能,如何在將來實現。而看不見天主在此時此地的工作,感覺不到天主在我們生活的每時每刻都在關愛我們。借著洗禮,他已給予我們新生命,這信德的生命正如拉匝祿從墳墓中走出來一樣。

2、在洗禮中,我們與基督同生,並開始新旅程。雖然我們會死去,但在最後的審判時,我們的靈魂和肉體會再復活,並進入永生。對於耶穌起死回生的能力,拉匝祿復活是最強有力的證人,所以猶太人的領他想殺死他。

3、耶穌在最後的時刻,雖然迫害與他越來越接近,但他仍然只關注天父的計劃。讓我們緊隨上主為我們預定的道路,雖然每一條路都是獨一的,有其難度和挑戰。但無論如何,每一條路都指向耶穌,以及我們的希望和安慰。每次當我們默想救贖的奧跡時,我們會更愛耶穌,更渴望服從他的召口叫。

第十八講:耶穌最後的公開活動(12:1—50)

(1:19—12:50)這個部分我們稱之為「標記之書」。在這個部分里,若望不但利用多層次的結構證明耶穌是全部舊約和期望的滿全;而且他還用了一連串,以「我是」的程式來表達耶穌的身份,如:「我是生命的食糧」(6:48);「我是世界的光」(8:12):「我是羊牧」(10:11,14);「我是復活,我是生命」(12:25)。這些啟示的程式,不但顯示耶穌的天主性,而且也表達了,他的天主性對人救恩的意義。

一、內容分析

若望現在帶領我們,進入一個大家已經熟悉的事件中——伯達尼晚宴。事實上,若望寫福音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告訴我們一些我們不知道的事情,而是要更深入地闡明一些,我們不完全明白的真理。《若望福音》的這一段記述,繼續展示了敵對耶穌者如何心硬,而天主卻在一切事件中,包括在敵人的陰謀中,奇妙地邁向基督最後的凱旋而戰勝死亡。

伯達尼晚宴:這大概是在瑪利亞、瑪爾大及拉匝祿家裡。福音作者都記載了這個晚宴,其目的大概主要是在說明,猶達斯決意出賣耶穌的前因後果。宴席中瑪利亞拿了一瓶極珍貴的香料,來敷抹耶穌的腳,並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她的行動引起了猶達斯的不滿,在他看來這是一種極大的浪費。可耶穌卻說:「由她吧!這原是她為我安葬之日而保存的」。

二、經文背景

這段經文聖史提出兩件事,即伯達尼晚宴和榮進耶路撒冷,這兩件事有如神跡的事一樣重要。若望敘述這兩件事是要讀者,不要忘記耶穌的死亡與復活。在伯達尼瑪利亞以香液敷抹耶穌,這是為了他的安葬而預備的;而且「耶穌由死者中復活的拉匝祿」,也參加了這晚宴(19)。耶穌榮進耶路撒冷,是暗示復活的主耶穌的莊嚴,但在本段內若望再次使我們想起,死而復活的拉匝祿。並告訴我們司祭長,現在不但有意要殺掉耶穌,而且連拉匝祿也要殺掉(20)。聖史用這巧妙的筆法,準備我們接受一個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將耶穌的死亡和復活連在一起,視為同一救贖工程的兩面。

三、經文釋義

(12:1—19)伯達尼晚宴和榮進耶路撒冷:在伯達尼晚宴上,瑪利亞以及其尊貴的香液敷抹耶穌,是為了他的安葬,這在「對觀福音」中都有記載(瑪26:6—13;谷14:3—9)。榮進耶路撒冷,是把耶穌的死亡與復活連接在一起,表明榮耀與苦難是同一救贖工程的兩面:即「沒有不經過痛苦的死亡,也沒有不經過死亡的復活」。耶穌因奉行父的旨意,捨棄和取回自己的性命而受到光榮,若望常常是以「高舉」來表達(3:14;8:28;12:32)。耶穌在十字架上被舉起的舉動,為若望就是耶穌復活,被「舉揚」到父那裡的時刻(斐2:8—9)。

總之,在《若望福音》中,傅油的敘述和兩個重要的主題,相互聯結在一起,即「耶穌的死亡」和「君王」(高舉)的主題。這意思是說:正是在耶穌的苦難中,真正的以色列君王出現了。

事實上,君王的主題就將在下一個單元,「耶穌榮進耶路撒冷」中,再次出現(12:13)。而且這個主題一直廷續到十字架上的罪狀牌:「納匝肋人耶穌,猶太人的君王。」因此,這裡的經文所敘述的,實際上是對一個君王的傅油禮,而且這位君王正在走向十字架。

(12:1—11)伯達尼晚宴:在(12:1)出現一個時空的轉變,就地點而言,福音敘述說:「耶穌來到伯達尼」。事實上,耶穌本來就在伯達尼(11:17)。很可能他在那裡復活了拉匝祿之後,因為意識到猶太人要殺害他,就退避到厄弗辣因去了(11:54),如今又回到伯達尼。就時間而言:11:55說逾越節臨近了,如今更臨近了,此處清楚指明「逾越節前六天」。

「伯達尼」村名,意為「窮人之家」,位於耶路撒冷附近橄欖山的東坡上,也是瑪利亞、瑪爾大和拉匝祿所住的村莊(11:1)。

晚宴中有一婦女給耶穌傅油:有關耶穌在伯達尼傅油的故事,《馬爾谷福音》也有記載(14:3—11),但二者細節上有些區別。在《馬爾谷福音》中,此事是發生在逾越節前兩天(14:1),但在《若望福音》中則是六天前。《馬爾谷福音》沒有提這位婦女的名字,若望則清楚指出她是瑪利亞。在《馬爾谷福音》中,因傅油行動而抗議的「有些人」(14:4),若望則具體指出了抗議者,就是依斯加略人猶達斯。

總之,若望的報道和馬爾谷一樣,是在同一個地點「伯達尼」,也是同一個場合的「宴席上」,主角也都是一位婦女。只不過在具體細節上,《馬爾谷福音》中的婦女,是將香液倒在耶穌的頭上(14:3)。而若望則說瑪利亞是給耶穌的腳敷油,並用頭髮擦乾。另外,在《馬爾谷福音》中,宴會主人是癩病人西滿(14:3)。但《若望福音》卻沒有明言,到底晚宴的主人是誰,只說「有人為他擺設了宴席」(12:2)。最後達成一致的是:第一、地點:伯達尼;第二、時間:逾越節前不多幾天;第三、場合:在一個家庭的晚宴上,一位婦女出現,用珍貴的香液敷抹了耶穌,這行動引發了一些反對該行動的言論。耶穌答覆了這些抗議的言論,同時也預告他即將面臨的死亡。

3節:『瑪利亞拿了一斤極珍貴的純『拿爾多』香液,敷抹了耶穌的腳,並用自己的頭髮擦乾」

一斤「拿爾多」可賣300塊銀錢,這差不多等於120美金。

「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巴勒斯坦人視女人的頭是很珍貴的,女子結婚後就不能散發,因為散發是風塵女人的象徵。

4節:「那要負賣耶穌的依斯加略猶達斯……」

「負賣」這個字;在希臘文里意思是,「交出去」或「交給他人」,很少數的情況下,作「出賣」或「交負」。這個字也被用於一般的經文脈絡中:「人子將被交到人手中……」(谷9:31;羅8:32;弗5:2)。

這裡「猶達斯」,是作者第二次提出了,第一次是:「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人嗎?你們中卻有一個是魔鬼,耶穌是指依斯加略人西滿的兒子猶達斯說的。因為就是這人,十二人中的一個,將要出賣耶穌」(6:70—71)。在這裡猶達斯的出現,是作者有意把「敷油的故事」和「負賣耶穌」的事件,連接在一起。猶達斯反對敷油的行動,所持的理由是太過奢侈。但從6節作者對經文的解釋,可以看到猶達斯反對的原因真正的所在。「負賣」和「貪財」,

;就這樣連在一起了。

8節:耶穌的話意思是說:對於窮人任何時候都可以做,然而對於他若不珍惜把握時機,可能將永遠失去這個機會(9:4;11:9)。不過,在上下文的經文中,這裡耶穌的話含有另一層意思,即隱藏著他死亡的預言,且暗示了這個走向死亡的人,應享有君王的榮耀。

在這裡瑪利亞的行動,表達了她對耶穌愛情的三個方面:第一、她的愛是珍貴的;第二、她的愛是純正謙卑的;第三、她的愛是忘我專一的。

11節:「有許多猶太人為了拉匝祿的緣故,離開他們,而信從了耶穌」。

這段話也和(11:45)一樣,指出許多猶太人相同的反應,因為他們看見納匝祿復活了而相信了耶穌。為此,猶太領導階層畏懼這個信仰,因為這正是他們要決議殺害耶穌的原因(11:47—48)。當然,在《若望福音》中,這種信仰不是最好的信仰。耶穌不信任建基於神跡的信仰(2:23—24;20:27,29),他知道這種信仰極為脆弱並沒有根基。

(12:12—19)耶穌榮進耶路撒冷:此段經文的記載,正是應驗了匝加利亞先知的預言,所以耶穌的行動就是公開宣布他是默西亞(匝9:9;加上13:43—53;創49:10;依54:1—6;詠118:24—25)。

12節:「棕櫚枝」,在猶太傳統中有其特定的意義和重要性:

①直到今日棕櫚枝,還是猶太入帳棚節慶典禮儀的必要用品;

②在舊約中,棕櫚枝也出現在(加上13:43—53)的經文中,作為猶太人戰勝外邦人,慶祝自己獲得解放時的慶典用品。在這慶典中,他們也加上了君王的主題。《若望福音》的作者,使用「棕櫚枝」和「迎接」這兩個主題,作為特殊的工具,以增強早己潛伏在經文中的「君主」主題。人們如此做,正是在迎接默西亞君主進城。

「賀三納」:原文來自希伯來文,意思是「拯救吧!」這個字的原始意義,本來是一個人「對於救援的呼求」。但在福音中的用法,也是我們今日使用這個字的意思,變成了「歡呼詞」,如同呼喊「萬歲!」的意思了。這個字的意義,被改變的歷史原因,在人們把聖詠118首,用於進入聖殿禮儀的脈絡中,以迎接上主的祝福(詠118:24—25)。1

14節:「驢子」,通常被人們認為是一個卑微低等的動物,但在中東一帶,人們卻把它視為一種高貴的動物。古時候的君王若是騎馬就是備戰,但在平時都是騎著驢,白色的驢子視為皇家的坐騎(民5:10)。

這經文若放在匝加利亞,「默西亞的預言」背景下去看,這裡「騎著驢駒」的耶穌,剛好與當年的亞歷山大形成強烈的對比。亞歷山大常是騎馬,表示他是一個好戰的君王。而耶穌在此騎驢進京,表示他是一個和平的君王。

總之,初期教會的神學十分努力地,要在匝加利亞先知書中的概念和意義之下,把耶穌表達成為一位建立和平、謙遜的默西亞。這一切思想在《若望福音》的表達中,再一次強化了。

16節的經文,與(2:23)節是完全平行的。

(17—19)若望所記載耶穌的每一個公開活動,都有不同的人在場,但他們的結果都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結論,有的信從了耶穌,有的卻反對耶穌,甚至謀殺耶穌。在這裡也是一樣,在場的人中,群眾歡迎耶穌要擁他為王。但猶太人特別是司祭長,和法利塞人卻要捉拿他,設法將他置於死地。

(12:20—36)耶穌與希臘人的對話:這裡希臘人的出現,可能是作者的一個象徵意義,他們代表歸化的外邦人,表示福音要傳到外邦人中,耶穌要在外邦民族中受光榮(23)。1

23節:耶穌宣布,他「光榮的時辰」來到了,這時辰是指他死亡的時辰,也就是他光榮的時辰。在這裡我們終於能看出,「時辰」和「光榮」,這兩個辭彙的意義,是指耶穌的死亡及其收穫。就如同埋在地下的種子,死後又發芽並結出更豐盛的果實。

(24—26):在此耶穌給我們啟示了幾項重要的原則:第一、生命出於死亡;第二、要想獲得一切,就必須先捨棄一切;第三、信賴耶穌,就得跟隨耶穌。這也就是說:惟有效法耶穌甘心服侍他人的,才算真正的基督徒(13:35)。

24節:「一粒麥子如果不落在地里死了,仍只是一粒」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如果一粒種子保持無損,不讓它在地里接受變化,沒有生長的過程,它仍然是一粒種子;唯有它改變自己,接受死亡之後才會發揮它生命的作用,展現出它生命的新面貌。每粒種子都含有生命,也有傳遞生命的能力,但惟一的條件就是:「如果死了,才結出許多子粒來」(谷10:45)。在此耶穌用了一個象徵的比喻,來表達他行為的意義。一粒麥子的圖像,從自然的死到結出子粒,立刻變為一個教訓,即論生命的價值(24—25;格前15:35—53)。這與「對觀福音」天國比喻中的撒種比喻,有平行之處。

從這個比喻中,引發了極其重要的兩點:

第一、從外表看來,一粒麥子是毫無生氣的。但是我們知道它的外殼,所包藏的是無限生機等待引發,而惟一能令生命孕育的方法,是將麥子埋入黑暗的泥土中,靜靜地,讓生命出現,最後結出果實。

第二、麥子的比喻,正是耶穌走向耶路撒冷的意義。耶穌自己也清楚知道,走向耶路撒冷就是走向死亡(7),但他更清楚惟有走向死亡,走向十字架捨棄性命,才能為大眾贖回性命,才能真正受到光榮(23,32—33;谷10:45;斐2:8—9)。

25節:「愛惜自己性命的,必要喪失性命;在現世憎恨自己性命的,必要保存性命入於永生」。

耶穌的話講出了人生命的定律。生命的目的就是要光榮天主,光榮天主,也就是要我們接受基督給予我們的生命,接受他改變我們過去的生活,好在我們身上反映出他的光榮。

十字架是信仰上最大的考驗,同時也是復活的序幕。全部講詞,都是為準備門徒的心理,使他們不至於把耶穌的死亡,看成是一切的終局,而是他到父那裡去的過程,為信徒是通往永生的途徑。

「憎恨自己性命」,意思是願意放棄,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和思想,這樣我們才能獲得永遠的生活;換句話說,也就是將現世的生命,置於與天主結合之外,一心跟隨基督活在永生之中。耶穌在此邀請跟隨他的人,既要犧牲這現世的生命,也要愛他所賜給的永生的生命。

中國的孟子視生命有「性」和「命」的兩面(孟子盡心下24)。按照孟子的思想,我們的生命只有捨棄「人慾」的「命」,而存養「天理」的「性」時,才能不受制於外在的環境而永恆博大。這就是「修身養性」的道理,也就是說修養心性的最好方法,就是減少對物質的慾望。慾望減少,縱使善性有所喪失,那失去的也不會太多;相反,慾望太多,縱使善性有所保留,但留下來的也會極少。

26節:信從耶穌意味著堅定不移地跟隨他,遵行他的教訓,也包括捨棄自己背著十字架與他同行(谷8:34—35)。

27—30節:若望沒有記載耶穌山園祈禱,但此處的經文與「對觀福音」中,山園祈禱的記載是平行的(瑪26:38—39:谷14:34—36),若望描寫的耶穌是一個大能的、堅強的、勇敢的、完全自願的交付自己(18:4—11,10:18;路23:26;瑪27:32,46;谷12:21,34)。

27節,耶穌說跟隨他的人,要愛永生的生命勝過愛塵世的生命,甚至要犧牲塵世的生命,以獲得永生的生命。此時他感到每一個人,在面臨死亡和痛苦時的無奈(27),因而心煩意亂,但他接受父的旨意:「父啊!光榮你的名吧!」這是他教給我們的祈禱,也要求我們一切都為了父的光榮(30),唯有在這種服從中才能戰勝死亡和痛苦。

猶太人相信有一段時期,上主直接向人說話,例如:上主向撒慕爾說過話(1:1—14),上主向撒落滿說話(列上3:8—14),和向先知厄里亞說話等(19:3—14)。但到了耶穌時代,猶太人已不再相信上主會直接跟他們說話,上主與他們同在的日子,已經成為過去,現在上主離他們越來越遙遠了。所以當他們聽到來自天上的聲音:「我已光榮我的名,我還要光榮」的時候,在場的群眾都說是在打雷,也有的人說:是天使的聲音。但實際上,耶穌所聽到的聲音,不是他們所判斷的,而的確是直接來自上主的聲音。

30節,耶穌的意思是說:借著他;我們所聽到的上主的聲音不再是間接的,而是直接的聲音。也就是說:上主通過他把自己直接啟示給我們了(10:30,38;14:7—10)。在《若望福音》中,沒有耶穌受洗的場面,也沒有耶穌顯聖容的記載,但此處的記載已表達了同樣的效果,並突出了若望神學的中心主題「光榮」。

32節:「至於我,當我從地上被舉起來時,便要吸引眾人來歸向我」。

耶穌的十字架刑罰在《若望福音》中,就是他被高舉,而絕對不是被高舉過程中的一個階段。在若望的思想中,被釘者和復活者是等同的。

36節是作者給耶穌公開活動,及宣講的最後結語。基督自己不但是生命之光,他也要賜給世界光明,使所有的人都成為光明之子。

(12:37—50)「神跡之書」的結語

(37—43)信與不信的原因:這裡的經文剛好與(1:11—12)相呼應。若望引述先知的話,總結了猶太人對耶穌的一般態度。這是耶穌全部傳教生活的結論,大部分的猶太人拒絕了耶穌。按照作者的看法,依撒意亞先知的預言,在猶太人身上應驗了。但從另一方面,作者以依撒意亞先知的話(依53:1;6:9—10;羅10:14—18),再一次強調「神跡」,不是走向信德的捷徑,因神跡而信的信德,也不是最好的信德(20:29)。神跡只是一個標記,一項來自天主的信息,一個來自天主的邀請(20:30),是天主光榮的表現(2:11)。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們,他們看不見光明,也不尋找光明(1:9—11;3:19—21)。同樣,凡不是天父所吸引的人,誰也不能認識耶穌(6:44),對他們來說,神跡只是使他們吃飽了(6:26,30);但對於反對耶穌的人,神跡竟成了他們反對耶穌的證據(11:47—48;5:16;9:16)。所以,獲得信德不在乎神跡,而在乎你的心靈是否願意(4:50—53),在乎你是否是父所吸引的人。

44—50節:原是耶穌在其它時刻的講詞,但它是「標記之書」神學思想的一個撮要,編輯者把它安排在此,是作為「標記之書」的總結。

50節「永生」,既是一個目前的事實(5:24;10:27—28),也是一個將來的希望,整個永生就決定於今天,決定於現在。

四、神學深意

1、耶穌受難前,瑪利亞在伯達尼用油敷抹耶穌的事迹非常重要,三部福音都有記載(瑪26:6—13:谷;14:3—9;若12:1—12)。當耶穌的「時辰」逐漸接近時,瑪利亞用珍貴的香液抹耶穌的腳,正好是為即將受難而死的耶穌的葬禮,作了最好的準備。故事反映出入們對耶穌兩種截然不同的回應:瑪利亞為表示對耶穌的尊敬,用了世人認為極其貴重的物料。一德納相當於一日的工價,三百德納就是一年的工價,這表示瑪利亞將一年的心血,都用在為愛耶穌的行動上了。另一方面,那出賣耶穌的猶達斯,質疑瑪利亞的行為,眼看這珍貴的香料,不能變為金錢,並化為已有而憤怒。

這就是一個以基督為中心的生活,和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生活的對照;也是美與丑和善與惡的強烈對比。

2、20節「在那些上來過節,崇拜天主的人中,有些希臘人……」,這些人究竟希望在耶穌身上找到什麼呢?很可能他們聽說耶穌是一位偉大的教師,是行奇蹟的人,或是正直誠實的人等。但他們想見耶穌的念頭,不純是出於好奇心。希臘人多是哲學家,他們常探討生命奧秘背後的真理。他們想知道耶穌的種種行為,究竟是出於什麼動機?但是耶穌的回答,卻出乎他們的意料。耶穌並沒有像在迦納一樣行奇蹟,反而告訴了他們,他即將遭受痛苦和死亡,因為這正是真理和信仰追尋的真諦所在。

3、24節「一粒麥子如果不落在地里死了,仍只是一粒:如果死了,才結出許多子粒來。」基督徒的犧牲與奉獻的生活,就如同一粒被磨碎的麥子,而成為養育人的麵包。

安提約基雅主教聖依納爵(主後107年)在他臨死前的信中寫道:「祭品預備好了,讓我犧牲吧!讓我作野獸的食餌吧!我是天主的麥子,為了成為他的純白麵包,我必須借著野獸的牙齒磨成細粉」。

4、《若望福音》的第一部分(1—12章),被稱為「標記之書」,在這個部分里記載了耶穌的公開生活,以及他所行的奇蹟,顯露了他的光榮和天主性。因此,耶穌施行奇蹟,不是為使人困惑或強迫人尊敬他,而是使人相信父。透過這些標記,耶穌揭示父的意願。耶穌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叫我們感受父對我們的愛,那愛使他以羔羊的身份進入世界,他的死為我們帶來了生命。

5、耶穌回應這事件時說:「人子要受光榮的時辰到了」。(若12:23)這就是《若望福音》的所謂引發事件,是耶穌公開使命的高峰,就在這時刻,他宣布自己的死亡將要來到。在若望的眼中,一切來自法利塞人、群眾、不滿的門徒們;甚至來自宗徒圈內的負賣者,都不是令基督斷送性命的因素。耶穌的死亡完全是他自我的交付,自願作出的選擇。在《若望福音》里,一切都在耶穌的掌握中,因此曾有幾次他們威脅殺死耶穌,卻無法得逞,因為當時耶穌的「時辰還沒有到。」那決定「時辰」者是天主自己,他是主權者,是以配合人心對他愛的自由的響應。當外邦人來尋找耶穌時,那正是他所等待的那時刻,並宣布他的「時辰」到了(18:4—8)。

五、反省與回應

1、《若望福音》中,作者特彆強調天主就是愛,跟隨他的人也應該以愛還愛,並且彼此相愛(13:34—35;15:12—13)。伯達尼晚宴的場景,展現出愛與恨的強烈對比,瑪利亞把她純正無私的愛奉獻給耶穌,又以具體的行動表達出來。可猶達斯正好相反,他看到瑪利亞做了一件最崇高的行為,反而罵她浪費。這正說明猶達斯是一個不光明的人,他所選擇是黑暗,所以看不到光明。因此一個跟隨基督的人,心靈的純正是很重要的,「誠於心,才能行之於外。」猶達斯的心中充滿錢財的觀念,也充滿了對耶穌的仇恨(谷14:10),所以他的眼前是一片昏暗(13:30),心靈也全是黑暗。同樣如果我們討厭一個人,對他抱有成見,即使他做出最好的行為,也會遭到我們的誤解。一個曲解的心,看任何事情都是曲解的。因此當我們在判斷一件事情的時候,首先要仔細反省一下自己,是否有一個健康的心靈,否則我們最好不要下結論。

2、猶達斯質問:「為什麼不把這香液去賣三百塊『德納』,施捨給窮人?」這問題值得我們反省。我們可能會像猶達斯,認為整天為耶穌而生活是浪費。我們只需要將多餘的時間給他就夠了,或者,不如去多賺些錢或者物質,然後捐獻教會或窮人更有益處。很多人只會把容易放棄的東西獻給天主,而不願意更進一步把珍貴的東西獻給他。瑪利亞的舉動,顯示她對耶穌的完全奉獻,這會為她帶來榮耀,為奉獻者帶來喜樂,為教會帶來鼓勵。若望告訴我們:「屋裡充滿香液的氣味」,就說明了這一點。

3、當我們以生活去愛和侍奉耶穌時,不論是透過祈禱或是對貧窮者的服務,我們的行動就像瑪利亞,把油敷抹在耶穌身上。我們對耶穌的愛,以及我們對他和他子民,獻上我們生命的選擇,將我們與瑪利亞,和歷史中其他為耶穌「浪費」生命的人,連接在一起。願我們的奉獻充滿我們的家庭和教會,願我們對基督的愛的芬芳充滿整個世界。「『

Ⅱ「光榮」與「舉揚」13:1—20:31(光榮之書)

這部分如同前部分一樣,由兩個部分組成:即行動和言論解釋行動的意義,二者都以耶穌受苦或受光榮有關。《若望福音》與「對觀福音」,對耶穌受光榮的看法略有不同,「對觀福音」只把耶穌的復活和升天視為受光榮。但《若望福音》,卻把耶穌的苦難視為他光榮的開始。而福音中「耶穌的時辰」(2:4;7:6,8,30;8:20;12:23,27;13:1;17:1),就是他要受光榮的時候,也正是他在十字架上「被舉揚」的時辰,這是一個奧跡的兩面(斐2:8—9)。聖史用了「舉揚」這個動詞,把耶穌受光榮的三個時機,貫穿成為一個奧跡,在這奧跡中耶穌受到光榮,同時也光榮了他的父(13:31—32),這是若望神學的獨到之處。

光榮之書,可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愛的光輝(13:1—17:26),中心主題:愛的誡命;第二部分:受難史(18:1—19:42),中心主題:福音的高峰「完成」了的「時辰」;第三部分:復活顯現(20:1—29),中心主題:信德與永生。但如果從耶穌的行動及意義劃分:13—17章:耶穌的臨別贈言;18—19章:耶穌受難;20章:耶穌復活。21章屬附錄部分:此附錄顯然是由編輯者所加,但他仍有神學意義及默感的價值。

整個「光榮之書」的部分,作者以20:31節作為全書的結論:「耶穌在門徒前還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部書上。這些所記錄的,是為叫你們信耶穌是默西亞,天主子;並使你們信的人,賴他的名獲得生命。」這段話作者是仿效申命記結尾而寫的:「以後在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一位像梅瑟一樣的先知,與上主面對面的來往;至於上主派他在埃及地,向法郎,和他的一切臣僕,並向他全地所行的一切神跡和奇蹟……,」(申34:10—11)。申命記的這段話也是整個梅瑟五書的結尾,在此若望也願藉此,表示耶穌滿全了梅瑟五書所記載的,有關逾越奧跡的全部內容,他給人類帶來了完滿的救恩——永恆的生命。

第十八節愛的光輝(13:1—13:32)

13章一開始作者就這樣記載:「在逾越節慶日前,耶穌知道他離此世歸父的時辰已到,他既然愛了世上屬於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這是因為在前十二章中,耶穌顯示給世界的各種不同的人,但大部分都不願信從他,且離他而去。現在只剩下一小撮屬於他自己的人,這些人將來是教會的種子和代表(默21:14),所以他們將與耶穌共進這偉大的最後晚宴。

