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曆中國百年記
公元1912年1月1日(舊曆辛亥年11月13日),孫中山由上海到南京參加民國臨時總統就職儀式,在宣讀完總統就職誓詞之後,他發布了中華民國的第一道政令《改用陽曆令》,以本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月元日。1月13日,孫中山再次發布《臨時大總統關於頒布曆書令》,要求「在陰曆12月前制定新曆書,頒布各省;新舊二歷並存;新曆下附星期,舊曆下附節氣;舊曆習慣可存者,擇要附錄,吉凶神宿一律刪除」。
孫中山在南京總統府內的辦公室
中國天文學會第一屆年會合影,第一排居中為中央觀象台第一任台長高魯
司馬遷在《史記》上說:「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初始,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順承厥意。」因此在民國肇造的第一時刻頒布改歷令,這在中國歷史上來看具有政治象徵意義。中華民國的建立開闢了中國歷史的新紀元,而公曆改革則開闢了中國曆法的新紀元。
曆法簡介
世界上使用的曆法可以分為三類,以太陽運動為計時依據的是陽曆,以月亮運動為依據的是陰曆,兼顧兩種運動的是陰陽曆。
我國古代的曆法自殷商時期就一直使用陰陽曆。這種曆法根據月亮的會合周期,規定一個月的長度是29天或者是30天,平均長度是一個朔望月。寒暑的變化由太陽的周年運動來決定,太陽公轉一周的時間就是一個回歸年長。12個朔望月和1個回歸年之間相差11天,因此需要每過三年增加一個閏月,使月份和人們的生產活動基本保持一致。戰國時期我國還發展出一套二十四節氣制度,它把一個回歸年分成二十四等分,從立春時刻開始,每過15天左右就有一個新節氣。二十四節氣進入曆法,使得陰陽曆中陽曆的成分增加,能夠更加準確、細緻地反映出一年主要的氣候變化,以方便農人安排生產活動。除了曆日的安排,我國曆法還包括了日月食、五星位置的推算等方面的內容。另外我國的曆法在三千多年的發展中還衍生出了許多其他方面的內容,並成為了一種文化傳統,至今還影響著人們的行為方式。
人們每天看到的日曆在古代稱為歷譜。最早的歷譜比較簡單,主要刊載每月日期、每日干支及個別歷注,後來歷注的內容大量增加,每日下都加註大量吉凶宜忌等內容,篇幅大大地超過了歷譜,後來就逐漸演化成了曆書。曆書的主要功能是「擇吉」,為人們的種種大小活動選擇合適的時間點。這在古代中國人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由於曆書是一種方便、普及的「擇吉」查詢工具,所以它也是普通家庭必備的書籍之一。中國的陰陽曆,融入了中國三千年的歷史血脈中,為時空流轉中的人們提供著最基本的時間坐標。
公曆是一種純粹的陽曆,它起源於古羅馬的儒略曆。16世紀時,儒略曆的誤差累計達到了10天之多,出現了曆日與季節不相符合的現象。1582年羅馬教皇格里高利13世提議修訂儒略曆,於是才形成了現在世界上普遍使用的格里高利曆,簡稱公曆。這部曆法的特點是精度比較高,每經過3300年才會有1日的累計誤差,因此很快得到了推廣,從不少基督教國家逐步流傳到了亞洲、非洲和美洲。
我國民國時期公曆的發展
民國新建,除舊布新,編製民國曆書的任務最終落到了新成立的中央觀象台身上。1912年5月,民國教育部裁撤了清朝欽天監,遣散了所有舊的官員,並成立了中央觀象台,任命高魯為台長。中央觀象台最先成立了曆數科,以常福元為科長,加緊編製民國元年的曆書。此時民國建立已經有5個月了,只有先編製民國一年的曆書,再補編元年曆書。由於時間倉促,歷算科的人員不足、經驗欠缺,編製的這兩年曆書仍然沿襲了清朝使用的《曆象考成後編》的舊法和舊數。到了1913年,曆書編製進行了比較大的改革:廢棄舊法、舊數,改用國際通用的S·紐康太陽表和P·A·漢森月亮表進行推算。事實上,由於計算量實在太大,中央觀象台的實際推算也並不直接使用這兩個表,而是根據外國提前出版的第二年的《天文年曆》進行換算,換算的方法是把《天文年曆》中的世界時換算成北京地方平時;二十四節氣時刻根據《天文年曆》太陽表中的逐日世界時零時太陽視黃經度數,用內插法計算出交節氣時刻,再換算為北京平時;二十四節氣時刻的太陽出入時分則根據《天文年曆》中太陽出沒表,按照北京的地理經緯度,用內插法計算就可以計算出。另外,曆書還刊載了各地日月食各階段的時刻、時分和方位等等,這也是根據《天文年曆》上的說明書進行換算而得到的。舊曆書中的歷注部分內容全部被刪除,代以刊載「日序七曜干支節氣等項及天文淺說,冀以學理,消除一切迷信雲」的近現代天文科普內容。至此以官方形式編製、頒行的曆書基本上剔除了傳統天文學的內容,與國際通行的曆法實現了接軌。以上的這些改歷舉措基本上都是在中央觀象台完成的,後來的中央研究院天文研究所繼續沿襲了這些舉措,未作大的變動。但是,作為一個有著3000多年曆法史的泱泱大國,卻藉助外國《天文年曆》換算曆書的做法受到了許多國人的詬病。後來,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中央觀象台被裁撤併最終在抗戰中消失了。不過,這個僅有17年歷史的中國第一個近代意義上的天文台,在中國公曆改革和推行中還是做出了很大貢獻。
中國曆法推算曆來就有「法」與「數」之分,「法」指推算各種歷表的原理或公式,「數」指推算時使用的各種歷表。有了用數表,就可以根據其後的算例或者類似說明書來解決曆法問題。據中國天文界老前輩陳展雲先生回憶,中國天文學會最早的一位民間會員林奉若數次提議案,要求編製一部說明公曆編製「法」的書,以供民間推步之用。由於當時條件有限,編製出版這樣的書幾乎不可能,他的提案屢遭拒絕。後來他又提議編製一本用現代天文方法推算的「數」的書,又被否決。老先生很憤慨,致信抗議說:「假如將來發生對外戰爭,沿海港口遭到封鎖,《航海通書》不能進口,請問你們怎麼辦?」結果一語成讖,後來抗日戰爭爆發,天文研究所從南京遷到了雲南鳳凰山,獲得外國《天文年曆》真的變得困難起來。
公曆推行在中國是移風易俗的事情。要辦成這件事情,要麼通過國家嚴厲的法令迅速在全國加以施行,猶如清初的「剃髮令」,限期十日,否則殺無赦;要麼假以時日,通過潛移默化慢慢地推行。新建民國政府尚無強大統一的國家權力,加之歷來推行民主思想,不以強許可權制民眾的自由,因此中國公曆的推行受到了很大的阻力,各個階層對公曆的反映極為冷淡。首先是前清遺老,他們顧念舊國,不奉民國正朔,甚至繼續使用清朝宣統皇帝的年號。其次是廣大民眾習慣使用舊曆,至於每個人的婚喪嫁娶之大事,宴請、出行、破土等等之小事,也是按照舊有風俗選擇吉日進行安排。於是根據清朝《萬年曆》編製、由民間商人出版的私歷大量發行,反而淹沒了中央觀象台頒布的官方曆法。1919年中央觀象台台長高魯請求教育部禁止私歷,他說:
民國肇興,改用陽曆,以事屬初創,推步之術,尚待研究,遂暫仍舊貫。自三年起,始改用西人最新之法,……期於鼎新改革,密合天行。民間不察,製造私歷,仍根據前清之《萬年曆》,三年已有乙亥月朔之訛,七年又有冬至日期之誤,人時紛亂,社會滋疑。……擬請通咨各省區行政長官,布告商民,以後製造通書及月份牌等,務按本台現取之法推算,不得再以前清《萬年曆》為根據。
除此之外,高魯在推行公曆方面也身先士卒。他說服自己的老母親把生日換算成陽曆,為中央觀象台的員工每逢陽曆元旦和七月一日發放「節賞」,後來成立的青島觀象台,天文研究所也繼續沿襲著這個慣例。於此同時,一些思想先進的知識分子也紛紛在報刊雜誌上發表文章,為新曆推行做宣傳。民國政府是推行公曆最主要的力量,出台各種措施,舉行各種宣傳活動,希望公曆能夠再更廣泛內被使用。現在已經有很多這方面的研究,此處不做詳述了。
新中國公曆的發展
借用外國《天文年曆》編製曆書的做法直到上世紀七十年代才結束。1955年中國科學院紫金山天文台成立了歷算組,成為我國唯一的專門研究曆書天文和編算年曆的研究小組。自1954年起,該台開始正式、連續地編輯每年天文年曆。其中太陽表、月亮表、大行星表等都參照蘇聯天文年曆編製。北極星視位置、大距、方位角、上中天等表根據美國天文年曆編製。日出日沒表、月出月沒表等根據德國天文年曆編製。而晨光始和昏影終表(天黑和天亮時刻)、日曆、節氣和日月食的一部分內容表基本上已經實現獨立推算了。1957年紫金山天文台進行了各種歷表的試算工作,為以後各種歷表的獨立推算打下了良好的基礎。1958年紫金山天文台編算出版了《二百年歷表》(1821~2020),包括了每年的公曆和夏曆對照表,二十四節氣、日月食時刻和日食路線等內容,為中國近代史研究和以後日曆的出版提供了正確的資料。自此中國公曆的日曆推算基本上實現了獨立,而其他國際一般天文年曆必須的內容,要實現獨立推算還要等到1964年。(責任編輯:郭曉博)
後記:伴隨著公曆推行,是中國曆法推算逐漸與國際接軌,又實現獨立化的過程。在公曆施行100年紀念之時,回憶這一過程頗有意義。它提醒我們即使在我們最習以為常、不以為意的地方,即實現國際化,又保持相對獨立性是多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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