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搞音樂的要拿諾貝爾文學獎,攏共分幾步?鮑勃·迪倫:答案在風中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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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搞音樂的要拿諾貝爾文學獎,攏共分幾步?鮑勃·迪倫:答案在風中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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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哥
鏈接:Bob Dylan 到底出色在哪? - 花哥的回答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01
這兩天,75歲的鮑勃·迪倫和大家一樣,突然有點懵圈。為啥呢?因為,傳說中「不想當廚師的裁縫不是好司機」的夢想,真的實現了!據諾貝爾獎官網消息,瑞典斯德哥爾摩當地時間13日下午1時,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揭曉,美國民謠藝術家鮑勃·迪倫(Bob Dylan)榮獲該獎項。也就是說,這一次諾貝爾獎居然扔掉了領結,穿上皮褲了!這是諾貝爾文學獎有史以來第一次頒給一位音樂家。評委會給出的頒獎理由是:「鮑勃·迪倫在偉大的美國民謠傳統中創造出新的詩歌意境。」把文學獎頒給音樂人,這個跨界幹得漂亮!只是,陪跑的某村先生只好準備衝擊明年的格萊美最佳作曲獎了。對嘛!我覺得《挪威的森林》也挺好聽的。
與此同時,在中國的北京,有一個民謠歌手也中獎了,關進去了。你說,都是抽煙吸粉喝酒彈吉他的主兒,做人的差別咋這麼大呢?此時,我們彷彿聽到,《答案在風中飄》。02大多數中國人不一定知道鮑勃·迪倫是誰。但是,絕大多數美國人卻認為,鮑勃·迪倫是一個傳奇,一種文化,一種思維方式和一個時代。關於迪倫的生平及其編年史,咱們就不一一去扒了。如果不出所料,這幾天眾公號都會拚命干這事的。從鮑勃·迪倫的求職簡歷上看,鮑勃·迪倫生於1941年,高中時就組建了自己的樂隊。1961年簽約哥倫比亞唱片公司,之後曾多次獲得格萊美獎項,併入選格萊美名人堂。他多才多藝,會唱歌、會做曲、會演奏樂器,會畫畫、會寫詩、會出書寫傳記等等。
總之,要評價鮑勃·迪倫的一生,可以用十六個字來形容:三流歌手,二流吉他,一流作曲,頂級詩人。天才,我們是沒辦法模仿的,但是,可以用來學習的。那麼,問題來了,鮑勃·迪倫的諾獎奇蹟是如何發生的呢?03北師大李永瑞博士有一個關於成功機會的理論。李博士說,從社會學與經濟學相關的研究顯示,當一個國家或地區的GDP的增長率界於5%-15%之間時,浮躁就會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因為如果GDP的增長率低,社會新增機會很有限,人們就比較安分守紀;如果高於15%,由於各產業鏈之間的拉動作用,每個行業都有很多新增機會,人們無論干哪一行都有足夠的發展機會;GDP的增長率如果界於5%-15%之間,整個社會有些機會,但機會又有限。
上世紀50~60年代,美國經濟增長出現了一個經濟學家所稱的「黃金時代」,類似於中國上世紀末本世紀初的情況。這就是說明了鮑勃·迪倫成名時,社會大環境的特點是這樣的:社會浮躁;有機會,做夢的人多,尋夢的人也多;機會有限,有越來越多的夢境破滅者。在這種社會環境之下,甭管要實現啥「某某夢」,在基礎準備方面,首先就得有一定的天賦,其次要有遠見。04鮑勃是個有天賦的孩子。小時候的鮑勃還不叫鮑勃·迪倫,他叫鮑勃·齊默爾曼(Bob Zimmerman)。鮑勃很小就喜歡唱歌,而且有很強的表現欲。在他3歲那年就當著鄰居阿姨們的面表演了兩首歌,在唱歌前他鄭重宣布:「大家都不要說話了!否則我不唱!」
