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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近體詩寫作中的聲律應用

論近體詩寫作中的聲律應用

近體詩主要指五七言律詩和五七言絕句以及排律。近體詩格律是初唐定型的。從初唐沈佺期、宋之問等人在永明體、宮體詩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以來,影響至今。毛澤東在1965年夏天說過:「舊體詩要發展要改革,一萬年也打不倒。」毛澤東講的舊體詩,與五四以來的新詩不同,指的是傳統詩詞,當然包括近體詩在內。在新詩很不景氣的今天,傳統詩詞的寫作空前繁榮。據統計,當今寫作傳統詩詞的作者達數百萬。事實說明,傳統詩詞具有強大的生命力。近體詩是傳統詩詞中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很多人想學習寫作近體詩,可是就越不過格律關。的確,初學寫作近體詩的難點在於對格律的掌握。近體詩格律主要包括聲律(講平仄)、對偶、押韻三項。三者較,對偶、押韻較簡單,聲律較難。聲律指用字要講平仄,指一句中平聲與仄聲相間,一聯中上下句的平仄相對,聯間鄰句平仄相粘。此外,還應該避「孤平」、「三平調」、「下三聯」。對偶也叫對仗,指除首尾兩聯可對可不對外,中間兩聯(排律則有若干聯)必須對仗。押韻指首句可押可不押之外,偶數句必須押韻,而且一韻到底。用韻一般用平水韻。前人專講詩詞聲律方面的書很多,往往講得很複雜,繁瑣而不便記憶。今不揣固陋,將近體詩的聲律簡化,編成口訣,以便於記憶。只要記住了口訣並理解了意義,又具備了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要寫作近體詩是沒有多大問題的。其口訣是:

一忌下三聯,二忌三平調,三忌孤平,四要粘對。

口訣中「忌孤平」要複雜些,也有一個口訣,可用之以簡馭繁,其口訣為:

五平起自救,五仄起他救,七言反是,特拗頭節平。

下面分別解說。

「一忌下三聯,二忌三平調」。「忌」是忌諱、避免的意思。「下三聯」即律句末三字均為仄聲。「三平調」指律句末三字均為平聲。這兩種格式均為古體詩(包括唐以後仿古的古體詩)常用,成為古風的特點之一。但律詩一般應當忌諱,盡量避免。特別是三平調,更應避免。忌三平調嚴於忌下三聯。當然也非絕對,比如盛唐王維《酌酒與裴迪》:「草色全輕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中唐韋應物《簡盧陟》:「可憐白雪曲,未遇知音人。」兩聯出句均屬下三聯,對句屬三平調。但這種情況非常罕見。

「三忌孤平」。所謂孤平,即一平聲字被兩仄聲字所夾。有的專業書談拗救,實質上是一個避孤平的問題。寫作律絕,有時因為意思好,顧不了平仄,就難免出現孤平問題。懂得拗救,可保留很多表面看似不合律的好句子,避免了為調平仄而去冥思苦索,甚至以詞害意。孤平成拗句多屬一聯上句,往往是仄收的句子。究其原因,主要是近體詩抑揚頓挫的節奏規律使然。一般說,出句「抑」的成分多些,對句「揚」的成分多些。拗句仄聲字多,易造成情感節奏低抑的效果,故拗句多出在一聯的上句。下句「揚」的成分多,節奏感要求更強,其標誌是二、四、六字(節奏點上的字)必須分明。只要分明了,對上句的拗也就起到了補救的作用。律詩講究平仄相間,目的無非是為了達到高低揚抑的音樂效果,這樣讀起來鏗鏘,音韻和諧,就產生了節奏感,形成音樂美。孤平為詩家大忌,唐宋人寫律絕,幾乎沒有出現孤平的事,這是因為都採取了拗救的措施。因拗而能救,就不為病。「忌孤平」因要重點講,所以留在後面。

「四要粘對」。所謂「粘」,指律絕下一聯的出句第一、二字的平仄應與上一聯對句的第一、二字的平仄相同,特別是第二個字,平仄必須絕對相同,否則叫失粘,為律詩所忌。如王維《送梓州李使君》:

萬壑樹參天,千山響杜鵑。山中一夜雨,樹杪百重泉。

漢女輸橦布,巴人訟芋田。文翁翻教授,不敢倚先賢。

詩中按「粘」的要求,頷聯出句第一、二字「山中」是平聲,與首聯對句第一、二字「千山」(平聲)音調相同。同理,「漢女」二字為頸聯出句的第一、二字,仄聲,應與上一聯對句的第一、二字「樹杪」(仄聲)的音調相同。「巴人」與「文翁」音調同樣合乎「粘」的音調規律。

這兒的「對」有兩個含義:一是指一聯中出句與對句的平仄要相反,相對立;二是指對偶。對偶即對仗,絕句可對可不對,但寫律詩(五律、七律和排律)必須講究對仗,即除首尾兩聯(可對可不對)外,中間各聯(無論多少)必須對仗,否則叫失對。

下面解釋忌孤平口訣。

先談近體詩句法節奏問題。近體詩句法多樣,一般以兩個字音為一個節奏,末一個字為一個節奏。五言律每句三個節奏,七言律每句四個節奏。為敘述方便,可為每個節奏命名:五言一二字為頭節,三四字為腹節,第五字為腳節。七言一二字為頂節,三四字為頭節,五六字為腹節,第七字為腳節。例如孟浩然《過故人庄》頷聯:

祿樹 | 村邊| 合, 青山 | 廓外 | 斜。

頭節 腹節 腳節 頭節 腹節 腳節

又,杜甫《贈花卿》:

此曲 | 只應 | 天上 | 有,人間 | 能得 | 幾回 | 聞。

頂節 頭節 腹節 腳節 頂節 頭節 腹節 腳節

「五平起自救」。指頭節為平聲字(主要指頭節下字)的五言句出現了孤平,採用本句自救之法予以解決。五言平起式的句子只兩種格式:

(A)平平平仄仄 (B)平平仄仄平

在(A)種格式中,第二字應平,第四字應仄。但如果第一字、第三字均為仄聲,就出現了孤平,成拗句,那必須救。辦法是:如果第一字為仄聲,那麼第三字必須用平聲字,用第三字救第一字之失。使兩平聲字緊想挨,就不犯孤平了。否則也犯孤平,上述引韋應物「可憐白雪曲」就是犯孤平而未自救者。首字為仄聲自救例,如

白雲回望合,青靄入看無。(王維《終南山》)

欲投人處宿,隔水問樵夫。(王維《終南山》)

「白」「欲」二字應平而仄,拗,「回」「人」二字應仄而平,用二平聲字相救,避免了孤平。又如

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杜甫《春望》)

白頭搔更短,渾欲不勝簪。(杜甫《春望》)

「感」「白」二字應平而仄,拗,「花」「搔」二字應仄而平,用之相救,避免了孤平。以上為(A)種自救例。

在(B)種格式中,也是第二字應平,第四字應仄。但如果首字為仄聲,即犯孤平,那麼挽救之法是第三字必須用平聲字,以此自救。如

已近苦寒夜,況經長別心。(杜甫《搗衣》)用「長」字救「況」。

久客得無淚,故妻難及晨。(杜甫《促織》)用「難」字救「故」。

行客欲投宿,主人猶未來。(張籍《夜到漁家》)用「猶」字救「主」。

臨水不敢照,恐驚平昔顏。(馬戴《落日悵望》)用「平」字救「恐」。

「五仄起他救」。即頭節為仄聲字(也主要指頭節下字)的五言句如出現了孤平,採用他句(此指一聯下句)救的辦法解決。一般為上句拗,下句救(即出句拗,對句救)。「他救」方法概括為一句話:「對句腹上平」。即將對句腹節上字(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平聲,即可挽救。「腹上」,指腹節上字。此法不僅適合五言律絕,也適合七言律絕。

五言仄起式的句子也只兩種格式:

(A)仄仄平平仄 (B)仄仄仄平平

在(A)種格式中,第二字應仄,第四字應平。如果第三字(腹節上字)為仄聲,整句變為「仄仄仄平仄」,出現了孤平。此種格式中第五字只能是仄聲,不能改為平聲字,所以,要救這樣的拗句,靠本句自救是不行的,只能靠下句(對句)想辦法了。這辦法就是把對句的腹節上字(第三字)用成平聲,這一聯的平仄規律即變成「仄仄仄平仄(或平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或仄平平仄平)」就挽救了上句之失,例子很多。例如