一、內容結構

13—17章在《若望福音》中是一個特殊的部分,這部分的內容,與全書的中心結構有密切的關係。在這部分里,特別是第一部分的中心主題,就是「愛的誡命」:你們該彼此相愛,並且在這個部分里,常常重複這個中心主題,以強調彼此相愛的重要性(13:34;14:15,15,10—11,12—17)。過去一段時間因為太過於強調(14:31)的中斷現象,而誤將(15:1)視為一個新的開始(常把葡萄樹的比喻單獨提出來講,以為教會護教學之用),因而忽略了福音作者的原意,以及最後編輯者的安排。太刻意強調(14:31)的中斷現象,導致13章失去統一性,也忽略了(13:1)與(17:26)前後呼應的效果。

經文很明顯,(13:1—32)可算是一個前言,其中包括耶穌給宗徒們洗腳,和有關負賣者的言論。(13:33—17:26)是敘述耶穌的特別訓詞,包括耶穌的兩段講話和一段祈禱詞。第一段講話:13:33—14:31。這一段明顯地是一個特殊的單位,13:33「孩子們!」這是講話的開始。14:30—31「我不再同你們多談了……起來,我們從這裡走吧!」這顯然結束了這一段。第二段講話:15:1—16:33。這一部分與前面的部分,有些衝突的地方(對照16:5和13:36),及重複的地方(16:4—33)。這段資料可能來自另一個源流,由編輯者加的一篇平行言論。祈禱詞:17:1—26。這章內容自十六世紀以來,就被稱為是「大司祭的祈禱」,是以祈禱的形式再一次形成,而且綜合了以前的言論已經表達的思想。本段很可能也是後來編輯者加上的,從(18:1)節的經文可以看出,此處經文明顯是與(14:31)節相連。

二、重要辭彙

福音中,作者以「舉揚」一詞,貫穿了整個福音的內容。在福音的第一部分里,耶穌三次預告了,他「被舉揚」的時刻(3:14;8:28;12:32)。這也是耶穌三次暗示他的死亡,同時也暗示了他死亡的方式,就是「被舉揚」,因為他的死亡是一個受光榮的事,所以他用高舉這樣的說法。因此,在這個部分里,作者用「受光榮」(13:1,31—32;7:39)或「舉揚」(3:14,8,28;12:32;斐2:9)一詞,表達了二層不同的意義:第一、耶穌白地上被單揚到十字架上;第二、耶穌自死亡者中受舉揚到達復活;第三、復活的耶穌受舉揚而升天,在這個部分里,除了「舉揚」和「光榮」的主題外,還有「合一」的主題。門徒們和耶穌生活的合一(葡萄樹的比喻:15:1—8);並以聖父、聖子的合一為模範的,門徒們的彼此合一(17:11,20—23)。除此之外,「生命」和「愛」,也是這個部分的主要辭彙。在第一個部分里,有關「生命」一詞,也將近五十次,「愛」一詞出現過六次。但在這個部分里,「生命」一詞只出現了六次,但有關「愛」一詞,就有31次。

第十九講:愛的晚宴(13:1—32)

這部分的上要內容是耶穌給宗徒們洗腳,以及對猶達斯出賣的預告。這段經文是苦難史的引言:耶穌給宗徒們洗腳,是象徵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自我犧牲,以及借聖洗潔凈人心的效力(8)。此外,也是門徒們應該效法的榜樣(15)。但從晚餐的角度去看,若望所記載的,與「對觀福音」有所出入。在「對觀福音」的敘述里,耶穌和門徒一起吃了逾越節晚餐,時間是在他死亡前十幾個鐘頭,而且很明顯與他的死亡有關係。但在《若望福音》中,並沒有「最後晚餐」的記載,耶穌和門徒有過一次晚宴,但並不是逾越節晚餐。因為在《若望福音》中,耶穌在逾越節晚上時,已經躺在墳墓中了。所以耶穌與門徒們吃的是愛的晚宴,而不是逾越節晚餐。

一、內容分析

經文是記述主耶穌在世的最後一個晚上,他和十二門徒在耶路撒冷的一間房屋裡,共進晚餐的事,其內容四部福音都有記載。

但《若望福音》記載的,與前三部福音有所不同:

第一、時間上,若望的記載,是在尼散月十三日,即禮拜四(尼散月十四日禮拜五耶穌就被釘死,參18:28:19:31,42)。而「對觀福音」所記載的是尼散月十四日,即禮拜五的逾越節晚餐。

第二、若望記載的不是逾越節晚餐,其中也沒提到「酒」和「無酵餅」的內容。事實上,按照若望的記載,在猶太人傳統宰殺逾越節羔羊時,耶穌就死於十字架上了(18:28;19:14,31)。

第三、若望之所以記載耶穌是死於猶太人,在聖殿宰殺逾越節羔羊之時,是要強調主耶穌是「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1:19),即新約逾越節的羔羊一一祭品。

二、經文背景

在這晚餐中,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他也知道受苦(光榮)的時候到了(12:23;13:1)。然而,就在耶穌榮耀的時辰就要來到時,他仍然謙卑地為宗徒們洗腳,以奴僕的形象展現在大眾面前。洗腳本是巴勒斯坦,招待客人的一種禮節,但平常都是由奴隸們去做(創18:4)。而這裡是耶穌親自給宗徒們洗腳,這實在是—個屈尊就卑的愛德行為,也是門徒們應該效法的榜樣(13:15)。

耶穌給宗徒們洗腳,這段經文的背景,作者雖然沒有明確提到,但如果我們參考路加福音的記載就可以知道,這是在門徒們爭論他們中誰大誰小的背景下(路22:24),耶穌才做出這一行動,以感化宗徒們自私自利的思想。十字架已擺在門徒們面前,可是門徒們還在為地位和聲譽起爭執。

三、經文釋義

(13:1—3)「耶穌知道他離此世歸父的時辰已到」

在福音的前半部分中,耶穌透過神跡和言論,宣告了他要完成的工作,以及當他被「高舉」以後,將要得到的光榮,現在「耶穌的時辰」已經到來了。福音的前半部分是耶穌宣講他要行的,可現在他要實現他所宣告的事。本來世界是耶穌宣講的對象,天主愛這個世界,並派遣他的聖子降生為人,就是為向這個世界啟示他的愛。宣講他的愛,實現他的愛,並以他的愛剷除這世界的罪惡,讓世人與天父和好。現在他要暫時離開這個世界到父那裡去(14:2—3;16:16),也就是要把這個世界帶到父那裡去,讓世界與天父合一(17:14—16,26)。以表明他離開這個世界到父那裡去,是一個合一的行動。表明他的死亡這一事迹,是一個過渡、一個逾越。

「屬於他的人」是指他的門徒。「就愛他們到底」,即為屬於他的人捨棄他的性命。

(13:4—17)耶穌給宗徒們洗腳。洗腳是巴勒斯坦招待客人的一種禮節,由於巴勒斯坦是半沙漠地帶,馬路也不是今日的柏油路,在乾旱的日子路上的灰塵極厚,雨天更是難行。當時的人沒有今日的套鞋,多數人都是赤著腳走路,即使穿鞋也是及其簡單的便鞋。因此每一戶人家,都會在門外擺著大水缸,僕人隨時要為來訪的客人洗腳、擦腳(創18:4)。不過,平常這洗腳禮是由僕人們去做。然而,在耶穌和門徒們這個團體中,並沒有誰是僕人,誰是主人之分。所以耶穌卻做了他們的僕人,做了別人不願意做的事。因此,耶穌給宗徒們洗腳,實在是一個謙卑自下的愛德榜樣。從這事實的本身而言,耶穌這樣做其目的不外是:

第一、向門徒證明他是多麼愛他們,並以謙卑自下的行動表達出來(1)。

第二、預告他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和奉獻(3,8,10—11)。

第三、教導門徒應當彼此謙虛服侍,如何把愛的誡命變成一個愛的具體行動(15,16)。

4節:耶穌「脫下外衣」,和12節耶穌「穿上外衣」,此處如果照原文直譯,就是耶穌「舍掉他的外衣……(耶穌)取回他的外衣」。按照猶太人的思想,外衣象徵一個人的榮耀。所以耶穌的行動表明,他捨棄了原來的身份,即捨棄了自己的光榮,甘願服侍於人。他來到世界上取了奴僕的形體降生成人(斐2:7),現(耶穌的時辰)他又要取回他的光榮(參10:18)。

8節:「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

「洗」與「洗禮」,本來就是基督死亡的象徵,這在其他福音中也有同樣的表達,例如耶穌向載伯德的兒子說:「你們能……受我該受的洗嗎?」等(路12:50)。因此,耶穌在此的行動既是他死亡的象徵,也是聖洗聖事的象徵。

「與我五分」,原文有「屬於我」的意思。有的經本譯為:「與我無關」,或「與我不能共分產業」。但這個詞本身也含有「繼承」的意思(戶18:20:申12:12;14:27)。因此耶穌所說的意思是:我若不洗你,你就不能與我一同進入永生。所以伯多祿明白了這一象徵,便馬上回答說:我願意全身都洗。

10節:耶穌說:「沐浴過的人,已全身清潔」。

「沐浴」一詞的希臘文,在初期教會時常被用來指洗禮而言。這裡意思是說:耶穌的洗滌,與猶太人的洗滌不同,猶太人是禮儀性的洗滌,可以每天舉行,而耶穌的洗禮是象徵性的洗滌,一次就足夠了。

另外,「沐浴過的人,已全身清潔,只需洗腳就夠了,你們原是潔凈的……」。如果從聖洗聖事和修和聖事的角度去理解,更有意義,在洗禮時我們得以潔凈,但跌倒後仍需修和聖事來「洗我們的腳」。

「你們原是潔凈的」,這是指宗徒們已因他的話,而成為潔凈的了(15:3)。但他們中不是所有的人,都接受了天主的聖言,所以耶穌說:「但不都是」。

12—17:本段經文與《馬爾谷福音》10:38—45,有平行之處。「對觀福音」沒有記載,耶穌給宗徒們洗腳,這大概是他們要突出晚餐中的聖體聖事。但在耶穌的言論中,特彆強調了謙虛的重要性。而若望卻以洗腳禮,代替了「最後晚餐」。

15節:「你們也該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這是耶穌給宗徒們的命令,也是以後數章里耶穌臨別贈言的中心內容,在這以後耶穌一再強調「你們要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

如果我們把耶穌的命令放在晚餐中的話,這洗腳禮是在提醒我們:

第一、進餐前(領聖體前)先應潔凈自己;

第二、應把愛的誡命化為行動,彼此服務。誡命不是消極的不做,而應有積極的行動。

耶穌的一個行動,表面看來非常單純,細讀經文之後,卻能發現許多意義,這並不足為奇。在上下文的襯托下,今日教會再讀這段聖經時,洗腳的意義除了表達耶穌的謙遜和對門徒的愛,它更是紀念耶穌的死亡與復活;是聖洗的象徵,服務的榜樣,同時也是聖體聖事的影子——犧牲和奉獻。「你們既知道了這些事,如果實行,便是有福的。」(17)

(13:18—20)在這裡,耶穌一方面強調不忠的恥辱,但另一方面也強調了忠貞的榮耀(20)。在任何一個團體中,出賣朋友的人,的確是最不忠信的。在18節,耶穌引用了聖詠41:10的經文,指出了猶達斯的不忠。聖詠的話代表了東方人的觀點,在東方人的思想里,請客吃飯不但是友誼的象徵,也是忠貞的表現。所以如果你出賣請你吃過飯的人,那便是最大的不忠。

(13:21—30)被出賣的宣告。猶達斯的背叛行為的確令人痛心,但最使耶穌傷心的是,當他聽了耶穌的三番五次的規勸以後,仍然怙惡不悛,我行我素。即使耶穌親自給他洗腳,也沒有感化他的鐵石心腸。

23節:「他門徒中有一個是耶穌所愛的,他那時斜依在耶穌的懷裡」。

這裡第一次見到「愛徒」一語,他在席間最接近耶穌,因此,伯多祿要求他暗問耶穌誰是負賣者。毫無疑問伯多祿在福音內是代表十二人(6:67—69),但愛徒代表誰呢?我們最好不以他代表;宗徒,而是代表門徒;不代表牧者,而是代表羊群。他是最忠信的門徒,所以當他站在十字架下時,可用來作教會內所有門徒的形象(19:25—27),代表所有愛慕基督的門徒。

26—30節:東方人待客最熱情的表現,就是給客人夾菜,這是一個友誼的象徵。耶穌蘸餅給猶達斯,這不僅是友誼的象徵,更是愛心的表現。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耶穌這樣做,門徒們仍然沒有明白。這說明耶穌給門徒們夾菜是習以為常的事了,他現在這樣做,在門徒們看來,沒有什麼不尋常之處。這表明耶穌是多麼愛他的弟子和每一個人,包括出賣他的猶達斯,儘管耶穌這樣愛他,可他仍然沒有被這愛心所感動。

(3:31—32)在此是父子榮耀中的互遞關係。為耶穌而言他的榮耀就是十字架,然而正因為他的榮耀,上主受到榮耀,即借著耶穌的榮耀,上主也榮耀了他自己,同時也榮耀了耶穌。這就是耶穌所說的「現在人子受到了光榮,天主也在人子身上受到了光榮……天主也要在自己內使人子受到光榮。

四、神學深意

1、耶穌給宗徒們洗腳這一行動,表明在這個世界上偉大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做服侍他人的工作。在當今這個社會裡,權利的鬥爭越來越強,而教會也不例外。所以,無論我們自身是什麼身份,都應該想想耶穌在晚餐中的所言所行。「梵谷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路14:11)。「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為首,就當做眾人的奴僕,因為人子不是受人服侍,而是來服侍人,並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谷10:44—45)這是耶穌一再強調的。

2、值得注意的是8節,耶穌向伯多祿所說的話:「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如果只把洗腳視為一項愛德行為,根本無法解釋這句經文的嚴重性。從這節經文看來,耶穌給宗徒們洗腳,還有更深的意義,他給宗徒們洗腳是為了使宗徒們與他有分。這意思是表明他在此的行動,是他在十字架上的預告。在十字架上他用他的血和水洗凈人類罪惡的污穢(若一1:7),天主的羔羊基督要用十字架除免世人的罪。

3、當耶穌給宗徒們洗腳時,他深知被人出賣的時刻到了,也知道誰要出賣他,但他在面對最大悲傷和受人背叛的時候,他仍然心平氣和,不但沒有報復心態,反而以最謙卑,最有愛心的態度來對待他人,耶穌這樣做正是他所說的:「我給你們立了榜樣,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15)

4、以洗腳象徵耶穌的死亡,不只是耶穌的一種自謙自卑的行為,而且也是人類賴以提升,而與天主結合的行為,運行為也就是耶穌以自己的死亡降低自己,以提升我們到達天主的領域。凡接受相信基督死亡與復活的人,即在現世已達到與天父,及他的聖了結合的境界。「凡接受我所派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派遣我來的」。(20)

5、在天主面前我們的選擇只有兩種,一是永生,一是喪亡。猶達斯選擇喪亡,而放棄了永生。因此他前面只有黑暗,也不可能有光明(9:41)。

五、反省與回應

1、耶穌來到我們中間,不是為要求榮譽和尊崇。他懷著謙遜而來,只求將天主的愛揭露給每個人。即使是他將被出賣的那一夜,他最關心的仍是保證門徒得到他的愛。耶穌這樣做的目的是要門徒們彼此相愛,並與他人分享他的愛。

2、耶穌的心恆常如一,「昨天、今天、直到永遠,常是一樣」(希13:8)。在愛內,他邀請我們參與他的筵席;在感恩祭中,我們領受他的體和血。當我們用此神糧時,耶穌來為我們「洗腳」,洗掉我們在世俗的憂苦和勞累,使我們得到真正的安息(瑪11:28;若7:37—38)。他愛我們,並且以愛填滿我們的心靈,使我們有力量,為主內的兄弟姊妹獻上自己最好的一份。(勸耶穌知道若我們要經驗到為他而活的喜樂,我們極需要他的愛。今日,他跪在我們面前,準備洗我們、愛我們、充滿我們的生命,我們是否讓他這樣做?借著感恩祭,他洗我們的腳,使我們皈依父。他堅強我們,軟化我們僵硬的心,並醫治我們。正是天主的愛催促我們走上耶穌的路,在謙卑、憐愛與服務中,與他人分享這無比的大愛。

3、耶穌向伯多祿所說的話:「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其實耶穌這圓滿的犧牲就是無暇的愛,因為它反映聖三內的愛,並邀請我們參與這聖三內愛的共融。當我們讓耶穌服侍我們時,我們就進入這聖三的共融內。然而,我們正如伯多祿,早已習慣了自給自足的生活方式,難於接受耶穌服侍我們。對我們來說,由我們服侍他更容易。但是天主希望從罪惡中拯救我們,帶領我們到他的庇蔭下,我們抗拒耶穌服侍我們,可能是由於我們覺得不堪當,但這正是耶穌來的原因——我們無能力潔凈自己。

4、耶穌對門徒說:「你們既知道了這些事,如果實行,便是有福的。」若我們能接受天主自我給予的愛和服侍人的心,我們便有能力和渴望同樣服侍他人。我們能效法耶穌,向世界表達他的愛和謙遜,這是我們一個極大的祝福,也是他給予我們的特恩;因為我們正如耶穌,同是天父所喜愛的子女。

5、天主的救世計劃是矛盾的,為了能為人的罪而死,全能的天主子降生成人。他的死亡證明了天主的智慧,表達了天主對世界的憐愛。被朋友出賣、被人們侮辱、被領他定罪、被一名懦弱的官員行刑等,耶穌在這一切事上,看到她的光榮和他父的光榮。在被鞭打、吐唾沫、諷刺中,耶穌受到光榮。因為在這一切中,他承行了父的旨意,代替他任性的兄弟姊妹嘗到死亡的滋味。因為他完全的服從,甘願被拋棄和拒絕,承受孤獨,所以,現在他已坐在父的右邊,為世人求情。

第十九節臨別贈言(13:33—17:26)

這個部分的中心主題就是「愛」。「愛」這個字在這個部分里共出現了31次。此外「安慰」與「合一」,也是這個部分的重要辭彙。「安慰」來自耶穌再來的諾言:①借著他復活的顯現(16:16);②借著他所派遣的聖神,帶給他們安慰與扶助(14:16;16:7,13);③借著他末日的再來(14:3,28)。關於「合一」:即門徒們和耶穌生活的合——(葡萄樹的比喻15:1—8),是以聖父與聖子的合一為模範和基礎下的,門徒們的彼此合一(17:11,20—23)。

(13:33—14:31)這一段明顯地是一個特殊的單位,(13:33)「孩子們!」這是講話的開始;(14:30—31)「我不再同你們多談了……起來,我們從這裡走吧!」這顯然結束了這一段。

第二十講:愛的誡命及永生之路(13:33—14:14)

一、經文釋義

這一段話中的主題如「光榮」、「耶穌的離去」等,顯示出這已經是「臨別贈言」的引言了。致告別詞的是超越時空的主耶穌,那已經是獲得光榮的基督,在向日後的基督徒講話。若望在十三至十七章里,收集了新約里的精華是最引人深思的章節。

(一)頒布愛的誡命及預言伯多祿背主(13:33—38)

1、字意

(13:34—35)耶穌給宗徒們的新命令是「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這愛的效果,就是成為他的門徒,這對自己是經驗;但對世界就是見證,因為它見證了基督就是愛。所以,愛是基督徒的標誌。所謂「新命令」,其實這命令並不能算是新的命令,當年在天主頒發給梅瑟的誡命中,就有這樣的話(肋19:18)。但在這裡耶穌補充了一句:「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這命令的確是新的,我們應從耶穌的生活中找出這句話的真正意義。

關於愛的誡命,在此我們要分析兩點:1.這誡命對我們有什麼意義?在舊約里天主在西乃山給以民頒布了誡命,並要求他的子民遵守他的誡命(出20章)。對於天主的新子民耶穌也給了新誡命,但他的誡命不是十條,而只有一條:即「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舊約子民遵守天主的誡命,對天下萬民是個見證(申4:5—8;肋18:4);同樣,新子民彼此相愛對世界也是見證,因為誰遵守基督的命令,誰就會被人們認出他是基督徒(13:35;15:27)。至於「新(愛)的命令」,「新」那是因為舊的誡命已被廢除(耶31:31—34)。

稱之為「愛」的命令,是因為這誡命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基督以他的言行刻在我們心靈上(申6:4—5;肋19:18;格後3:3,6;若一2:7—8;若5:46;羅2:15)。這裡作者所用的「愛」字,希臘文是agape。

「愛」在希臘文中有多種意義,希臘文中表達愛的字也很多。這agape是指敬愛、誠心的愛、聖愛、專一的愛等。Agape這個字,在希臘文里不常用,而是基督徒常用的一個字,它所指的是一種特殊的愛,一種不折不撓的仁愛。若望神學裡的「愛」字,是為表達天主的行動,因為在他的思想里,天主本身就是愛(若一4:7—5:4)。

2、耶穌如何愛了他的門徒?

第一、耶穌對門徒的愛是「無私的愛」。人的愛如果沒有天主愛的參與,多少都有一些私心雜念,並且無意中考慮到自己的利益而帶有條件,因此,往往都缺少一份真誠。而基督不是這樣,他是百分之百,並毫無保留地愛了我們每一個人。

第二、耶穌對門徒的愛是「犧牲的愛」,並且「愛他們到底」(13:1)。同樣,他愛我們也沒有限制,並為了愛我們而付出的自己的生命,倘若我們向耶穌要求愛,他永遠也不會嫌多。

第三、耶穌對門徒的愛是「寬仁的愛」:即他了解我們,接納我們並寬恕我們。在我們還沒有祈禱的時候,他就知道我們的需要(瑪6:8);在我們還不知道怎樣祈禱的時候,而他已為我們轉求了(羅8:26—27)。並且「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羅5:8)。第四、耶穌對門徒的愛是「神聖的愛」,在他的愛中我們獲得了罪赦,得到了凈化,成為聖潔無暇的(弗1:4;哥1:22)。

然而,當我們明白了誡命的意義,又按照誡命以基督愛我們的愛去實行時,的確我們就是基督的門徒了。因此,愛是基督徒的標記,誰沒有愛誰就不是基督徒,天主也不在他內,因為天主就是愛。

(36—38)預言伯多祿背主。猶達斯和伯多祿都是背叛過主的人,但二者的性質是截然不同的。猶達斯的出賣是有計謀的,他是蓄意要出賣耶穌;而伯多祿背叛耶穌是出自人性的軟弱,但他心裡是絕對愛耶穌的(21:15—17)。一個人明知他所做的事不對仍舊去做,和一個人一時糊塗、軟弱、激動,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不對,這二者之間的倫理性質是有很大差別的。對於猶達斯,耶穌很失望地說:「出賣人子的那人是有禍的!那人若沒有生,為他更好」(瑪26:24)。但伯多祿不一樣,耶穌知道他的軟弱,了解他的愛心,知道他不至於喪失信德。他不但知道他的過去,也知道他的未來。因此,在他沒有背叛之前,耶穌已為他祈禱了(路22:32)。所以,天主審判一個人不看他的外表,但看他的內心。凡不是出自故意的行為,天主都會一一接納,就像他接納背叛過他的伯多祿一樣(21:15—17)。

3、深意

(1)「孩子們!我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不多了……」。這「臨別贈言」,是耶穌愛宗徒的一片真情的自然流露,就像一位慈父在逝世前,給自己的兒女所留下的最寶貴的遺訓,其目的是要人信仰、翕合、追隨基督。「孩子們!」這是多麼充滿慈父疼愛兒女的,一種甜蜜、親愛的稱呼。耶穌在他復活後,顯現給宗徒時,也常這樣稱呼他們(21:5)。耶穌的愛徒也效法師傅,常用這種甜蜜的稱呼「孩子們」,來稱呼他的信徒。

(2)所謂「新命令」,是因為從前愛人是為了自己,而現在愛人,是為了愛耶穌並效法耶穌去愛一總的人。我們要以耶穌舍己的愛去愛他人,使未信仰的人認識基督,並使信友堅強。如果我們彼此相愛,別人就會在我們身上認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福音就是如此簡單,它宣揚的是能改變世人的愛,由聖神傾注入人心的,也是天主的愛。當我們為他人捨身時,天主的愛就在我們之間真正流露著。當我們在祈禱、讀經、領受主的體血時,我們更能深切體會天主的愛。

(3)耶穌以他的生活和死亡,給了這誡命的新意義。他完完全全地為他人生活,最後還犧牲了自己的生命,好讓所有的人都能從罪惡中得救。耶穌自己就是這新誡命,他就是那最完美的愛。然而,我們都是不完美的人,又怎麼可能遵守這誡命,像耶穌愛我們一樣去愛別人呢?讓我們祈求他幫助我們克服自私,使我們能盡一切力量,去像他一樣地去愛每一個人。

(4)「你們該彼此相愛」,耶穌吩咐我們要毫無保留地彼此相愛,正如他愛了我們。接受耶穌的愛會使我們得到力量,並將此愛完全地給予其他人,我們也因此成為聖神的同工,履行將世界帶領到耶穌跟前的使命。在我們分享這神聖的愛的同時,我們正在擴展屬神的生命,把救恩的喜訊傳揚開去。

(5)我們是天主的兒女,天主對我們的愛超乎想像:「上主富於仁愛寬恕」(詠103:8)。他許諾「拭去我們眼上的一切淚痕」(默21:4)。我們還要求什麼?有甚麼能與天主的愛,如滔滔流水滾進我們的心中相比?門徒深切感受此愛,所以投入宣講耶穌的福音中,直到為人的得救放下自己的生命。如此的愛才能顯示出我們天主子女的身份,這身份並非我們的好大喜功,在社會上的崇高地位和突出的表現。相反,若我們能以聖神傾注在我們內的愛,去彼此相愛,這樣我去彼此相愛,這樣我們才更肖似基督。

(二)耶穌啟示她是通往的道路(14:1—14)

1、字意

(14:1—14)耶穌說明自己是使信徒到達父的道路。

1—3節:此時耶穌正式開始他的臨別贈言,首先他安慰宗徒們,不要因為他就要離開他們而心煩意亂,因為耶穌先他們而去的原因,不是捨棄他們,而是要去給他們準備地方。宗徒都沒有明白耶穌的意思,他們以為耶穌要去一個很遙遠的地方,而沒有想到耶穌所說的,是指他經過死亡到達他父那裡去。耶穌回歸父家是為了他個人的成就,而是為我們大家開啟一條回歸父家的道路,這家並非高高在上,而是在基督的生命里。

2節:「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住處」,原文是monai,含有「豪宅」和「大廈」之意。猶太人把天堂上的福氣分為很多等級,給與在世良善、忠誠適度不同的人。就像今日飯店有許多不同等級的房間一樣,而monais是指最高級別的住所。

在此耶穌的意思是說,因著他在天主那裡,也有我們的一席之地。但這並非一塊屬於自己的具體地方,它只象徵一處天主完全臨在的住所。這住所就是我們的心靈(17),天主臨在我們心靈中,我們也要以心靈去朝拜他(4:24)。

耶穌說:「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其實耶穌去原是為我們派遣聖神,讓我們每個人都成為聖神的宮殿,成為天主的住所(格前3:16—17;6:19—20;格後6:16),這樣天主在我們內,我們也在天主內(迦2:20)。

「我必再來接你們……去」:此處「再來」,作者用的是現在時,即「將……來到」。而「接」用的是將來時,很明顯是指耶穌復活而言。意思是說:我馬上就會到你們中間,引導你們將來到達天鄉(得前4:17)。

4—11節:重點在於「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原文中「道路」與「真理」和「生命」,有直接的連帶關係,也就是說:這道路是真理與生命的道路,只有經過這道路才能到達真理與生命之源的父那裡。真理與生命,也是若望敘述耶穌的重要主題,這兩個字在福音中常常出現,」在若望書信里也多次出現。

《若望福音》中,最著名的段落之一,就是耶穌宣布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14:6)。事實上,他宣布自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時,是把舊約的啟示聯繫在他帶來的新啟示的滿全中,這個啟示通過聖事而在教會中實施。在舊約里,以色列承擔了三項職務:即君王、先知和司祭。作為君王是要履行天主的道路,使以色列能在正確的秩序中生活;先知的職務就是要宣布天主的真理;而司祭則要讓百姓。1f]活在天主的生命內。當然由於人的罪惡,這些職務在舊約中都未能完全履行,君王、先知和司祭都受制於罪惡,但他們卻使不完美的舊約,透過耶穌得以滿全,他是新約的完美體現。值得注意的是,教會總是堅信洗禮,給了我們基督的君王、先知和司祭的職務,分享了耶穌的使命。這個有關聖洗的意義和能力,在若14章中展示得更加透徹。

(1)耶穌是道路:在希伯來文里,「罪」這個字,叫「越軌」(英文譯為lead)。猶太人深知人必須在上主的道路上行走,否則就是犯罪(申5:32—33;31:29;依30:21;35:8)。然而耶穌就是這條路,並且是耶穌以他的身體和生命開創的,為此福音一開始就說:生命和真理蘊藏在聖言里(1:4,14,17)。所以,凡不是在基督內的生活,就是越軌的生活。

(2)耶穌是真理:舊約中雅威是以民的真理:「上主,求你教訓我你的途徑(道),我必照你的真理去行」(詠86:11),「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常遵照你的真理」(詠26:3)。耶穌說:「我就是真理」,這真理不但是道德的完美,而且他本身就是真理,他來自真理(7,9),他的一切言行也都是為了真理(18:37)。

(3)耶穌是生命:生命是人們常探索的對象,人們尋找生命,不是在追求有關生命的知識,而是在尋找生命的價值,使生命顯得更有意義。然而,耶穌的到來的確給人類帶來了生命,因為他來就是為叫我們「獲得生命,且獲得更豐富的生命」(10:10)。這生命不僅是愛的生命,而且是永恆的生命。

10—11節:耶穌再一次提出他的言語和行動可為他作證:「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我自己講的;而是住在我內的父,作他自己的事業……你們至少要因那些事業而相信」。

12—14節:這段經文是耶穌給我們的一切許諾的中心:第一、他許諾我們要作他所做的事業,甚至更大的事業;第二、他許諾我們因他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或者向他求什麼,他都會賜給我們。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二者都有一個條件,就是奉他的名和做他的事。也就是說以他的思想去祈禱,以他的愛去實踐,這樣我們無論做什麼,求什麼,他都會幫助我們,賜予我們。

「更大的事」不外兩點:第一、引導世人信從基督歸向天父;第二、賴聖神的德能繼續耶穌的事業,實現天主的救恩計劃,把福音傳給普世萬民。

2、深意

(1)門徒們一心希望耶穌以世俗的方式建立他的神國,而他們所期待的就是那一刻,那時他們就可享受榮華富貴,享受權利和地位。然而,耶穌告訴他們:「我是道路」,而他的道路卻是通往十字架的苦路。可這道理門徒並不明了,因而儘力躲避。生活中,我們常常對我們所走的路,也不大注意。我們認為道路的存在是那麼理所當然,只有崎嶇不平時,我們才會留心注意,而其它時候我們則是一味趕路。為什麼會這樣呢?原因可能有兩點:

第一、我們的旅行和「路」已是密不可分了,行路人與平坦寬闊的道路,二者的關係是如此和諧,已渾然成為一體。

第二、則是路上有太多的事物吸引了我們的視線,截走了我們的注意力。或許這就是

福音中門徒們的情形。

(2)耶穌一定很失望,因為門徒已同他相處了這麼多年,竟不明白他真正的使命是愛、是服務、是關注他人;而不是建立個人的榮耀、權力和財富。然而耶穌並不因為他們的不了解,而放棄他們。相反,耶穌更耐心地帶領門徒走向真理,並囑咐他們:「你們若認識我,就認識了道路;你們若認識我,就必然認識我父」。這些話只有在耶穌復活後,宗徒們才明白其真正的意義,並獲得希望和喜樂;同樣,我們要明白耶穌的話,也除非在他內真正復活,否則,我們也不能真正知道他的道路,並認識父,如同多默和斐理伯一樣(5,8)。

(3)耶穌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①道路:意思是說他是通往天父的必經之路,他降生成人就是為讓我們在他身上認出父采,他又以他的言行和生命,給我們鋪平了一條通往永生的路。這路不是一系列的規則條例,也不是一連串應遵守的規矩和誡命,或者一套教條式的理論;而是耶穌本人,他自己就是到父那裡去的路,也是引人進入永生的路(10:9;14:6)。

②真理:這真理不是觀念,而是他本身,因為他有來自父的工作(神跡)和經典為他作證(5:36,40,46;6:68;8:18;18:37)。他又以十字架顯示了他的真理,經過十字架和死亡,我們就會找到真理。

③生命:這生命不是現世暫時的生命,而是永生。耶穌自己就是來自永生,他來也是為

叫我們「獲得生命,且獲得更豐富的生命」(10:10),凡是信仰他的都能獲得永生(17:3),這永生就是認識那相信他的人與天主結合的愛(17:3),通過愛我們到達永恆的生命。

(4)《若望福音》中的「生命」,就是指的人與大主的關係,這關係是一個新選民的關係(44),也是我們對基督的信仰和服從,(10:45;13:17,20),以及彼此相愛的關係(13:34—35)。這新關係只有借著基督才能達成,離開他沒有人能進入這關係中(13:5—6)。也就是說,沒有耶穌我們只是存在,而不是生命。從「生命」到「永生」(10:15—18),只能來自對基督的信仰(17:2—3),聖言成為血肉(1:14),就是為了讓血肉之人成為聖言。從「生命」到「永生」,也只在於人的一個意願和選擇,信從耶穌就能獲得永生,並分享他的生命,否則就是選擇了死亡。

3、反省與回應

(1)「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耶穌以她的生活和死亡,給了這誡命的新意義,他完全地為了愛人類,而捨棄了自己的生命,好讓所有的人都從罪惡中得救。耶穌自己就是這新誡命,他就是那最完美的愛。但我們不是完美的人,我們又怎麼可能遵守這誡命,像耶穌愛我們一樣去愛別人呢?我們確實不能,至少只靠自己的力量是做不到的。但由於我們經過洗禮而成為基督的門徒,並進入基督的生命中與基督結合,如此我們自己做不到的,他會為我們而做。並且他會幫助我們克服我們的自私,使我們能盡一切力量去像他一樣地去愛每一個人。最後,當我們塵世的生命結束時,耶穌會親自接我們前去,到那時,他會繼續塑造我們,使我們臻於完美。

(2)「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耶穌是道路,他是天人之間的唯一中保,是通往天國走向天父的惟一之路。我們每人都有生活迷惘、前途茫茫、心煩意亂的時候,耶穌邀請我們相信他、跟隨他,他的道路使我們得到真理並獲得生命;他是真理,因為他宣講的是真理,活出的是真理,他本身就是真理:他是生命,他的降生本身就是帶給我們生命的福音,因為槍來自永恆,且擁有永恆的生命。他來就是「為叫我們獲得生命,且獲得更豐富的生命」。(若10:10b)

第二十一講:耶穌預許護慰者的到來(14:15—31)

一、內容分析

耶穌許諾聖神,借著聖神父和子居住在信者心中。按照耶穌的教訓必須用愛來接受恩寵,並以愛來生活。換言之,只有活於愛中,並承行天父的旨意,方能領受聖神,因為聖神產生於愛,是父與子在無窮之愛中共發的。如果從聖三論的角度去看這段福音,(14:15—31)可視為論及天主三位一體的部分。15—17是論及聖神,即耶穌所說的:「我也要求父,他必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18—22是耶穌論及自己:「到那一天,你們便知道我在我父內,你們在我內,我也在你們內」;23—24是關於父:「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25—31是結論。作者在此是要表達,我們只要遵守耶穌的命令,借著愛的生活進入天主聖三的生命里,並生活在聖三內,天主三位一體中的每二位也將來臨,並住在我們內。

二、經文釋義

(14:15—17)有關護慰者言論:耶穌就要離開他們了,但他還有許多的話要向宗徒們告白,有許多的事情要向他們囑咐。他許給他們要做更大事業的特權,也許給他們祈禱的效果,尤其是因耶穌的名,無論求什麼都會得到。現仁他又許下一位護慰者,要與他們同行,引導他們永遠與他同在(17)。

15節:「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

在《若望福音》中,「遵守我的命令」一詞,不只是表達外在行為上遵守的誡命;而是以整個的生命相信並愛耶穌,與他結合。事實上,愛耶穌的具體表現就是遵守他的誡命,遵守他的誡命也正是接受聖神的條件(16)。愛不是純理論的,也不是一種感官的幻覺,更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一條源於基督的命令,一個發自內心的基督之愛的行動。

16—17:「護慰者」(parakletos)一詞:第一、指真理之神。此字的原文很難翻譯,本是指「請來幫忙的人」,或「召喚來的施救者」的意思。這個字在希臘文里,常被用為一個法律上的詞句。在法庭上是指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如在法庭以外的情況下,這個字可解釋為安慰者、教導者和鼓勵者。新約中稱聖神為「護慰者」的只有若望,除了在福音中14—16章出現過,書信中也出現過一次,不過書信中的「護慰者」,從經文的上下文來看,明顯是指耶穌的(若一2:1)。第二、若望所—用的「護慰者」(parakletos)一詞,是一個來自動詞(parakleo)的形態動詞,有一個被動的含義:「被懇求者」,與拉丁文的「advocatus」(陪審員、辯護)很相似。此詞含義豐富:有護慰者、調節智、安慰者、謀士者、助佑者和辯護者;也有「代求者」或「中保」的意思。第三、護慰者就是一位特別的助手,是辯護者、顧問和謀士。

值得注意的是在16—17節中,「護慰者」一詞,作者沒有講明他的作用,也沒有提到任何固定的功能。在第二段有關護慰者的言論中,作者寫明了他的功能,是「教訓」和「使……想起……一切」(14:26)。在第三段有關護慰者的言論中,作者提出了一個新的功能,即「為耶穌作證」(15:26—27)。但在第四段有關護慰者的言論中,作者又把他描寫為「判官」和「證人」之類的角色(16:8—11原文含有「辯護人」之意)。第五段有關護慰者的言論中,作者重點講明了他與教會團體的關係,他要引導教會在真理中繼續耶穌的工作,與教會同在直到基督再來(16:12—15)。

總之,「護慰者」的主要功能,就是教訓、提醒、引導人進入真理的神。同時也要揭示、加深基督啟示的真理,他是真理的捍衛者,也是荒謬的指正者。耶穌派遣護慰者來是為幫助宗徒們,堅固他們的信心,教導他們生活在正確的道路上(26),在困境中安慰他們(18)。在患難的時候堅強他們,為他們代禱(羅8:26—27),並與他們同在(17),親自引導他們繼續基督的事業,並且要做更大的事業(12)。

16節:耶穌說:我要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另一位」,原文:allos(還有,不同的,另一個),意思是「同類的另一個」,而非eteros(另一個),即「異類中的另一個」。這意思是說:耶穌本身就是護慰者(若一2:1),是第一個來幫助我們的。這位護慰者與基督同出一源,他來是繼續耶穌在世上所做的工作。耶穌許下不會撇下門徒做孤兒(18),要派遣另一位護慰者來,使我們在困難中有所依恃。聖神會引導我們做應當做的事,並明白真理,依真理而行(14:26;16:13)。

17節:稱聖神為「真理之神」:第一、他要講明真理,揭露謊言(16:8);第二、他要引導人們進入一切真理(16:13)。我們無論在任何時代有了聖神的幫助,就能很好地了解並注釋天主的聖言。

(14:18—22)在此耶穌以慈父的心腸安慰了宗徒們,使他們不要難過,因為耶穌不會留下他們為孤兒,他還要回到他們中間與他們在一起(18—19)。此處耶穌所指的與宗徒們同在,已不再是他生活時的那種方式,而是指他神性的生命與他們同在。因為即使耶穌復活後,他顯現給宗徒們,宗徒們看見他並與他在一起,可那時的同在與傳教生活時的同在,畢竟是有區別了。

「留下」一詞,有留下「遺產」或「遺贈」的意思。耶穌的最大遺產就是「我的平安」(14:27)。耶穌留下的贈言就是「愛的贈言」,誰有愛,誰就擁有繼承權,並在愛中生活。

(14:23—24)真愛在於實踐:在此耶穌重申他愛的命令,因為愛是一切的基礎。天主借著基督愛我們,同樣,我們也要借著基督愛天主;並且人與人之間也借著基督的愛彼此相愛。這就是基督的命令,也是他一再強調的意義。

(14:25—26)再一次強調護慰者:此處耶穌解釋了聖神的功能有:第一、給我們講解有關基督的事;第二、他要教訓我們(有關基督的)一切;第三、他要使我們想起(有關基督的)一切。

在這一段話的一開始,耶穌說:「我還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這一方面是提醒門徒,他不久就要離開:但另一方面,也是預備聖神要來的工作:就是「他必要教訓你們一切,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這裡表明聖神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導。

在26節中,第一次明確地把護慰者與聖神相連,指出兩個名字是指同一天主的第三位

(14:27—31)「我把平安留給你們……」。此處「平安」,不是猶太人生活牛常用的禮節性的問候語「shalom」(指無戰爭狀況),而是真正有效的平安,是來自天上、來自基督生命的平安。這平安不是世界可以給予的,但也不是世界可以奪走的平安。

28節:「父比我大」,這句經文有多重意義:第一、從基督人性生命而言:當他還沒有經過死亡與復活的時候,他的人性與我一樣,只是沒有罪過(參希4:15),因此父比他大;第二、從基督的天主性而言:他與父本是無大小、先後之別,但他對父的關係卻是奧秘而從屬的關係,就如子對父的關係一樣(5:19—20):

31節:「起來,我們從這裡走吧!」此處可以從不同的角度看出不同的意義:

第一、從字面而言:是指他們起程前往克德龍溪對岸去(18:1)。

第二、但從上下文的經文來看,此處耶穌好象是說:我們就從這裡(愛)開始行動吧!「父怎樣命令我,我就照樣去行」(31),「我給你們立了榜樣,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13:15)。「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便存在我的愛內,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而存在他的愛內一樣」(15:10)。

第三、「起來,我們走吧!」此時「耶穌的時辰」已到(13:1,31),他要起程走向十字架,回到父的光榮中去。同時他又是我們的道路(14:6),他邀請我們要同他一起,走完這最後的里程,而進入新的境界(14:3)。

三、神學深意

1、「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那不愛我的,就不遵守我的話」。穌的這句話,非常清楚地說明了獻身於耶穌的人應有的特徵,即意遵守、服從他的話。今天的信徒對於教會的道德觀和教會的訓導,普遍抱著一種態度,那就是只挑選自己願意相信和願意接受的來遵守。前任教宗在他所發表的通諭《生命的福音》和《真理的光輝》中,再三地反覆強調耶穌的這句話。如果我們自認愛耶穌,就應該服從他,遵守教會的教導。

2、凡遵守耶穌話的人,會得到一項賞報。因為耶穌許諾了,他要為我們預備一個地方,並要接我們到他那裡去。也就是說:凡遵守耶穌話的人,就是生活在基督內,基督也在他內。想到天主住在我們內,想到耶穌揀選了我們做他的住所,怎不令我們生出敬畏之心,而謹言慎行呢?天主與我們同在,我們又如何表達出天主居住在我們內呢?當耶穌以我們的內心作為他的住所時,這住所會是怎樣的呢?應該有怎樣的特色?事實上,耶穌住在我們內的最大特色,就是擁有真正的平安(14:27)。哪裡有基督,那裡就有平安;哪裡沒有基督,那裡就不會有真平安。基督的真平安就是一種深刻的幸福感,是來自當我們遵守了耶穌的話,並過善良而有愛心的生活時,所體驗到的幸福感。這平安不是來自世界,而是來自內心,是我們的服從和忠信所結的果實。

3、(15—17)耶穌在這一段中要求我們:第一、應遵守他的話,默想他的話,並以行動實踐他的話。第二、應隨從聖神的指引,按真理行事。第三、在基督內做好我們該做的事,每一件事都以一份責任、一份愛心、一份結果地把它做好。

4、耶穌賜給了我們一條新命令,這命令不是借文字寫成的條條框框,而是以基督的生命和寶血釀成的愛的誡命。同樣,一個完善而屬於基督的教會,也不是一些由文字而來的教條法規,或一系列的誡命和規章約束自己:而是由基督而來的福音,和因福音生活而產生的愛。文字是死的,由文字寫成的誡命同樣也是死的(格後3:3,6),惟有基督啟示的福音才是生活的。因為基督的啟示是直接來自天父,而天主是生活的天主(路20:38;格前15:45:谷12:27;瑪22:32)。

5、俗話說:「有其父,必有其子」。父母和子女之間在儀態、說話,甚至步伐都可能很相似,這是受他們經常接觸和親密關係所影響。我們與天主的關係也一樣,我們與他接觸的越多,就越會相似他。讓我們憑著我們內的復活力量,向聖神祈求使我們更肖似基督。

6、「我把平安留給你們」,這是耶穌給宗徒們,也是給我們留下的恩惠和禮物。沒有和平的人便不會有幸福,所以換句話說,耶穌將真正的和平,真正的幸福留給了他的門徒。世上曾有多少革命家、政治家和偉人,在謀求自己權利的時候,都大言不慚地給人們預許和平、保證幸福。但是政權在握之後,國家社會不但沒有和平,反而更是混亂:人民不但沒有幸福,反而更是苦上加苦。但耶穌卻不然,他是既許必踐,有求必應的天主(14:13—14)。並且在我們還沒有祈禱,或者還不知道怎樣祈禱的時候,他已替我們祈禱了,並賜給我們所需要的(瑪6:8;羅8:26—27)。

四、反省與回應

1、「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耶穌的這句話,非常清楚地說明了獻身於耶穌的人應有的特徵:就是願意遵守、服從他的話。

2、「誰愛我,我父也必愛他,我也要愛他」。主耶穌,你的給了我莫大的安慰。過去我曾懷疑過你對我個人的愛,但現在可以確信了,因為你親自告訴了我「誰愛我,我父也必愛他,也要愛他」。主,你知道我是愛你的,我今天原意再次向你表達:「我愛你!」今後我也要常記得對你說:「耶穌,我愛你!」

3、「我把平安留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們都意追求平安、渴望平安。我們也都知道一個平安和諧的家庭,一個多麼溫馨美滿的家庭。但基督的平安究竟是什麼樣的呢?那是一種深刻的幸福感,是當我們知道已盡所能遵守了天主話,過著善良而有愛心的生活時,所體驗到的幸福感。這平安不是自外在,而是來自內心,是我們的服蛔忠信所結的果實。

第二十二講:耶穌與門徒的關係(15:1—17)

這部分的內容仍是繼續前面愛的主題(15:12—17),但有部分內容與前面有些衝突(對照16:5和13:36)及重複(16:33)。這可能因為這資料是來自另一源流,後來由編輯者加上而造成的。

一、經文背景

葡萄園的比喻在舊約中有很多經文談及,例如(依5:1—7;27:2—6)說以色列就是葡萄園,同樣厄則克耳先知,也把以色列與葡萄園聯繫在一起(15:1—6;17:5—10)。(則15)尤其相似(若15),(則15)強調葡萄樹的枝條有一種僅有的用途,就是長出葡萄,植物上的其它木材別無它用。枝條所能夠作出貢獻的,都來自扶持它們的葡萄樹本身,又如耶穌所說:「離了我,你們什麼也不能做」(若15:5)。厄則克耳和耶穌都表達出,葡萄樹的用途就在於其收成,除此之外只有當柴火燒掉。收成依賴信仰,信仰可確保收成。

二、經文釋義

(15:1—17)葡萄樹的比喻在聖經中,特別是先知的作品裡是一個常見的話題,他們常把以色列用葡萄樹作比較。先知用象徵性的語言說天主悉心栽種葡萄,但葡萄變壞,最後被人踐踏。「我種植你時,原是精選的葡萄,純粹的真種子,你怎麼竟給我變了壞樹,成了野葡萄?」(耶2:21)然而,葡萄樹的比喻,在《若望福音》里所含的意義,遠超過先知們所用以表達的。在《若望福音》里,這比喻表明信仰耶穌的人,與耶穌形成了一個生活的有機體,即信友與耶穌生活在同一個生命里。

1節:「我是真葡萄樹」:葡萄樹在舊約中常是天主選民的象徵(依5:1—7:則15:1—8;19:10—14;耶2:21;12:10;歐10:1;詠80:5—15等)。在此耶穌強調他是一棵葡萄樹,無論他有無枝條,他仍是一棵獨立自生長的葡萄樹。但葡萄枝就不一樣,它離開了葡萄樹就不能生活,更不能結出美好的果實。這就是宗徒(信徒)與耶穌的關係,同耶穌在一起便能結出永生的果實,否則便乾枯而被投入火中焚燒。因此,所有信仰他的人只有以信和愛與他結為一體,才可得到真正的生命。

「真葡萄樹」的「真」字,在希臘文里是「純」的意思。此字能有兩種意思:第一、是指事實或真實的,與想像和假的相對,是純真的;第二、是指一個完全真實而屬神的領域,這個領域與世界領域相對。在舊約中葡萄樹是象徵天主的選民,但在先知的宣講中,這選民已是敗壞的葡萄樹了(耶2:21)。所以耶穌說:「我是真葡萄樹」,這「真葡萄樹」,就是指的一個嶄新的教會(宗9:4—5),一個全新的領域,她別於舊約的選民團體。這教會不是一件事物,也不只是一個由人形成的機構,而是與耶穌親密結合的人間社團,無論誰加入這個團體,就是這葡萄樹上的樹枝,教會的成員。我們的工作是與葡萄樹保持聯繫,從基督那裡吸取養分。耶穌應許父是園丁,他會親自照顧葡萄樹,使它能開花結果。

(2—5)此處耶穌講到兩種枝條:即結果實的和不結果實的。如果因為不修剪,讓不結果實的樹枝長得太茂盛,就會耗去過多的養分,最後連結果實的枝條也結不出果實,因此園丁必須剪掉不結果實的枝條。即使對結果實的枝條,為了結得更多,一年也要修剪兩次。

究竟誰是不結果實的呢?不結果實的可能是以下兩種人:

第一、指猶太人,他們原是上主的葡萄樹枝,正如歷代先知所指責的他們遠離了天主。當耶穌來到他們中間,他們不但不接納他,反而迫害了他,因此他們成為枯萎無用的枝條。

第二、指部分基督徒,他們曾經信從了耶穌,但他們的生活和心靈卻沒有真正皈依基督,他們懂得許多道理,但就是不見行動。因此這樣的基督徒就是不結果實的枝條,是沒有用的只有投入火中焚燒而已。這對今日的我們更值得注意:我們原本是野橄欖枝,是天主將那原有的不信的樹枝折下來,將我們嫁接在家橄欖樹上的,是樹桿托著我們。然而,天主既然沒有憐惜那些原有的樹枝,將來也許不憐惜你(羅11:16—24)。因此,我們決不可心高氣傲,反而更應珍惜踐行。

5節:「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條」:這話無論是耶穌說的或是出於若望的口,都將「那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的,他就結許多的果實」的抽象情境描繪出來了。枝條是連接在葡萄樹上的,從而得到滋潤使它得以開花和成長。門徒們也同樣是連接在主內,並通過這種聯繫使之靈性活潑和結實:「正如枝條若不留在葡萄樹上,憑自己不能結實;你們若不住在我內,也一無所能」(若15:4)。枝條自己並沒有生命,只有連接著葡萄樹方能維持生命,那生命是依附著葡萄樹而宋的,同一的樹液流動在各個枝條中。葡萄樹和枝條結出相同的果實,兩者是分割不了的,象徵著耶穌與門徒們之間的聯繫:「你們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你們內」(若15:4)。如果葡萄樹與枝條都被同一的樹液所滋潤,它們之間的聯繫亦來自彼此的交融。在愛內共融的要求也源於此生命的共融:「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若15:12)。那是一份強烈、合一和無界限的愛,耶穌就是把它與自己的苦難聖死連接起來,以救贖他的「朋友」,即那些相信她的門徒:「人若為自己的朋友舍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若15:13)。

若望在此敘述這葡萄樹的比喻,也反映了當時教會團體的情況,在一世紀末二世紀初的時候,教會團體中產生了兩個對立的團體,一是從猶太教皈依而來的猶太基督徒;一是由外邦人(撒瑪黎雅人)歸化的基督徒。但由於宗教和民族的背景不同,因而由外邦人歸化的基督徒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宗6:1),甚至被猶太基督徒趕出會堂,因而受到非基督徒的攻擊和迫害。因此,若望寫此福音而勸導他們,希望可以得到和解。