9歲時,他寫下了人生的第一首詩: 我親愛滴媽媽,我希望你,(My dear mother,I hope that you,)永遠不會老,頭髮永遠不變白,(Will never grow old and gray,)全世界都對你說:(So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e world will say:)哎賣嘎滴,年輕的女士,母親節快樂。(「Hello,young lady,Happy Mothers Day。」)顯然這首詩不能算好,但從此寫詩成了鮑勃最大的愛好。寫了這首詩後,他就成了個叛逆少年。因為一部叫《無因叛逆》(Rebel Without A Cause)的電影,鮑勃把自己打扮的和電影主角一樣,很有酷的樣子。但是在旁人眼裡,他成了鎮上不良青年「油脂仔」(Greaser)的一員。後來,他和兩個朋友組織了一支搖滾樂隊,取名叫「金色和弦」(Golden Chords),鮑勃是主唱。他還經常去聽「垮掉派」(Beat)詩人們朗誦詩歌,跟著他們一起吸毒。
其實,在鮑勃內心深處,他只是喜歡那種叛逆的感覺。當時,大家都不待見搖滾樂,嫌它太簡單。鮑勃就果斷地把手裡的電吉他換成了民謠吉他,並且開始學唱美國民歌。當鮑勃覺得有底氣了,便毅然改名叫鮑勃·迪倫。因為他覺得,Dylan這個名字才符合他夢想中的角色。從這一時刻起,一個尋夢的鮑勃·迪倫誕生了。05鮑勃·迪倫是一個很有遠見的孩子。1961年,鮑勃·迪倫正式成為「紐漂」(漂在紐約)。準確地說,鮑勃是漂在紐約的格林威治村,一個類似於北京當年的樹村和現在的宋庄的地方。
這種地方好哇,人們很包容,而且還住滿了各種先「瘋」的藝術家。正是因為這些「瘋子」們的貢獻,紐約市不但成了美國的金融中心,也逐漸演變成文化中心。這裡不但是現代爵士樂的發源地,而且也是美國流行音樂的製作中心。重要的是,格林威治村是美國民歌的重鎮。一直試圖用民歌宣傳革命理想的左派,和兩耳不聞窗外事的學究派,以及穿上了民歌外衣的流行樂的通俗派,在這村兒里,都有很大的市場。小小年紀的鮑勃·迪倫洞穿一切。他喜歡老民歌,表面上屬於學究派,但他心裡想當流行樂歌星的願望也很強烈。他很努力,堅持去民歌咖啡館唱歌。與此同時,他苦練獨門絕技——口琴,以至於後來,圈兒里誰需要口琴伴奏都來找他。迪倫那時還不怎麼會寫歌,但他的現場表演卻有獨到之處。他卓別林式的舞台形象在紐約最終被發展成了他的個人風格。這種風格讓聽眾總是處於興奮狀態,反應也很熱烈。漸漸地,在村裡,迪倫有了自己的「粉絲」圈。三大門派似乎都把他視為同一個戰壕的戰友,至少不是敵人。就這樣,這個有眼力見的孩子很快就在村裡立穩了腳跟。
06花哥曾經參與過李永瑞博士的一項基於30-45歲勞動者收入的社會調查。調查表明,當前,在中國市場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個人財富擁有量的平均值與其財富持有者的學歷成U型狀。即,高中以下學歷與正規碩士以上學歷者的平均財富擁有量都比較高,而大專與本科相對較低。換句話說,就是「很有文化」和「沒有文化」的人,比「半桶水文化」的人有錢。納泥!不是說好的,「書中自有什麼什麼」的嗎?再進一步深究後得知,讀書還真沒什麼卵用。「沒文化」者之所以能成功,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他們對可能的機會不挑剔,並且特別能耐得住寂寞守住已有的機會。這就是曾國藩提倡的「躬身入局」。而「很有文化」者的成功,大多由於社會的「人才高消費」而導致的。在有限的機會面前,「很有文化」確實是塊好的「敲門磚」。