鴻雁幾時到,江湖秋水多。(杜甫《天末懷李白》)用對句腹節上字「秋」(平聲)救出句「幾」字之失。

渡口月初上,鄰家漁未歸。(劉長卿《余千旅社》用對句腹節上字「漁」(平聲)救「月」。

慰此斷行別,邑人多頌聲。(韋應物《奉送從兄宰晉陵》)用對句腹節上字「多」(平聲)救「斷」。

在(A)種格式中,如果第四字(腹節下字)成了仄聲(有時因用意需要必須如此),其格式變成「仄仄平仄仄(或平仄平仄仄)」,那麼,要救這樣的孤平仍只能用對句救。對句格式由常格的「平平仄仄平」變為「平平平仄平(或仄平平仄平)」,將對句腹節上字用成平聲即可。這樣,對句多了一個平聲字,多了個揚的成分,補救了出句抑的成分過多之失,聲律之美就具備了。不過,應注意如果對句為「仄平平仄平」,那麼第二字必要用平聲,否則也犯孤平,見前論。上述第四字拗而用對句他救的例子也很多,例如

落日池上酌,清風松下來。(孟浩然《裴司事見尋》)出句「上」應平而仄,拗,對句腹節上字「松」(平聲)救。

二月頻送客,東津江欲平。(杜甫《泛江送客》)「送」字拗,「江」(平聲)字救。

木落山覺瘦,雨晴天似高。(高敞《秋晴西樓》)「覺」字拗,「天」(平聲)字救。

池面過小雨,樹腰生夕陽。(周紫之《雨過》)「小」字拗,「生」(平聲)字救。

在(B)種格式中,第二字應仄,第四字應平。如果第三字應該是仄聲的字成了平聲,便成了三平調,屬律詩忌諱。至於第一字用了平聲,算正格,不必救。

「七言反是」。此句是承上二句口訣來的。指七言句子遇到孤平,挽救方法就一般而言,與五言律相反(與五言律的「平起自救,仄起他救」相反),即「七仄起自救,七平起他救」。先說「七仄起自救」。仄起式的七言律句有兩種格式,即

(A)仄仄平平平仄仄 (B)仄仄平平仄仄平

(A)種格式因有三個平聲字相連,一般不易出現孤平現象。第五字若為仄聲,出現下三聯,也少見。若此格式變成「仄仄平平仄平仄」,雖拗卻是允許的,稱「特拗」,下面再說。若變成「仄仄仄平平仄仄」,也是合律的,非拗句。

(B)種格式可能犯孤平。若第三個該平的字用成了仄聲,則第五字必須用平聲字以自救。如王維

《酌酒與裴迪》:「酌酒與君君自寬。」「與」字拗,後一「君」字自救。杜甫《至後》:「遠在劍南思洛陽」。「劍」字拗,「思」字自救。李嘉祐《送黃甫冉還安宜》:「君向白田何日歸」,「白」字拗,「何」字自救。梅堯臣《送樂職方知泗州》:「北上禹書寒馨清」,「禹」字拗,「寒」字自救。楊萬里《和昌英叔夜雨》:「隔岸一聲黃栗留」,「一」字拗,「黃」字自救。

如果第四字該平而用了仄聲,也出現了孤平,那麼,第二字必用平聲字以自救。該句格式往往變成「仄平平仄仄平平(或平平平仄仄平平)」,就合律了。這種句式,唐人許渾用得很多。如「景陽兵合戍樓空」、「江豚吹浪夜還風」。(《金陵懷古》)「兼葭楊柳似汀州」、「蟬鳴黃葉漢宮秋」。(《咸陽城東樓》)「南村煙火是柴扉」、「鳥還青嶂拂屏飛」、「水門無月掛魚竿」、「北窗誰拂舊塵冠。」(《村舍》)宋人詩中也不乏其例,從略。

再說「七平起他救」。七平起的律句也只兩種格式:

(A)平平仄仄平平仄 (B)平平仄仄仄平平

要特別指出的是,這兩種格式中,只有(A)式腹節(五六字)的孤平應他救,而兩式中的頂節(一二字)若出現孤平,用自救法即可解決,無須他救。如第一字是仄聲,頂節下字(第二字)便為孤平,將頭節上字(第三字)用平聲就自救了。若(A)式腹節上字(第五字)用了仄聲,出現孤平,這種情況才用他救法。做法是將對句腹節上字用一平聲。這就是他救法中「對句腹上平」的救法,只不過用以挽救的對句必須合律(忌孤平、三平調等)。例如