6—10節:耶穌說:「那住在他內的就結許多的果實。」「結果實」就是耶穌所說的,結出愛的果實(8)。當基督徒在地上實行基督愛的命令的時候,所表達的愛就是天主的愛,這愛是父與子、以及子對他的門徒所流露的愛(9)。因此,這愛的果實保祿宗徒稱之為聖神的果實:即「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和節制」(迦5:22—23;弗5:9;希12:11)。

6—7節:耶穌直言說人必須「住在」或「存留」在他內(若15:6)。救恩等於呼吸,不可能只是出生時呼吸一次,而是每時每刻的繼續。基督徒與基督之間的關係,是一種生命的延續,直至永恆。

耶穌再三地強調必須「住在」他內。他在(若6:56)已表明:「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聖體奧跡的教會,從聖體聖事中獲得生命,耶穌借著自己的體血傾流出他的生命來,好像枝條從葡萄樹中獲得生命一樣,只要切斷那聯繫,枝條即會死亡。

10節:「存在」,有的譯為「常在」。原文是指「住」或「留」(常在裡面、固定、持續不變),譯為「常在」較合乎原文。在原文里,這詞的意思多指停留在一個安排好的地方。若望在他的福音中共用了39次,本章就用了12次,它表達了信徒與基督的關係。所以耶穌說:「誰若不住在我內,便彷彿枝條,丟在外面而於枯了……」

11節:「我對你們講論了這些事,為使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內,使你們的喜樂圓滿無缺」

關於喜樂:耶穌之所以對父忠誠,是因為他享受與父結合的喜樂;同樣,耶穌的門徒如果服從耶穌,也要享受同樣的喜樂。所以這喜樂來自兩個方面:一是來自遵守基督愛的命命;一是來自父、子及聖神通傳的愛的生命(關係)。我們愛耶穌,天父就愛我們,愛與愛相互相應。

12—17節:朋友的關係:「為朋友舍掉性命」,「朋友」按原文譯為「心愛的」更為確切。「愛」是舍,舍的最高點——捨命。在這個世界上若有人為自己的朋友捨棄性命,這算是最大的愛情了,因為根本沒有人肯為自己的仇人捨棄生命的。但是耶穌不但為朋友捨棄,而且也為自己的仇人捨棄了性命,所以耶穌對人的愛情可以說是無以復加了。然而,耶穌在這裡說:「為朋友捨命」,不是把愛的範圍縮小,而是說基督徒的彼此相愛,應具有特殊的性質。因為耶穌說過:「要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你們又做了什麼特別的呢?外邦人不是也這樣做嗎?」(瑪5:44,46—47;路6:27—36)。所以這愛是遠超乎情愛,它的本質就是甘願服從父的意願,而且服從至死,因此「我們之所以認識了愛,是因為那一位為我們捨棄了生命」(若一3:16;若15:13)。

此處的「性命」有「命」或「生命之氣」的意思,不直接等於「生命」。前者是指一般活著的性命(屬血氣的),而後者則是永恆的生命(屬神的,格前2:13—14)。

「我的命令」:前面耶穌說是「新的命令」,這裡耶穌說是「我的命令」,耶穌的命令意思是:第一、這是他自己頒布的命令(13:34);第二、是他門徒的標記(13:35);第三、是耶穌以他生命開闢並使人走向天父的捷徑(15:9—10)。

14節:「你們如果實行我所命令你們的,你們就是我的朋友」這正是10節所說的:「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便存在我的愛內」。朋友是以愛連繫的,愛的最好的表達就是遵守諾言(遵守命令)、實踐諾言(實行命令)。在此耶穌意在說明他的愛是為朋友捨命的愛,門徒就是他的朋友,因此他們彼此之間也應這樣相愛。

15節:「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

在耶穌的時代奴隸制度盛行天下,奴隸被視為牛馬豬狗不如,生殺之權完全操在主人之手。其實耶穌從來就沒有以主人的身份對待過門徒,而是以朋友相待,甚至以僕人的身份去為宗徒們服務,為我們立下了愛人的榜樣(13:15)。

成為耶穌的朋友是何等的光榮!這光榮是天主賜給我們的,世上沒有哪一種愛比耶穌對我們每一個人的愛更偉大了。「人若為自己的朋友舍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正因為耶穌為我們捨棄了性命,所以我們可以肯定我們是他的朋友。當聖神將「朋友」二字刻在我們心上時,我們就能嘗到耶穌的愛,再見不到譴責:寬恕、滿足和平安要代替恐懼、內疚和焦慮。

16節:「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

「揀選」一詞,希臘文意為「分離」,即與「世界分離」而「進入另一個領域」。這從我們的蒙召可以經驗到,我們本來與基督沒有關係,更不能分享他的生命。我們之所以獲得信仰,不是我們選擇了天主,而是天主借著他的恩寵親近了我們,以他的慈愛召喚並揀選了我們。宗徒們也是一樣,他們跟隨基督,也是因為基督的愛感召了他們。他們後來為主捨命,也是因為主先為他們捨命的愛所激勵。同樣,所有的基督徒都是耶穌所揀選,被派遣去使其他的人成為門徒。所以,每個基督徒都是基督的愛所召叫,每個基督徒也都要以愛還愛,因為愛是我們做耶穌門徒的標誌。

三、神學深意

1、在這裡耶穌將愛的命令賜給了我們,使我們彼此相愛如同他愛了我們一樣。主耶穌對我們的愛是史無前例的,因此耶穌也以同樣的標準要求他的門徒:『『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那麼,我們如何在實踐愛的命令上相似耶穌呢?我們實踐基督的愛要在愛的動機上相似耶穌,當我們在愛他人的時候,不管他是否堪當我們去愛;也不管他們能否以愛還愛來報答我們;更不管他是否是一個可愛的人,甚至令人討厭等,我們都應該以基督的愛去接納他。

2、愛的奇妙處就在於天主就是愛,愛不是天主的言行,而是天主的本質是他的本性本體,天主的其他特質只是他愛的延伸。要掌握天主對我們的愛,先要明白天父對聖子的愛,因為二者是一樣的。這愛的內容在基督徒身上,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是愛教會的成員,也就是基督徒之間彼此相愛,即愛的共融。這愛是延續基督對我們的愛,同時也是彰顯基督的大愛:第二、教會內的愛向外發展,不斷結出新(愛)的果實——信友。這就是耶穌所說的:「我派你們去結果實,去結常存的果實」(15:16)。

3、葡萄樹的比喻講出了耶穌和門徒,以及耶穌和信友之間的彼此關係,這關係是一種生命的聯繫,我們離開耶穌是完全不能生活的,更不得結出果實而獲得永遠的生命。因此一個信仰基督的人,因著他的信仰他與基督的生命相通而進入永生,借著基督的生命,信徒必須履行基督的使命,常常與基督相連。正如葡萄枝與葡萄樹相連,才能結出果實;同樣基督徒也只有常常在基督內,汲取營養不斷領受基督的生命,才能活出基督的生命。

4、「我父是園丁」,園丁是專門從事園林修剪的。天父是園丁,他管理的方式有二:剪出與清理。第一、他將不結果實的樹枝剪掉,意即那些背棄天主,自投邪惡,並固執於惡的人。天主將慢慢收回他的恩寵,使他自動乾枯而死。第二、對於那些結果實的枝條,他也一『一清理。這意思就是他要以痛苦、患難和災難來磨練信仰他的人,使他們結出更美好的果實。但那些不在基督內,或者離開基督的人,其結局將是可怕的,他們要自行乾枯,落在地上被人拾起而投入火中。

5、當天主在人身上工作時,那人就如同在黑暗中照耀的明星(斐2:15b)。在生活中我們要面對各種各樣的考驗和困難,若我們將這一切交在父手中,我們對世俗事物的依戀會被剪去,並能結出果實。事實上,對於我們的成長,有誰比我們在天之父更可依靠,更有耐心,更關心我們呢?我們怎能不將內心的渴求交在他手中?

四、反省與回應

1、葡萄樹的比喻在提醒我們:第一、要珍惜天主賞賜的生命,以信仰充實人生,以基督愛的生活與他接觸,使得自己成為多結果實的枝條。第二、一切光榮歸於天主:我們多結果實,並且讓別人看出我們是基督徒,但這一切都應為了光榮天主,這樣天主就因著我們的愛而受到榮耀。

2、基督徒的標誌:別人看見我們的時候,能否看見住在我們內的基督?這段福音就告訴了我們答案。福音中耶穌清楚表明:人們可以從四個特別的標記上,認出誰是他的門徒,那就是:喜樂、仁愛、服從和結果實。因此,第一、基督徒應該是充滿喜樂的人(15:11)。這種喜樂並不是表面上聽天由命式的態度,而是一種內心的生活態度,全心信賴上主的眷顧。實際上,認識基督真是我們最大的喜樂。第二、基督徒應該是充滿愛心的人(13:35;15:9,17)。耶穌賜給了我們有像他一樣的愛的能力,也要求我們彼此相愛,如同他愛了我們一樣。第三、基督徒應該是一個服從的人(15:10)。服從就是遵守耶穌的命令,正如耶穌總是聽從天父的命令一樣。第四、基督徒也能從他所結的果實中被人認出。如同耶穌所說的:「我父受光榮,即在於你們多結果實,如此你們就成為我的門徒」(15:8)。

第二十三講:世界惱恨耶穌和他的門徒(15:18—16:4a)

一、經文背景

本段經文也反映了一世紀前後的教會情況,在羅馬帝國統治時期,羅馬的皇帝就是神的化身,所有屬他管轄的人民都要拜他為神。當時巴勒斯坦一帶都屬於羅馬帝國管轄,雖然羅馬皇帝賜給了他們許多特權(不必參加帝國的官式宗教禮儀,包括崇拜皇帝在內),但是這些特權只准在猶太人中使用,一旦基督徒公開被猶太教會所革除,他們就喪失了這豁免的權利。特別在尼祿皇帝統治時期,基督教會內發生了分裂,希臘化的基督徒被猶太基督徒趕出會堂,並且他們還在羅馬皇帝面前陷害他們,說他們是革命分子,不承認凱撒是神,控告他們吃人肉等一系列的誹謗,因而遭到羅馬帝國的迫害和打擊,甚至許多人為此而流血致命。因此,宗徒們要遭受的最大磨難和考驗,是出自他們自己的同胞,猶太人要把他們開除教籍(驅逐會堂),甚至要殺害他們(宗5:17—33;13:44—52;18:12;26:9—12等)。

至於來自猶太人的迫害,可以分為兩個時期:第一、是耶穌時代,在歷史上猶太人與撒瑪黎雅人早就有恩怨,他們彼此之間一向不太友善。因此福音第4章記載,撒瑪黎雅婦人對耶穌說:「你既是個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瑪黎雅婦人要水喝呢?」(4:9)

但從經文中可以看出,撒瑪黎雅城的人後來信從了耶穌(4:39—42),因此在5章中就可以看到,有許多關於猶太人衝突的事情。

如果若望團體中出現了撒瑪黎雅人,這對猶太人會造成一些爭端,於是到了第8章就更明顯,不只是有衝突,而且猶太人向耶穌說:「我們說你是個撒瑪黎雅人,並附有魔鬼,難道不對嗎?」(8:48)

這句話也許是寫福音的時候,猶太人對若望團體所說的話。第二、宗徒時代,猶太人與基督徒的衝突日趨加深,甚至被他們驅逐出會堂。若望和他的團體,被拋棄在會堂以外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相信耶穌是天主子,他們被猶太人交於世界(羅馬帝國當局)的經歷,也正是耶穌所經歷的,卻是為了同樣的理由,宣講他是天主子(宗4:17—20;5:29—33;若——4:3—6;若二:7—10)。

二、經文釋義

(15:18—21)世界憎恨耶穌及他的門徒:世界為什麼要恨基督徒?因為在這以前他們已恨了耶穌;世界為什麼要恨耶穌?主耶穌也說過因為他不屬於這個世界(8:23),並且他「指正它的行為是邪惡的」(7:7;3:19—21)。因此,耶穌在世時有人信他、愛他;也有人恨他,甚至迫害他。同樣,發生在基督身上的一切,也要在基督徒身上重演,因為基督徒不屬於這個世界,而是屬於基督。

19節:耶穌說「世界」,不是指自然宇宙,而是指墮落的人類。若望著作中的世界是代表屬於魔鬼,以及被黑暗力量控制的境況,即與天主對抗的邪惡勢力。因此,耶穌嚴厲地對宗徒說:「因你們不屬於世界……世界才恨你們」。天主子進入世界,正是為了拯救那些受罪惡支配,不認識天主是愛的人。耶穌從世界中揀選宗徒成為黑暗中的光明,他們將受迫害;但是耶穌承諾他們會見證愛,征服恨,因為生命會超越死亡。

20節:「……如果人們迫害了我,也要迫害你們;如果他們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

事情的發展不只是朝著一個方向,是雙面性的,有迫害,也有信從。而且迫害是可以戰勝的,「那堅持到底的,必要得救」(谷13:13;瑪10:22;24:13)。

(15:22—25)世界的罪惡:世界迫害耶穌是因為他們不認識基督(1:10—11),世界不接納基督,是因為世界「愛黑暗甚於光明,因為他們的行為是邪惡的……害怕自己的行為被彰顯出來」(3:19—20)。的確,主耶穌來到世界上之後,他使光明與黑暗、真理與謬論、善與惡的對比更加分明了,以致發生強烈的分裂,主自己也遭到迫害,他的門徒和跟隨他的人,也都必然在這種分裂下生活。因此,耶穌一再強調:「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谷8:34—35;若12:25)。

「他們無故地惱恨了我」:意為沒有任何招致恨的原因。所以耶穌在山中聖訓中說:「為義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幾時人為了我而辱罵迫害你們,捏造—『切壞話毀謗你們,你們是有福的。你們歡喜踴躍罷!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因為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曾這樣迫害過他們」。(瑪5:10—12)

(15:26—16;1—4a)猶太會堂對基督徒的迫害:此處正是寫出猶太人對基督徒的迫害,但在迫害中最大的安慰是,有聖神與教會同在,他要安慰和堅強受迫害者,並賜給他們力量和勇氣,使他們在迫害中勇敢為基督作證。

(16:2)「人要把你們逐出會堂;並且時候必到,凡殺害你們的,還以為是盡恭敬天主的義務」。

「逐出會堂」,是指猶太領他禁止基督徒,與其他猶太人一起恭敬天主,不承認他們是團體的一分子(9:22,34)。作為首批基督徒很不容易,他們大部分是猶太人,承認耶穌是默西亞就意味著要受迫害。一世紀的猶太人,他們的團體意識相當強,所以不難想像,當時的基督徒對被逐所感到的難過和痛苦。」

(16:4)節的經文是承上啟下的句子,前半句是前部分的結束;後半句是後部分的開始。

三、神學深意

1、門徒與耶穌的關係是密切相連的,猶如葡萄枝與葡萄樹相連一樣,門徒既然要分享耶穌愛的生命,同樣也要分享他的苦難和遭遇。所以,門徒的命運和耶穌的命運,也完全是相同的,世界既然恨了耶穌,也要惱恨他的門徒。因此耶穌在這裡清楚地告訴他的門徒,使他們有所防備,預先有心理上的準備,以便迫害到來而不至於心煩意亂,手足無措。再者,教會受迫害也是延續不斷的,從猶太人迫害初期教會的基督徒,直至今日我們的時代,聖教會不斷受到人們的迫害和打擊。世界迫害她是因為她不屬於這個世界,而是屬於基督,所以世界惱恨她。然而,迫害不但不會阻止教會的發展,反而促進教會的傳播,因為「一粒麥子如果不落在地里死了,仍只是一粒;如果死了,才結出許多子粒來」(12:24);所以「致命聖人的血,是教友的種子」。

2、基督徒註定要受到世界的迫害,因為他們不屬於世界,而是基督從世界中揀選了他們。當一個人真正過上基督徒生活的時候,很快就會引起世俗人的不理解,甚至遭到反對。其迫害甚至是來自自己的家庭、親戚和朋友。就是教會中也可找到「屬於世界」的人,他們身披基督徒的外衣,口稱事奉天主,而行為卻是迫害教會的追隨者。事實上,他們既不認識基督,也不認識派遣他的天父。

3、「基督徒愛世人,可世人卻迫害他們,世人不明白他們,所以他們被判罪。他們雖被殺害,卻能獲享生命;他們雖然貧窮,卻能令他人富足;他們雖然一無所有,但卻一無所缺;他們受到屈辱,但這正是他們的光榮;他們受到誣衊,但終能得回清白。祝福是他們對謾罵的答覆:尊重是他們對凌辱的回應,即使作惡者因基督徒的善行而作出攻擊,他們仍能如獲得生命賞賜般的喜樂」。(致狄奧尼托書LettertoDiognetus)

四、反省與回應

1、基督的追隨者在這個世界上,會為基督的緣故遭人惱恨、甚至迫害和拒絕。其原因就是他們沒有接受基督,甚至迫害了基督。而基督徒又是基督由世界中所召選,他們不屬於世界而屬於基督,因而世世代代世界與他們為敵,要置他們於死地。

2、世界迫害基督徒的另一原因是因為他們的生活,從根本上與世界截然不同;他們「不屬於世界」,已「從世界中」分別出來(15:19)。忠誠信徒的世界觀、價值觀、生活原則,以及人生目標都與世俗思想的不義之道格格不入。基督徒不會向他們的行為標準委曲求全,或者妥協,因此,基督徒的生活無意中成為他們良心的控訴者,生活指正者。

3、耶穌把門徒們從這個世界揀選出來,是要他們常常跟隨他,走他的道路,繼續他在世的工作。所以,門徒們也同基督一樣要遭人惱恨、受人迫害,要喝他所喝的杯,飲他所飲的爵(谷10:39)。在此耶穌預先將這事提出來,是要門徒們該如何認識和對待這種遭遇。

第二十四講:再論「護慰者」及預言死亡及復活(16:4b—33)

一、經文背景

這一部分的內容仍是繼續前面的愛的主題(15:12—17),但有部分內容與前面有些衝突(對照16:5和13:36)及重複(14:1—30),其原因可能是自另一個源流,後來由編輯者加上而造成的。

(16:4b—33)這是一段較長的講詞,其內容與(14:1—30)節的經文,在主題思想上相平行。根據布朗神父(R.E.Bromn)的分析,二者是對同一次講話的兩個大同小異的記錄,最後由編輯者將二者編入福音中,形成今日的現象。(16:4)節的經文是承上啟下的句子,前半句是前部分的結束;後半句是後部分的開始。

二、經文釋義

(16:7—12)論及「護慰者」的功能有二:第一、他要指正這個世界關於罪惡、正義、和審判所犯的錯誤。因為他們曾控告了耶穌和他的教會,曾儘力想法將之剷除。第二、他要審判這個世界因不信而犯下的罪惡。

5節:此處與(13:36)和(14:5)節的內容相衝突,這是由於編輯者所用的資料,來自不同的源流而造成的。

8節:「指正」,有「指責」和「說服」之意,事實上這個字很難用中文表達出來。原文的意思是:嚴密詢問見證人,詢問被告,或者詢問辯護對方等,多用於有關良心和道德問題上。希臘文對這個字有兩種用法:一方面叫人省察後自己定罪或明認所犯的錯(自訟自承);另一方面是要人承認自己背理,對方有理(道歉)。在此有「定罪」和「承認」兩種意思(自己責備自己)。事實上,真心悔改也需要有聖神的幫助和引導。

9—10節:「關於罪惡」,是指猶太人犯下拒絕真光,擯棄信仰的滔天大罪(3:19)。「關於正義」,即聖神要證明耶穌所講的一切都是真理。「關於審判」,猶太人判決耶穌該死,這是罪惡的行為、不義的判決+因此聖神要揭露他們的詭計和欺騙(11:47—48;12:9)。

12節:「現在不能擔負」:「擔負」一詞有很豐富的含意,在新約的不同經文里,有不同的譯法:(宗15:10)是譯為「負荷的軛」,(迦5:10)譯為「承受」,(6:2)譯為「背負重擔」,(默2:2)譯為「容忍」等,這些詞都意味者「負重」。這裡的意思是說:聖神沒降臨之前,宗徒們沒有足夠的能力可以承受,當聖神降臨以後,他們都要充滿聖神的能力,就會堅強地承受一切。

(16:13—27)這個部分如同(14:15—24)一樣,有一個論及天主三位一體的段落。13—15是論及聖神。其內容強調教誨的一面,即聖神所教導的一切,都是對基督教導的一個解說。16—22是論及基督必再來。23—27是論及聖父。28—33是結論:「我出自父,來到了世界上;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裡去……在世界上你們要受苦難;然而你們放心,我已戰勝了世界」。

(13—15):這段經文講明了「護慰者」,一方面有歷史性的啟發(想起耶穌曾經所講的14:26);另一方面他有超越歷史的幅度,這幅度包括信仰及真理的啟示。然而,「聖神」不是詩一般的形象,而是天主位格中的一位。所以,聖神對於他的引導和啟示的工作,為教會的未來生活是非常重要的,雖然耶穌對他最初的門徒啟示了一切,但他們並沒有立即完全明了,他所啟示的內容和意義,並且有許多道理,不是初期教會的基督徒可以吸收的,他們也無法領會(12)。只有當他受到光榮後,真理之神到來引導他們,他們才能明了他所教訓的一切。

在這段福音中主耶穌給我們講述了,天主第三位真理之神(聖神),他的降來是為給宗徒們傳授一切真理。但聖神所傳授的真理,並非自己獨有的,而是由第二位聖子所領受。第二位聖子所有的一切真理,也不屬子獨有,而是由父所領受的。因為父所有的一切都是子的,子所有的一切都是聖神的,父、子及聖神三位共有一切真理。所以耶穌要傳授給宗徒們的事,可以由聖神來傳授。當聖神傳授真理時,雖是由聖神傳授,但非因聖神自己之名,而是以聖三之名,因為所傳授的事為三位所共有。這就是天主聖三彼此之間的關係。

(16—22):耶穌預言他必再來。在這裡門徒們也有些誤解,與前面13—14章內,伯多祿和多默的誤解相干行。耶穌在這裡也論及到門徒們的憂愁,但那並不是永久的;並且談到世界將被遺棄(14:19)。

16節:「只有片時,你們就看不見我了;再過片時,你們又要看見我」。

這是指耶穌的死亡與復活而言,事實上再過幾個小時之後,他就要被人逮捕並判決釘死於十字架上。但是再過片刻他又要復活起來,並顯現給宗徒們,那時宗徒們的痛苦卻要變成喜樂。

20—22節:關於這時辰舊約先知早有預言(岳2:1—2;依13:9;26:17;66:4)。世界要歡樂,而門徒要憂愁,世界歡樂因為世界判決了耶穌,所以他們歡樂。但他們的喜樂是暫時的,當聖神來臨以後,要指正他們關於正義、審判和不義的罪(16:8—11):然而,門徒的憂愁是暫時的,他們的憂愁要化為永久的喜樂。

「你們的憂愁卻要變為喜樂」,的確,「你們在主內應當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應當喜樂!」(斐4:4)「雖然你們如今仍看不見他,還是相信他:並且以不可言傳,和充滿光榮的喜樂而歡躍」(伯前1:8)。

23—27節:現在讓我們再次回到因耶穌的名祈求的主題(14:13—14)。耶穌承諾:「你們因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必賜給你們」。

23,26「那一天」,這是指聖神降臨後,直到耶穌再來的日子,這期間自有聖神引導,並教訓門徒一切。在這期間教會和門徒可以因耶穌的名祈求,並且無論求什麼都會有求必應,因此門徒們的心也要充滿(滿足)喜樂。

25節:耶穌把門徒們目前的痛苦比作產婦臨盆前的痛苦,當孩子誕生後,產婦因著喜樂而忘記了生產時的痛苦。為此門徒們必須忍受暫時與耶穌分離的痛苦,這樣才可以獲得復活後重見耶穌的喜樂(20:20:路24:52)。此處「變為」一詞,本含有「生」和「長」的意思。就如耶穌所說的:「一粒麥子如果不落在地里死了,仍只是一粒;如果死了,才結出許多子粒來」(12:24)。

28—33節:這是耶穌講話的結論,這篇講話是以決定命運的時辰己來到,以及最後勝利者耶穌常依賴於父的主題作結束(32)。這段經文也涉及到多方面的話題:論到離去和再來、憂愁和喜樂、患難和平安、比喻和說明、不信與信賴等。耶穌又談到他要離去再回的事,這固然為門徒是感到痛苦的時辰,但也是化痛苦為為喜樂的時辰。因為耶穌許下了聖神,縱然他現在要離開他們,但他還要回到他們這裡來,並且他要派遣聖神在他們中引導教訓他們一切。最後耶穌安慰他們,迫害是免不了的,正是這迫害才可為他作見證。但不管他們的未來要面臨什麼,無論世界怎樣迫害他們,也無論教會的成員如何背棄天主,他們都不應該失去勇氣而灰心喪氣,因為他已戰勝了世界。

25—31節:這裡「比喻」一詞,希臘文是paroimia(俗話、諺語、格言、比喻、寓言),原來的意思是指「難解的話」。這就是耶穌所說的:「不用比喻就不給他們講什麼;這樣應驗了先知所說的話:我要開口說比喻,要說出由創世以來的隱秘事」(瑪13:34—35:谷4:33—34;詠78:2)。耶穌一生用比喻講道,但當耶穌復活及聖神降臨以後,他不再用比喻教訓人了。到那時他要借著聖神直接啟示教會一切。

32—33節:耶穌的時辰已到,他要自我犧牲,為世界奉獻生命,彰顯天父的大愛並回到父那裡。然而耶穌走過的路,門徒們也必要隨行,因此在這臨別贈言里,耶穌預告了許多將要發生的事情,並警戒他們要面對極大的考驗:但耶穌也向他們保證,他們的苦難和憂愁要化為喜樂和平安,因為他借死亡與復活已戰勝了世界,耶穌的勝利也就是他們的勝利。此處「勝利」一詞,在《若望福音》里,只在這裡用過一次,但若望書信中曾多次出現(若一2:13—14;4:4;5:4—5等)。

33b「在世界上你們要受苦難;然而你們放心,我已戰勝了世界」。這裡「放心」一詞,原文有更積極的含意,有「鼓起勇氣」和「自信心」;以及因得到好事,而「歡欣踴躍」之意(瑪9:2,22;14:27;谷10:49;宗23:11等)。也就是說,若我們以基督為先,便能以新的心境和態度面對挑戰。若我們讓聖言塑造我們的心思念慮,便能以天主的眼光環視世界:若我們能客觀地分析自己的處境,行事充滿信心和服從聽命,天主必給予我們足夠的恩寵去接受挑戰(格前10:13)。既然耶穌已戰勝了世界,而我們又分享了他的勝利,那麼我們必能跨越一切。

