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綉春刀》里,被黑慘了的崇禎帝在歷史上究竟如何?

武功低微,被沈煉輕鬆奪刀。薄情寡義,對昔日情人下追殺令。違背人倫,為奪帝位製造沉船事件謀害自己的哥哥。損人利己,借魏公公的刀圍剿為自己賣命的心腹。舉止猥瑣,在魏公公面前搖尾乞憐。最後一幕雖然反轉了,但是對於不了解歷史的觀眾來看,崇禎帝是否被這部電影給黑了一把?

他十七年宵衣旰食,憂國如病,恢復萬曆中期廢黜的三六九常朝外還堅持每日視朝。每天五點起床,一直幹活到深夜,十七年未有一朝停歇。不好女色,不聽戲,兢兢業業,累到吐血。奈何氣數已盡,孤掌難撐,天道不酬勤,最後身死社稷。

他是寧死不曲膝蓋的人,自縊煤山前留下血詔:「朕自登極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致逆賊直逼京師,然皆諸臣之誤朕也,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無傷百姓一人」悲壯至極。他不投降,不南巡。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這種人,編劇讓他給魏忠賢下跪?

關於天啟之死,完全不是劇本寫得那般,天啟雖是暴斃,但落水之時是天啟五年,乘的也不是什麼寶船,而是蚱蜢舟。

話說天啟五年春,皇帝從安定門外祭方澤壇回來,攜皇后來西苑遊樂,沒一會兒張皇后因疲乏睏倦,與皇帝說明原委後先回了坤寧宮。遊樂未盡興的天啟叫著小宦官陪伴去湖心划船,小宦官名為高永壽,《宮詞》中記載:「御前牌子高永壽,年未弱冠,丹唇秀目,姣好如處女,宮中稱為高小姐,宴會之際,高或不與,舉座為之不歡。」——其實就是天啟的男寵。

天啟與高永壽正在湖中纏綿之際,大風突起,把小船吹翻,船上之人落入水中,隨從人等頓然失色,喧呼救駕。管事太監談敬率先入水,其它人也紛紛跳入水中,天啟被眾人救上岸來,而高永壽卻溺死水中。

天啟在落水後又過了兩年才因疑似縱慾過度導致的急性腎衰竭死去,和信王,一丁點關係都沒有。

皇帝沒有子嗣留下,彌留之際欲召信王。魏忠賢還想阻攔,卻被張皇后阻止,使朱由檢可以及時入宮,見了皇帝最後一面。

天啟病入膏肓,說話都已經困難,打量信王一番後,開口第一句話竟是:「弟弟何瘦,需自保重。」又說:「來,吾弟,當為堯舜。」這話意思,便是將祖宗江山社稷託付於你了。

信王的反應是「懼。」他怕魏忠賢哄得皇帝藉機試探自己,給自己按上不臣的罪名,嚇得跪在地上,說:「臣死罪。」信王伏地說著死罪之時,卻再也抑制不住的痛哭出聲「涕泗橫流」,「願以身代之」。天啟似乎迴光返照,露出欣慰的笑容來,拉著信王說了最後一句話:「弟弟愛我。」(熹宗聞之曰:弟弟愛我)

提到魏忠賢,人們就會想到,這是一個殘暴、冷庫、自私,無惡不作的奸佞。熹宗時期,出任司禮秉筆太監,極受寵信,被稱為「九千九百歲」,排除異己,專斷國政,以致人們「只知有忠賢,而不知有皇上」。《明史·宦官傳》記載:「上病亟時,召皇弟信王入,諭以當為堯舜之君,再以善事中宮為托,及委用忠賢語。既崩,忠賢自出迎王入。」天啟的言外之意,千萬不要殺魏忠賢,遇到大事的時候,他能夠幫助大明朝。朱由校對魏忠賢評價這麼高,主要是魏忠賢雖然專權獨裁,但是以國事為重,不像東林黨人專事黨同伐異。比如破格利用袁崇煥;重用熊廷弼等。

但崇禎登上帝位後,第一個就收拾了魏忠賢。1627年12月,崇禎朱由檢懲治閹黨,治魏忠賢十大罪,命逮捕法辦,自縊而亡,其餘黨亦被肅清。東林黨重新掌權。東林黨是明朝末年以江南士大夫為主的官僚政治集團。「東林黨」之「黨」,是朋黨而不是近代政黨。他們在時局動蕩之際,能夠以道自任,致力於社會道德文化秩序和政治法律秩序的重建,知行合一,其人格精神是永遠值得人們讚揚,欽佩的;但是在現實的經驗操作過程中,東林黨壁壘森嚴的門戶之見,意氣用事,挑起了晚明劇烈的黨爭,既給自身帶來了毀滅性的打擊,也給國家、民族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因此後代學者認為東林黨對明朝的滅亡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至李自成兵圍北京的時候了,國庫虧空,崇禎向朝臣們借錢,個個都沒有了平時激昂高亢的愛國詞。是他們沒錢?不是。李自成一進京,從他們身上就收刮到七千萬。他們是寧可國破,也不肯出錢。 有的東林黨人乾脆投降了李自成,像保舉過袁崇煥的侯恂當上了大順的工部尚書。崇禎在失望之餘才想起了他哥哥朱由校臨終前對他所說的話:魏忠賢「恪謹忠貞,可計大事」的深意。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四日,在他要在煤山上吊自殺前的第五天,命人秘密將魏忠賢的遺骸收葬於香山碧雲寺。

(圖文整理自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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