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單證申報要求
出口企業對上報的退稅單證要認真核實,做到無疑點申報。對上報的退稅單證,退稅部門在審核時發現的問題,作以下處理: (一)對發現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對關聯退稅憑證作不予退稅處理: 1、未按退稅憑證內容錄入多申報退稅;
2、未按專用稅票開票日期錄入; 3、對預申報審核疑點未作調整直接辦理正式申報; 4、對作撤單或撤銷申報處理的退稅憑證未作調整直接辦理正式申報; 5、增值稅專用發票、專用稅票與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貨物明顯不是同一商品;
6、出口貨物報關單載明的貿易方式為進料加工,且以委託加工方式委託生產企業加工生產復出口貨物,而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專用 稅票的品名為貨物; 7、應當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未經認證或認證未通過; 8、無退稅憑證、少退稅憑證或塗改退稅憑證; 9、退稅憑證所開具的購貨、報關、收匯單位名稱不一致的; 10、主管退稅機關認為應當作不予退稅處理的其他違規行為。
對上述關聯退稅憑證將加蓋「不予退稅」印章,今後不得再申報退稅。 (二)發現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對關聯退稅憑證作撤單處理: 1、退稅憑證印章不全、不清; 2、配單錯誤或關聯退稅憑證內容、號碼不相符; 3、退稅憑證開具(填寫)不規範,項目不全;
4、相關聯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專用稅票與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計量單位不一致且未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 5、進貨為配件、零部件,出口為整件、整機,且出口企業未能提供有效、合理的書面證明材料; 6、出口貨物報關單未單獨載明、單獨報關出口的貨物申報退稅; 7、主管退稅機關認為應作撤單處理的其他行為。
對已作撤單處理的退稅憑證當月不得辦理重新申報,下次申報退稅時,須單獨裝訂成冊。 (三)發現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將本次申報資料全部退回出口企業,作撤銷退稅申報處理: 1、申報表內容填寫不全、印章不齊或邏輯關係錯誤; 2、申報表中數據修改後未加蓋企業公章和辦稅員章; 3、配單混亂、關聯號字跡書寫不清、不按順序書寫關聯號、不按順序裝訂; 4、將多份無關聯關係的退稅憑證合併為一個關聯號; 5、在一年之中關聯號重複; 6、未在外銷發票右下角編寫關聯號; 7、非委託加工業務,在「備註」欄隨意使用「WT」標識; 8、生產企業未按規定登記出口銷售帳、核算出口銷售額; 9、主管退稅機關認為應當作撤銷退稅申報處理的其他行為。 對已作撤銷申報處理的退稅資料,當月不得辦理重新申報手續 |
推薦閱讀:
※歐盟退稅各種坑,新人各種踩
※好消息!歐洲血拚,回國可用銀聯卡退稅!
※境外消費退稅,這樣操作既簡單又省錢
※澳洲機場退稅指南
※乾貨 - 超強法國退稅攻略,現金退稅,信用卡退稅,當場免稅圖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