三、神學深意

1、「耶穌唯獨到了他受光榮的那時辰,才應許聖神的降臨,因為他的死亡和復活將實現向先祖所做的許諾:聖父因耶穌的祈禱將賜下另一位護慰者、真理之神。聖父因耶穌的名字派遣聖神;耶穌將從父那裡派遣他,因為他出自父。聖神將會來臨,我們將會認識他,他將時常與我們在一起,住在我們中間:他將教導我們一切,使我們記起基督對我們所說的話,並且他為耶穌作證;聖神要把我們引入一切真理,並光榮基督;他要指正世界有關罪惡、正義和審判」。(教理729)

2、內心的皈依可透過三個步驟實現:第一、聖神會說服世界認清它的罪是因為它不信從耶穌(16:9);第二、聖神會指出耶穌的復活和升天,已證明他是正義的,世界對他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第三、聖神會向世界證明耶穌已捨身在十字架上,戰勝罪惡和邪惡,解除人被罪惡的束縛。的確,通過聖神,我們獲得天主借聖子給予的罪赦,撒殫和它的勢力已被瓦解,每一個人將要面對審判。更重要的是聖神幫助我們認識耶穌,他是「道路、真理和生命」(14:6)。

3、聖神來是要承行天上的工作,引導世人歸向天主,通過聖神天主希望都在他內成聖。很多時當我們稍有進步便已心滿意足,但是聖神為我們做的更多,他希望我們完全皈依天父。的確,聖神會改變我們,就如聖濟利祿說過的:「他將世人的注意力由地上的事轉向天上的事物,使怯懦軟弱的人變得堅強慷慨。因此,門徒的轉化必令他們毋懼於迫害,並全心歸向基督。若我們要請聖神完全融入我們的生活,我們也應全心歸向基督,正如門徒們一樣」。

4、耶穌留給我們的喜樂是來自聖神,和以天主無限的愛為基礎,所以無人能從我們心中奪去(16:22),只有當我們疏忽於祈禱、讀經和反省時,我們便會失去它。若我們能經常祈禱、讀經和反省,聖神就在我們內衍生聖三的生命,其中包含天主的密契和圓滿的喜樂,因為借著聖神和祈禱,天主給予我們的恩寵是源源不竭的。

四、反省與回應

1、身為天主教徒,我們與所有基督徒一樣,都相信惟一的真天主。在這惟一的天主內,卻有不同的三位。這個真理都是耶穌親自啟示給我們的。在這段福音中,耶穌告訴我們他與父,及聖神的關係。天父與聖子分享他所擁有的一切,反之亦然。而耶穌也借著愛的聖神,與我們分享他所擁有的一切,這就是愛的交付、愛的共融、愛的泉源。如果我們彼此相愛,我們就生活在這愛的生命中。

2、在這段福音中,耶穌還指出了非常重要的兩點:首先,他稱聖神為真理之神。聖神給我們指示真理,我們相信他不會誤導我們。其次,耶穌告訴我們,他是憑自己說話,他總是為我們轉達天父的信息。因此我們可以確信,只要跟隨聖神的引導,我們就能承行天父的旨意。

第二十五講:耶穌的祈禱詞(17:1—26)

一、內容分析

自十六世紀以來,17章就被稱為「大司祭的祈禱」,這稱呼很合乎這篇禱詞的內容。事實上,耶穌的確是以大司祭兼祭品(犧牲)的身份,作了這篇感人肺腑的禱詞,其內容綜合了以前的言論中所表達的思想。17章的祈禱文,是耶穌將塵世生命與他的十字架事件聯合,使他的「舉揚」和「光榮」,在此達到高峰。在這一章里,父受顯揚、子受光榮的內容被發揮成「光榮之書」的中心段,也是整部福旨的重要主題部分。本段很可能也是後來編輯者加上的,從(18:1)的經文町以看出,此處經文明顯與(14:31)相連。關於這篇大司祭的祈禱,其結構有許多不同的看法,我們將它分為三個部分:1—8為自己祈禱,即為自己及聖父的光榮祈求;9—19他為自己的門徒祈禱,同時也求父保全他的門徒,「使他們合而為一」;20—26他為後來各時各地的信徒祈禱,「願眾人都合而為一!」(21—22)

二、經文釋義

(1—8)耶穌為自己祈禱:《若望福音》,和,沒有給我們記載天主經的祈禱詞,此處的禱文在許多方面很相似天主經,很可能這篇禱文實際上:,就是若望對天主經的註解,其內容概括了天主經的全部意義(瑪6:7—13;路11:l—4):但不同的是天主經的內容注重的是末日天國的來臨,而這裡注重的卻是末日以前的時期,當然也包含進入末世的時刻——「時辰已到」。

1節:「父啊!時辰來到了」。「父啊!」這是主耶穌祈禱時常用的稱呼(11:41;12:27—28)。此處的「時辰」是指他的死亡,也是他聖死、復活和受光榮回歸父的時辰。耶穌的時辰與父和子受顯揚是緊密相連的,所以這時辰也是不可改變的時辰。耶穌一生的頂峰時刻就是十字架,對他來說十字架就是他生命的榮耀,也是通往永恆的榮耀之路。這榮耀是他「工作」的結果,也正在這榮耀的時辰,所以他說「一切都完成了」(19:30);借著他所完成的十字架把天主的愛傳給了世人,讓世人永遠分享天主的慈愛。所以,在若望神學裡這是耶穌最受光榮的時辰。

2—3節:此處說明永生的定義是:認識父是唯一的天主,和父所派遣來的耶穌基督。

「永生」—詞,是山「永世、時代、世代」等演變而來的,有無窮無盡、無限定等意思。「認識」一詞源於希伯來文,其意思是彼此相愛而親密結合的認識(路1:34基督新教譯為「嫁」不對),此詞在希臘文里,又增添了一層意思,即認識一個事物的本質是什麼。在若望的語境中,「認識」的觀念包括獻身於天主。確切地說,作者是要我們明白「永生」是與父的結合,並借著耶穌基督認識天主的真實性(若—3:2;格前13:12)。因此,這認識不只是理性上的認識,而是由信德而生出來的特殊認識,是充滿愛情和意志的認識,更是與天主生命的結合。

4節:「工作」,是指耶穌一生的全部工作,這項工作所指的就是人類的救贖工程,也是他一生直到十字架上,所圓滿完成的工作(19:30)。

5節:在此耶穌強調他受顯揚的「時辰」已來到,這時辰就是父子重聚,子重享榮耀的時辰。天主的光榮因了他的天主性是不會減損的,人們之所以看不見天主的光榮,是因為他們不認識天主(1:10)。耶穌的工作好似人們「認識」天主的方法,而信徒因著這個「認識」而能看到天主的光榮(13:31—32;14:8—9),所以當他被高舉時,他要吸引全人類到他那裡(12:32)。

6節:「上主的名」,這個詞是一個特殊的詞,希伯來文是「雅威」(Yehowah或Yahweh,基督新教譯為「耶和華」)。晚期的猶太人由於害怕天主,便迴避此名,不敢直呼上主(Yehowah)其名。因為他們覺得人類因罪惡而遠離了天主,天主也不再願意與他們往來,因此就以。「Yehowah」(雅威)為書面寫作用詞,但在讀的時候卻念「Adonai」(主)。由此看來,在耶穌時代上主的名字非常神聖,一般人甚至都不曉得。因著以民晚期的特殊背景,猶太人認為他們的上主是高高在上,他的名字甚至普通人都不敢提起。因此在這裡耶穌說:「我將你的名,已顯示給你由世界中所賜給我的人」。

「世界」一詞在《若望福音》中,常包含三個方面:

第一、指人類居住的地方;第二、也指邪惡的住所(3:19;15:19;16:8);第三、也是教會福傳的園地和天主愛的對象(3:16—17;17:21—23;谷16:15)。

(17:9—19)為門徒祈禱:耶穌來到世界上有兩項使命:一是將天主顯示於世人(1:18);一是把救恩帶給人類(3:16),這一切在他意識中都已完成了(4—5)。

9—11節:耶穌為門徒祈禱時向父提出了三項理由:第一、「因為他們原是屬於你的」(9),也就是說,既然他們是聖子的門徒,理所當然也是聖父的人,因為父與子原是一體。第二、因為「我因他們已受到了光榮」(10),這表明耶穌的門徒已為耶穌作了見證。第三、因為「從今以後我不在世界上了,他們仍在世界上」(11)。耶穌愛他的門徒不願意他們在世界上孤苦伶仃,所以求聖父照顧他們。

9節:「不為世界祈求」,這並不是說耶穌不願意為世界祈禱,事實上他不但為世界,而且還為迫害他的人祈禱(路23:34)。因此這句話的意思只是說,在目前的情況之下,耶穌所挂念的首先是自己的門徒,為門徒祈禱是當務之急。

11—19節:耶穌為門徒祈禱的內容包括四個方面:第一、使他們合而為一(12);第二、使他們不受世界的侵害(14);第三、使他們不受邪惡的傷害(15);第四、使他們因真理而成聖(19)。

11節:「使他們合而為一」,這句話可說是耶穌的中心思想,耶穌渴望他的門徒彼此相愛,不但在言語上,而且在工作和行為上,都守望相助,精誠團結,合而為一。

12節:「保全」,原文之意是:看守、守護。「護衛」,原文是軍事上的專用詞,意為守衛、設防。「喪亡之子」是指的猶達斯而言。

17節:「求你以真理祝聖他們,你的話就是真理」

「祝聖」一詞在希伯來文里,意為「被分開」(屬於天主的)、「被隔離」(祭品)。但在這裡「祝聖」一詞,意為「使之祝聖」。也就是說:天主是聖的,他也要使一切都成為聖的。在舊約時代,屬於天主的人與物都要被祝聖(肋27:28),例如司祭是被祝聖專為服務祭台(出28:41);先知也是被祝聖的,因為他們要宣講天主的話,成為天主的代言人等。若望使用此詞含有兩種意義:第一、被祝聖即是授與使命,派遣去服務天主;第二、是成為祭品,奉獻與天主當作祭獻。由於耶穌的祈求常是有效,所以教會能放心自己必常在真理內被祝聖,常賴真理使自己成聖,常配為真理工作,實是聖而公教會。

(17:20—26)為信徒祈禱:在這段禱詞內,耶穌展望教會的未來直到末日,他為那些從起初就接受他福音,並世世代代信仰他的人祈禱,求天父賞賜他們生活聖潔,信仰合一。這祈禱的內容顯示了教會有形標誌的四大特徵:第一、教會是從宗徒傳下來的。真理的傳遞是延續不斷的,宗徒們接受了耶穌的宣講,而宗徒們又在聖神的引導下,把真理傳遞給教會,使教會成為真理的柱石和基礎(弟前3:15)。第二、教會是聖的,因為耶穌自作犧牲親自祝聖,並派遣聖神不斷聖化她。第三、教會是同一的,因為父與子同是一個,信仰他的人也在真理內形成一體,同出一源、同歸一棧。第四、教會是至公的,因為耶穌為了拯救萬民才來到世界,同樣他派遣門徒也是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傳播福音,繼續他的救贖工程。

22節:耶穌在為信徒祈禱的時候,他祈求父「我將你賜給我的光榮賜給了他們,為叫他們合而為一」。耶穌說父賜給他的榮耀,他已賜給了門徒。耶穌在此所說的榮耀,可以從三個方面去理解:

第一、十字架是他的榮耀。在《若望福音》中,沒有把耶穌的十字架說成被釘(苦難),而常常是以「光榮」來表達(7:39)。因此,在這裡耶穌是在邀請我們,讓我們明白基督徒的基本榮耀,就是必須背負的十字架(格前1:18)。為耶穌基督受苦是一件榮耀的事(宗5:40—41),千萬不要把我們的十字架當作一種刑罰,而要把它當作我們的榮耀去接受它,甘願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谷8:34)。

第二、耶穌完全服從天父的旨意,這就是他的榮耀。同樣我們的榮耀也不是照自己的意思行事,而是遵行上主的旨意,以天主的光榮為榮。第三、耶穌的榮耀在於他的一生,人們認出他與天父的關係(6:68)。同樣我們與基督在一起,別人從我們身上看見基督的形象,這便是我們的榮耀。

23節:天主整個救恩工程的最終目的,就是讓所有受造物都能進入至聖聖三的圓滿生命中。但如今我們已被召叫,要成為至聖聖三的寓所。因此主說:「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並要在他那裡作我們的住所」(若14:23)。

24節:「父啊!你所賜給我的人,我願我在那裡,他們也同我在一起」

耶穌的祈禱是希望我們在他內,他在我們內,也就是生命與生命的結合。這就是我們應有的祈禱,也是我們應有的生活態度,並且只有這樣,別人才可真正從我們身上看到主耶穌的臨在,看—見天主光榮的臨在。

26節:「我已將你的名宣示給他們了,我還要宣示」

耶穌既是宗徒的啟示者,也是過去、現在及將來基督徒的啟示者。同樣,父對子的愛也必要滲透整個教會,因為耶穌要與教會結合;父由於愛子也就必愛她的教會,這樣「好使你愛我的愛,在他們內,我也在他們內」。

三、神學深意

1、耶穌的工作完成可理解為啟示的完成,而耶穌的啟示工作在他的死亡中達到了頂峰,耶穌的被舉起是天主對人類愛的至高啟示。由耶穌身上我們看到了他對父的絕對服從,因為即使他身懸於十字架上,仍沒有放棄啟示光榮的丁作,直到他完成為止。所以耶穌工作的完成,顯示了他對父的絕對服從,因為他至死完成了父托給他的工作,在他的服從里,我們看到了父與子之間的親密關係。同樣,我們跟隨耶穌的人,要與天主建立親密關係,就必須學習基督的服從,做基督的工作,在基督的生命中與天主結合。

2、被聖言在真理內祝聖的人,是指那些要接受、服從和在生活中活出聖言的人。因此,在閱讀聖經時,我們要思念天主所思念的,並請求聖神將天主的思念融合於我們內。在日常生活中,請求聖神提醒和幫助我們作省察,使我們心內常懷有基督,就如子的思念和意願就是父的,同樣我們的思念也常是基督的思念。耶穌希望在真理內聖化我們,使我們能參與天主的救世工程。我們的目標是能更準確地向世界介紹基督,求天主賜給我們力量承行他的意願,讓我們透過日常生活和言語宣講真理。

3、我們與天主和他的聖神,通過感恩聖祭更密切地結合,當我們領受聖體聖血時,在我們內的天主性生命,會轉化、強壯和醫治我們。同樣,當我們以活潑的信德,並謙卑地懷著渴求與他結合的心,領受耶穌聖體聖血時,我們便認識天主的真理,天主的生命也就蘊藏在我們的心內」。

4、耶穌最後的這段禱詞,是為那些將來聽了宗徒們的宣講,而信仰他的人所做的,這些人不分種族、地域和時代,直到他再來,一切的信徒都包括在內。所以我們也出現在耶穌的腦海中,他也特別為我們作了祈禱,他希望我們的時代、我們的生活,也在他的生命內合一。因此,梵二大公會議強調:「教會在基督內好像一件聖事,就是說教會是與天主親密結合,以及全人類彼此團結的記號和工具……為使人類也在基督內得到完整地統一」(教會1#)。基督為他的教會祈禱,使她能成為合一的教會,在分裂的世界中成為團結的標誌。所以教會只是宣講基督是不夠的,還必須讓世界看到她是一個合一的生活團體,是團結友愛的標誌。這樣教會才真正為基督作了見證,天主也才在這個教會中受到光榮。

第二十節耶穌受難史(18:1—19:42)

《若望福音》18—19章為耶穌苦難史。若望沒有記載耶穌山園祈禱,但在12:27耶穌說:「現在我心神煩亂,我可說什麼呢?我說:父啊!救我脫離這時辰罷?但正是為此,我才到了這時辰」。這就是耶穌山園祈禱的副本。若望在敘述耶穌被捕時,特別顯示耶穌是一切事物的主宰:當耶穌回答「我是」時(18:6),來逮捕他的人就跌倒在地,對他無能為力。從耶穌受審訊到被釘十字架,最中心的主題思想是顯示耶穌是「以色列的君王」。它出現於比拉多的初次審問(18:33—37);士兵的戲弄中(19:1—3);公開的判決(19:14—15),以及十字架的罪狀牌上(19:19—22)。猶太人平時最恨自己為羅馬君王所統治,但是為了置耶穌於死地,竟甘心承認「除了凱撒,我們沒有君王」(19:15)。」這一切表明人心的頑硬,罪惡的囂張,以及人們遠離天主的程度;一群期待默西亞來臨的人,竟將他們真正的君王釘於十字架不顧。因此,這世界除非十字架不能獲救,正如耶穌所說:「當我從地上被舉起來時,便要吸引眾人來歸向我」(12:32)。這部分的內容,有下列幾個方面值得注意。

一、主題:耶穌「完成了」的「時辰」

「光榮之書」的第二部分就是耶穌的苦難史,也是全部福音的高峰,其中心主題:即耶穌「完成了」的「時辰」。稱它為「光榮之書」,是因為若望所寫的耶穌苦難,並不顯得是——條以十字苦架為結構的「苦路」,而是耶穌、天主子「離世歸父」(13:1),而進入原有的光榮的凱旋(17:5),他的死原是他的勝利。他以「愛他們到底」(13:1)的精神,「完成了」(19:30)聖父委託他的救贖工程,征服了因罪惡所破壞的世界(12:31;16:11)而開始了「賦予生命者」聖神的新時代。

二、《若望福音》與「對觀福音」比較

1、《若望福音》的特色

(1)獨特的表達方式

如將《若望福音》的苦難史,與「對觀福音」比較,《若望福音》所表達的耶穌苦難是相當特殊的,與「對觀福音」很不一樣。因此,我們必須糾正傳統上,對《若望福音》兩個錯誤的看法:首先,傳統常視《若望福音》的寫作目的,是為補充「對觀福音」。其次,是說若望只重精神不重歷史。這兩種看法今日雖不再保持,但它的影響還是很深。按照今日聖經學者的研究,發現《若望福音》很具有獨特性,而且經過福音批判發現,這部福音的資料是來自一個很有權威的傳統,其根源就是若望宗徒,因此這部福音有相當的獨特性與獨特價值。

「對觀福音」與《若望福音》對耶穌苦難事迹的記載,有別於對他公開生活的記載。從苦難部分的記載中可以看出,若望與「對觀福音」的材料有很多相同。根據專家學者們的推斷在初期教會裡,苦難事迹的記載早已形成一個共同傳統,這傳統分別進入「對觀福音」和《若望福音》的耶穌苦難記載中。即使如此,並不意味著若望沒有獨特的資料。再者,「若望」與「對觀」,對耶穌苦難的神學也有不同:「對觀福音」是「空虛」的神學,注重耶穌自我空虛是個苦人。但《若望福音》是光榮的神學,注重啟示天主在耶穌身上所顯示的光榮。然而,這兩種神學並非彼此排斥,而是相互補充、相輔相成的。最後,在《若望福音》的苦難資料中,所描繪的耶穌與「對觀福音」也顯然不同,「對觀福音」很注重耶穌「僕人」的角色。而《若望福音》中的苦難耶穌,常有凌駕一切的氣概,耶穌不是被苦難所控制,他似乎掌握一切(13:1—3;18:4,21,23;19:28等),是完全自由地交付與服從。在耶穌被捕時,當耶穌回答「我是」時,來被捕他的人就跌倒在地,對他無能為力(18:6)。在前面已經提過「我是」的意義,是指「我是雅威」。由此可見,若望願意把此事件描寫為「天主威嚴的顯現」。

(2)神學思想特色

A、「光榮」一詞的特殊意義:部分聖經學者們的認為,《若望福音》里,耶穌苦難的記載有兩個不同的傳統:一個源於教會中古老的傳承,這傳承與「對觀福音」及保祿書信相近,其內容注重耶穌苦難是為了救贖。另一個傳承則來自若望神學團體,視耶穌苦難為彰顯天主的光榮。其實,這兩種思想己在福音中並存,首先不可否認《若望福音》中,含有耶穌受難的救贖思想,例如:耶穌為「除免世罪的羔羊」(1:29—30「巴斯卦羔羊」與「上主僕人」聯合)。福音在十章中三次用了「舍掉」,這原是一貫用於祭獻的字,意味著他的死亡使人們得救(10:11—15)等。由此可見,若望持有苦難為救贖的思想。但從另一方面,也很容易見到耶穌苦難是光榮啟示的思想,在《若望福音》的敘述中,作者常常用的是「高舉」,而從未用過「被釘」這個詞(3:14;8:28;12:32)。在教會傳統中,「高舉」一詞常是指耶穌升天受舉揚(宗2:35;5:13)。然而,光榮和苦難這兩種思想的並存,也不一定是來自兩種不同的傳承,很有可能是就是若望團體對信仰反省的結果。因為「對觀福音」對耶穌的苦難敘述,也不是單純失敗的表達(谷15:39)。

B、「時間」的特殊表達:「時辰」一詞,也並非若望專用(谷14:41),但若望用的最多。在若望的用途中,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兩類。廣義是指末世(4:21—23;5:16,25);狹義是指耶穌的逾越,包括苦難、復活及升天全部奧跡。因此,《若望福音》在敘述耶穌生活時,常常把現在投向未來,而又把未來引進現在。所以福音中的「時辰」一詞,的概念常是重疊的,它包含過去、現在和未來。

這特色在耶穌苦難的記載中也保存著,例如稱耶穌為「王」,「對觀福音」也稱耶穌為王,但若望和「對觀福音」不同的是:傳統中論及耶穌為王是在他升天之時(宗2:36;希1:8—9):而若望卻把耶穌為王的時辰提前在苦難時,特別表現在他被審判的過程中(存18章中曾12次提及耶穌為王)。若望改變了這一傳統方式,把耶穌的光榮提前在苦難中,而且苦難中的光榮早已出現(13:31),因此《若望福音》中的十字架,不再是刑具而是光榮的君王寶座。

C、「末世事件」:耶穌的時辰是救恩的末世。所謂「末世事件」它涉及人類的死亡、審判、永生與永死。在《若望福音》的耶穌苦難記載中,同時影射出人類的「末世事件」,由於耶穌苦難是末世時辰,因此在整個事迹的過程中,作者表達出極強的末世意識。

2、對苦難事件的敘述

(1)耶穌被逮捕的場面:在《若望福音》中有關耶穌苦難的故事和情節,與「對觀福音」相似,但所表達的意義不同。「對觀福音」記載耶穌被捕時,同猶達斯一起來的有司祭長、經師及長老(谷14:43;瑪26:47)。而《若望福音》中除了上述人員外,還有羅馬士兵(18:3)。這一方面配合若望的寫作目標,另一方面也符合歷史事實。因為猶太人沒有執行死刑的權力,所以逮捕耶穌就由羅馬士兵執行。捉拿耶穌時,「對觀福音」,特別是《馬爾谷福音》記載,由猶達斯「口親誰,誰就是」表達得很強烈。但《若望福音》的記載很不一樣,若望所敘述的是耶穌主動面對捉拿他的士兵,而不是猶達斯找到的。若望清楚地記載:耶穌既知道要臨到他身上的一切事,便上前去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答說:「找納匝肋人耶穌」。耶穌回答他們說:「我就是。」這時「他們便倒退跌在地上」(18:4—6)。臨走時他就像一位英雄一樣,為保護自己的門徒說:「你們既然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這的確不像逮捕人的場景,而是天主顯現的場面。《若望福音》中耶穌背十字架走苦路的時刻,也顯得有足夠的力量,不需要基勒乃人西滿幫助,因為在《若望福音》中,耶穌不能顯得那樣軟弱,這不符合他的尊威。他要堅強地走向十字架,要莊嚴地宣布「完成了」,並且主動地派遣聖神,又主動地把自己的氣息交給聖神(19:30)。所以,《若望福音》記載耶穌的斷氣,與「對觀福音」很不一樣,「對觀福音」中瑪竇和馬爾谷都記載耶穌臨死時「大聲呼號說:『厄羅依、厄羅依,肋瑪,撒巴黑塔尼?』」(谷15:34;瑪27:46)。但在《若望福音》中耶穌斷氣前說:「完成了」,這表明耶穌是有意識地控制著這一切,猶如一位主宰強調他所管理的一切,他很欣慰地說:「一切都好了,我走了!」在若望的表達中,屬於這世界的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耶穌逾越了死亡,完成了天父的救恩計劃,而回到父那裡去。所以他沒有記載:天地黑暗(路23:44—45),大地震動(瑪27:51),帳幔裂開(瑪、谷)等現象。

(2)對耶穌死亡的敘述,若望省略了兩件值得注意的事件:第一、有關四周的人戲弄耶穌的記載(瑪27:39—42;谷15:29—32);第二、他省略了黑暗、地震和聖殿帳幔裂開等描述。「對觀福音」中有這些描述,是為表達猶太人釘死耶穌的罪行和後果;而《若望福音》一開始就表明了,與耶穌作對的就是猶太人,特別是聖殿中的人,整部福音中黑暗與光明,都有強烈的對比性(1:5,9—10;3:19—20;9:3—4)。

(3)《若望福音》中很強調「耶穌的時刻」,這表明耶穌的一切行動,都是按照計劃而進行的。這計劃包括時間和所發生的一切事,都不能改變(福音中共7次出現固定的一句話「耶穌的時辰」2:4;7:30;8:20;12:23,27;13:1;17:1),必須一步一步地按部就班地進行(2:4;7:6,8,30;8:20;12:23;13:1)。因此,《若望福音》中省略了「對觀福音」中的有關耶穌受人戲弄,山園祈禱等章節。

(4)耶穌死亡的時間與「對觀福音」也有出入。若望的神學就是要突出耶穌是「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1:29,36)。因此若望很注重耶穌在逾越節的活動,以及耶穌與逾越節的關係(記載三次過逾越節2:13;6:4;11:55)。在寫耶穌苦難的時候,又特別注重逾越節的時間,如:逾越節前六天,耶穌被邀在伯達尼進晚餐(12:1),這是耶穌苦難事件的開端,這日子也正是猶太人準備逾越節,選拔羔羊的那一天(出12:2—11)。而耶穌的死亡就在逾越節前一天,也正是猶太人傳統在聖殿宰殺逾越節羔羊的那個時辰,「沒有打斷他的腿」,這正是舊約法律的命令(19:36;出12:6,46),這些都是用來描寫耶穌的死亡,就是被宰殺羔羊的死亡。而「對觀福音」沒有這些記載,他們寫耶穌的死是在吃逾越節晚餐以後,所以在記載耶穌死亡的日期上,「對觀福音」要比《若望福音》晚一天,即正月十五日,而若望的記載是在正月十四日,耶穌沒有吃逾越節晚餐(若18:39;19:14;瑪26:17—19:27:15)。這裡重要的不是時間的信息,而是意義的象徵,所以教會一直保留了「對觀福音」的記載,以耶穌的死亡日期是在逾越節當日。

(5)綜合結論:《若望福音》中耶穌的死亡是一種勝利,能釋放人、使人獲得自由。因此他被高舉時,就完全啟示了他是誰,表明了他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他現在已戰勝了死亡,戰勝了這個世界(16:33)。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實際上就是被舉揚,並莊嚴宣布他「完成了」父交給他的使命與工作。表示他光榮地降來,現在他要光榮地回到派遣他的父那裡去(16:28;17:1—5,值得注意的是若望沒有升天的記載)。

三、寫作背景

若望清楚記載,耶穌是死在猶太人的逾越節,宰殺羔羊的時刻(參18:28,39;19:14)。「逾越節」是猶太人的三大節日之一(肋23:5—8),猶太人在每年的正月14舉行這個的慶典。此節又叫「無酵節」。稱之為「逾越節」,是為紀念以色列出埃及的事件;稱之為「無酵節」,是因為在此節日中,一連七天要吃無酵餅。逾越節和無酵節原來是兩個不同的節日,逾越節是以色列用以紀念出埃及事件,此節最初源於游牧社會。而無酵節卻是巴勒斯坦一帶的農業社會裡,每年慶祝春季大麥收穫節(出12:15—16;23:14—19)。約在主前600年左右,猶太人開始把兩個不同的節日聯合慶祝,並明文規定兩個節日同時舉行(申16:1—8;肋23:5;出34:18),以紀念出谷奧跡。如此,聯合以後的節日就稱之為「巴斯卦節」。因此,在節日的慶祝中有兩個主要的部分:一是祭殺巴斯卦羔羊,紀念出谷事件;一是吃無酵餅,紀念出埃及時吃來不及發酵的餅。同時也紀念進入福地後的農業大麥豐收,將初熟之果獻給上主。

總之,為《若望福音》、為新約教會,逾越節有了更深的意義。《若望福音》記載耶穌是在「逾越節」的預備日,宰殺羔羊的時候,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若19:14),這正是若望要表達的耶穌就是「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1:29,36),他在「逾越節」這天為我們「完成了」他的救贖大業(19:30—31)。為新約教會,「逾越節」就是我們的聖體聖事,在這聖事中我們所領受的聖體聖血,既是基督羔羊的體和血:又是我們所獻上的生活祭品——無酵餅(格前5:7)。所以,若望就是在這樣一個很深的救恩背景下,聯合基督的救贖寫下了耶穌的苦難史。

第二十六講:耶穌被捕和伯多祿背主(18:1—27)

若望將耶穌的被捕由純然的歷史敘述,而變成天主與撒殫,以及邪惡勢力之間的對抗。猶達斯因受撒殫勢力的控制(13:3),率領著他「首領」的部隊,與在耶穌內的天主相遇時,竟然驚惶失措地跌倒在地(18:6),最後能完成他們的計劃,全是出於天主的容許。最可笑的是:猶達斯在黑暗的籠罩下,率領著由羅馬士兵與司祭長,以及法利塞人和猶太警察所組成的部隊,他們帶著燈籠和火把,來尋找世界的光。並帶著兵器,想用武力來捉拿那自願捨棄自己性命的一位。耶穌全然控制著這局面,他不等猶達斯和他的人來捉拿自己,並親自前去迎接,且問他們找誰。他們無力阻止耶穌逃跑,但耶穌沒有意思躲避或遲延現已來到的時辰,他唯一關心的是他門徒的安全(18:8)。

一、經文釋義

(18:1—11)耶穌被捕:《若望福音》把耶穌被捕的前後經過描寫成是他的自我啟示,以及天主的光榮顯現(6節,出3:14),這與「對觀福音」的敘述有很大區別。在《若望福音》中,耶穌的受難並不顯得是一條「苦路」,而顯示耶穌的死是出於自願,他的死原是他的勝利,是他以完全的自我交付,圓滿地「完成了」聖父委託他的救贖工程。在他被捕時,他所想到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他的門徒(8),他的被捕也表現出他的完全服從(11),時辰一到就自動地將自己交付於惡人之手。

1a節:「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和門徒出去,到了克德龍溪的對岸……」

「這些話」,應該是指13—16章的「臨別贈言」,以及相關的事情。「出去」應是指他同門徒吃晚餐的地方,或者離開耶路撒冷城區。「克德龍溪」,是耶路撒冷城與橄欖山之間的一道小溪,今日己只是一條幹溝了。

1b節:「在那裡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便進去了」。

若望沒有註明這「園子」的名字,按照「對觀福音」的記載,應該是在「革責瑪尼」的莊園里。「園子」意為「榨油」,是猶太榨橄欖油的地方。

5,6,8三節內的「我就是」,按照原文最好直接譯為「我是」,因為「我是」即「雅威」(IHWH),是舊約中上主自我啟示的名字(出3:14)。晚期的猶太人不敢直呼雅威的名號「我是」,所以稱他為「上主」(Adonai至高的主)。此處三次用了「我是」,剛好與(8:24,28,58)三節內的「我是」相對。在這些地方耶穌都直接用「我是」,這是一個很明顯的自我啟示。

6節:「耶穌一對他們說了『我就是』。他們便倒退跌在地上」。

這是一般以色列人直接聽到上主的名號,應有的反應。

(18:12—27)猶太人的審問:作者在這段經文中,主要表達了兩種思想領域,和兩種生活方式的對比:一是來自天主的,即:勇敢、不屈、服從、面對;另一種是來自人性的,即:軟弱、失信、背叛、逃避等。伯多祿的行為表明,一個人惟有真正皈依於天主之後,他才能實實在在地成為,「不屬於這世界的(基督)王國」的子民(18:36)。到那一天他就會如同耶穌一樣,放棄自己的生命來光榮天主。

12—14節:「千夫長」是羅馬步兵隊的軍銜,能帶領三百至六百人的指揮官(「百夫長」可帶領一百人的軍官,在戰場上他應站在旗子之前)。「差役」是維護聖殿秩序的肋未人。

亞納斯:此名是「阿納尼亞」的縮寫,意為「天主是慈祥的」。他是猶太人的大司祭(主後6—15年),由季理諾總督所委任(路2:2),後來羅馬統治者廢了他的大司祭職,由他女婿接任。按照猶太人的法律大司祭本是終身的,所以當時有很多猶太人,仍然以亞納斯為大司祭。亞納斯在耶路撒冷是一個極有勢力的人物,他四個兒子都先後擔任過大司祭之職,蓋法是他的女婿。在晚期的猶太歷史中,沒有一個像亞納斯那樣出名的,也沒有比他更幸運、更成功的人;當然也沒有一位大司祭像他那樣被人咒罵的。

「蓋法」意為「磐石」,是大司祭若瑟的別名,他任猶太大司祭達18年之久(主後18—36年),由羅馬總督格拉托委任,後來被威特里約總督革職。他判決耶穌的理由是:「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利的」(11:50),這也是他尋找良心平安的理由。

15—27節:這段經文有兩個主要內容:一是耶穌答覆大司祭的審問,另一個是伯多祿不認主。關於伯多祿,此處顯然是應驗了耶穌在晚餐中的預言,但奇怪的是,耶穌預言伯多祿要在雞叫之前三次背叛他(13:38;谷14:30,72),而根據猶太人的法律,他們是不準養雞的,因此有人認為此處經文有譯文上的誤解。按照羅馬軍隊的習慣,他們把一夜劃分為四更:六至九時、九至半夜、半夜至三時、三至六時。通常衛兵在三更之後換班,這時間正好是凌晨三點,號兵應準時吹號。

「吹號」的拉丁文是gallicinium(公雞gallus),希臘文則為alektorophonia(『夜間第三時辰』雞鳴的時刻、雞叫,公雞alektor),這兩個字都含有雞叫的意思。因此,可以把耶穌的話理解為「伯多祿,今晚在衛兵換班的號聲未響之前,你要三次不認我」。

但如果我們將此處經文與(13:37)相比較的話,我們就會得出結論:即依賴人的力量,以人的私意行事,將會屢戰屢敗。相反依靠天主的力量,按照天主的旨意行事,就會百戰百勝。然而,伯多祿雖然背叛了主,但他對耶穌的愛是真實的(21:15—17)。因此,有人說背叛耶穌的不是真實的伯多祿,而在耶穌被捕時他勇於拔刀相助;在其他門徒都離開耶穌,而他卻緊緊跟隨耶穌;在他犯了錯誤而又有勇氣認錯改過的,才是真實的伯多祿。伯多祿的失敗不是懦夫,而是超前的勇敢。

關於耶穌,在此大司祭的提問都是關於他施教和收徒,耶穌按照法律的程序,從四個方面回答了大司祭的提問:第一、「我向來公開地向世人宣講……在暗地裡我並沒有講過什麼」——沒有陰謀策劃;第二、「我常常在會堂和聖殿內,即眾猶太人所聚集的地方」——大眾廣場施教;第三、「我說的他們都知道」——講論的盡人皆知;第四、「你們問那些聽過我的人,我給他們講了什麼」——我所說的話可以對證。大司祭聽了耶穌的回答無話可說,為改變這尷尬的場面,差役打了耶穌一耳光。耶穌接著又以法律的規定為自己辯護道:「我若說得不對,你指正那裡不對:若對,你為什麼打我?」按照法律規定,犯人還沒有定罪之前是不可施刑的,差役的行為明顯觸犯了法律。

這段經文表明耶穌的受審是無辜的,在整個過程中耶穌堅持了正義和真理,而猶太人對耶穌的審問卻處處顯得非法。這正是耶穌所說的當聖神來臨後,他要指正世界關於罪惡、正義和審判所犯的錯誤(16:8,11)。再者,當年的大司祭是蓋法,亞納斯的行為,只能表明他是一個背後實際掌權者。然而,雖然他的權勢很大,但他對耶穌的審訊,只能算是私人性質的,因為他已不是在位的大司祭,這種審問的方式,嚴格地說也是非法的,不能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因此,其結論是:猶太人以非法的方式、非法的人、非法的手段審判了耶穌,這是若望的特別寫照。而「對觀福音」,卻是以「假見證」表明這一點的(谷14:56—59)。

二、神學深意

1、發生在園子里的耶穌被捕的一幕,給我們顯示了:第一、耶穌的勇氣。耶穌全然控制著局面,他不等猶達斯和他的人來捉拿自己,而自己勇敢地前去迎接,並毫無畏懼地將自己交在他們手中。第二、顯示了耶穌的權柄。耶穌被捕時手無寸鐵,但當他聲明自己「我就是」的時候,從他身上所發出的權柄和力量,使捉拿他的人一敗塗地,束手無策(18:6)。第三、顯示了耶穌完全的服從。「時辰已到」,面對死亡時他向門徒說:「父賜給我的杯,我豈能不喝嗎?」這就是他的完全服從。第四、顯示了耶穌的偉大愛心:在危難之際,耶穌想到的不是自己的生死,而是門徒的安危(18:8)。

2、在耶穌被捕時,若望記載參與這項行動的除大司祭外,也有羅馬駐軍。當他們聽見耶穌說「我是」的時候,都跌在地上。這說明他們都聽懂了耶穌的話,並因著耶穌的話而有所畏懼。然而,他們並沒有因此而罷休,所以他們對自己的行為要負責。

3、宇宙之主取了奴僕的形體,因而遮蔽了他無限的尊威。原本不可能受苦的天主,卻不嫌棄成為可受苦的人。他是不死不滅的,借著人的形象,把自己置於死亡的權勢下。尊威取代了卑微,強力取代了軟弱,永恆取代了死亡。如此,為了適合我們人類的需要,耶穌基督——天地的君王。在人性方面,他可受死亡的痛苦,但在天主性方面,死亡永遠不能統治他。

三、反省與回應

1、猶達斯帶隊又是火把、又是燈籠;可心中無光明,全靠外在的火光,即人為的亮光。然而,他們要擒拿的人,卻是真理之光,並主動迎向他們。三年的相隨怎會認不得耶穌呢?還需要被問找誰嗎?的確,猶達斯三年來最清楚耶穌做過什麼事,說過什麼話,到過什麼地方等,這些他都知道,可惜他完全不認識耶穌這個人。其實,關於耶穌,我們也知道的也不少,但究竟我們真正認識他多少?他稱我們為「朋友」(15:14—15),而我們把他當過真正的朋友嗎?能否與他無話不說?或者我們是像猶達斯一樣,一個背叛、一個出賣朋友的朋友?

2、從耶穌被審的事件上我們看到,他在走向死亡回歸父家旅程中,仍以身教告訴我們,不面對追兵而妥協,不牽強附會而持守正道,的確要付出好大的犧牲。為真理作證的含義,就是「我」亞於真理,「我」可以受欺壓、受凌辱以致消失,但真理正道要彰顯、要常存。

第二十七講:比拉多審問耶穌(18:28—19:16)

(18:28—19:16)這段經文是若望記載有關耶穌苦難的中心部分,也是整部福音的重要主題部分。從耶穌受審到被釘十字架,最中心的主題思想是顯示,耶穌是「以色列的君王」,它出現在比拉多的初次審問(18:33—37)、兵士戲弄(19:1—3)、最後判決(19:14—15)和十字架的罪狀牌上(19:19—22)。作者把這個主題分別布置在幾個不同的場景里,其目的是為表達更深的意義。

一、經文背景

猶太人是羅馬帝國的屬民,羅馬當局雖然給了他們許多自治的特權,但處死犯人的權力,仍保留於羅馬總督。因此,猶太公議會沒有執行死刑的權力,他們要處死一個犯人,必須要得到羅馬總督的判決,所以耶穌被解送到總督府。但嚴格地說,耶路撒冷沒有總督府,總督府應在凱撒勒雅(宗23:35),平時總督都住在那裡辦工,只在重大的節日才來耶路撒冷坐鎮,所以這裡的總督府可能是黑落德的王宮。

若望記述耶穌在比拉多總督府受審的時間是「逾越節的預備日」(19:14),因此猶太人不能進入總督府內,「怕受了玷污,而不能吃逾越節的羔羊」(18:28b)。所以,審判耶穌的場面就形成室內和室外兩地,其審訊過程也由比拉多一人進出扮演。因此,有人將比拉多審判耶穌的全部過程(18:28—19:16),戲劇化地分為七幕,像似輪流在總督府內外演出:①(18:28—32)發生在外,猶太人要求處死耶穌;②(18:33—38a)發生在內,比拉多審問耶穌有關君王的事;③(18:38b—40)發生在外,比拉多聲明耶穌是無辜的;④(19:1—3)發生在內,耶穌受鞭打、戲弄;⑤(19:4—8)發生在外,比拉多再次聲明耶穌是無辜的;⑥(19:9—12a)發生在內,比拉多再次審問耶穌,並設法要釋放耶穌;⑦(19:12b—16)發生在外,猶太人威脅比拉多,並要求處死耶穌。

二、經文釋義

(18:28—32)比拉多詢問猶太人:「你們對這人提出什麼控告?」猶太人卻答非所問,因為他們加給耶穌的罪名,最多屬於民族宗教性的(19:7;路23:2—5,14—15;谷14:56—64),但他們知道宗教問題是屬內部事件,比拉多是一個沒有信仰的人,提到宗教問題他是不會立案的,因此便假借政治罪名控告耶穌,說他是「猶太人的君王」(33)。比拉多見他們不能提出確切的證據,於是便說:就按你們的法律處置他吧!這迫使猶太人披露了他們的陰謀,因為他們是要將耶穌置於死地,而公議會沒有執行死刑的權力,不得不借用羅馬總督的強權來處死自己的同胞,這本來就是一個民族的悲劇。

「比拉多」,此人姓「般雀」名「比拉多」,義大利人。主後26—35年任猶太總督。耶路撒冷是在主後6年被劃歸為敘利亞行省管轄,但在主後41—44年間,被託交於巴勒斯坦,屬阿格黎帕國王管轄,從主後66年直到猶太大戰期間,巴勒斯坦再度由羅馬總督管轄。從主後6—41年間,駐守猶太的羅馬總督共7人,比拉多是第五任,在他之前是格辣托(主後15—26年)。比拉多任猶太總督近十年之久,但由於他輕視猶太人,缺乏同情心。因此他在任期間發生了三件重大事件:第一、是在他首次訪問耶路撒冷時,由於他把帶有皇帝雕像的軍旗打進了聖城,並懸掛在聖城內,因而引起猶太人的強烈反抗。第二、是因耶路撒冷的供水問題所引起,由於耶路撒冷嚴重缺水,比拉多決定建造新水道,但需要大量的經費,於是比拉多不顧猶太人對宗教的熟誠,竟擅自動用了聖殿寶庫中的金錢,這些都是百姓捐獻於聖殿的錢財,比拉多強行動用,這是褻聖的行為,因而引起了猶太人的暴亂。第三、一次他將刻有羅馬皇帝標誌的盾牌,置於黑落德的王宮內,因而引起市民的抗議,他們聯合大黑落德的四個兒子,一起上書給羅馬皇帝提庇留(主後14—37年)。最後皇帝出自尊重猶太人的宗教熱誠,命比拉多將此標誌由耶路撒冷取走,掛在凱撒勒雅蜮內的總督府中。主後36年比拉多因撒瑪黎雅暴亂事件最終被迫革職,後充軍法國。

28節:「那時是清晨」,此處應是猶太人「尼散」月十四日的凌晨,這天的日落之後猶太人就要吃逾越節羔羊。按照猶太法律規定一個猶太人若進入外教人的家之後,便會染上不潔。因此猶太人不能進入總督府,怕受了玷污,而不能吃逾越節的羔羊。

(18:33—37)耶穌初次受審:這部分是審判的高潮,耶穌在羅馬帝國的代表前,莊嚴宣布他君王的身份。當比拉多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君王嗎?」這時耶穌不但沒有回答提問,反而被審判者卻以審判者的語氣反問道:「這話是你自己說的……?」耶穌的意思是:你有審判權應按正義審判,不應只聽別人的說詞。接著耶穌說道:「我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耶穌沒有否定他是君王,但很清楚地說明了他王國的意義:第一、他的國度不是靠武力來擴展疆界,也不靠武器來捍衛自己,他雖沒有否定他的目標是征服,不過是一種愛心的征服,他的國度在人的心裡;第二、他是以真理為基礎建立他的王權;第三、他為王的身份就在於他為真理作證的使命,是傳授真理的君王,凡尋找真理而信從的人都是他的國民(37)。的確基督徒是在地上生活,也存在這個世界內,但他們不屬於這個世界(15:19)。

(18:38—40)猶太群眾面對巴辣巴和耶穌的選擇。有關巴辣巴的資料若望記載的不多,根據「對觀福音」的記載,他除了是一個強盜,還是個殺人犯(路23:19;谷15:7)。而耶穌卻是他們公認的猶太人君王,比拉多也用此名譏笑他們(19:3,14,19)。然而,猶太人卻選擇了一個罪犯,而放棄了自己的君王。這不是兩個罪犯的選擇,而是兩條道路的選擇;不是一個暫時的決定,而是一個對永恆的抉擇。

(19:1—4)兵士戲弄:兵士們把一個茨冠放在耶穌的頭上說:「猶太人的君王萬歲!」這顯然有譏笑耶穌的意思。但若望和他的讀者卻知道,耶穌實在是猶太人自古以來,所期望的君王——默西亞。他們把耶穌鞭打後,給他帶上茨冠披上紫紅他,比拉多領他出來見猶太人等,這一切就像一個「加冕禮」,表達了耶穌君王的真正意義。

比拉多命人鞭打耶穌,嚴格地說也是違犯羅馬法律的行為,因為比拉多明明在耶穌身上,沒有查出罪狀來,按照羅馬法的規定,一個犯人在沒有定罪之前是不準用刑的(宗22:25)。不過,這裡正好應驗依撒意亞先知所預言的:「他被打傷,是因了我們的罪惡」(依53:5;伯前2:24)。

(19:5—12)比拉多在耶穌身上查不出罪狀來,便將耶穌鞭打後領出來,希望能得到猶太人的憐憫,而給自己尋找機會釋放耶穌,可司祭長們早已心硬,他們要釘耶穌於十字架。

5節:「看,這個人!」(類似『人子』的說法),希臘文oanthropos(人、某個人)原是指一個人,但後來演變為專指一個:超凡的人、有理想的人、人的模範等。因此,這裡的經文有兩層意思:第一、如果將它與(1:29,36)節對照,剛好形成前後呼應:「看,這個人!」「看,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當「時辰」已到,他要作人類的祭品。第二、「這個人」,原文「人」不是指的那個具體人,而是一個集合性的名詞「人」,所表達的是全部的人和所包括的人性,有人之典範和人之基礎的意思。在希伯來文中,「亞當」一詞也是集合性的名詞,指「人」的意思。因此,在這裡是一個宣告:「看,新亞當,新生命之源」。

在《若望福音》中常常突出「選擇」的重要性,在這裡猶太人又一次面對選擇,但結果他們卻放棄了「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放棄了新亞當,新生命之源。

7節:當比拉多宣布耶穌無罪以後,猶太人卻說:「我們有法律,按法律他應該死」。按照猶太人的法律,說褻瀆話的人應用亂石打死(肋24:16;申17:7;宗7:58);但耶穌不是被自己本民族的法律處死,而是由羅馬法令處死的。按照羅馬法的規定,一個被隸屬的國民,反抗帝國就應處以十字架極刑。這兩種死刑為耶穌完成她的救贖大業,沒有什麼區別,但在若望看來卻有所不同,因此若望說:「這是為應驗耶穌論及自己將怎樣的死所說的話」,「正如梅瑟曾在曠野里高舉了蛇,人子也應照樣被舉起來」(18:32;3:14;8:28;12:32)。

8—12節:在第二次審問中,耶穌拒絕回答比拉多的問題,但當比拉多論到他的權力時,耶穌卻又反駁道:「若不是由上賜給你,你對我什麼權柄也沒有」。耶穌的意思是:第一、他是羅馬皇帝委派的官員,他的權柄是由人授予的:第二、一切的權柄都來自天主,屬世界的權勢唯有因天主的許可才能成立(羅13:1)。如此看來,比拉多的罪在於他選擇了政治,而放棄了應執行的正義;當然,猶太人的罪更大,他們拒絕了他們的默西亞。

(19:13—16)最後判決:前面的審問都是在比拉多的住處、衙門進行的,這隻能算是預審,現在才是按法律審訊的程序宣判。

「石鋪地」是羅馬總督的審判廳,位於聖殿舊址的旁邊安多尼庭院內,是一個用石頭築起的高台。作者說希伯來話叫「加巴達」,意為「隆起、屋脊」等。近代發掘這個地方,在聖殿原址的旁邊安多尼院內。

13節:耶穌「坐在審判座位上」,這是思高聖經的譯文。另一種譯文是:「引他坐在審判座位上」,兩種譯文在原文中都過得去。因為,動詞「坐」原文是ekathisen(動詞原形是kathizo使…坐下、坐堂),有及物和不及物兩種用法,及物的用法是說人們「強按耶穌坐在審判座上」,嘲弄他為王:不及物的用法是指「自己坐在審判座上」。這兩種譯文在希臘文中及文法上都能成立,而且都有古代的翻譯予以支持。並且兩種翻譯在整個苦難記載中,都不減少若望的光榮神學和苦難神學。只是按照第二種譯文「審判」便顯得有些另外,本來這個位置應該是比拉多的,他應該坐在上面審判耶穌,而比拉多卻把耶穌安排在審判席上,自己和在場的人反成為聽審者。然而,這戲劇性的嘲弄又是雙關的;比拉多這樣做是有意嘲弄猶太人,讓猶太人「看,你們的君王」(14),但事實上耶穌就是審判者,坐在寶座上審判頑抗的猶太人。

14節:「時值逾越節的預備日」,是指的尼散月14日,即宰殺逾越節羔羊的日子。「約莫第六時辰」即中午12點。值得注意的是,此處在時間的敘述上,與「對觀福音」的記載明顯衝突,按照馬爾谷所記載的應是「第三時辰」(谷15:25)。並且還記載「到了第六時辰,遍地昏暗,直到第九時辰,在第九時辰耶穌大聲呼喊說……」(谷15:33—34)。

此處有人解釋為,馬爾谷所用的是巴勒斯坦的時辰計演算法,而若望所用的是羅馬計演算法。因為羅馬人的一天是從午夜算起,而巴勒斯坦的一天是從日出算起(猶太人是由頭天日落算起,受埃及曆法影響)。這固然可以解決字面上的困難,但更重要的是我們還要看,他們各自寫作的目標和神學思想。

15節:猶太人在比拉多一次又一次的譏諷下,他們不但放棄了自己的君王,也放棄了他們對默西亞的期望;同時也放棄了他們的民族,和對唯一真主「雅威」的信仰。好像他們已不再是猶太人了,因為他們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君王」。這是猶太人的再一次選擇,他們拒絕了耶穌,卻選擇了凱撒。這是一次生命的選擇,但猶太人卻選擇了世界(暫時,15:18),而放棄了默西亞的王國(永生,15:19)。

這就是《若望福音》中所描述的兩種勢力:光明與黑暗、真理與邪惡、生命與死亡的權勢鬥爭。在真假、是非、善惡面前,耶穌基督不但給我們啟示了真理,而且也為真理作了見證(18:36,39)。

三、神學深意

1、猶太人開始只是嫉恨耶穌,但後來這仇恨變本加厲,使他們像野獸般地吼叫「釘在十字架上:釘他在十字架上!」他們已失去理智,失去憐憫,失去良知,甚至失去了人性。世上再沒有一樣東西,像憎恨那樣歪曲人的判斷力,使人曲解真理。最後使人失去正直,失去理智,失去最基本的良知,也會失去真正的快樂和造福。

2、比拉多明知猶太人的控訴都不是事實,知道耶穌是無辜的,他最初也不想判耶穌死罪,但結果還是判了。這就是比拉多的為人,以及他不負責任的態度。從審判的經過可清楚看到比拉多所錯之處是:第一、把責任推給別人(瑪27:24)。他對猶太人說:「你們自己把他帶去,按照你們的法律審判他罷」,他想避免和耶穌接觸的責任,不想面對耶穌(真理)。第二、他缺少勇氣告訴猶太人,自己不願意捲入他們的陰謀。他借著逾越節,可以釋放一個罪犯的理由,想釋放耶穌。然而就是不敢公開主持正義,宣布耶穌無罪而釋放他。第三、比拉多寧可選擇妥協的辦法,以鞭打耶穌來平息猶太人的憤怒,換取人們的同情(19:4—5);而不以真理行事,以法律的正義公正地對待耶穌,宣布他無罪。所以,比拉多對於耶穌的判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3、耶穌在受審判時說道:「我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的確,耶穌的國不是世俗的王國,不靠權力、聲望和財富來統治,也不靠武力來征服。他的國是建立在真理的基礎上,並以愛心去征服世界、征服每個人的心靈。最後,他在每個人的心中為王,使人人都屈服在他的權下。另外,耶穌也不是一位高高在上,發號施令的君王,而是一個服侍人的僕人(13:15),一位充滿愛的好牧人(10:14)。

四、反省與回應

1、耶穌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是的,建築師不屬於他的建築物,藝術家不屬於他的作品,無論是多麼了不起的偉大傑作,也都只是反映著該作者的部分生命,而不可能包含整個創作者。然而,耶穌不屬於這個世界,但他卻活於這個世界,而這個世界的人,也用這世界的標準來接待了他;耶穌沒有抗拒,只是在順其自然中,讓它形成強烈的對比。因此,跟隨他的人要做抉擇是不難的,難的是抉擇後的順其自然。

2、比拉多明知耶穌無罪,但怕惹麻煩而向猶太人妥協。你曾否身處這種境況,明知真相卻由於恐懼或怕丟臉,而拒絕接受他呢?