簡而言之,「沒有文化」者,躬身入局守機會;「很有文化」者,對外學習抓機會。因此,但凡既能躬身入局守機會,又能努力提高自己抓機會者,必然是稀有的成功者。李書福、宗慶後、柳傳志、任正非、馬雲......莫不如是。躬身入局之於機會,就好比上下班高峰期的車流,只旁觀,確實車流中並無一空閑之地,但你果真躬身入局,在行進中就會發現機會有的是。所以,知行合一是何等的重要!對外學習之於機會,一是增強識別機會的能力,二是不斷提高自己的核心競爭力。07回到鮑勃·迪倫的事兒。在明星雲集的紐約,迪倫要想出人頭地,不僅要加倍努力,還得有足以改變命運的重大機會。這個重大機會,一般是以「貴人」的相助為標誌。鮑勃·迪倫此時已萬事俱備,只欠「貴人」。第一個貴人,是鮑勃·迪倫的偶像伍迪·格思里(Woody Guthrie)。格思里是美國當時最牛逼的民歌手。迪倫熟讀過格思里寫的一本自傳體小說《奔向榮耀》,並且學會了幾乎所有格思里的歌曲。格思里不幸患上了亨廷頓氏症,當時已到晚期。鮑勃·迪倫到紐約後不久,就去醫院看望自己的偶像,兩人一見如故,十分開心。格思里很喜歡他,逢人便誇:這孩子很會唱歌!格思里的讚揚給了迪倫許多出頭的機會。第二個貴人,是村裡最大的民歌商業演出場所「格迪斯民歌城」的主人麥克·坡科(Mike Porco)。其實,鮑勃的表演比唱歌更好,很受大家的歡迎。麥克·坡科發現他的演出很受歡迎,便邀請他為一位當時很著名的明星的商業演出做暖場嘉賓。於是,迪倫開啟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正式登台表演。那時,迪倫這孩子還不到21歲。第三個貴人是約翰·哈蒙德(John Hammond)。哈蒙德是美國音樂史上最富傳奇色彩的音樂製作人。雖然,鮑勃·迪倫在村裡的最大舞台上的演出很成功,但演完就完了,沒有一家唱片公司搭理他。迪倫只好又回到村裡的咖啡館裡,一邊賣唱一邊等機會。有一天,迪倫去幫朋友的唱片錄音吹口琴,正好哈蒙德也在場。恰巧,迪倫的粉絲記者兼樂評人,在報紙上寫了一篇熱情洋溢的評(ma)論(pi)文章,哈蒙德看到這篇文章後,當場就簽約鮑勃·迪倫。第四個貴人是迪倫的經紀人艾伯特·格羅斯曼(Albert Grossman)。在那個年代,經紀人是老大,對歌手有絕對的控制權,你唱啥歌,怎麼唱,什麼風格等,都是經紀人說了算。但是,格羅斯曼非常尊重歌手,很少干涉迪倫在藝術上的決擇。而且,他還盡一切可能,為迪倫的事業和生活著想,至至還幫迪倫戒了毒。可以說,在音樂這個行當,鮑勃·迪倫幾乎遇上的行業頂尖的「貴人」,而且他們好象是約好了的,在迪倫最需要的時候就及時出現。孩子,你還能再順不?表面上看,鮑勃·迪倫運氣真好,很順!其實,機會永遠是留給有所準備的人的。每一個「貴人」的出現,都離不開迪倫的努力和學習。每一次「貴人」相助之後,都離不開迪倫的躬身入局。08有天賦、有遠見、有機會,這就夠拿諾獎了么?還不夠。鮑勃·迪倫用行動告訴我們。國際著名諮詢公司蓋洛普有一個的觀點:要拼人生,與其雪中送炭,不如錦上添花。什麼意思?換個角度說就是,與其訓練母豬爬樹,不如直接僱傭猴子。在高手如雲的情況之下,一定要發現和識別自己的優勢,並充分發揮之。「一招鮮,吃遍天」,這也許是最重要的制勝之道。現在看來,鮑勃·迪倫深諳此道。一開始出唱片,迪倫就在不斷地尋找自己的優勢。第一張唱片基本上都是翻唱老民歌和布魯斯,拿下了學究派,佔穩民謠市場。第二張唱片大量自己創作,第三張唱片又進了一步原創,一舉拿下了左派市場。第四張唱片,則創作了一批反映個人生活和情感的作品,第五張唱片更是背叛了民歌,給吉他插上了電,開始唱上了搖滾樂!又拿下剩下的流行樂和搖滾樂市場。終於,在接下來的專輯中,迪倫找到了自己的優勢——搖滾樂。短短的4年,這個優勢讓鮑勃·迪倫里從一個默默無聞的大學肄業生,變成了叱吒風雲的搖滾歌星。迪倫的搖滾,來得太快,民謠界紛紛罵他是「民歌叛徒」。其實大家都忘了,迪倫本來就是一個唱搖滾的「油脂仔」,唱民歌其實是玩票。當迪倫在樂壇一次又次地引領時代潮流之時,他也時刻不忘探索自己的最核心的優勢。當告別火紅的60年代後,迪倫在音樂界功成身退,舉家遷往洛杉磯,在海邊過起了退休生活,一頭扎進了自己的內心世界。鮑勃·迪倫最終找到了自己的最核心優勢:他成了一個詩人,一個偉大的詩人。一切又回到了起點。09不想拿文學獎的歌手不是好詩人。一個搞音樂的要拿下諾貝爾文學獎,攏共分幾步?迪倫:答案在風中飄。花哥:答案在文中找。(本文首發於微信公眾號「i花和遠方」ID:「FlowersAndForever」)推薦閱讀: