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古典詩詞新解讀之李白《贈汪倫》

轉載 2017-08-06 02:40:34 標籤:文化

古典詩詞新解讀之李白《贈汪倫》

丁啟陣

李白乘舟將欲行,忽聞岸上踏歌聲。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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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路

這首小詩,七言四句二十八個字,沒有用一個典故,語言至為淺顯明白。但是,歷來解讀仍然存在不準確、未盡意的問題。

李白為何說汪倫情義比千尺桃花潭水還要深?詩歌本身,只說在李白將要乘舟離去時,汪倫踏歌相送。《李太白文集》楊齊賢注曰:「白游涇縣桃花潭,村人汪倫常釀美酒以待白……」。多出了汪倫以自家所釀美酒款待一項。歷來注家,涉及汪倫對李白的好處,基本上不出款待美酒、踏歌相送這兩點。明末清初學者唐汝詢說:「倫,一村人耳,何親於白?既醖酒以候之,復臨行以祖之,情固超俗矣。」(《唐詩解》)

單從做詩的角度講,不要說款待美酒+踏歌相送,就是只踏歌相送一項,慣於使用誇張語言藝術的大詩人李白如此慷慨地讚美一下汪倫的情義,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是,假如我們從李白當時年齡、行蹤和汪倫其人等角度看一下,問題就不會這麼簡單了。

一般認為,李白這一回到涇縣,遊覽桃花潭,是天寶十四載(公元755年)的事,李白已經55歲,他是從秋浦來到涇縣的。秋浦在今天安徽貴池,距離涇縣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古人行旅,不同於今天有汽車、高速公路等快捷的交通工具和條件可利用,一百多公里不啻是長途旅行。古道蜿蜒,跋山涉水,一般情況下需要走三四天,即使坐船(乘舟)大概也無法當天到達。不用說,以家釀美酒款待、踏歌相送的汪倫,應該是李白的愛慕者(粉絲)。根據今人李子龍的考證,汪倫又名鳳林,是越國公汪華的五世孫,曾經做過涇縣縣令。就是說,汪倫不是唐汝詢所說的「一村人耳」,他應該屬於有文化、家境殷實的士族階層。

根據上述種種事實,揆以情理,當時情況應該是這樣的:李白這一次的涇縣之行,是應汪倫的邀請而來的;李白住在汪倫府中,並非只是飲了一兩次美酒、遊了一下桃花潭即離去;在汪府期間,李白受到了主人非常熱情的款待,山珍海味,賓主開懷暢飲;李白離開的時候,汪倫依依不捨,踏歌相送。

我這樣說,有一個非常有力的證據:李白現存詩歌中有《過汪氏別業二首》。閆琦、房日晰、安旗、薛天緯《李白全集編年注釋》認為這裡的汪氏別業當為汪倫別業,此詩天寶十四載秋作於涇縣,跟《贈汪倫》是同一時間。這兩首詩中,有如下一些詩句:「汪生面北阜,池館清且幽。我來感意氣,捶炰列珍羞」,「酒酣益爽氣,為樂不知秋」(以上其一);「疇昔未識君,知君好賢才」,「我行值木落,月苦清猿哀」,「永夜達五更,吳愉送瓊杯。酒酣欲起舞,四座歌相催」,「更游龍潭去,枕石拂莓苔」(以上其二)。

這些詩句透露出如下信息:汪倫家境富裕,有園林式別墅;汪倫是個喜歡結交賢才之人,在此之前李白已經久聞其大名;這是李白跟汪倫的初次見面,李白之所以應邀來涇縣遊玩是感動於汪倫的真誠熱情;汪倫奉李白為上賓,予以隆重的款待,烹羊炮羔,通宵達旦宴飲,歌舞助興;「龍潭」應該就是桃花潭,是最後的遊覽項目。李白這一次涇縣之行,時間為秋天。

踏歌,有個著名的唐詩選本簡單注釋為「歌唱時以腳踏地為節拍」,有本著名的唐詩鑒賞辭典說是「一群村人踏地為節拍,邊走邊唱來送行了」。我認為,前者不夠清楚,後者不夠準確。當時情形應該是這樣的:李白將要離去,汪倫執手相送。為了對李白表示敬意,表達自己的依依不捨之情,汪倫在未告知李白的情況下,悄悄安排了踏歌送行節目,給李白以驚喜。不用說,這個踏歌節目的表演者是汪府蓄養的女樂(伎人)班子。既不是汪倫本人跳著踢踏舞唱著歌送李白,也不是「一群村民踏地為節拍,邊走邊唱來送行」。只有這樣理解,「忽聞」二字才有著落。

可以說,李白是在接受了汪倫的禮遇、款待之後,於意外聽到送行歌舞時的驚喜心情下,脫口吟出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這千古名句的!

20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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