三秋木落半年客,滿地月明何處砧。(薛能《秋夜旅懷》)出句「半」字該平而仄,造成「年」字成孤平,拗,對句腹節上字用平聲「何」字救。

水聲東去市朝遠,山勢北來宮殿高。(許渾《登故洛陽城》出句「市」字拗,對句腹節上字平聲「宮」字救。

長堤凍柳不堪折,窮臘使君單騎行。(梅堯臣《送樂職方知泗州》)出句「不」字拗,對句腹節上字平聲「單」字救。

野桃含笑竹籬短,溪柳自搖沙水清。(蘇軾《新城道中》出句「竹」字拗,對句腹節上字平聲「沙」字救。

如果(A)種格式腹節下字(第六字)用成了仄聲,也出現孤平(或下三聯),成拗句,也可仿他救法中「對句腹上平」的救法解決。即將對句腹節上字(第五字)用一平聲挽救。如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台煙雨中。(杜牧《江南春絕句》出句「十」字應平而仄,對句腹節上字用平聲「煙」救。

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陸遊《夜泊水村》)出句「萬」字應平而仄,拗,對句腹節上字用平聲「無」救。

舞陽去葉才百里,賤子與公俱少年。(黃庭堅《次韻裴仲謀同年》出句「百」字拗,對句「俱」字救。

宦遊何啻路九折,歸卧恨無山萬重。(陸遊《桐廬縣泛舟東歸》出句「九」字拗,對句「山」字救。

「特拗頭節平」。頭節,指五言的一、二字,七言的三、四字,已如上述。「特拗」的概念是王力先生在《漢語詩律學》中提出來的,指末三字是「 仄平仄」的格式。律句中有兩種特殊格式:

(A)平平仄平仄 (B)仄仄平平仄平仄

按照節奏感、音樂美的原則,二、四、六字應該分明(平仄相錯雜),那麼,平起仄收的五言句應是「平平平仄仄」方合律,仄起仄收的七言句應是「仄仄平平平仄仄」才合律。而上述兩種特殊格式中,(A)式二、四字不分明(均為平聲,(B)式雖二、四字分明,但第六字不分明,該仄而平。所以,嚴格講它們應該被視為拗句。但是唐代有些人寫律詩,故意用寫古詩的律法,以顯示高古情調,同時也增加了造句上的更多自由,而且往往用在尾聯出句,成了大多數人不成文的規矩,就一直沿用下來。到宋人手中,更是廣泛運用,成了普遍形式,這樣造成的既成事實,也就不認為它們是拗句了。這類例子很多,各聯均可用,不過,用於尾聯上句的最多。要注意的是,這兩種格式均應遵照「頭節平」的原則,即頭節(五言一、二字、七言三、四字)兩個字均為平聲字。五言中的例子,如

言陪柏梁宴,新下建章台。(王維《奉和聖制》)「梁」成孤平,「言陪」必平聲。下述各例同。

檐飛宛溪水,窗落敬亭雲。(李白《過崔八丈人水亭》)

歸來向人說,疑是五陵原。(王安石《即事》)

東風好西去,吹淚到泉台。(楊萬里《虞丞相輓詞》)

七言的例子,如

山壓天中半天上,洞穿江底出江南。(王維《送方尊師歸嵩山》)

日色悠揚映山盡,雨聲蕭颯渡江來。(白居易《百花亭晚望》)

欲把新詩問遺像,病維摩詰更無言。(蘇軾《竹閣》)

萬里歸船弄長笛,此心吾與白毆盟。(黃庭堅《登快閣》)

上述為孤平拗救之法。要強調是的,孤平挽救與否,應以一聯的上下句搭配情況來判斷,僅孤立地只看一句,對本句自救是可以的,但對對句他救的情況則看不到,當然不能作準確判斷。一般說,只要使句子(特別是一聯中的對句)平仄協調,形成了音樂上的節奏感(主要標誌是二、四、六分明、無孤平和三平調),就達到目的了。

總結:寫作律詩就格律說只兩條:1、平仄協調(主要標誌是對句二、四、六分明、無孤平和三平調);2、粘對恰當(避免失粘和失對)。

由於本人見聞不多,經驗缺乏,上述拙見失誤難免,懇請讀者方家批評指正。

參考文獻:

[1]王力.漢語詩律學[M].北京:中華書局,1977

[2]余浩然.格律詩詞寫作[M].長沙:嶽麓書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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