3、當比拉多帶耶穌到猶太人面前問他們說:「你們願意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君王嗎?他們就大聲喊說:『不要這人,而要巴辣巴!』」這是他們的選擇,是耶穌與凱撒的選擇(19:15),信仰與暴力的選擇,真理與罪惡的選擇,永恆的生命與暫時生命的選擇……這就是人類。當我們在面對生命的抉擇、面對是非善惡的時候,又是如何作出我們的抉擇?

第二十八講:耶穌受刑於十字架(19:17—42)

若望敘述的苦難史,把耶穌描繪成君王和法官,雖然是用的似是而非的方式,但完全表達了這君王和法官的重要意義。耶穌是國王,卻戴的是茨冠:是法官,卻站在被告的席位。尼苛德摩帶來的大量香料,也像是為國王舉行葬禮(19:39)。在《若望福音》中,耶穌的死亡是一種勝利,能釋放人使人獲得自由。因為他的死已清楚告訴我們,他已戰勝了這個世界。

一、經文釋義

(19:17—22)比拉多明知耶穌無罪,仍將他交給猶太人定了耶穌的死罪。他為表明自己是受了司祭的操縱,於是在寫耶穌的罪狀牌之時,他不寫耶穌自稱是猶太人的君王,而以聲明的形式寫道:「納匝肋人耶穌,猶太人的君王」。這分明是說:猶太人控告了他們的君王,所以司祭長要求比拉多改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君王」,但比拉多堅持不改說:「我寫了,就寫了」。的確,耶穌是猶太人的君王,不但是猶太人,而且也是普世的君王,因為罪狀牌上的文字就己聲明了這一點(20)。

17節:「髑髏」(Kraniou):拉丁文「加爾瓦略山」(Calariae)就是由此名而來的。作者說希伯來話叫「哥耳哥達」,意為「髑髏」(或骷髏見谷15:22)。其實希臘文和拉丁文都是意譯,即「頭蓋骨」的意思。

18節:「……同他一起另有兩個人: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耶穌在中間」。

為什麼若望沒有像「對觀福音」那樣,註明這「另有兩個人」是強盜?(谷15:27)其原因可能有二:第一、若望要強調耶穌是世界的君王,而「對觀福音」所注重的是「人子」的身份(路24:7;谷14:41;瑪26:45);第二、若望要表達的耶穌是無罪的羔羊,而「對觀福音」所強調的是耶穌被列入罪人之中(谷15:28;路23:29;依53:12)。

十字架上的牌子:「納匝肋人耶穌,猶太人的君王」。這是把耶穌王位的身份向世界宣告,並且若望有意註明這公告是「用希伯來文,羅馬文和希臘文」寫的,這三種語言可以代表當時人們所通用的語言(當時過節有來自各地的人)。因為希伯來文是猶太人的國語;羅馬文(拉丁文)是羅馬政府的官方語言,也是代表當時世界的統治者:希臘文則是當時流行於社會中的普通話。因此,若望願意藉此表示耶穌不又是猶太人的君王,也是全世界的君王、全人類的君王(唯獨若望雖調了這一點,「對觀福音」中有人主張是後來加上的,路23:38):十字架似乎成了耶穌君王的寶座,耶穌被釘於十字架上,不是執亍死刑,而是君王的就職典禮。

(19:23—24)通常孰行死刑的士兵共有四人,由一位百夫長來指導行事(瑪27:54;15:39)。按照羅馬古代習俗,犯人的衣服是執行死刑者的所有物,耶穌的「長衣是無縫的,由上到下渾然織成」,其他福音描述耶穌衣服被瓜分時,只表明以聖詠22:19作為背景;若望則使這依居更加顯明,所以特別提到「無縫」的長衣,並沒有撕開。這樣無縫的長衣就成了一種標記,根據猶太史學家約瑟大的記載,大司祭穿的長衣才是無縫的,所以它象徵大司祭的長衣,表示耶穌是大司祭的身份。此事「對觀福音」都沒有提到,在此若望是有意表明耶抹是大司祭也是祭品,他以雙重的身份完成了十字架上的祭獻,同剛也表明是應驗聖詠上早已預言的(詠22:19)。

(19:25—27)這一珊口下一段的記載,是關於耶穌最莊嚴的時刻,若望很注重這裡的記或,因為這是救主在他的「時辰」所說的話,是被「舉揚」回歸父家的「人子」的話。因此在這時刻耶穌的每一句話,都有他深刻的意義。這裡從字面看來,耶穌在面臨死亡的極度痛苦中,仍關心著他的母親,將他的母親托給他的愛徒若望照顧。但若望卻要表達更深晌意義,他要說明聖母是默西亞的母親,也是教會的母親,即我們全體基督徒的母親。她曾經照顧耶穌的生活,如今她也在照顧教會晌一切(宗1:14)。聖母在耶穌救贖人類的工程上,是他最為密切的合作者(路1:26—38)。為此若望在描述耶穌的傳教生活,是以聖母開始(2:2—5),如今描寫耶穌的苦難生活也是以聖母作結束。

耶穌說:「女人,看」,在《若望福音》中,兩次稱耶穌的母親為「女人」(2:4;19:26)。這是作者有意要表明,聖母是人類的第二原祖「厄娃」(拉丁文Ave與Eva)。她是以色列、默西亞的母親;是新約教會、一切信徒的母親;也是新「厄娃」全人類的母親。

「女人,看」,聖史若望在告訴我們,瑪利亞並非僅僅參與,逾越節羔羊在加爾瓦略山自作犧牲時,所完成的那一部分奧跡,她還參與了天主的子民,從開始到末日的每一部分的奧跡。因為逾越的奧跡,只有在我們身上一一實現,才算徹底完成。這一切,若望在敘述迦納和加爾瓦略山的事迹時完全表明了,因為在若望的心目中,迦納婚宴和主被釘在加爾瓦略山上原是一回事。若望在敘述這兩件事時,用了同一個關鍵詞就足以說明。因為在迦納婚宴上以及在加爾瓦略山上,耶穌對瑪利亞說話時都稱她為「女人」。在迦納婚宴上,耶穌指出他的「時辰」未到,他的母親也在那裡。但當這時刻一到,就在他於加爾瓦略山上完成的「時辰」,他的母親也同樣在那裡。要理解迦納婚宴的事迹,少不了加爾瓦略山的事迹;同樣,要理解加爾瓦略山事迹的描述,也少不了迦納婚宴的事迹。

「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

耶穌為愛世界被派遣來捨棄他的生命(3:16),為此,「看,你的母親」,這句話對凡跟隨她的人是命令,命令我們應愛眾人,如同他愛了自己的母親瑪利亞一樣。

27節:「從那時起,那門徒把她接到自己家裡」。

此處足以說明,耶穌的時辰給予所有的門徒一種義務,叫他們如同子女關心母親,也就是如同我們的主關心他的母親一樣,去關心教會、關心人類、關心身邊的每一個人。

(19:28—30)「此後,耶穌因知道他的一切(父委託他的)都完成了,為應驗經上的話,便說:「我渴」(詠69:21)。「耶穌一嘗了那醋,便說:『完成了』就低了頭,交付了靈魂」,這一切都表示他是完全自由地交付了自己(10:18)。

「完成了」這是耶穌最後的莊嚴宣告,父交給他的工作完成了(17:4),完成了他的祭獻(18:11),也完成了天主的救贖工程。再者,「完成了」在希臘文里只是一個詞tetelestai(得勝的歡呼)。這說明耶穌斷氣時,不是疲憊地嘆息說「完了!」而是得勝地歡呼「完成了!」因為他知道他勝利了。福音作者把耶穌生活的一切,其苦難也不例外,看著是耶穌自由實行救贖計劃的行動,十字架上的死是其中最後而且最光榮的。「完成了」是耶穌圓滿地完成了整個生命旅程,也是父完全的自我給與,在此刻圓滿表達了;同樣,子的全然空虛而為父作了見證,也在他「低下頭交付了靈魂」的剎那,全然兌現。

29節:「長槍」(hussopos基督新教譯為:牛膝草),因為牛膝草和兵丁的長矛在字形上很相似,兩個詞在希臘文里都是同一個字根(槍的希臘文是hussos),因此思高譯為「長槍」。但若望的意思很可能是指的「牛膝草」(瑪27:48;谷15:36譯為「蘆葦」),他要再次應用象徵的筆法表明新的逾越事件,因為他們的祖先在埃及,曾用牛膝草將逾越節羔羊的血,灑在以色列各家門框上(出12:22);同樣在這新的逾越節時辰(19:4),基督羔羊的血也要拯救全人類(1:29)。

為以色列而言,逾越節是要慶祝以民離開為奴之家的埃及。在以民的這段歷史中,其主要事件為:埃及的一切長子都死了,但為以色列之家,天主吩咐他們每家宰殺一隻羊,作為逾越節羔羊(19:36),並將羔羊的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出12:22)作為標記,這樣上主的使者凡見門楣上有血的就越過去了(出12:23)。梅瑟帶領以民渡過紅海,一直領到西乃山,在那裡頒布了十誡,天主與以民間的盟約得以確立。

30節:《若望福音》中還有一個特別的記載就是,在十字架上耶穌死亡時用了「交付了靈魂(氣息、聖神)」一句。而「對觀福音」所用的,都是「斷了氣」。在《若望福音》中,此處有它獨特的意義,「靈魂」希臘文是pneuma(風、氣、靈),初期教會基督徒認為給予聖神(耶穌之神),與耶穌死而復活是不可分割的部分,若望比其他福音更注意保留了這一傳統(7:39)。因此,若望在此是預示,耶穌要將聖神交給他在十字架下的門徒,特別是他的母親和他所愛的門徒(20:22:宗1:14)。

其實《若望福音》中,作者在很多地方安排有關於聖神的伏筆(7:39;3:5;16:7,13—15等),耶穌也強調要派遣聖神(14:16—17,26;15:26;16:7,13—15)。因此,在《若望福音》中耶穌的死,不是斷氣,而是一種逾越,一種派遣,一種新的開始。

(19:31—37)逾越節預備日的那一天,大約第六時辰,也就是在聖殿宰殺逾越節晚餐羔羊的時候,耶穌被判死刑(14)。依照若望敘述的程序,耶穌正像被宰殺的羔羊,所以耶穌的身體也像羔羊一樣,一根骨頭也沒有被折斷(32,36:出12:46)。

34節:耶穌的肋旁被刺時「立時流出了血和水」(出17:6),這使我們想起耶穌在7:38—39所說的,「從他內要流出活水的江河」(則47:1—12),水象徵耶穌受光榮時所賜下的聖神,同時表明這些事現在應驗了(35),若望的用意很清楚就是「交付了神」。因為血混進了水,是耶穌由這個世界回到父那裡的光榮標記(見12:23;13:1)。另一個可以解釋的是,若望在這裡不只是講聖神的恩賜,他更想講明因聖神而來的教會中兩個重要的聖事,聖洗和聖體。水代表聖神和水洗(希9:22;弗5:26),血代表聖體(3:5;6:53,63;若一5:6,7),這兩件聖事是使教會誕生和滋長的聖事。所以作者很可能是,以創世紀為背景而寫的(創2:21),表示新亞當在熟睡時,由他肋旁誕生了新女人(厄娃)——教會。

36節:是作者再一次強調,耶穌是逾越節的羔羊(出12:46;戶9:12;詠34:21)。

37節:「他們要瞻望他們所刺透的」,耶穌的肋旁被刺透:第一、表明耶穌真如逾越節的羔羊死了(1:29);第二、是應驗了匝加利亞先知對默西亞的預言(匝12;10;13:1);第三、教父多以此講解為,教會就像新厄娃由新亞當的肋旁誕生了(創2:21)。

(19:38—42)耶穌被埋葬:四部都有記述耶穌的埋葬,但若望卻按照自己的目標寫出他獨特的記載,以突出耶穌的君王身份。「對觀福音」記載耶穌的安葬是很普通、很貧寒的葬禮(谷15:42—46;瑪27:57—60;路23:50—56)。惟有若望記載,耶穌的安葬用了約一百斤香料。這葬禮不僅是富貴人的葬禮,更應說是君王的葬禮。若望在敘述耶穌生活的整個過程中,從頭到尾都是一樣的,耶穌是個偉大的君王,他以苦難征服了世界。

至於安葬耶穌的人員,若望的記載中除了傳統所說的阿黎瑪特雅人若瑟外,還有尼苛德摩,他在耶穌公開傳教時就被耶穌所吸引,但對耶穌的道理沒有足夠的認識而成為他的門徒。現在耶穌的門徒四散了(16:32),他反而來履行門徒的職責負責埋葬耶穌。這正好應驗了耶穌所說的:「當我從地上被舉起來時,便要吸引眾人來歸向我」(12:32;12:24—25),同時又可以與傳統相吻合(谷15:39;瑪27:54)。

(38—40)「阿黎瑪特雅人若瑟」,他是猶太公議會的議員,私下做了耶穌的門徒(路23:50—51),也是一個有錢的人(瑪27:57)。阿黎瑪特雅是他的出生地,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35公里處。「尼苛德摩」也是猶太公議會的議員,在公議會上曾為耶穌說過話(3:1;7:50—51),從若望的記載中可以看出他也是十分有錢的人(39)。

41—42節:若望記載耶穌是安葬在他死的地方,即那個園子里的新墳墓里。但按照瑪竇27:60的記載,這個墓地應是若瑟的。若望的敘述也有他獨特的意義,他特別注重「新墳墓」和「園子」,因為埋葬在新墓里,尤其是在園子內,這似乎只有君王才是如此(列下21:18,26)。耶穌在十字架上就宣告為王,所以也要給予他君王的葬儀。

二、神學深意

1、耶穌頭帶茨冠,身披紫他,飽受侮辱與嘲諷,也被剝奪了人性的尊嚴。然而,他卻在這失去人性的現實社會中,成為具有高尚勇氣的有力象徵。耶穌堅信天父的愛,因而獲得內心的力量,勇敢地忍受各種磨難。同樣在今日社會團體中,有許多人也受著無辜的痛苦和磨難。願我們偕同基督,一起在絕望的環境中,成為他們希望的使者;在痛苦磨難的生活中,成為他們的撫慰者;在邪惡敗壞、相互紛爭的社會裡,讓我們成為自律、仁愛和和平的傳播者。

2、「對觀福音」都記載了西滿幫助耶穌背十字架,唯有若望獨自記載耶穌,像其他被羅馬人判處死刑的人一樣,自己背著十字架走向加爾瓦略山。但耶穌與普通人的不同之處是他身為天主子,卻為了完成服從父的旨意,甘願背起十字架。他把象徵死亡與罪惡的十字架,變為帶來生命和救恩的工具。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因一些輕微的痛苦而經常抱怨,卻忘記了有許多人正背負著更沉重的十字架。當我們與耶穌結成一體時,我們也願意與他一起背負生活的十字架,承行天父愛的旨意,同時也提醒我們要分擔痛苦者的苦難,與背負重擔的入團結合一,並使這團結的精神成為眾人獲得力量和勇氣的泉源。

3、「他的肋旁,立時流出了血和水」。我們都是出自他的身體,也是一個身體(格前12),這就是指基督的肋旁。因為正如天主用亞當的肋骨造了女人;照樣,基督從自己的肋旁給我們血和水,以形成他的教會——新厄娃。

4、比拉多在耶穌的罪狀牌上寫了,「納匝肋人耶穌猶太人的君王」(三種文字——世界君王)。的確耶穌是君王,因為他是天主子,是創造天地、神人、萬物的真主宰。他不但是猶太人的君王,而且也是一切受造物的君王,因為萬物都是借著他而來的。他是「『阿爾法』及『敖默加』……原始及終結」(默22:13)。他更新了天地萬物,又以真理和生命,建立了聖德與恩寵的神國、以及正義仁愛與和平的神國。所以每當我們抬頭看見耶穌的十字架時,同時更應看見安置在他頭上的那個罪狀牌,這個牌子提醒我們,耶穌是我們的君王,我們是他特選的子民。因此我們要讓耶穌永遠在我們每個人的心中為王,同時也在我們的生活團體中,讓我們團體的每一個成員都是耶穌忠誠的子民。

5、若瑟和尼苛德摩兩位議員,他們是向來不敢公開而懦弱的耶穌的門徒,在審判耶穌的時候,他們很可能也都坐在審判台上。但在耶穌死後他們卻勇敢地為耶穌的安葬而行動,這意味著耶穌的死在吸引著人類歸向他。他們的行為,剛好與猶太人的行為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猶太人向比拉多要求處死耶穌,而若瑟和尼苛德摩他們卻向比拉多領回了耶穌;猶太人放棄了耶穌,他們選擇了耶穌。看起來他們選擇的是死亡,但事實上他們選擇的是永生的生命。因此,耶穌的死使他們成為他的公開門徒,並以具體行動為耶穌作了見證。讓我們也祈求耶穌幫助我們堅信他的話,勇敢地跟隨他,在世上完成天父的旨意,並分享他永生的光榮。

三、反省與回應

1、「耶穌基督為眾人死了:也是他自己在基督徒的每個聚會中、在舉行增餅的奧跡時,以自我犧牲再造我們,因著我們對他的信德而賜給我們生命,並自作奉獻而聖化所有獻祭的人」(布里西主教始高登)。

2、「『他的肋旁,立時流出了血和水』」。親愛的各位,在未作反省之前,不要把這偉大奧跡的秘密傳揚出去。我有另一種奧秘要給你們解釋。我曾說過,血和水就是聖洗和聖體聖事的象徵,教會就是借著這兩件聖事,在聖神的更新和再生之洗禮下誕生了。而聖洗和聖體象徵由基督的肋旁流出來:教會是由他的肋旁建立起來,正如厄娃是由亞當的肋旁誕生一樣」(聖金口若望)。凡領了洗的都是教會的成員,都是基督徒,我們會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救恩嗎?

3、十字架下瑪利亞與若望的一幕是《若望福音》所獨有的,它不但令我們想起迦納婚宴的一幕,同時也帶領我們回到創世紀厄娃背叛天主的事情上。而且在另一個重要的關頭上,我們看見另一個女人出場所扮演的重大角色,即耶穌基督的救贖工程的忠實合作者。讓我們也祈求耶穌,幫助我們在瞬息萬變的世界裡,在痛苦磨難的環境考驗中,如同十字架下的聖母和若望一樣,在生活中不斷注視耶穌,並為他的信實和仁愛作見證,活出獻身的意義和使徒的精神。

4、聖史若望蒙受天主特恩,在他的福音中告訴我們,聖母如何完全地參與了逾越奧跡,這是天主的羔羊為救世界,在十字架上自作犧牲、受難、死亡和復活的奧跡。如今,瑪利亞依然積極地臨在於教會內,是一位充滿慈愛和擁有真實權力的母親,利用她做母親的真實權力關懷著我們,為整個教會代禱。她幫助我們度過信德的一生,為樹立表率而臨在我們中,是我們以信德度過一生的楷模。她不僅走在我們前面而且同我們一起走,為我們指點道路。第二十一節耶穌復活顯現(20:1—29)

新約中有關耶穌的傳統,顯然並不以耶穌的死為結束,門徒在耶穌還同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就從他身上體驗到一種新的生命力(6:68)。天主復活了被釘死的耶穌這個信息,一開始就成為初期教會團體,公開傳播的「福音」中的一個部分(宗2:32,36;格前15:12—14)。《若望福音》比「對觀福音」記載了更多的顯現,而且每次都引用了「看見才相信」這個主題,例如:瑪大肋納看見後說:「我見了主」(18);11位宗徒看見後說:「我們看見了主」(25);多默看見時立即說:「我主!我天主」(28)等。若望的描述是要突出「主」是信仰的對象,因此所說蚵「看見」或「知道」都是出於信仰,有見證性。這與「看見才相信」的「看見」,其意義是不同的。但另一方面若望把「看見」並不標榜,反而說:「沒有看見而相信的人才是有福的」(29)。不過更應注意的是,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進入墳墓一看見就相信了(8),他沒有看見顯現,卻已相信了復活。

因此,若望要表明的是相信復活,看見顯現並非是必要的。他以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證實了「沒有看見而相信,才是有福的」。當然,我們也不能因此就下結論說顯現是多餘的,這樣就對福音所記載的顯現之真實性不加重視。事實上,那些見過耶穌復活顯現的見證人(格前15:5—6),正成了初期教會的基石(宗2:32;迦1:9)。

第二十九講:耶穌復活與顯現(20:1—29)

「對觀福音」和(格前15:4—7)都給我們五個復活顯現的敘述,但這些資料都應與第四部福音的敘述仔細參照閱讀。若望對耶穌復活後在耶路撒冷顯現的記述,可劃分如下:第一、墳墓(1—18):門徒(伯多祿和若望)相信,瑪利亞不在場(3—10),後來瑪利亞在悲痛中被導入信仰(1—2,11—18)。第二、晚餐廳(19—31):門徒相信,多默不在場(19—23),後來多默在懷疑中被導入信仰(24—29)。

一、內容結構

《若望福音》把耶穌的復活描述得像似耶穌與門徒們的會晤,在此我們將耶穌顯現給不同的人,以及不同的人對復活的耶穌的反映,按照若望的記載可分四個部分:1—10:伯多祿和所愛的那個門徒的反映;11—18:瑪利亞瑪大肋納的反映;19—23:宗徒們的反映;24—29:多默的反映。

二、經文釋義

(20:1—10)伯多祿和所愛的那個門徒的反映:四部福音全部敘述了,婦女在一周的第一天來到空墓前,但只有若望記載瑪利亞瑪大肋納兩次前往空墓(谷16:1—2,9),其實她的第一次前往主要是為伯多祿和愛徒的故事鋪路。更值得注意的是「對觀福音」記載,瑪利亞瑪大肋納上墳是「清早」(谷15:2);而若望卻在「清早」的後面,加上一句「天還黑的時候」。

在《若望福音》里,光與黑暗是他重要的主題,黑暗一直停留到,一個人信仰復活的耶穌後為止。若望沒有告訴我們瑪利亞瑪大肋納為什麼到墳墓去:但告訴了我們,她奔跑去告訴伯多祿和愛徒:「有人從墳墓中把主搬走了,我們不知道他們把他放在那裡了」,若望連續三次記載了這同樣的話(20:2,13,14)。當伯多祿和愛徒親自去觀察時,明見瑪利亞瑪大肋納推斷的結論是不可能的,因為殮布和汗巾分開放著,尤其是包裹耶穌頭部的殮布還好好地卷著,盜耶穌的人絕沒有心思作這番辛苦,這事實證明耶穌的遺體沒有被偷走。瑪利亞瑪大肋納的這種反應揭示出她,對耶穌的一份過人的感情和忠誠,她立刻所得的結論是:有人把耶穌偷走了,在她還沒有進墳墓就下了這個結論,這就是若望特別的地方。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對觀福音」也都記載了耶穌被捕後有伯多祿隨從,直到大司祭庭院。但若望卻記載從晚餐廳開始,直到十字架下,還有一個愛徒也在一起。在這復活顯現過程中也不例外,除了伯多祿還有那個愛徒。因此可以結論:伯多祿緊緊跟隨耶穌是因為他是領他,而若望緊緊跟隨耶穌是由於他對主的愛。「對觀福音」中只突出了伯多祿的重要性,而《若望福音》中也包括了這個愛徒。然而,在若望團體中除了伯多祿,就是「耶穌所愛的門徒」,他既是這個團體的中心,也是這個團體的重要因素。更重要的是,這段經文給我們介紹了對復活的主第一個信仰行為,這是對信仰基督的我們所要求的信仰行為。愛徒在未見復活的主顯現以前就已相信,在這一點上,他是未來世世代代基督徒的典型模範,因為他「沒有看見而相信了」。

l節:若望記載耶穌在「一周的第一天」復活(若20:1),他在復活主日後的,下一次顯現也在主日(26),教會因此以主日而非星期六為安息日,稱之為「主口」(默1:10)是因為耶穌「停止」了他的贖世工程,而進入他復活帶來的完滿光榮(創2:2—3)。

2節:「耶穌所愛的那另一個門徒」:在《若望福音》中,如此稱呼的記載有五處,其中三處是出現在正文中(13:23;19:26;20:2),兩處出現在附錄里(21:7,20)。傳統上都一致認為這「愛徒」就是若望宗徒,也即是《若望福音》的作者。但近來許多聖經學者都認為,這「愛徒」不僅是指宗徒若望,也可以指所有熱愛基督的門徒。也就是說惟有真正愛耶穌,才可明白他的心思(13:23—25),也才有真正的信仰,即不等顯現就立即相信(20:8,29)。

(11—18)瑪利亞瑪大肋納的反映:愛徒所掌握的信仰對瑪利亞瑪大肋納並沒有影響,當伯多祿和愛徒離去後,瑪利亞瑪大肋納再次返回墓地尋找耶穌,她的反應可能完全是出於她自己。傳統認為瑪利亞瑪大肋納是一個罪惡深重的人,耶穌感化了她,赦免了她的罪,潔凈了她。但我們值得注意的是,在《若望福音》中除了宗徒們的名字外,瑪大肋納的出現是最多的(共14次)。因此,在若望的敘述中,她是一個有價值的角色。

14—18節:耶穌首先顯現於瑪大肋納的故事,可能來自一個很古的傳統,儘管保祿在格前15:5中沒有提到婦女的名單,但若望無疑是把這個傳統的資料,寫成一次戲劇性的會晤。這裡值得注意的是耶穌的問話:「你找誰?」這是耶穌在若翰的兩個門徒前問過的問題:「你們找誰?」(1:41)也是一個查問門徒身份的問題。當耶穌被捕時,他也用了同樣的話問捉拿他的人,「你們找誰?」可那來勢洶洶尋找納匝肋人耶穌的,一聽到他的聲音便跌倒在地。然而,門徒們尋找他,找到了一聽到他的聲音便跟隨了他:同樣,瑪大肋納尋找復活的主,找到了,一聽到他的聲音便相信了,並獲得莫大的安慰。這一切都有意在告訴我們:耶穌是善牧「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10:14)。

15節:「你找誰?」這個問句對若望而言十分重要,因為在他福音的一開始,耶穌也以同樣的問題問過願意跟隨他的人(1:38)。而在這裡若望又再次提到同一個問題:「你找誰?」從耶穌的回話,可見耶穌已知道這婦人正在尋找的是「某人」,而不是「某樣東西」。正如這位婦人一樣,信仰生活中,我們也在尋找「某人」,某位可以擦乾我們的眼淚,始終如一地愛我們、拯救我們的人,這人就是耶穌,也只能是耶穌。

耶穌顯現給瑪利亞瑪大肋納,這是耶穌安慰哀痛者的表現,當耶穌呼喚瑪利亞名字的時候,使她對耶穌死亡的悲哀轉變為生命的喜悅。這正是耶穌所說過的:「羊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字呼喚自已的羊……羊也跟隨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10:3—4)。當瑪利亞瑪女肋納認識了復活的主以後,便將她的信仰立刻傳給門徒:「我見了主」,這既是與門徒們分享信仰,也是為基督的復活作出了見證。在若望的記載中,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是第一個信仰的人:瑪利亞馬大肋納,卻是第一個傳布復活之主的人。

17節:「別拉住我不放」:此處經文有兩種解釋:第一、有人認為,耶穌說的是阿刺美文,不是希臘文。而若望譯成希臘文意思是:「不要抱住我……」,但更好譯為「不要因為你新發現的歡喜,花那麼多時間來敬拜我,趕快去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其他門徒」。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摸」希臘文是「aptou」,有「抓住不放、拉住」等意,這個字源於「ptoou」(怕,瑪28:9—10)。在此希臘文的命令式是現在式語氣「aptou」,嚴格地說,應譯作:「不要拉住我」。因此,耶穌對瑪大肋納說:「別拉住我不放……」(思高譯文)。第二、「拉住我」(aptomai摸),有人認為這個字原文不是「meaptou」(不要摸我),而是「meptoou」(不要害怕),是手抄本在抄寫時抄錯了。如果這個解釋是對的話,耶穌的意思很可能是說:不要怕(瑪28:10),也不要因著你得到了我復活的喜樂,就停留在這喜樂中(自私的信仰),你要把這喜樂與別人分享才是,瑪大肋納事實上也這樣作了(18)。

耶穌說:「我升到我的父和你們的父那裡去,升到我的天主和你們的天主那裡去。」在此,耶穌向瑪利亞瑪大肋納啟示了一個他與人的新關係,這關係超越他原來與他們在一起的師徒關係,復活的主與他們是一個天人整合的關係。

(19—23)宗徒們的反映:耶穌顯現給宗徒們,先把自己得自父的使命完全傳遞給他們:然後賜給他們聖神,並賦予赦罪的權柄。

19節:對耶穌顯現於宗徒們的時間、地點和宗徒們的情景只有若望記載較詳細。「對觀福音」都只以「一周的第一天」為背景,而《若望福音》卻在瑪大肋納的報告,以及伯多祿和愛徒的察看這個背景的基礎上,又加上了這樣了一個背景:「正是那一周的第一天晚上,門徒們所住的地方,因為怕猶太人,門戶都關著」。在此黑暗已被驅散,但恐懼和躲藏仍然停留在宗徒們身上。不過,門徒們聽了瑪大肋納的報告,對耶穌復活的懷疑取消了,這從耶穌顯現他們時的反應可以看出。

「願你們平安!」這是一個事實,而不是一個願望,也不是一個簡單的問候語(參14:27—28)。21節耶穌再次說了同樣的話:「願你們平安!」這不但是更進一步表明,它不是普通的問候語,同時也表示平安會隨著他們將來的使命而來。這點,首先是借著派遣表示:「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你們」。

「因為怕……門戶都關著……願你們平安:」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一直害怕的是什麼?什麼能幫助我們擺脫這恐懼,好能接受耶穌這份「平安」的賜予?

20節:復活的耶穌向門徒出示雙手和肋旁,上面留著被釘的傷痕,他要藉此除去所有關於他身份的疑問,並實現最後晚餐時的諾言(16:21—22)。在報道眾門徒的反應時,若望說他們看見的是「主」,這本是後存基督論的名銜,但在此成為若望告訴我們,他們相信了復活最明確的說法。因著他們的相信帶給了他們喜樂,這是晚餐廳中耶穌諾言的應驗(16:24)。

21節:「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你們」。耶穌借著派遣聖神,賦予門徒能力,使他們能夠履行他,從天父那裡所接受的相同的使命。當耶穌把聖神的氣息吹到門徒身上時,他們就成了「另一位基督」,能治癒因罪惡帶來的創傷,能在愛中重建世界,進而改變這個世界。

22節:此處經文也是若望獨有的,在此是再一次應驗了耶穌在晚餐時的許諾,在晚餐廳中,耶穌答應過宗徒們要派遣聖神。這個諾言現在實現了,因為復活的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領受聖神吧!」耶穌以向門徒噓氣,表示賜予聖神的禮物。這個姿勢,甚至用的字都使人想起(創2:7)的經文。這「氣息」是生命的氣息,也是再造的氣息(則37:9)。正如天主在首次創造時,以他的氣息帶來了按照他的肖像而造的人類的存在。如今,耶穌賜予他自己的聖神,使門徒成為肖似聖廣的天主子女,現在他們是生於單神了(3:5)。在創世紀,大主的氣息賜予生命,但在這裡耶穌的氣息賜予永生。

耶穌第—句話是:「願伯;們平安!」「平安」的希伯來語是「shalom」,不僅指沒有糾紛,而且也包括家人間彼此的融洽相處。其基礎是耶穌借著自己的單此和復活,所贏得於天主的真平安,我們由那平安開始我們的活動,並不是我們努力做「好」來賺取天主的愛。

23節:「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瑪16:19;18:18)耶穌以此建立了告解聖事,這句話證明耶穌的教會,獲得了赦免和存留人罪的權柄。在基督降生成人時,天主恢復了他與我們罪人之間的盟約:他願以仁慈之心與我們和好,又借著耶穌賜給我們的聖神。天主再度要我們領受他無盡的愛及仁慈的寬恕,天主聖神總是帶給我們平安與和好。因此,把天主寬恕人的信息,帶給萬民是教會的一大特恩,也是教會的一大使命(教會1#)。「願你們平安!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你們」。

在若望看來耶穌所賜的聖神,與人克服罪惡的力量密切相關:「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准赦免;你們存留誰的罪,就給誰存留」。耶穌是被派遣、除免世罪的天主的羔羊(1:29;若一2:1—2),他現在同樣也派遣了門徒,與門徒分享這個權能。這權能包括寬恕與束縛(瑪16:19;18:18)。但按照《若望福音》的思想,審判對於人是一個選擇,而不是別人給他們定罪(3:18—21)。在此也同樣表示天主是一個事實,審判是一個選擇,耶穌是這樣反映了天主:同樣宗徒們也應這樣反映耶穌,凡是接觸門徒的人也要面對同樣的選擇。

耶穌在此實行了他生命傳遞與派遣,聖父派遣了他,他完成了父托給他的工作。現在他又派遣宗徒們,在教會中繼續他的工程。基督需要教會來繼續他的工程,但教會門己不能做什麼,因此需要基督的派遣,需要基督不斷給予真理和生命的傳遞。因此教會若沒有基督,在困難時她也沒有求助的對象;教會若沒有基督,她便喪失了能力,刁;能抵抗邪惡的勢力:教會若沒有基督,她更失去了真理的泉源和生命的通傳。

(24—29)耶穌顯現給多默:在這次顯現中,多默代表一切信徒向耶穌作了最完美的宣信:「我主!我天主!」這是《若望福音》的啟示高峰,多默把舊約稱呼天主的專用名號,加在耶穌身上,表達了他對天主啟示最完美的信德。

24—25節:在此作者提到另—個話題,在耶穌顯現時多默不在場。在(若1l:16;14:5)的經文中,可以看出多默的性格,他是一直爽而較固執的人。當宗徒門告訴他「我們看見了主」,但他卻堅決拒絕相信他們的報道,他要檢驗耶穌的傷痕以確定真實。多默的表現顯示出耶穌所說的:「除非你們看見神跡和奇事,你們總是不信」(4:48)。若望所反映的耶穌,並不反對奇蹟可能引導人獲得信仰,但他拒絕要求奇蹟,作為相信的一個絕對的條件。因此「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

(26—28)「八天以後」:耶穌在同一個地方顯現,在此顯現給多默的時間、狀況,與顯現給眾門徒一樣,儘管多默那樣懷疑,耶穌的平安祝福並沒有減少。耶穌邀請多默檢驗他的手和肋旁,這項邀請把多默要檢驗的念頭,而轉為信心的行動,立刻宣示了他的信仰。這在若望神學中又是一個印證,耶穌的傷痕醫治了多默的信德(依53:4—5)。不過,耶穌強調了一句:「不要作無信的人,但要作個有信德的人」。更值得注意的是:若望所表達的最懷疑的門徒,反而成為對耶穌作出最高訐價的門徒。

28節:這也是在其他福音中沒有出現過的活。「我主!我天主。」在福音開始,聖史告訴讀者:「聖言就是天主」(1:1),現在他以一個首尾呼應向讀者顯玎:,耶穌的追隨者要經過怎樣的困難,才能領悟這個真理。

對於若望所記載的耶穌復活的顯現,現在可以作一個結論:若望記載耶穌顯現的人中,有四種不同的反應:①主的愛徒看見留在墳墓里的殮布就相信了;②瑪利亞瑪大肋納的相信,是因為她聽見復活的耶穌叫她名字的聲音;③當門徒們看見復活的耶穌以後,他們也相信了,並知道他是主:④多默看見復活的主留下的傷痕,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就相信了。

在若望的描述中,門徒給耶穌最大的讚美詞是:「我主!我天主!」而耶穌對追隨他的人,最大的讚美詞是:「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這樣正應驗了歐瑟亞先知所說的話:「我要對非我的人們說:你是我的人民,而她要說你是我的天主」(歐2:25)。

(30—31)結論:這是全書的結語:「耶穌在門徒前還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載這部書上。這些所紀錄的,是為叫你們信耶穌是默西亞,天主子;並使你們信的人,賴他的名字而獲得生命」。這段話是仿效申命紀的作者而寫的:「以後在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一位像梅瑟一樣的大先知,與上主面對面的來往;至於上主派遣他在埃及向法郎,和他的一切臣僕,並向他全地所行的一切神跡或奇事,以及他在全以色列眼前所行的一切大能作為,和一切令人畏懼的大事,也沒有人能與他相比」。(申34:10—12)申命紀的這段話也是整個梅瑟五書的結尾,若望願藉此表示耶穌滿全了梅瑟五書所記載的全部逾越奧跡,給人類帶來了圓滿的救恩——永恆的生命。所以「法律是借梅瑟傳授的,恩寵和真理卻是由耶穌基督而來的」。(1:17)

三、神學深意

1、耶穌復活的三大標誌:耶穌復活是天主的啟示,是天主提升在死人領域中的耶穌,進入永恒生命的境界。這個末世啟示如同其他啟示,在歷史中留下了痕迹,通常人們把這痕迹,稱為天主啟示的標誌。這標誌包括:空墓與顯現,以及宗徒們的宣講。耶穌的門徒從耶穌的復活中領悟到,整個救恩史是置於復活的耶穌身上,復活的耶穌也成了他們宣講的主題,及信仰的核心。耶穌借著他的苦難,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履行了上主僕人的聖召,這苦難和死亡同時也象徵以色列民,在歷史中的苦難或遭遇,以及在苦難中期待到達的生命境界,他的復活就確定了,這苦難的道路是帶領人類進入天父生命的途徑。

2、瑪利亞瑪大肋納見到復活的主,沒有即時認出來,其原因可能是:其一、由於她過度傷心,以至眼淚模糊了她的視線:其二、由於她執意於錯誤的方向,不肯把目光從墳墓里移開,因此耶穌說她是在死人中尋找活人(路24:5)。同樣復活的主常與我們同在,但我們就是體會不出來,其原因也好似:第一、我們被世俗思想蒙住了我們信仰的視線,使我們看不見耶穌,找不到耶穌;第二、由於我們滿腦子裡裝的都是現世的事情,尋找的都是本性的需要,不願把目光轉向永生、轉向天主。因此,我們也是在死人中尋找活人,把生活置於死亡;在有限的生命里,尋找永生。天主是生活的天主,所以我們應該在生活中尋找天主,因為天主不是物質的天主;應在活人身上去服務基督,在生命中走向永恆。

3、「復活的基督賜給宗徒們聖神,把他的聖化權能也賦予他們:使他們成為基督的聖事標記。借同一聖神的德能,他們把這權能又授予他們的繼承人。這『宗徒繼承』建構教會整個禮儀生活;宗徒繼承本身是聖事性的,通過聖秩聖事得以傳遞。」(教理1087;教會1:1)

4、多默在耶穌初次顯現宗徒們時,沒有見到復活的主,其原因是因為他離開了團體,這是他犯下的錯誤。但他也有他獨特的優點:第一、對於不懂的事情,他決不受別人所左右,也決不說心口不合的話,信就信,不信就不信。第二、一旦他肯定了自己的信仰,就全力以赴,表示自己的懷疑,乃是尋求肯定。因此我們應該以他的錯誤為鑒警醒自己,同時也應該學習他的優點,效法他敢於面對自己。

5、耶穌的傷痕醫治了多默的信德,這正如依撒意亞先知所說的:「然而他所背負的,是我們的疾苦;擔負的,是我們的疼痛;我們還以為他受了懲罰,為天主所擊傷,和受貶抑的人。可是他被刺透,是因了我們的悖逆;他被打傷,是因了我們的罪惡;因他受了懲罰,我們便得了安全:因他受了創傷,我們便得了痊癒」。(依53:4—5)。

四、反省與回應

1、若望是第一個相信耶穌復活的門徒,而若望的信心與他兩天前忠心地站在十字架下,二者是分不開的。讓我們祈求若望常為我們代禱,使我們也能體驗到,他在第一個復活節清晨,所體驗到的喜樂,並賜給我們能在日常生活中,常明白、了解耶穌的心思(13:23—25),堅信耶穌的復活(20:8)。並讓世人在我們身上看到耶穌復活的標記,使我們的信德更堅強。

2、在混亂和悲傷中,瑪利亞瑪大肋納站在耶穌的墳墓外哭泣。但瑪利亞的悲傷是短暫的,首先是天使出現,然後有神秘的園丁,最後是耶穌親自顯現給她,並呼喚她的名字。當瑪利亞聽到耶穌呼喚她的那一刻,一切都改變了。這相遇是非常個人的,耶穌叫瑪利亞的名字,觸動了她內心的中心,即恐懼潛伏的地方,以及罪惡的黑暗,和天主愛的光明鬥爭得最激烈的地方。在此內心深處,瑪利亞感受到天主的愛,她的憂愁瞬間化為喜樂,正因為她所擁有的這份喜樂,使她大膽地告訴門徒說:「我看見了主」。瑪利亞與復活的主相遇的喜樂,顯示出假若我們在祈禱中能靜下心來,聽聽耶穌的聲音,相同的事物也能在我們身上發生。

3、耶穌為什麼不單獨顯現給多默呢?為什麼他要間隔整整一個星期才再度顯現?或許那是因為耶穌並不願強迫我們相信,他給我們時間及空間,讓我們面對自己的信仰。但耶穌也給了我們方法,讓我們能找到他,不是單靠我們自己,而是在信仰團體中。如果我們想單獨面對自己的懷疑和困難,那麼我們很難體會耶穌復活的喜樂。只有當我們與他人在一起尋找耶穌時,我們才能說:「我主,我的天主!」同樣,信仰的分享,也能加深我們對天主的信賴。

4、「看看我的手罷!並伸過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在生活中,我們會受到傷害,也會遭遇到痛苦的經驗,或許這些都是我們只想快些忘記的。但耶穌的復活並不消除,他曾被釘和死亡的事實,反而使他那痛苦的事實改頭換面。復活的主仍然帶著受難的傷痕;但這些傷痕,正也時時提醒我們,他對我們的愛有多麼深,提醒我們這些傷痕正是我們生命的泉源。

5、「因為你看見了我,才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你懷疑過天主的存在,或天主的仁慈嗎?我們每一個人在生活中,對自己的基本信念及價值觀,都有懷疑的時候,這通常是在生活遇到某種危險時,我們的信心就會產生動搖。懷疑本身其實不是壞事,因為它可以把我們帶向,更深刻的信仰中去。但是,「懷疑」也可能使我們完全失去原來的信仰。結局如何,全看我們以何種眼光及態度,來處理我們對信仰的懷疑而定。記住:當我們遇到信仰的危機,或者靈修生活上的困擾時,有一位聖人他最願意為我們代禱,這位聖人就是多默。

6、在彌撒聖祭中,每當舉揚聖體時,我們也在瞻仰復活的主。請不要讓這神聖的時刻,在我們心中掠過,而要讓這時刻成為表達信仰的時刻。當主祭神父舉起祝聖的聖體和聖血時,我們也像多默一樣,發自內心地呼喊說:「我主,我的天主!」

第二十二節附錄2l章

附錄確實是《若望福音》的一部分,這是一個不可爭議的事實。並且附錄所記述的內容,也的確有其特別的意義。但此一附錄,顯然是由編輯者所加,這在福音形成和傳播的時候就已加上了,因為所有的抄本和古老的譯本都有這一段。因此,附錄如同福音一樣,取材於若望的傳授,所以它仍富有重要的神學意義。

第三十講:湖邊顯現(21:1—25)

若望抓住復活的基督在加里肋亞湖旁顯現的機會,尤其是從伯多祿和若望的人性角度來看,它反映了教會的性質與使命。耶穌恢復了伯多祿的身份,不但在整部聖經內顯示天主的仁慈,也揭示作為羊群的總牧者,伯多祿職位的性質和目的。附錄部分,按經文的內容可分三段:1—14:湖邊顯現;15—23:耶穌和門徒集聚;24—25:最後編輯者的結語。

一、經文釋義

(1—14)湖邊顯現:在這裡耶穌顯現給捕魚的門徒,這捕魚的敘述含有象徵意義,門徒們因耶穌的命令再去捕魚,象徵他們未來的宗徒使命,捕獲一百五十三條大魚象徵其豐富的效果。一百五十三條魚,被聖熱羅尼莫解釋為教會普世使命的象徵。熱羅尼莫告訴我們,希臘的動物學家鑒定(當時猶太人的看法),魚類共有一百五十三種,可見這次捕魚的收穫可視為教會往普世「捕人」的使命。因此,湖邊顯現啟示了我們兩大內容:第一、耶穌復活的真實性(5,13);第二、基督教會的普世性。

「雖然這麼多,網卻沒有破」。若望刻意提及此點,是要指出教會裡信徒眾多,而又來自多元,但教會團體不會因此而分裂。在面對動蕩的教會歷史,我們更要依恃這一信念。

(15—23)耶穌和門徒集聚:由此可知聖伯多祿三次否認主後的皈依,是不可否認的。耶穌以無限仁慈的目光對他的注視,促使他痛悔流淚(路22:61)。在主復活後,伯多祿又三次肯定自己對主的愛;這再次的皈依,又具有團體的幅度。由此可見,主也是對整個教會的召叫:「你悔改吧!」

(15—17)耶穌與伯多祿:耶穌三次問伯多祿是否愛他,這不僅是要伯多祿賠補三次背主之罪,更重要的是要伯多祿繼承他善牧的使命。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在此兩次用的是「agape」(聖愛),一次用的是「philia」來表達「愛」,以表示其五條件的付出,而伯多祿三次回答用的都是philia(摯愛、友愛或兄弟之愛)。這兩個字其含義有所不同,前者重理性較嚴肅;後者重感情。耶穌自稱為善牧時,曾表示自己要為愛護羊,不惜犧牲性命。現在繼承他作善牧的人,也必須對耶穌有忠實的愛,因為這愛情是對羊之愛的基礎。耶穌為羊捨棄了生命,同樣繼承他作善牧的人,也要為羊捨棄生命。伯多祿是個罪人和失敗者,藉此而能憐憫他人。所以,為了反映伯多祿三次否認了他,耶穌問他:「西滿,你愛我嗎?」伯多祿三次答覆說:「主,是的,你知道我愛你。」伯多祿不再輕率地發誓要付出英雄式的愛(參13:37),他現在真的認識自己了,被耶穌三個相同的問題所貶抑。不過,耶穌不是要秋後算帳,而是要給與悔改了的伯多祿一份使命、一個祝福、一個目的、一份職務。耶穌三次叫伯多祿「你餵養我的羔羊」、「你牧放我的羊群」和「你餵養我的羊群」,悔改也成了天主的降福。天主能在曲折上划出直線,使伯多祿的失敗,轉化成一個任命,就如耶穌所預言的(若21:18—19),要成為總牧者,並堅強弟兄們(路22:32),一直到他在尼祿執政時被釘十字架殉教而死為止。

更值得注意的是:耶穌三次問伯多祿,並三次交給他的使命各有區別,第一次是喂「小羊」——信徒;第二次是喂「羔羊」——較大的羊群;第三次是喂「羊群」——包括牧養、培養、引導、管理羊群——教會。然而,這一切都是在愛中接受,又要在愛中去實踐和完成。

「餵養」是提供人成長的所需,並如何考慮幫助他人成長。這「餵養」的另一解釋,就是「牧放」。總之,耶穌把牧放羊群的重任交給伯多祿,他將為主捨命。這一切都以愛為基礎,沒有基督的真愛,勢不可能。

18—23節:在這裡一方面是耶穌預言了伯多祿的殉道,另一方面也是作證為澄清教會中有關耶穌讓「愛徒」不死的傳聞(23)。這段經文表明在教會中有兩種見證:一是殉道見證,一是非殉道的見證。伯多祿最後是以殉道,而「光榮了天主」(19)。教會中有許多基督徒,也像伯多祿一樣,為信仰捨棄了自己的性命。但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不像伯多祿,是未經殉道而死。這足以證明,人不經過殉道也能造就成全的聖德。這愛徒也代表許多男女信友,他們沒有獲得殉道的榮冠,但得到了精修的特恩,同樣以他們的行為贏得了純潔的花冠。

22節:「耶穌向他說:『我如果要他存留直到我來,與你何干?你只管跟隨我』」

這是福音作者藉此澄清教會中有關「愛徒」,要讓他活到耶穌再來的謠言,因為作者在寫福音的這章(附錄)時,這愛徒或快要死,或已死了。但此時主還沒有再來,所以作者為安慰信友們的心而寫下這段福音。

24—25節:最後編輯者的結語(參20:30—31)。

二、神學深意

1、人犯錯是難免的,伯多祿三次背主,但他又悔改而得寬恕,並且他的生命也起了重大的改變。由漁夫變為傳道人,由衝動魯莽的人變為穩重的「盤石」,由膽小的懦夫變為殉道見證人。所以他完全明白了,耶穌所講的有關他死亡和復活的意義。這在提醒我們犯錯後要知悔改,應徹底皈依,並為主服務和犧牲。聖安博談論這兩種皈依時說:「在教會內有水和淚的皈依,就是洗禮的水和悔改的淚」。

2、在伯多祿三次表明他對耶穌的愛後,耶穌告訴門徒,他已揀選伯多祿做他的繼承者,牧放他的羊群。這表明牧者的職務,不但要具備信德,也要擁有愛德,更應該是一個熱愛耶穌的人。這是愛的傳遞、愛的派遣、愛的領受、愛的服從:一切應在愛中開始、愛中履行、愛中完成。此時伯多祿已不再是革責瑪尼莊園中,那個充滿恐懼的人,而是勇敢地接受基督愛的使命,愛的重擔:並甘心情願地跟隨耶穌,走上這條「愛的道路」,直到永遠!

三、反省與回應

1、任何時候我們若覺得自己,陷在老舊的行為模式里打轉,好像不可能有所改善時,不妨我們讀讀這段福音。從這段福音中,我們知道對愛天主的人來說,一切都是可能的。當我們看到耶穌在革責瑪尼莊園被捕時,他的門徒都嚇得不得了,為了自己保命,一個個都離他而去。後來,當有人問伯多祿是否認識耶穌時,伯多祿也矢口否認。他被問了三次,而他三次都回答說:「我不認識他」。但在這段福音中,我們看到伯多祿成了一個新人,他願意隨時為復活的主做任何事情。過去他三次否認耶穌,現在他卻三次公開重新肯定自己的信仰,表明他對耶穌的愛。

2、熱愛基督、追隨基督的我們,當我們讀了這段福音後,是再次肯定我們對基督愛的時刻。雖然我們在生活中,還存在許多不足,我們可祈求聖伯多祿的幫助和支持,使我們得到恩寵,能在基督內成為新人,一個充滿基督的愛並愛基督的新人。

3、15—17節的經文講明了牧者的特殊意義:第一、耶穌在愛的召喚中,將他的羊群托給他所選拔的牧人。因此,這是一個愛的交付、愛的領受和愛的使命。第二、每一位牧者都是耶穌在愛中召選,愛中派遣,並為了愛而服務。第三;每一位牧者都領受了愛的使命,並應以愛去牧放他的羊群;照顧他的羊群及每一隻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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