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讀】《論語》子路篇第十八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譯文】
葉公告訴孔子道:「我那裡有個坦白直率的人,他父親偷了羊,他便告發。」孔子道:「我們那裡坦白直率的人和你們的不同:父親替兒子隱瞞,兒子替父親隱瞞——直率就在這裡面。」
錢穆說
直躬:或說其人名躬,因行直,人稱之曰直躬。一說其人姓名不傳,因其行直,故稱直躬。猶如一狂人行近孔子之輿,故稱狂接輿。似後說為是。
其父攘羊,而子證之:攘,竊取義。子即直躬,其父盜人之羊,直躬證其父之行盜。
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隱,掩藏義。隱惡而揚善,亦人道之直。何況父為子隱,子為父隱,此乃人情,而理即寓焉,不求直而直在其中。
南師說葉公告訴孔子說,我們這個社會裡,老百姓的思想、性格都很直爽,不狡詐。一個父親偷了別人的羊,他的兒子會挺身而出,作證人。我們這個社會風氣有多好!葉公這個話,我們要注意。無論是研究法律的,研究社會制度的,研究政治的,儘管只看到這麼幾句話,要領會出,對於社會心理、政治心理、法律的最高法理、犯罪心理,都有關係。
孔子聽了他這幾句話,答覆說,我們那邊社會的情形,與你們這裡就這不同了。如果兒子做錯事,當然父親為了親情,會為兒子隱瞞一點;父親做錯了事,兒子也當然替父親隱瞞一番,這是人情之常。也許你看來這樣不夠誠實,不夠直爽,可是所謂直的道理也就自然在其中了。這就是中國後世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的意思。假如講法治的道理,父親偷了東西,兒子告密,並沒有錯,在法律的觀點上看,是合理的行為。從人情上看,作心理研究,這一對父子之間,早就有問題存在了。人與人之間,不要說是父子,即使朋友之間,也不免有這一點感情。如果人沒有這點感情,而認為一定要這樣做才是對的,這個問題很大。所以這一段,作深入的研究,就有很多道理可以貫串了。
傅佩榮說這段話千古以來引起很多爭議,儒家被人說是只重人情忽略法律,缺乏法律精神。《論語》裡面的「直」代表真誠而正直,如果你真誠去看待自己的話,父親偷羊你就不會願意他被發現,反之,兒子偷羊做父親的也不會願意他被發現的,這是很真誠的話。所以儒家的思想不是為了人情而忽略法律,而是他注意到人情自然的表現,我們不能扭曲它。孔子在這裡說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這裡面就有直,代表裡面其實有真誠的情感。
編者悟人情與法制都重要,但如果一個社會沒了人情,就會變得冷冰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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