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聖經中的永生之道 (最新更新)

我首先要問大家一個問題:假如有人問我們:我應當怎樣行,才能得永生?你準備怎樣回答?我要求大家不要用自己的話回答,只要用聖經上的話回答,並作出正確的解釋。看看聖經中有那幾種回答。

我想大家首先想到的經文,會是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的確,這是一節極其重要寶貴的經文,也是弟兄姐妹經常喜歡採用的一種回答,因這節經文中指出了上帝對我們的無限大愛,主耶穌為我們所作出的無限犧牲,及為我們帶來的無限浩大救恩,並也指出了我們蒙恩得救的方法。

又有人會想到主耶穌有一次,對一個猶太少年官的回答。當時少年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主回答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6,17)

也有人會想到另一次主耶穌對猶太人所說的極重要的教訓。『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53,54)。

還有人會想到主耶穌在山邊寶訓中所講的一個發人深思的比喻:『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的,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

還有,我們看到主耶穌在臨別的禱告中,有一句話也講到了得永生的問題。主耶穌在禱告中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如果我們再繼續想下去的話,我們還會想到聖經中其它好些有關得永生的經文。我們暫時不必多提了。

但僅從上面五種回答,可能已會引起一些人的疑問:怎麼五種說法都不相同呢?是不是有矛盾呢?我們應當怎樣加以正確理解呢?

首先我們必須深信確知『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是完全正確無誤的,而且我們必須深信確知聖經的教訓是不會有矛盾的。因此我們在研究一個問題時,絕不可以只抓住某一節或某一類經文,隨私意強解,任意發揮,而不顧其他有關經文,甚至作出和他有關經文相矛盾的解釋;因這樣的強解聖經必然是錯誤的,基督教中許多的謬道異端就是這樣產生的。就以我們現在查考的題目聖經中的永生之道來說,上面也已提出了聖經中的五種表面上好像不同的說法。

其實,這五種說法,表面雖然不同,然而它們並不矛盾,而且在實質要求上仍是完全相同的。如果我們真正理解了這一點,就說明我們已經明白永生之道。如果我們仍把以上經文看成是互相矛盾的,那就說明我們還未明白永生之道。根本的問題是:我們對以上五節經文是否都有了正確的理解?

對信耶穌得永生的正確理解

首先,對於聖經中有關信耶穌得永生的經文,例如『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信子的人有永生』『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等等(約3:16,18,36. !;12)。我們對其中的『信』字必須加以正確的理解。這裡的信必須是真實的信。真實的信是必定要有行為表現的,必須信而悔改,必須求告主名,才能得蒙拯救。否則,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20-26)。而且這裡的信必須是永遠的信,必須是信到底的信。

例如在五旬節聖靈沛降後,使徒彼得等講道,眾人覺得扎心,就詢問說:『我們當怎樣行?』彼得回答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7-38)。另一次又說:『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3:19)。又如主耶穌在世時也『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

可見,信心和悔改必須結合起來,才能使入得到赦免和拯救,才能使人得永生,進天國。正如主耶所說:『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所謂當悔改就是要悔改自己違背上帝律法的罪,因聖經上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上帝的律法包括十條誡命和其中盡心盡意儘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的二大總綱。十條誡命的屬靈精意是要我們的心靈意念和言語行為完全聖潔無罪,並不斷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所謂信福音,也就是要信靠主的救恩。因只有主的救恩能赦免我們違背上帝律法的罪,並恩助我們遵守律法而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因此世人若要得永生進天國的方法很簡單,就是要信靠主的救恩,悔改承認自己違背上帝律法的一切罪惡,不但要懇求主的寶血赦免洗凈我們心靈意念,言語行為中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罪,而也要懇求主的聖靈使我們的心靈意念,言語行為完全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就必立即得蒙主寶血的洗凈和赦免,並立即被主的靈潔凈,更新,和重生,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如果有人只講信,不講悔改,那麼這就是一種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反過來說,如果只講悔改,不講信,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並不能赦免我們的罪,而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悔改。只有主耶穌基督能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因此我們必須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自己違犯上帝律法的罪,就必立刻得蒙主的赦免和拯救。聖經中其它許許多多經文也都指出了悔改的重要。就如主耶穌自己所說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13:3,5)。『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路24:47)。『我來……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2)。聖經上也提到:『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或者換一種說法,必須求告主名,才能得救。如經上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羅10:13-14)。可見信心在求告主名之先,求告主名是信心在行為方面的表現。沒有信心固然不能得救,不求告主名,也仍然不能得救。

那麼,甚麼叫『求告主名』呢?『求告主名』是甚麼意思呢?我們知道主的名字是耶穌基督。希臘文的『耶穌』即希伯來文的『約書亞』,原文的意思是耶和華拯救,或救主。希臘文的『基督』即希伯來文的『彌賽亞』,意思是『受膏者』,也就是受膏的君王。主耶穌基督名字的含意,表明了主的使命,也正如天使在夢中指示約瑟時所說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1:21)。還有,『求告』的希臘原文,含有要求做,請求的意思。因此,『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求主將我們從罪惡里救出來;也就是求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也就是求主用祂寶血的功勞,拯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並借著主聖靈的大能,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捆綁,轄制和權勢;也就是求主用祂的寶血洗凈、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並借著祂的靈潔凈、更新、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恨惡並離棄我們一切的罪。凡存著信心如此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即得蒙拯救。我們的罪必要立即得蒙赦免,我們的心靈必要立即被聖靈重生,獲得屬靈的新生命,而名符其實地成為上帝的兒女。因此,求告主名的禱告,實際上也就是信而悔改的禱告。凡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即得蒙赦免和拯救。

還有,這裡的信也必須是繼續不斷的信,信到底的信,而決不是所謂一次相信,永遠得救的信。一個人若開始多年相信,後來又不信,至終仍然不能得永生。因此經上勸告我們說:『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就分了。』(來3:12-14)。

使徒保羅也勸勉我們說:『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提前6:12,17-19)。又說:『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6:7-8)。另一處又說:『但現今你們既從罪里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6:22)。

主的兄弟猶大也勸勉我們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里禱告,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0-21)。

上面,我們已經對有關信耶穌得永生經文中的『信』字,作了兩點必要的解釋:第一點是必須真正的信,必須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才能使我們得蒙主恩的拯救。第二點是必須永遠不斷的信,必須信到底,信到主耶穌再來,才能最終得享永生。

對『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的正確理解

現在我們再來解釋主耶穌對少年財主所說的另一句話:『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對這一句話,也必須加上兩點解釋:

第一點,主耶穌不是要我們靠自己遵守上帝誡命得永生,這是絕不可能的。因遵守上帝誡命並不能赦免我們的罪,而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遵守上帝的誡命。主耶穌的意思是要我們信靠主的救恩,遵守上帝的誡命。因為只有主的救恩能赦免我們一切違背上帝誡命的罪,只有主的救恩能幫助我們遵守上帝誡命而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因此,主耶穌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是要我們不斷信靠主的救恩,遵守上帝的誡命;也就是要我們不斷信而悔改,求靠主的主的寶血功勞,赦免洗凈我們心靈意念,言語行為中一切違背上帝誡命(包括誡命的屬靈精意和二大總綱,如以下第二點中所說)的罪(也就是要不斷因信稱義),並不斷求靠主的聖靈大能,恩助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也就是要不斷因信成義)。這實際上也就是上述聖經中向我們指出的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永生之道。

第二點,對於上帝的誡命,我們不但要遵守它的條文和字句,而也要遵守它的總綱和屬靈精意。誡命的兩大總綱是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誡命的屬靈精意是要我們在思想意念、言語行為上都完全聖潔無罪,並不斷存著愛上帝和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

例如主耶穌解釋第六條誡命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意即廢物、無用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意即笨蛋、愚蠢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1-22)。經上又說:『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一3:15)。而從積極方面來說,凡見死不救,見難不幫,見急不濟,知善不行,以及不盡到傳道救靈責任的,從屬靈的精意上來說,也都是犯了殺人的罪(參看:結3:17-21.林前9:16.雅4:17)。

又如主耶穌解釋第七條誡命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1-30)。又說:『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太19:9)

由以上的解釋顯然可見,上帝誡命的屬靈精意和愛上帝愛人的二大總綱的要求,極其崇高,實質上也就是要我們不斷效法主耶穌的完全聖潔無罪,愛上帝愛人的完美榜樣。顯然,沒有任何人能靠自己作到這樣的要求。因此我們必須時時,天天,終身不斷求靠主的寶血而得蒙赦罪稱義,並不斷求靠主的恩助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也即不斷在主裡面效法主耶穌的完美無瑕榜樣,就漸漸『變成他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

由以上的解釋也可見,主耶穌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上帝的誡命。』這是向我們指出了進入永生的條件,但我們世人犯罪墮落後已永不可能滿足這條件。但主耶穌的救恩要完全赦免我們一切違背上帝誡命的罪,並恩助我們完全遵守上帝的誡命而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因此進入永生的唯一方法是信靠主的救恩。我們必須信靠主耶穌的救恩,悔改自己違犯上帝誡命的罪,我們要懇求主耶穌的寶血功勞立即赦免我們一切違犯上帝誡命的罪(也即因信稱義),並懇求主借著聖靈的大能幫助我們開始遵守上帝誡命而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也即因信成義),我們就必立即得蒙主的赦免和拯救。

懷愛倫在『喜樂的泉源』一書中說:『得永生的條件古今是一律的──現在與始祖在樂園內未犯罪時一樣──就是完全順服上帝的律法,完全行義。若上帝能讓這條件刪改或減輕,而仍賜永生與人,那宇宙間的樂境必難保全,罪惡之路必無從斷絕,罪惡的苦楚災殃,也必要存到永永遠遠了。

始祖亞當於未犯罪之前,本可以因順從上帝的律法養成仁義的品性。但他沒有這樣順從,所以因為他的罪,世人的本性就變壞了,我們不能藉自己的力量成為仁義。既然我們是有罪的,是不義的,就不能完完全全的遵守上帝的聖律法,我們自己也無一點公義可以應付律法的要求。幸有基督來替我們開了一條出路,他到世間遭受我們所要遭受的種種困苦試煉。他一生沒有犯罪,而替我們受死,現在情願將他的公義賜給我們,擔當我們的罪。若是你願將身心獻給他,接受他為你的救主,那麼你以往縱有多大的罪愆,上帝必因耶穌的緣故稱你為義。基督的品性代替了你的品性,上帝就悅納你,好象你未曾犯罪一樣。

不但如此,基督還改革了你的心。他因你的信住在你心裡,你以信心和時刻服從的態度與他保持密切的聯繫。你若這樣行,上帝就必在你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那麼你就可以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加2:20)。耶穌曾對門徒說:「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太10:20)。故此若有基督在你心裡,你所表顯的精神態度和所行的一切,必與他相同──出於公義與順服的工作。』(第七章45-46頁)。『借著你因信而得的基督的義,就是因基督的功勞和基督的神能而來的義,你能遵守上帝的誡命。』(信心與行為中文本51頁,已根據英文略加改譯)。

對吃主肉、喝主血的正確理解

我們現在再來看主耶穌所說的另一重要教訓:『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53-54)。

當主耶穌說這話時,『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原文作跌倒)嗎?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6:60-61,66)。其實主耶穌的心靈是何等為他們憂傷並感慨萬分阿!主耶穌即將為他們在十架上捨身流血,捨命贖罪了,猶太人卻還想勉強他作王,推翻羅馬統治,復興以色列國呢!連十二門徒也是這樣,對他第一次降生為人的使命毫不理解。主耶穌雖然在一開始工作時,早就啟示尼哥底母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3:14-15)。雖然早就直白告訴門徒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太20:28)。可是如今主耶穌快要為我們世人釘十字架時,門徒一點也不明白。因此主耶穌這次直白的教訓,也正是為要開啟他們的悟性,糾正猶太人對基督使命的誤解,同時也指出了我們每個人得永生的方法:『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所謂喝主的血,簡單地來說,也就是要天天不斷信靠主寶血的功勞,而獲得赦罪,或說稱義。(參羅4:5-8)。實際上也就是要我們每天隨時不斷悔改認罪,求用主的寶血赦免、洗凈自己一切的罪。即使沒有明顯感到有罪時,也要不斷信靠主寶血的功勞而稱義(林前4:4.但9:18.猶21節)。

所謂吃主的肉,簡單地來說,也就是要天天不斷信靠主聖靈的恩助,將主的一切話語當作食物一樣吃下去,使之變成自己的生命、性情和力量。意思也就是要將主的話語存記在心,反覆默想,不斷遵行,藉以培養自己的靈性,建造自己的品格。所謂吃主的肉,也就是要在聖靈的光照、感化下,不斷默想和效法基督一生的言行、思想和榜樣,以致能日益『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

當然,喝主的血,吃主的肉,也必須是天天不斷的,終身不斷的。絕不是喝一次、吃一次就夠了;也不是喝幾年、吃幾年就夠了;而是要一直喝主的血,吃主的肉,直到生命的終止,直到主再來。

對進窄門、走窄路的正確理解

讓我們再來看主耶穌所說的一個重要比喻:『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

主在此實已指出,每一個想要得永生的人,都必須進窄門,走窄路,而且要走到底。

進窄門是甚麼意思呢?『窄門』實際上也就是救恩的門。也許有人不理解,認為救恩的門是向全世界罪人敞開的,凡是願意進去的都可進去,因此救恩的門似乎應該是寬門,而不是窄門。其實,救恩的門固然是向全世界的罪人敞開的,但甚麼樣的人可以進去呢?只有那些真正願意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人,才能進去;也就是說只有那些真正被聖靈重生的人才能進去。主耶穌曾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可見這個窄門,就是指救恩的門,重生的門,只有重生的人,只有信而悔改的人,才能進去。因此,任何一個人,不論他多麼罪惡、敗壞和墜落,只要他肯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認罪,求主赦免,求主潔除,他就可立刻進入救恩的窄門;但是,一個人若有任何一點罪不肯靠主救恩悔改認罪,求主赦免和潔除,就不可能進入窄門。

進入窄門後,還要走窄路。進窄門是可以立即進入的,但走窄路卻必須走一輩子,一直走到生命的終止,或一直走到主再來。若有人開始幾年走窄路,後來又半途而廢,走入世俗的道路,並且至死未再悔改,必然喪失永生的盼望。

所謂走窄路實質上也就是要我們不斷信靠主耶穌的救恩,走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的道路。我們每一個信徒都是借著信而悔改,靠主追求離罪成聖,而開始進入窄門的,也要借著不斷信而悔改,靠主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而走完永生的窄路。基督徒的一生是要活到老悔改到老的,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是終身不斷的追求。悔改的深度是沒有止境的,品格成聖的程度也是沒有止境的。

所謂走窄路,也就是要我們天天不斷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的道路。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十字架的道路也就是天天把我們的老我、舊人、肉體和情慾釘死在十字架上的道路(加5:24. 6:14.羅6:6. 8:13)。十字架的道路,也是至死順服的道路。主耶穌要我們凡事順服,不斷順服,至死順服,在健康、平安、順利、蒙福時要順服,在患病、挫折、逼迫、苦難時也要順服。而且不是愁眉苦臉,無可奈何的順服,而是凡事感恩,靠主常樂的順服。因為我們深信天父上帝和主耶穌是極其疼愛我們的,並擁有無限的權能和智慧,祂掌管我們一生的道路,大大小小臨到我們的事,都是祂所允許的,祂必要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8:28.雅1:2,3.彼前1:3-9)。十字架的道路,也是一種克己服務,捨己救人的道路。正如主耶穌基督一生所留給我們的榜樣。主耶穌曾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照樣,我們每一個信徒也要效法主的榜樣,不斷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以引領更多的人信而悔改,接受主永生的救恩,並為此不惜獻上我們的錢財、光陰、精力甚至於整個生命和一切所有的,以報答天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對我們的無限洪恩大愛!

所謂走窄路實質上也就是靠救恩,守律法的道路。上帝的道德律法包括十條誡命及兩大總綱。十條誡命的前四條屬於第一總綱,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上帝,後六條屬於第二總綱,要我們愛人如己。十條誡命的字句鞋簡單,屬靈精意卻極其深廣。它實質是要求我們在心靈意念、言語行為上,完全聖潔無罪,並還要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

走窄路,靠我們自己是沒有力量走下去的。因此我們都必須天天不斷禱告、讀經,時時不斷住在主裡面,讓主也住在我們裡面,這樣我們才能不斷有力量、有亮光行走窄路,一直走到底,走到離開世界,走到主耶穌再來!聖經上也勉勵我們說:『親愛的弟兄們阿,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里禱告,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2-23節)。

對認識上帝、認識基督的正確理解

最後再讓我們來看主耶穌在臨別禱告中所說的一句話:『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難道認識上帝、認識耶穌基督就真的能得永生么?是的,讓我逐步為你解釋。

首先,正如主耶穌所說,認識上帝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上帝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求生。

世界上雖有很多宗教,但很多宗教都沒有敬拜真神。有些原始宗教敬拜的對象,無非都是一些被造之物,例如日、月、星辰,或是山、川、河、海,或是以牛、蛇等動物為神。另一些宗教卻是敬拜人手所造的各種各樣的偶像。這些偶像的背後,除有一些是代表虛構的神話故事外,也有一些是代表歷史上實在的人物,但他們都是已死的人。因此好多宗教敬拜的對象,實際上都是一些死去的人。例如佛教所敬拜的薩迦摩尼,道教所敬拜的老子和張天師,台灣許多人所敬拜的媽祖,或是香港有些人所敬拜的黃大仙,或是關公、張飛之類,或是拜祭自己的祖先,無非都是在拜死去的人。

除此之外,還有個別宗教倒是敬拜創造天地萬物的獨一真神上帝的,例如猶太教和伊斯蘭教就是這樣的。他們只拜真神,不拜偶像。但可惜他們對真神上帝雖或多或少有一點認識,但他們對上帝的兒子,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卻並沒有真正認識。如猶太教不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和人類的救主。他們雖然有舊約聖經,但卻不明白其中有關基督的預言啟示,極為可惜。伊斯蘭教也不相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和人類的救主,只相信祂是一位先知。總之,他們都不認識我們獨一的真神上帝,乃是三位一體的上帝,包括聖父、聖子、聖靈三位;而且上帝救贖人類的工作,是借著基督降生為人來進行的。正如經上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現在就來解釋一下,為甚麼說認識上帝,並且認識上帝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生。

這裡的認識,並不單單是指理智上,知識上的認認,而更是指實際經驗上的認識,也就是指在我們日常生活和人生經驗中,已經和天父上帝,並救主耶穌基督建立起一種比父子更親密的關係。

比如一個國家的百姓對自己國家的主席,或總統,或國王認識嗎?可以說幾乎人人都認識,他們經常可以從報紙上,或電視中看到他,或聽到他。但這樣的認識不希奇,也不能給你帶來更大實際的幫助。但如果你是國王的家人或至親好友,經常和國王有親密的交往。那麼這樣的關係,這樣的認識,才是有實際意義的。否則單單知識上的認識是沒有太大作用的。因為我們和他沒有實際的交往,我們認識他,他還不認識我們呢。

照樣,我們和主的關係也是一樣。我們若不能和主建立起生命的聯繫,並不斷和主保持親密的交往;我們若不能信而悔改,被聖靈重生,成為上帝的兒女,並不斷在基督里成長,遵行上帝旨意,討上帝喜悅;那麼,主將來也會對我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

主耶穌在山邊寶訓中就是這樣告戒我們的,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7:21-23)。

還有,如果我們真正認識我們的天父上帝,認識我們的救主耶穌,我們一定會被上帝無限的大愛,基督捨命救贖的無限洪恩所感動,我們一定會更加信靠祂,敬愛祂,順從祂。

一個人信心的大小是和認識上帝的深淺成正比例的。我們越是認識上帝,也必越能信靠祂。例如摩西經常和上帝親密相交,面對面和上帝談話,如同人和知己的朋友談話一樣,以致摩西的信心不斷增強,『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一樣。(來11:27.民12:7-8)。

又如義人約伯,通過自己的經驗更加認識主了,以致他的信心能使他如同親眼看見主一樣。他在禱告中對上帝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伯42:5)。

一個人愛心的大小也是和認識上帝的程度成正比的。聖經上告訴我們:『上帝就是愛。』(約一4:8)。而且上帝對我們的愛是無限的。因此我們越是認識上帝,越是被祂的愛感動,也必越是愛上帝。

再說,一個人越是信靠上帝、敬愛上帝,也必越是聽從上帝的話,遵行上帝的誡命。而這樣又必得蒙上帝更大的眷愛。

正如上帝親口應許我們說:『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6)。

主耶穌也親口勉勵應許我們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里。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里。』又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15:9-10. 14:21-23)

總之,如果一個人真正認識上帝,認識救主耶穌基督,那就一定會真正信靠主耶穌的救恩,敬愛上帝,並遵守上帝的誡命。上帝也已親口應許我們說:『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6)

經上也教導我們說:『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一2:3,4)。

從以上五個經節依次的解釋來看,它們的含意和要求,在實質上是相同的,就是要我們真正地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要我們不斷求靠主的寶血,洗去我們一切違犯上帝誡命的罪;並不斷求靠主的恩助,使我們能守全上帝的誡命而離罪成聖,愛神愛人,以致能不斷在主里作上帝聖潔蒙愛的兒女,直到主來的日子。(以上錄自路光所著『講道集(二)』第三題聖經中的永生之道,並已於2009,3,25和2009,12,7作了更多補充,也補充了一大段懷訓等,2016,6,13修訂)*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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